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校服管理辦法
學校校服管理辦法:
校服實行學校自主決策、學校公開采購和學生自願購買的基本原則。並明確校服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標准要求和采購流程。
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統籌校服管理,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指導監督校服征訂,協助做好質量檢驗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監督抽查結果及時通報給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中小學校要以「規范、公開、透明」為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標准進行校服的招標采購;生產企業要提供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采購過程中一經發現質量問題,要第一時間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合同約定辦理退賠事宜,同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
2. 小學校服管理辦法最新
最新的小學校服管理辦法如下:
一、著裝要求:
1.升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須統一規范穿著校服。學生可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決定穿著哪款校服。
2.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
3.規范穿著各套校服。夏裝T恤的扣子要全部扣上,領子折疊整齊,下擺收在褲(裙)內。秋冬校服要拉好拉鏈。
4.注意保持服裝的平整潔凈(尤其是衣領袖口)。紅領巾應佩戴在校服領外面。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校服穿著。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對於不按要求穿著校服以及不愛護校服的行為,由各班老師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著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
3.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升旗儀式以及集體活動檢查項目。
3. 校服管理辦法
校服管理辦法範文(精選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校服管理辦法方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於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於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製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後上報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塗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文明管理,規范學生的儀容儀表,塑造學校和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政教處特製定校服安全管理規定製度。
一、穿著校服的時間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學回家,全程統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級因校服數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學生在下列時間須穿校服:
(1)舉行升旗儀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學校要求重要節日、紀念日、活動日、開放日、重要集體活動時穿著校服;
(3)學校師生參加集體外出活動,需按照學校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二、校服穿著規定
1、穿著校服要整齊大方,外套拉鏈要求拉至三分之二以上,平整地翻折好衣領,不得敞開衣襟、豎直衣領;
2、校服穿著要保持協調,上衣和褲子要統一,提倡穿運動鞋;
3、及時換洗不潔或有污穢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凈、整潔。
三、校服保管規定
1、為方便辨認和防止遺失,要求在校服里側商標上標注學生的班級和姓名;
2、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護、疊放的.習慣,科學洗滌晾曬,保持校服的整潔、完好。不可在校服上亂塗亂畫。高一年級若發現在校服上有亂塗亂畫,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百分競賽2分,並須到年級部重新購買一套新校服;
3、校服如丟失或破損不能穿時,高一年級學生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級部補辦。高一年級凡是後轉入的學生必須及時到高一年級部補辦校服。
四、校服穿著評價和處理規定
1、高一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情況列入班級考核,由高一學生分會負責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級1分;且由班主任、年級部對未穿校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2、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穿著校服情況進行檢查和教育,必要時取得家長的配合。對執行校服制度不好的學生,要給予嚴肅批評。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學校將依照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3、班主任根據學生穿校服情況,結合學生日常行為表現,每月評選一次「儀容儀表規范標兵」,年級部每月可評選一次「儀容儀表優秀班級」,報政教處表彰。
為了展示中加學校的風采,體現中加學校的辦學特色,規范學生著裝,在校期間必須統一穿著學校校服,特擬訂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學校的統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將以違紀處理。
2、老師發放學生校服時,必須在校服規定的地方寫上學生姓名,並及時登記造冊,學生簽名。
3、西裝校禮服穿著必須規范,領子翻好,領帶戴正,鈕扣全鈕,袋沿翻出。
4、校服裡面所穿的上裝,若長於校服,下擺必須塞入褲內。
5、學生離開宿舍進入教學區,指導老師必須提醒學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師在學生宿舍門口督促檢查,除特殊情況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後方可離舍。
6、校服發放後,要保持整潔,不得故意污損。若有污損,必須及時清洗。
7、學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導致校服遺失或被盜的,必須及時向學校重新購買,補齊所缺校服。
8、體質較弱的學生可在校服內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變。
9、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11、學校重大活動,學生必須穿著校禮服套裝。
12、此規定自20XX年9月開始施行。
校服是學生身份的象徵,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製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學校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決定統一穿著哪款校服。
2.規范穿著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團員須佩戴團徽。
3.升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須統一規范穿著正裝校服。
4.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潔,不得更改校服樣式。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學生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學期初經學生上報班主任後,由總務處統一處理。
4.嚴禁轉借校服給校外人員穿著。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校服穿著。
2.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教育工作。
3.學生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的工作進行監督,納入班主任、年級組管理考核體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值周檢查項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師重點檢查升旗、兩操等集體活動時校服穿著情況。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製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上必須穿著校服。
2、集體活動,學生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干凈。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准後方可不穿,同時須報請教育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財務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於第一學期初經學生上報後由總務處向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教育處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
3、教育處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責任,按《合興中學班主任管理辦法(試行)》處理。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班主任班級「儀容服飾」項目。
2、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
3、對管理完善的班級給於公開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港中學生的良好形象,我校於20xx年9月起,學生統一穿著校服。為此,對於規范校服穿著特作如下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考慮到高三年級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級學生在學校重大場合、升旗儀式時必須穿校服,其他時間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讀生必須每天穿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於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學生將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裡一律視為未穿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塗畫。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丟失時,學生應及時到文化超市購買並報告班主任。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部負責本年級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年級分管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政教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年級部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常規考核項目。
2、學校將不定時抽查校服穿著情況,對不按規定穿著校服者及班級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班級考核分。
考核總分為10分
①對不穿校服者(含褲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著不規范者,如不拉上拉鏈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除按規定扣分外,將作出紀律處分。
五、本規定自20xx年9月9日起執行。
4. 當校服的意見不統一的話,該怎麼解決
當校服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就需要一個大家都比較信服的認出來擔當了,讓他通知一下意見,然後拿出決策來,跟那些不統一意見的人協商一下,大家都服他,讓他去跟別人說更容易說服他們。
5. 學校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
1、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3、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
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准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6. 這款衣服作為春秋季校服,如何制定穿著規定比較合理
那就規定好一周內男女生穿的顏色分開,可以是當單數日的時候呢,男生穿一個顏色,然後女生穿那個顏色雙數日呢,女生穿一個顏色,男生穿另外一種顏色,這樣就更好的區別開了。
當然另外一個可以區別開的,避免大面積顏色的話,那就是直接讓大家隨便穿,相信大家的那個穿著顏色的習慣其實都不一樣的,畢竟只要放開了這個規定的話,那麼大家肯定就會按照自己喜歡穿的那種顏色去進行穿了,而且相大部分都相同的概率還是會比較小的,除非是某一種顏色真的太好看,另外一種顏色太丑了,當然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的話,也說明了大家的眼光肯定偏向於穿好看的那一件,另外一件的話可能還需要重新再商量商量。
當然有一種規定,也可以是除去了單雙日的規定也可以是進行不同年級穿不同的顏色,比如說大一點的年級呢就穿一個顏色,然後小一點的年級呢就穿另外一個顏色,然後剛好如果就固定著這種顏色的話,就剛好將不同的顏色區分開了,而且因為啊大家的年紀不一樣,所以就會進行一個區分度,而這種區分度也會特別明顯,也可以每一個學期來一次,這種輪換也就是每個學期進行嗯大小年級的這個衣服顏色都堆掉,這樣也能區別開。
當然具體的規定穿著規定,如果真的按照自由的標准來的話,其實最好不規定會比較好,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穿衣自由,特別是校服,還有兩種顏色已經算是比較有選擇的,這種選擇就盡可能讓學生們進行選擇的話,其實就不會有多餘的麻煩出現。
當然的話限行比較合理,還是按照厄星期的單雙日以及是按照年級的這個劃分,這種方案會比較合理,這樣的話你就不會引來學生們去進行討論,畢竟而一旦有衣服就是顏色錯開來穿的話,可能會產生一些別的一些群體心理的效應出現。
而為了避免一些不良的群體效應出現的話,最好就不還是有所規定會比較合適,畢竟自由去進行穿的話,有些管制不到的地方,可能就會讓一些不好的群體心理反應進行一個資深,所以呢,就按照一定的合理規定去進行執行的話,相信大家就不會有特別大的怨言,當然其實也可以跟學生們去收集意見,讓他們提供自己的想法,畢竟這些衣服都是學生們去穿的,那麼其實意見的持有人也應該就是嗯可以為自己穿什麼去提供一些想法意見的,這些說法,其實也可以進行一個投票進行選擇,這樣的話就會比較公平。
7.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常州市武進區漕橋小學)為例:
1、學校集體決策: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徵集校服采購意向。
2、徵集采購意向:按照自願原則,發放告家長書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徵得2/3以上家長同意)。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5、確定供貨企業:由第三方招標公司對已報名的有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並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嚴格執行招標程序,由評委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等原則綜合打分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采購結果:招標結束後,學校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校服款式、質量標准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後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采購合同: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第三方招標公司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託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合同一年一簽,供應期內考核合格後,再簽訂下一年度合同。供應期滿或合同終止需重新組織招標。
8、校服檢查驗收: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採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由校服供應企業提供本批次校服相關檢測報告。
9、售後服務監督:采購結束後,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後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後服務。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後續采購的依據。按照5%的比例為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校服。
10、資料存檔備案:采購結束後,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及招標材料,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