警監,三級警監以上才能穿白襯衣,有些地方警銜和行政級別掛鉤的話,要正縣級才能穿白襯衣。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除以上部門及其人民警察外,任何其他部門、機構、個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標示有人民警察標志的物品,任何部門、機構、個人不得穿著類似人民警察警服的服裝。
(1)什麼部門穿白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除以上部門及其人民警察外,任何其他部門、機構、個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標示有人民警察標志的物品,任何部門、機構、個人不得穿著類似人民警察警服的服裝。
上述五個系統的制服、警銜、帽徽樣式完全相同,各部門警種通過臂章、胸徽以及警號的排列方法體現區別。
監獄系統警服上佩帶「司法」字樣的臂章和胸徽(這個「司法」指的是監獄的上級機關的司法部和司法廳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並不是指司法警察)、七位數警號。
這和公安不同——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稱、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屬單位的胸徽分別是「公安部」和「公直」。
『貳』 白色制服是什麼執法部門
法律分析:
並不是所有的執法部門有制服的,國務院對行政執法部門穿著制服是有相應規定的。顏色的不同代睜鄭表著等級的不同,只有正處級以上此早清的警察才有資格穿白色的制服,穿上白色制服的警察,到最後一般都是處於指揮的位置上。掌握全局,及時做出明智指揮, 那就是他們最重要的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第二十三條 人民警森前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叄』 香港警察穿白衣服的是什麼職位
香港警察白襯衣是警署署長級別。因轎雀為在香港可以穿白襯衣的只有三級警監以上的領導才能穿,也就是警署署長。所以香港警察白襯衣是警署署長級別閉猜早。香港,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位於兆凱中國南部、珠江口以東。
『肆』 白色的警服是什麼警察
穿白色制服的警察是三級警長以上的高級警官。
穿白色制服的警察稱為高級警官。
穿白襯衫的至少是正處級以上的公務員,正處級的不一定穿白襯衫,因為這個警察如果剛提到正處級就要好幾年才能穿上白襯衫。
地級市的公安局長現在都是副廳級,所以都穿白襯衫。
其他副局長有的穿白色,有的穿藍色,這是公務員職級不同造成的。
根據相關規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除以上部門及其人民警察外,任何其他部門、機構、個人不得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和標示有人民警察標志的物品,任何部門、機構、個人不得穿著類似人民警察警服的服裝。
在古代的執法人員就已經是按顏色來劃分等級了,現代也依然如此,這樣說明了顏色來劃分比較方便,一目瞭然。據中國新聞網報道,警察的制服可是非常考究的,不是誰都可以亂穿的。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察一般都是警監一下的普通警員,那身穿白色制服的警察基本上都是高級別的公安人員。所以光是顏色上面就非常的有講究。目前,我國的警察一共分為十三個等級,也就櫻納是說這些制服上面除了顏色有所變化,細節上也是有所差別的。
我國目前分藍色和白色兩種警服。
藍色警服佩戴的警銜分別是:一級警督、二級警督、三級警督、一級警司、二級警司、三級警司、見習警員、警校學員。
像局長和廳長級別的警察,一般在有任務發生的時候,他們主要職責是坐鎮指揮,起到統領全局的作用,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很少接觸到穿白色警服的警察的原因。也許有人覺得疑惑,如果只有白色警服和藍色警服,但公安系統內,有很多不同的級別,那麼又怎麼分辨白色警服更高的級別呢 ?
其實,辨別警察級別高低的標准除了警服的顏色,還可以通過警服臂章的圖案來辨別警察級別。一般白色鍵悶警服手臂上都會有橄欖枝和花,級別越高,橄欖枝的長度越長,花也越多。
法律依據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人民警察制式服裝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常服、值勤服、作訓服、多功能服、制式襯衣及警帽、領帶、腰帶、紐扣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警銜標志、領花、胸徽、警號、臂章等。
第三條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由公安部統一監制並組稿頌彎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專用標志由公安部統一配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第八條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實行下列職務等級編制警銜:
(一)部級正職:總警監;
(二)部級副職:副總警監;
(三)廳(局)級正職:一級警監至二級警監;
(四)廳(局)級副職:二級警監至三級警監;
(五)處(局)級正職:三級警監至二級警督;
(六)處(局)級副職:一級警督至三級警督;
(七)科(局)級正職:一級警督至一級警司;
(八)科(局)級副職:二級警督至二級警司;
(九)科員(警長)職:三級警督至三級警司;
(十)辦事員(警員)職:一級警司至二級警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