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陽皇朝萬鑫酒店特大火災損失多少錢
[提要] 除夕夜晚間12點左右,東北第一高的首家白金五星級酒店沈陽皇朝萬鑫酒店突然發生火災,造成火災原因懷疑是由於燃放禮花所引起。總投資近30億元的沈陽皇朝萬鑫酒店位於和平區青年大街390號,緊鄰渾河岸邊。 所以是30億元
Ⅱ 山東萬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能還我一個公道么
萬鑫建築真的不行了,不止你說的這個,還有徐茂忠項目部,一直拖著管理人員的工資,答應你的挺好,等到發工資的時候就變了。尤其是還有徐茂忠他爹,大事不管,凈算計。真心不希望你們來萬鑫,作為一個學哥的建議
Ⅲ 53度的貴州原漿酒 萬鑫酒廠出品的 說是茅台鎮出品 誰知道一瓶能有多少錢
超市賣168
Ⅳ 右手的大拇指在,若要安裝假肢大約要多少錢,效果怎麼樣謝謝
如果說只有大拇指在的話那可以安裝半掌的硅膠手套,但不知道你具體的截肢情況,只能大概說下呵呵價格在6千左右吧!主要是好看 ,功能應該是沒有。
Ⅳ 萬馨案和萬鑫案一樣嗎 是老太太訛錢的那個么 具體是什麼事
兩個都是碰瓷,一個是老太太碰瓷,一個是巨額的資產碰瓷。
詳細的新聞上好像有,在這復制一遍。
http://house.focus.cn/news/2011-08-23/1447957.html
萬馨案的考問!
——一個願意出兩倍價格保護國有資產的企業家是如何誕生的
日前某報爆出一人,姚爾強,他願掏5個億來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不成,他舉報打官司。
回到2008年,當時金融危機,一個含有國有成分的企業萬馨公司因為欠債不還被訴諸法院,後經法院調解,以地抵債給第三方,由第三方還債。
不曾想,後來國家通過各項措施救市,市場變了,這塊土地有升值了,於是冒出來4年後的這場官司,自稱是這個公司的大股東姚爾強說,這個轉讓無效,不合法,是國有資產流失,因為他當年曾經想以5個億的價格來購買此地,沒賣,卻1.2億賣給了人家,這是個多麼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呀?
於是,近來幾乎所有的媒體都報道了,都憤慨了,都正義了。但有誰會把這個問題在腦中打過一下彎嗎?
這樣來想一下,就知道這幕劇如何來看了。
先當成懸疑片來看——
1、要出5個億買這塊地,粗算一下樓面地價到了1.5萬,這個價格在那個時候可以任意拿北京的任何一塊地。已超過了當時的房價,高出當時價格近兩倍,以高出一倍的價格來買,這樣的人會有嗎?有這么傻的人嗎?或者是你的錢太多了?那是一個什麼樣巨牛的公司呢?我查了一下,名字很牛,叫環球公司,應該是中國國資委的母公司吧?
2、實名舉報人,就是自稱是賣地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你的公司,你來舉報?你過幾年後來舉報,這又是什麼事?
其實個中糾紛,我們無法判斷,要等法院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生來判,我們可以看出的一點喜劇效果是接下來的,這部劇的前傳。
接下來,我們就可以用滑稽劇的心情來看這部片了。
它的前傳是網上炒得很熱鬧的《艷泰案》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自稱原萬馨公司第一大股東、環球公司董事長姚爾強。他在海南時曾以金泰公司買了椰島100萬股,買後覺得後悔要退,結果打了幾次官司沒退回去,於是好不容易找到下家虹艷公司,沒想到一賣出去,錢都交了,還沒過戶,結果椰島要上市了,於是不願賣了,再打官司,卻判買賣合法,還是不甘心,再上訴,最後說自己簽合同的公章是私刻的,沒有法律效力……要想看這幕劇的詳細情節,大家去看一些「瓊州師爺」的新浪博客吧,我這里節省篇幅。
遺憾地是,我們很多的古老的媒體人,沒能轉過這個彎子,成為一個假道士,跟著喊口號去了。
社會百態,亂象叢生,是考驗媒體人智商的時候了,更深刻的考驗是大家的價值的底線!
姚爾強:中國「資本碰瓷」第一人
碰瓷挑戰新社會價值標准
「碰瓷」最初是古玩業的一句行話,意指個別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賣古董時,常常別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擺放,專等路人不小心碰壞。
近期,「天津版彭宇案」8月22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熱議的 "車主攙扶摔傷老人被判賠案"二審雙方各執一詞。媒體和旁聽市民將法庭圍得水泄不通。庭審現場,聲稱被撞的王秀芝老太情緒激動,一度失聲痛哭。王老太之女還說車主曾承認撞人,又答應賠償。但車主許雲鶴則稱自己是「好心助人反被訛。
該案在許多方面與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驚人相似,首先是「案發瞬間無法還原、雙方舉證均不充分」。一審判決許雲鶴賠償王老太10萬元後,輿論和網友幾乎一邊倒地傾向許雲鶴,而民間也再次引發有關社會公德的大討論。
名為「天津許雲鶴」的微博,已有近萬名粉絲對其關注。8月16日的「助人為樂,反被訛10萬,法院亂判葫蘆案,何處申冤?」帖子被各大論壇爭相轉載。二審判決會給該案帶來什麼進展?
隨著「碰瓷」已經成為道德中不能承受之輕。很多潛伏更深的「資本碰瓷」也漸漸浮出水面,伴隨的是一連串對資產的侵害和無處可訴。
資產碰瓷無處不在
所謂的「資本碰瓷」需要的手段和資源要比傳統的碰瓷高不止一個台階,屬於高知識、高背景之人所能使的法門,而碰瓷所得高時也能數以千萬,乃至上億計。
何謂「資產碰瓷」簡單說,就是運用碰瓷手段,利用法律、公權等進行脅迫,最終獲取對方資產或「和解金」。這裡面的門道可略窺如下:
一般,資產碰瓷需要有計劃進行長期准備,在與碰瓷目標達成資產、股權等方面的交易,簽訂正式的合同,並要求履行合同之前,所要做的事情就是丟章。即在合同簽訂前,找一家媒體,在不起眼的角落刊登一則公章遺失啟事,在未來可以申訴為簽章不算數。在簽訂合同一段時間後,更換法人,然後該法人與碰瓷目標接觸,否認合同。同時,原法人玩失蹤,規避法律風險。
此時,剩下的就是碰瓷目標受到來自法律、舉報、調查、輿論等各個角度的「專業」脅迫。
資產碰瓷脅迫手段堪稱極度專業
在記者深入觀察資產碰瓷之後,發現其中的門道還是相當專業,甚至玩弄起公權機構、輿論機構和法律機構,不得不驚嘆高知分子「資本碰瓷」的專業性。基本上,浮在海面上冰山一角的脅迫手段,我們可見一二:
一、法律脅迫。以合同違規,法律支持為由,要求碰瓷方補償及交還資產(或股權)。
二、公權脅迫。在法律不支持的情況下,動用關系,利用公權機構傾斜法律天平,進行脅迫。
三、搶奪脅迫。公然搶奪(搶劫)碰瓷目標的公司乃至個人私密物產,尤其是財務、運營、公司高層私人方面的文件、電腦。以「股東間經濟糾紛」為由,規避搶奪(搶劫)的法律風險。並以此財物進行脅迫。
四、調查脅迫。用搶奪來的文件,進行審計調查,希望找出其中的違規、違法的證據。如有,則脅迫成功。
五、舉報脅迫。不斷的長期到紀委、公檢、公安等國家一系列部門進行舉報,使碰瓷目標陷入長期調查困境,無法開展正常運營和日常生活。
六、輿論脅迫。在諸般無效的情況下,策劃輿論,愚弄媒體,打著正義旗號強奸民意,製造不利於碰瓷目標的輿論,最終使碰瓷目標陷入輿論困境。並試圖通過社會輿論給法院等國家機關施壓傾斜法律天平。
資產碰瓷經典案例「艷泰案」
資產碰瓷收益雖大,但操作的難度和其中的風險一點不比站馬路中間等人來撞來的小。所以各種規避風險的方式也在人情、法律、政策的漏洞中遊走穿行,有了一套專門的手段。例如「丟公章」;「換法人」;「玩失蹤」,都是熟能生巧的行活。
網上炒的很熱的「艷泰案」中,一個極度不憤的律師(詳見瓊州師爺博客),將事件始末在自己的博客原原本本的描述了個透,也使得我們對「資產碰瓷」可見一斑。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目前自稱原萬馨公司第一大股東、環球公司董事長姚爾強。他在海南時曾以金泰公司買了椰島100萬股,買後覺得後悔要退,結果打了幾次官司沒退回去,於是好不容易找到下家虹艷公司,沒想到一賣出去,錢都交了,還沒過戶,結果椰島要上市了,於是不願賣了,再打官司,卻判買賣合法,還是不甘心,再上訴,最後說自己簽合同的公章是私刻的,沒有法律效力……
此時,他的證據就是合同章曾經在一個月前刊登過啟事,說是丟了。此外,公司的法人變成了另一個人,姚爾強再也不出面了。
於是一倒手,就是數千萬的股權收益倒手。
中間吃到了甜頭,自然便「從善如流」,姚爾強從此浸淫此道,開枝散葉。成為一個知之則避之不及,不知則吐出一筆的牛人。
萬馨案拭目以待
最近,姚爾強搖身一變,以200萬的代價成為了某半國資的企業的名義董事長,在諸般脅迫手段並未起到現實效果的情況下,動用了輿論手段,惹的滿城風雨——「萬馨侵吞國有資產」。目前記者所知,法庭上,股權搶奪中,其證據呈現一邊倒的劣勢,且拭目以待,他是否能夠借輿論手段,再次傾斜法律天平,贏得1.8億的巨額原國有資產。
筆者將繼續關注法庭庭審證據,將一切以證據進行還原,還原一個朗朗世界。
Ⅵ 一萬鑫麻辣小龍蝦 5個人得多少錢啊
二十一斤!你算下得多少錢!再除以五看看多少
Ⅶ 我想燙個梨花,誰知道寶坻那個理發店好大概得多少錢啊!
九月初,在步行街萬鑫對面要新開一個理發店,聽說是寶坻最大的,而且理發師還都是塘沽的,新店開業肯定有促銷你可以去試試。
Ⅷ 高散光加近視 定製 依視路1.56鑽晶A3的 和 萬新1.60的 分別大概需要多少錢呢
新上框架進制定是14路1.56鑽井a3的和外型的1.6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