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完酒店,到底該不該帶走免費的東西
已經付了錢,你有處置這些東西的權利,想帶走可以帶走,嫌棄麻煩就不用帶走,不管怎麼做,都是合理合法的。我的看法與實際是,旅店裡的一次性東西,你交了昂貴的房錢,天然所有權即是你的。走的時候,帶走不帶走,隨你的便,帶走天經地義,沒人找你的繁難,說你鼠肚雞腸;一樣不帶,那是替旅店節省了價格,服務員可以收且歸,繼續用,對你的大方,旅店領導不會給你寄褒揚信。
不過,旅店裡的許多東西不是不收費的,不行帶走,比如:冰箱里的東西、毛巾、浴巾、浴袍、衣架,另有沒貼不收費標志的礦泉水等。可以帶走的不收價格品還包含:鉛筆、圓珠筆、橡皮、針線包;所有洗漱用品、剃須刀、潤膚乳,不過有些旅店裝洗漱用品的盒子個最精緻,這個可別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