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守所穿綠馬甲代表什麼
法律分析:馬甲顏色不同,「身份」也不同。藍色是普通嫌疑犯;重刑犯穿黃馬甲,並且帶腳鐐;涉恐是紅馬甲;病號是綠馬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