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等發了制服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新制服執法。
一、統一著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的主要發放范圍為各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為減少重復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已有制服的不重發,主要是換發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則採取新發制服及新標志標識的方式統一著裝。
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發放。
原則上換發標准為: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二、統一換裝時間和組織實施。
1.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1日前啟用新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式樣的標志標識。
2.新制服換裝工作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自行組織實施,各地財政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以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選定面輔材料、服裝服飾生產企業。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換裝任務。
(1)怎樣定工商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食葯監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我區於2016年1月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區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
在平時的工作中發現,工作人員仍然穿著原工商、質監、食葯監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的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被管理對象的誤解。
既影響了執法形象,又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局統一配發了制服,由三頂「大檐帽」改穿一身衣,這是進一步深化、落實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實行監督。
有利於強化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性,增強全體市場監管人員的團隊意識,提振了幹事創業的精神。
針對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著裝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著裝意義。
制服配發范圍嚴格限於市場監管局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穿著,不得在工作、執法期間規定之外的的時間穿著。
⑵ 工商制服是全國統一發放的嗎多久發一次
是統一發放的,半年發放一次吧,應該是這樣
⑶ 工商制服有幾種
工商制服是指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嗎?要是就己改名市場監督管理局,目前沒有統一制服,各省不一,甚至同一個市裡都不一樣!
⑷ 工商制服在哪裡可以做
不知道你在那個工商局啊,呵呵,我們一個系統的呢,去原廠做一條就是了啊,問下財務科~~~再就是很多標志服裝廠都有制服賣的。這些服裝廠也經常向局裡所里郵寄產品廣告單等的。
⑸ 工商制服型和號碼是什麼
工商制服是藍色的,深藍外套 淺藍襯衫!
男:深藍領帶 女:紅領帶
男:高帽子 女:扁平帽子
從來沒有綠色制服
所以你可以去探探她的底細
估計是騙子!
⑹ 工商和稅務的制服有什麼區別啊
工商制服和稅務制服咋一看區別不大,其實區別挺大的。
熟悉的一眼就能看出來:
1,顏色:稅務制服春秋、冬季制服比工商色澤較深。稅務夏服上衣偏灰,工商偏藍。
2,肩章:稅務的肩章是一個稅字,工商的肩章是工商兩字。
3,領花:稅務的領花是一個稅字,工商的領花是工商兩字。
4,紐扣,胸牌:雙方都用自己的標志紐扣胸牌。
⑺ 誰有「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標准」和「國家稅務總局服裝標准」
2005式工商行政管理制服發放標准 1、冬服每人兩套,四年換一套。 <br/>2、春秋服每人兩套,三年換一套。 <br/>3、短袖襯衣(立領、翻領)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4、夏褲每人兩條(女同志裙、褲各一件),三年換一條。 <br/>5、長袖襯衣(內穿、外穿)每人各兩件,三年換一件。 <br/>6、毛衣每人兩件(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7、領帶每人兩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8、皮帶每人一條(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9、帽子(男的大沿帽兩頂:春秋一頂,夏季一頂;女的小沿帽一頂)(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0、中長大衣、防寒服每人一件,七年換一件。 <br/>11、皮鞋每人一雙(換發暫無具體規定)。 <br/>12、標志:帽徽、肩徽、肩杠、領花、硬肩章,軟肩章、防寒服肩章每人各兩付;工號牌軟、硬各兩只,以舊換新,原有編號不變。(另注山東省:毛衣、皮鞋、腰帶三年一換。
⑻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著裝是什麼樣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制服著裝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裝管理辦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必須按本規定著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裝,佩戴標志,保持儀容嚴整、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儀表形象。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上崗時,應穿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 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二) 到經營性場所消費的;
(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 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職、接受審查的;
(五) 辭職、調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況。
第六條 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或者執法公務無關的標志。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時,應當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大檐帽前緣與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卷檐帽前緣稍向後傾。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內脫帽後應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將帽用左手托夾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
第八條 著裝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著春秋服、冬服必須內穿制式襯衣,並扎系制式領帶。
(三)男、女長袖立領襯衣作外穿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扎制式領帶;著短袖立領夏服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著短袖開領夏服時,下擺不扎在褲腰內。
(四)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染彩發、化濃妝;不準戴外露飾物。
(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不得留長發、大鬃角、剃光頭或者蓄鬍須。
(六) 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七) 應當隨身攜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發的執法證件。
(八) 通常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時應穿皮鞋(含涼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不得赤腳穿鞋或赤足。
第九條 兩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著裝巡查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調離、退休,其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標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單位制服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