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還沒有強制規定的標准,一般應結合生產實際,以滿足生產需要和安全的需要不前提進行設置。設置過多會形成浪費,設置過少,又不方便操作。
㈡ 輸煤皮帶過橋的距離規定是多少米一個哪位姐姐哥哥告訴我以下,急用
就是兩台皮帶機,上面的一台皮帶要從下面那台皮帶機上翻過去的支架,是不是?那樣的話,要看你的皮帶輸送量,和皮帶機的長度而確定(皮帶輸送量可以不計)。
㈢ 在嗎問你一個問題運輸帶過橋傳動怎麼算的
1、皮帶運輸機必須設置過橋。
2、皮帶運輸機上每距100m設置一個過橋。
3、過橋不能壓在皮帶運輸機上。
4、過橋的寬度不能小於800mm,頂踏板距頂板的距離不能小於1.2m。 5、過橋的扶手必須穩固,垂直高度不能小於500mm。
㈣ 大眾高爾發動機皮帶怎麼裝
您好,皮帶裝法比較復雜,文字描述不清,建議直接到維修站讓專業人員安裝。
㈤ 礦井主要通風風洞內需要安裝哪些感測器有何要求
礦井主要通風風洞內需要安裝的感測器和要求:
1、回採工作面感測器安裝位臵:上隅角安裝T0感測器;往外10米范圍內安設T1感測器;在回風口10—15米處安設T2瓦斯、溫度、CO感測器;當回採順槽巷道大於1000米時,安裝T中感測器。
2、開掘工作面的感測器安設位臵:在風筒出口對幫距工作面迎頭3-5米處,安設T1感測器,距回風口10—15米處安設T2感測器,當掘進到1000米時,安裝T中感測器。
3、雙巷掘進期間工作面、回風流安設甲烷感測器標准同開掘工作面的感測器安設標准相同,另外需在兩工作面混合回風流中安設一台甲烷感測器。
4、開掘工作面開口5米時,可只在工作面安設T1感測器,但巷道推進到30米起必須安設T2感測器;採煤工作面推進到停采線附近,而採到T1、T2感測器相距不足50米時,可只安設T1感測器,但採掘工作面的斷電功能必須貫穿整個生產過程,即從開始到結尾全過程具備斷電功能。
5、采區回風巷安設甲烷、CO、風速感測器。
6、井下各機電硐室需安設溫度感測器,報警值≥34℃。
7、甲烷、溫度、CO感測器應垂直吊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mm。風速感測器應設臵在巷道前後10米無分支風流、無拐彎、無障礙、斷面無變化、能准確計算風量的地點,其懸掛應採用硬連接方式固定,風速檢測口應垂直於風流方向。
8、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15m處應設臵煙霧、一氧化碳感測器。
9、開關量感測器的設臵:
(1)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必須設臵設備開停感測器。
(2)采區主要進回風巷道中的主要風門必須設臵風門感測器。當兩道風門同時打開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3)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的風筒上應安設風筒感測器,風筒感測器須設臵在距掘進面不超過20米處。
(4)必須通過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設臵饋電感測器或在被控開關內取饋電狀態接點信號的方式可靠監測被控開關的饋電狀態。
㈥ 皮帶行人過橋意義
皮帶行人過橋意義是結構簡單、便於挪動、安裝方便、運輸方便,安全可靠,廢料得到利用、易於加工。
皮帶行人過橋主要解決的是在煤礦領域,主運皮帶上方往往沒有行人過橋,針對主運二部皮帶延長900米之後,皮帶上方沒有行人過橋,安全隱患很大。皮帶行人過橋,包括有橋面、護欄和立橋腿;所述橋面由鋼管,角鐵和薄防滑鋼板焊接而成;能有效解決安全隱患。
技術特徵:
1、皮帶行人過橋,其特徵在於,包括有橋面、護欄和立橋腿;所述橋面由鋼管,角鐵和薄防滑鋼板焊接而成;所述護欄由鋼管焊接而成;所述立橋腿由角鐵焊接而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帶行人過橋,其特徵在於,所述鋼管為鋼管;所述角鐵為角鐵。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帶行人過橋,其特徵在於,所述橋面長1800mm,按照框距300mm、過橋寬距600mm加工焊接而成;所述橋面的兩幫加焊1m高護欄;所述立橋腿長2000mm,按照框距300mm、過橋寬距600mm焊接而成;所述立橋腿用的全絲螺栓與橋面固定連接。
㈦ 礦井通風系統設計的「一通三防」安全技術
「一通三防」指的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礦井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滅火的技術管理工作的簡稱。
3.1、通風管理措施
3.1.1掘進工作面風量的計算
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應根據排除炮煙、排除瓦斯(粉塵)以及人員呼吸的需要計算,並考慮風速應符合規程規定。選其中最大者為選擇局扇的依據。
(1)、按照掘進工作面施工人員所需風量計算:
Q掘=4N=4×20=80m/min
式中:N-為當班最大出勤人數
( 2 )、按照排除炮煙的需要計算風量
Q掘=(7.8÷T)*√A(LS)/k =(7.8/20)* √13.57*(900*13.26)/1.52 =414.23m3/min
式中:k-系數(當300≦ L< 400m K =1.22, 當400≦ L< 500m K =1.252, 當500≦ L< 600m K =1.32, 當600≦ L<700m , K =1.352,當700≦ L<800m , K =1.42,當800≦ L<900m , K =1.452,當900≦ L<1000m , K =1.52…)
式中 A-同時爆破的炸葯量kg,L-巷道掘進最長局扇通風距離m,S-巷道毛斷面,T-排煙時間,一般為10~20min。
( 3 )、按照排除瓦斯需要計算風量
Q掘=100×q瓦掘×K掘通×(1-K抽放率)=100×0.5×2×(1-0)=100m3/min
式中:q瓦掘——掘進頭瓦斯絕對湧出量m/min,K掘通——掘進工作面瓦斯湧出不均衡系數,炮掘可取K掘通=2。K抽放率取0。
(4)、 按照風速計算風量
Q掘應滿足:60VminS≤Q掘≤60VmamS
60VminS=60×0.25×14.4=216m3/min
60VmamS=60×4×14.4=3456m3/min
Q掘取414.23m3/min,顯然滿足60VmS≤Q掘≤240S的要求。
式中:S-巷道凈斷面m2,Vm-最低風速m/s,對於煤及半煤岩巷道Vm=0.25m/s。
3.1.2局扇選型(確定局扇的大小和台數)
表二 局扇選型 功率KW 11 2×11 28 2×15 2×18.5 2×22 2×30 2×55 風量m/min 200 350 350 400 450 500 600 750 根據上面的計算所得最大風量為414.23m/min,選取一台2*18.5KW局扇,備局同型同能。
3.1.3通風設備及設施的安裝、使用的規定
(1)、所掘巷道採用壓入式通風,局扇位置由通風區現場劃定,局扇要安專人看管,掛牌留名,若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局扇時,人員要撤離,切斷電源,掛示警標,恢復通風前必須經測氣員檢測瓦斯濃度,以確定恢復通風的方式。局扇要有「三專兩閉鎖」裝置。
(2)、局扇安裝時用礦用橡套電纜引入電機內,三根芯線接至電機接線盒內的接線螺桿上,第四根接地線接在盒內接地螺桿上,然後蓋上盒蓋。
(3)、局扇應一次接一次啟動數次,每次短時接通電源以保證局扇風壓逐步加大,防止鼓爛風筒。
(4)、局扇安專人定期維修、保養、保證局扇正常運轉。
(5)、局扇進風距回風巷口不小於10米,風筒出風口距迎頭距離不大於5米。
(6)、 通風區要做好風流控制工作,防止局扇循環風。一次串聯風必須制定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報礦長批准。
(7)、 施工單位對通風設施、設備要備加愛護,不得隨意損壞。
(8)、通風系統的風門必須安裝連鎖裝置,確保系統穩定可靠。
3.1.4工作面風量風速的規定
掘進頭供風量為414.23m/min,風速保持在0.25~4m/s之間。
3.1.5凈化通風、隔爆水棚、壓風自救的安設
(1).在施工巷道中距離迎頭不大於50米處安設三道凈化噴霧裝置。
(2).隔爆水槽按規定首列在距離迎頭60~200米范圍以內,回風側安設。其容量按200L/m斷面設計水量。
(3).水槽應採用橫向(長邊垂直於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安裝,排間距為1~3m,棚區長度不得小於20m,同一排內的水袋邊沿與巷壁、支架(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mm,U型棚和混凝土支護的巷道應加設一層水袋,加設水袋設置尺寸應滿足邊緣之間間隙不小於100mm的要求。水袋底部距巷道軌面應不小於1.8m和不大於2.6m;棚組內各排水棚安裝高度應保持一致;棚區處的巷道需要挑棚時,其斷面積和形狀應與其前後各20長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4).水棚應安設在巷道直線段。水棚與巷道的交岔口、轉彎處、變坡處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 米。
(5).水袋安裝吊掛方式:1)、水袋應被自由地吊掛在掛勾上,掛勾也應自由地吊掛在支承構件上,均不得捆紮綁死;2)、掛勾可選用8鐵絲製作,吊掛在支承構件上的一端可以是彎鉤,吊掛水袋一端的掛勾應是直勾,掛勾角度為60°(+5°),直勾長度25mm;3)、水袋兩邊的掛勾應相向吊掛。
(6).水棚維護:每周至少檢查一次水棚的水袋數量、吊掛、水量情況,及時進行補水、更換水袋、維護或挪移水棚。
(7).隔爆水槽應進行掛牌管理。
( 8)、在風巷內每隔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每組壓風自救系統安設5-8套壓風自救裝置。距迎頭最近一組壓風自救系統距迎頭距離在25-40m之間。保證掘進迎頭及巷道內所有人員緊急避難時使用。隔離式自救器配備同等數量。所有設備必須質量完好,確保應急時使用。
3.1.6 瓦斯管理措施
(1).掘進頭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0.8%或CO2濃度超過1.5%時,都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器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3). 掘進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並通知調度所進行處理。電機及開關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局扇開關附近10米內瓦斯濃度在0.5%以下,方可人工啟動開關。
(4).井下空氣成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掘進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
表三 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下表規定 名 稱 最高允許濃度 (%) 一氧化碳co
氧化氮(換算成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流化氫H2S
氨NH3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5).掘進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掘進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7).礦井必須從採掘生產管理上採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
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後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後,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後,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符合本規程規定時,方可開啟。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牌,禁止人員進入,並向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程規定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採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
(8 ).掘進施工過程中迎頭必須懸掛瓦斯便攜儀並正常開啟,測氣員每班對該地點不小於3次的瓦斯巡迴檢查。
3.1.7瓦斯監測管理(瓦斯感測器按圖示設置)
(1)、各探頭的報警濃度:T1≥0.8%, T2≥0.8%;
(2)、瓦 斯 斷 電 濃度:T1≥0.8%, T2≥0.8%;
(3)、斷 電 范 圍:T1、T2均為掘進巷道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
電氣設備
(4)、復 電 濃度:T1<0.8%,T2<0.8%;
(5)、復 電 方式:人工復電
(6)、瓦斯感測器按圖示設置:
(7)、安裝與管理
瓦斯感測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200 mm。
瓦斯感測器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7天必須使用標准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瓦斯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高突頭每天必須對瓦斯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由使用單位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去人和監測工一起到現場接通井下電源及斷電器。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報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調度所,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瓦斯檢查工每班應對管轄范圍內感測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對感測器及電纜的外觀進行檢查,並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通風區、調度所值班員。
感測器、電纜等由所在掘進的班、隊長負責保管、使用。感測器不能正對風筒出口,灑水時不能灑在探頭上和線路接頭處。如有損壞及時向通風區值班室匯報。
放炮時將感測器移到距迎頭50m以外安全地點,放炮結束後放回原處並按規定吊掛好。
便攜儀懸掛在迎頭,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300mm,不得掛在風筒口處。
3.1.8防火管理措施
(1).自然發火處理:施工中發現火災時,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同時切斷迎頭所有電源,報告調度所按照避災線路將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電器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准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2).高冒處的防火處理:掘進過程中如果發生冒頂,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接實,對於冒頂嚴重的必須噴漿、噴實,同時通風區對高冒處進行掛牌管理,檢查氣體和溫度,發現異常立即匯報處理。
(3).其它防火處理
掘進施工報廢的盲巷必須填實封閉。
電氣設備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准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掘進在過煤層或施工厚煤層底區巷道期間,必須少裝葯,輕放炮。同時支護必須到迎頭。減少空頂面積。
3.2綜合防塵管理措施
(1).距離放炮迎頭不大於20m處安設三道放炮噴霧裝置,放炮前後必須開啟,且能封閉全斷面。堅持炮前炮後灑水滅塵。
(2).回風流中安設三道凈化噴霧,距離迎頭不大於50米,每道間距3~5m。
(3).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
(4).灑水沖洗煤幫,杜絕煤塵積聚(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為煤塵積聚)。裝攉煤要灑水。
(5).加強個人防護,粉塵作業區域必須配戴防塵保護用品。
(6).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規定:
粉塵中含游離SiO2大於10%時,最大允許粉塵濃度不得大於2mg/m;
粉塵中含游離SiO2小於10%時,最大允許粉塵濃度不得大於10mg/m。
3.3火工品管理措施
(1)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領送,炸葯由使用單位安排熟悉《煤礦安全規程》的人員用葯包專門運送,放炮員負責監護。領到爆破器材後,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驗葯入箱,嚴禁中途逗留或亂扔亂放。
(2)電雷管實行專人專號,出庫雷管必須編號清晰,沒有編號的電雷管嚴禁發放使用。
(3)電雷管發給放炮員之前,必須按規定要求逐個做全電阻檢查,並將腳線擰成短路。嚴禁發放不導通和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
(4)放炮員必須把炸葯、電雷管分別存放在專門炮箱內,並加鎖;嚴禁亂堆亂放。炮葯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無淋水、避開電氣設備和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5)若需切開葯卷時,必須使用專門工具並保持切面平整,嚴禁做好炮頭後切除葯卷或使用其他工具敲砸葯卷。
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後,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6)裝配起爆葯卷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必須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淋水、避開電氣設備和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爆葯卷。裝配起爆葯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的數量為限。
裝配起爆葯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到振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電雷管必須由葯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葯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葯卷的中部或捆在葯卷上。
電雷管插入葯卷後,必須用腳線將葯卷纏住,並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7)對當班剩餘的炸葯,由工作面班組長負責移交給放炮員放入葯箱內鎖好並提前向區隊值班人員匯報,嚴禁將炸葯亂堆亂放。剩餘的炸葯卷還必須由放炮員和施工班隊長校核後互相簽字認可。
(8)剩餘的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保管並當班退回葯庫,嚴禁將剩餘雷管交給下一班使用核亂堆亂放。葯庫和放炮區必須建立嚴密的領退帳卡,杜絕漏洞,對退回葯庫的雷管發出前必須進行二次導通和全電阻測試,並建立記錄。
(9)放炮後,放炮員、測氣員和生產單位班組長必須共同做好驗炮工作。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後,放炮員必須認真檢查炮堆,收集未爆的殘膽,嚴禁將雷管混入煤炭中。
(10)生產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人員若發現遺失炸葯或落膽時,必須及時匯報礦調度處理,嚴禁私帶或私藏。
3.4 防治水管理措施
1、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規定。
2、加強迎頭通風,防止鑽孔溢出有害氣體傷人。通風區每班安一名專職測氣員現場跟班。
3、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異常徵兆,如迎頭出現掛汗、掛紅、空氣變冷,發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縫,發現淋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措施,報告調度所,如情況危急,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撤人時必須按避災路線撤出人員。
3.5安全環境管理措施
(1)、施工巷道內管線與風筒完好及吊掛的規定:風水管、風筒、電纜、監控線、電話線等要整齊地用電纜鉤吊掛在巷道的兩側,風筒要逢環必掛,風筒接頭要嚴密,不得跑漏風,損壞或殘破的風筒要及時修補或者更換。
(2)、施工巷道內設置實現「三無」的規定:巷道內無雜物、無積水、無淤泥,堅持按文明生產標准要求進行施工。
(3)、施工巷道內設置施工圖板,施工圖板標明巷道斷面圖、平面圖、炮眼布置圖,施工技術參數,避災路線圖及文字說明。
(4)、施工巷道內無片幫漏頂,無支架折損,保持巷道支架完好。施工中要經常檢查工作面後方支護情況,發現片幫漏頂、變形折損的棚子要及時修復(架棚或重新打錨桿),重新腰幫、背頂。
3.6煤質管理
(1)、嚴格跟頂跟中線掘進,嚴禁隨意破煤層頂底板。煤眼布置要合理,周邊眼與巷邊確保200mm 以上的間距。
(2)、設有專人揀矸,在人工裝車時揀選矸石,揀出的矸石充填腰幫過幫。
(3)、 掘進隊成立以隊長為組長的煤質管理小組,跟班班隊長負責當班煤質管理工作,各班要設有1—2名煤質網員,向煤質管理部門匯報煤質信息。
(4)、半煤岩巷道施工時盡量使煤層在巷道斷面內的中部。
(5)、煤層厚度大於0.5米時採用煤岩分破、分裝、分運(有出矸系統時),或施工矸石窖填矸。(6)、採用煤矸分裝分運。
㈧ 煤礦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匯總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施工
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根據礦區生產工作計劃,由我隊在40108回順施工掘前預抽鑽孔(採用ZDY—1900S型鑽機進行施工),為保證施工安全,特別制定本措施,望所有參與施工作業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施工方案及技術要求
1.鑽孔參數、布置方案示意圖見附表:
2.電源:9#聯巷采區變,從40108運順聯絡巷口饋電接線;
3.技術要求:
A、鑽孔施工要求:
(1)鑽孔施工時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開孔高度、方位、角度、孔深等參數進行施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擅改鑽孔參數;
(2)每施工完一個鑽孔,必須及時進行封孔、連孔、掛牌編號管理,封孔深度不小於10m,並確保封連孔密實、不漏氣、預抽管吊掛平直;
(3)每個鑽孔的開孔、起鑽,必須及時向區隊及通風調度匯報鑽孔進尺、參數等,並要求專門驗收人員驗孔;
B、機電設備使用與維護技術要求:
(1)機電檢修及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中第九章:第一節、第二節、第四節、第七節;
(2)開機前必須檢查鑽機易松動、易損壞零部件是否完好齊全,油質是否符合要求,開關、水泵等各種電氣設備是否存在失爆及其他安全隱患;試運轉期間油管是否漏油;鑽頭、鑽桿、接手有無磨損等影響施工現象;
三、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及配套設備進入鑽場注意事項:
(1)鑽機准備進入施工鑽場前至少提前一個班,由區隊檢修工負責完成鑽機的檢查、安裝、調試運行等工作;
(2)檢查、安裝、調試運行良好後,由檢修工按鑽機拆裝運輸要求對鑽機進行拆卸分解,機架降落到最低位置,對於易損、易壞零部件要進行專門包裝、專人搬運、專人維護保管;
(3)每台鑽機及其配件,由檢修調試人員負責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設備入井記錄台帳;
2.班前准備:
(1)下井前必須保證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否則、禁止參加施工作業;
(2)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學習班前會講到的安全注意事項,了解井下鑽孔作業現場相關情況,明確本班任務;
(4)入井前根據工作安排准備、檢查好本班所帶的工具、材料、記錄本等;
(5)入井穿戴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
3.移鑽、穩鑽安全技術措施及開鑽前准備工作:
A、移鑽安全技術措施:
(1)移鑽前必須事先做好排除鑽機周圍的安全隱患工作,移鑽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參加人數不得少於6人;
(2)移鑽時嚴禁鑽機傾倒或受到猛烈碰擊、拉傷電纜或損壞其它設備,應防止油箱內油位過高而導致移動油箱時漏油;
(3)鑽機在巷道中移動時,可採用鋼釺、撬杠撬動鑽機底座,使其向前移動,撬動時人員必須在同一側同時撬動,動作要協調一致,用力均勻,切不可用力過猛;在鑽機出現傾斜、偏離方向或歪倒等不能正常移動時,施工人員必須在調整好鑽機機身後方可重新施工,在移動過程中嚴禁站在鑽機移動的正前方,以防止鑽機翻倒傷人;
(4)長距離移動,把鑽機機身落到最低位置,在沒有軌道的情況下,可在鑽機的移動方向鋪上鑽桿,採用棕繩拉(其中棕繩的長度必須超過以鑽機為半徑的危險范圍之外,棕繩必須打結以防止拉鑽過程中脫手滑到),人推的辦法移動,在移鑽時由專人統一指揮,以確保安全;人工抬運鑽機零部件離地高度不大於0.3m;
(5)若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倒鏈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所選擇吊掛點必須進行預拉,並保證牢固可靠;
b、倒鏈各機件必須完好無損,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空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方可起吊;
c、懸掛倒鏈的支承點必須牢固、穩定;
d、吊掛、捆綁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系數應不小於6;
e、嚴禁將下吊鉤回扣到起重鏈條上起吊重物;
f、不允許拋擲手拉葫蘆;
g、不允許用吊鉤鉤尖鉤掛重物;
h、起重鏈條不得扭轉和打結,雙行鏈手拉葫蘆的下吊鉤組件不得翻轉;
i、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嚴防重物傾斜、翻轉;
j、嚴禁一人單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作業時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將重物吊起後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
k、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
l、不得使用非手動驅動方式起吊重物,發現拉不動時,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檢查重物是否與其他物件牽連,重物重量是否超過了額定起重量,倒鏈機件有無損壞等;
m、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離不得超過規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損壞機件;
n、嚴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蘆同時起吊重物;
(6)若現場出現特殊情況、需向主管部門匯報,共同制訂方案,編寫針對性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
(7)若鑽機需要穿越皮帶,必須提前與掘進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在達成統一後,皮帶停止工作,並下降到最低位置後,方可進行移鑽工作;人員穿越皮帶必須有過橋。
B、穩鑽安全技術措施:
(1)穩鑽前由機長確認鑽機周圍無片幫、活體活矸、空頂等安全隱患情況時方可進行工作。
(2)穩鑽時必須先清理鑽場處的浮煤,使鑽機處於硬底上,方可穩固鑽機。
(3)鑽機四角必須打上壓柱(絲杠),並確保壓柱(絲杠)打牢、壓緊;壓柱(絲杠)打實、壓緊後用不小於8#的鐵絲將壓柱頂部固定在錨桿或錨網上,避免鑽機經長時間顫動後,導致壓柱松動掉落傷人。
(4)設備各運轉部位要有防護罩或設置禁止人員靠近區域;淋水的地點要對開關和電機部分妥善遮掩,防止水淋在電機及開關上。
(5)在將鑽機擺放平穩,打牢壓柱(絲杠)後,為了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機械傷人事故,施工鑽孔前必須,吊掛好水管及電纜。
C、開鑽前准備工作:
(1)鑽機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且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上崗時穿戴整齊,衣袖、衣襟、褲腳捆綁扎緊,嚴禁在施工現場嬉戲打鬧。
(2)必須熟練掌握鑽機的操作要領、維護保養和排除故障等知識;鑽機工應掌握瓦斯抽放、防突等相關知識。
(3)為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瓦斯超限事故,鑽孔施工作業場所必須要有良好的通風,要求機長必須攜帶攜帶型瓦檢儀,並懸掛於孔口下風向1.5m范圍內;若出現瓦斯噴孔現象,必須採取邊打邊抽措施。
(4)開鑽前要打好袋子牆,挖好排水渠,做好排水、煤岩粉清理工作。
(5)開鑽前若局部通風機風筒影響施工,必須在經過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把風筒移到合理位置,保證風筒無破壞,並對施工現場足夠熟悉,保證工作場所通道暢通,以便出現突發事故時人員能及時撤退。
4.鑽孔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身體與操作台必須保持一定距離,要求手不離操縱把柄,眼不離鑽機,動作要准確、及時、迅速;鑽機啟動後,必須先將鑽機空運轉3~5分鍾左右,待油溫達到40℃左右,各運轉部位有無異常,同時並檢查出水情況是否正常,確定無異常後方可正式開鑽。
(2)開鑽孔時必須嚴格按照放線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開孔角度必須使用專用量具量取,不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3)安裝鑽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a)嚴禁用手直接拆卸水便和鑽桿,防止鑽機旋轉夾傷及扭傷施工人員;鑽機停止運轉後方可安裝鑽桿,接鑽桿人員不得戴手套(或戴橡膠手套);
(b)先檢查鑽桿,所用鑽桿應保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等,禁止使用不合格鑽桿;另外鑽桿擺放要整齊牢靠,以防止滑落、碰倒砸傷人員;
(c)連接鑽桿時應對准絲口,雙手把鑽桿端平,避免歪斜、絲口磨損和漏水等現象;
(d)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岩芯管;
(e)安裝鑽桿時必須一根一根接,嚴禁兩根及以上數目的鑽桿同時安裝,鑽桿安裝完好後,鑽進過程中,其他人員要撤離至安全地帶;嚴禁任何人員觸碰正在鑽進鑽桿,以防止傷人事故的發生;
(f)在接鑽桿時,必須注意巷道皮帶運轉情況,以防止大塊煤或矸石撞壞水接頭、撞彎鑽桿或撞翻鑽機,傷及工作人員。
(g)在鑽孔仰角大的情況下,拆卸或連接鑽桿時,人員必須站在鑽機的右後方或左後方,防止加持器打開後鑽桿下滑傷人;
(4)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易過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在打鑽過程中動力頭嚴禁反轉,以防止鑽桿脫落。
(5)鑽進時供水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干孔;孔內煤(岩)粉較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沖孔時間,切實沖好孔後方可停鑽。
(6)鑽進過程中,鑽機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供水量、鑽孔內的給排水、震動聲等情況,若有異常應及時停鑽,通知負責人員;同時觀察鑽機在給進過程中的運轉狀況,若發現有異常聲響、動力頭震動聲大、機架有擺動、立柱框架有晃動,應停機檢查,並及時處理。
(7)鑽進過程中必須給油箱安裝冷卻水,注意各運動部件的溫升情況,軸承、油泵、電機等處的溫度不得超過60℃,油溫不得超過50℃,否則停機檢查,並進行有效處理。
(8)鑽進過程中,每班每台鑽機必須統計好鑽進鑽桿數目,以便准確測算鑽孔位置、深度等。
(9)鑽進過程中應注意:
(a)若發現煤岩松動、片幫、來壓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並監視水情,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b)鑽進過程中,若出現響煤炮劇烈、噴孔嚴重時,必須停止鑽進,並保持鑽機空運轉,同時加大水量及時排出煤岩屑;
(c)鑽進過程中,要時時監測鑽場迎頭20m范圍內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0%時,必須立即停鑽進,經過處理;若瓦斯濃度超過1.5%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後,待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正常工作;
(d)在鑽機運轉的過程中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動鑽機運轉部件,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正在運轉的鑽機上;
(10)更換鑽頭時,孔徑和鑽頭直徑必須匹配,以防卡死鑽頭、鑽桿。
(11)鑽進過程中所有人員禁止穿過或跨越鑽桿及鑽機旋轉部位,如有人員需穿過過鑽機時,必須停止鑽機工作後,方可通過。
(12)鑽機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必須臨時停鑽,把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且要保證將鑽頭退離孔底一段距離,防止煤岩粉卡住鑽桿;停鑽8h以上時,應將鑽孔沖洗干凈,鑽桿全部退出來。
(13)通風部監測組每7天對鑽場回風區域20m范圍內的瓦斯探頭進行調校、試斷電,確保監控設備動作準確可靠。
(14)在作業的過程中,鑽機的開關按鈕的啟動,必須服從機長一人指揮,以防止亂開亂停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15)打鑽進尺應以進入鑽孔內的鑽桿為依據,不得謊報、瞞報,每次終孔時(或發現鑽孔深度達不到要求時)必須及時向區隊、通風調度匯報。
5.起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起鑽前必須用清水徹底把鑽孔沖洗干凈,並及時通知專門驗孔人員到場,以打鑽過程中所做的鑽桿記錄為依據和起出的鑽桿數目進行對照。
(2)拆卸水扁時必須先使用管鉗松動後再用雙手拆卸,嚴禁直接用手拆卸。
(3) 孔口處拆卸鑽桿時必須使用銅錘,嚴禁使用鋼或鐵器敲砸,以防產生火花;同時不準用管鉗敲砸鑽桿、鑽具,以防砸壞管鉗或鑽桿,並防止產生火花。
(4)退出的鑽桿必須擺放整齊,擺放位置不得影響下一個鑽孔施工,並詳細記錄所退出鑽桿數量。
(5)鑽機及配套鑽具需撤出時,必須放到鑽場等安全地點,不得妨礙其他施工隊運送材料或車輛行駛,各配套鑽具必須碼放整齊。
6.封連孔注意事項:
(1)封孔前必須准備好封孔所需材料、工具(如封孔管、封孔膠、封孔用編織袋、接手、鐵絲、手鉗等)。
(3)連接方式為:採用Ф110PVC管封孔,Ф127埋線管分別與預抽孔及集流器連接;集流器通過龍門與Ф315PE管抽放管路硬連接,龍門距頂板高度及集流器放水閥門離地高度不得大於0.2m。
(4)連接方法為:在Ф110PVC管前端0.5m處用鋸條鋸一細槽,編織袋打上3層,用細鐵絲捆綁結實;再將Ф110PVC管尾端插入Ф127埋線管中(插入長度約0.3m),在Ф127埋線管與Ф110PVC管對接處捆綁上編織袋(同上);同時在Ф110PVC管的中間對接部分捆綁編織袋(方法同上)。
(5)前、中、後三處的編織袋捆綁好後,注入適量瑪麗散封孔膠(分甲乙兩種封孔膠各一半),並迅速將Ф110PVC管插入鑽孔中(深度不小於10米),避免膠體發生反應溢出。
(6)封孔工藝完畢後,要觀察5分鍾左右,確保封孔良好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若出現漏氣等不符合封孔質量要求現象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
(7)連孔時,必須使Ф127埋線管綳直連接到抽放管路上,保證孔口高度高於集流器高度,嚴禁出現埋線管過長、有死彎、有交叉等現象。
(8)若需在連接埋線管上安裝孔板流量計,有區隊技術負責人員提前通知封孔工做好准備工作,並按相關要求正確安裝。
(9)確認封孔完好後,必須立即打開抽放管路閥門,升井後必須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記錄。
7.其他注意事項:
(1)各鑽機周圍10m或規定范圍內的文明生產及質量標准化必須達標,符合礦業公司質量標准化:
(a)鑽機衛生,油管、水管吊掛整齊,鑽桿上架並碼放整齊,電纜吊掛平直,開關上架,鑽機機身及所打壓柱(絲桿)等必須平牢固可靠,嚴格按照質量標准化要求,確保施工范圍內的文明衛生;
(b)巷道內必須設置專門排水坑,並利用水泵水管排到返水管中,保證施工范圍內無淤泥、無積水。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作業規程,並在該作業規程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並按照制度要求到達作業地點,熟悉作業現場的避災路線,否則不準入井。
(3)打鑽人員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本班情況(孔內情況、方位角及開孔角度等),交接檢查安全情況。
(4)必須建立施工記錄台帳制度,詳細記錄施工進度和有關情況,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開鑽前必須作好放孔工作,鑽孔施工完畢後應嚴格驗收工作及掛牌管理工作。
(5)其它未詳部分按大佛寺礦區《「一通三防」管理辦法》、《瓦斯抽放規定》及《鑽孔施工與驗孔規定》執行。
(6)所有參加施工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並在該措施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否則不準入井。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參數詳見下表:
每個鑽場布置前後2組瓦斯抽放鑽孔,每組施工3個鑽孔,孔徑:Ф113mm,孔深:200m。
(1)左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參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88—90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88—90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88—90 0—2+巷道坡度 113 200
(2)左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參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270—272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70—272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70—272 巷道坡度-0—2 113 200
(3)右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參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90—92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90—92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90—92 0—2+巷道坡度 113 200
(4)右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參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268—270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68—270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68—270 巷道坡度-0—2 113 200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布置示意圖:
㈨ 煤礦井下消防材料庫設施有哪些
由消防安全知識網回答您:
煤礦井下消防材料庫管理規定:
一、消防設施
1、井下消防管路要接到所有採掘工作面及硐室門口。
2、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材料庫的材料、工具品種及數量由礦長確定。
3、每一採煤工作面及煤(半煤)巷掘進工作面,最少裝備兩台滅火器。其它地點滅火器配備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4、健全消防器材檢查制度。由礦長、安監部門負責監督落實。礦長應簽閱檢查記錄,檢查間隔不超過一個月。失效、失修的滅火器要及時更換。
二、防火措施
1、井口房和扇風機房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2、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穿化纖衣服,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3、盡量不要在井下和井口房內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和井口房內從事這些工作的,必須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報礦長批准後實施。
4、井下電纜必須為不延燃型,電器設備必須確保防爆、隔爆性能。
5、井底車場、井筒、主要絞車房、機電硐室、炸葯庫等,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6、炸葯、雷管的選擇,炮眼的深度及封堵長度、質量,放炮器的使用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禁違章放炮。
三、自然發火的防治
1、我礦屬自然發火礦井,各採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
2、在進行開采設計時,必須選擇有利於防止自然發火的巷道布置和支護形式。根據自然發火期的長短,回採速度及所採取的防火措施等因素,確定采區和回採工作面的尺寸。兩個回採工作面之間必須留設煤柱,煤柱寬度的設計要符合防火要求。
3、採煤面回採結束後至多一個月,必須對采空區進行密閉,因回收材料不及時,造成不能封閉的,要追究礦生產科及影響單位責任。如因通風工區管理不力推遲封閉時間,追究通風區長的責任。
4、必須搞好全礦井自燃火災的預測預報工作,每旬至少觀測一次。觀測地點:防火牆內外、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高冒點及總工程師指定的其他地點。觀測內容:氣體成份(氧氣、沼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氣溫、水溫等。特殊情況需增加觀測內容,由礦總工程師決定。預測預報情況報礦總工程師簽閱,通風工區備案。
5、對高冒點要實行掛牌編號管理,定期進行防火預測預報。觀測要求同4,特殊情況由礦總工程師決定。
四、滅火措施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和現場人員立即通知、引導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2、滅火救災時的通風制度由礦長、總工程師決定,未經礦長、總工程師批准,不得採取反風措施。需要反風時,必須先撤出原進風側人員。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未經礦總工程師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停開局扇。
3、在搶救人員滅火及封閉火區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流變化,嚴防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
4、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閉火區,盡量縮小封閉范圍,封閉順序應在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條件時,可採用先封火源進風側,後封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一般不得採用「先回後進」的封閉順序。
5、接火警後,礦要根據情況,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或領導小組,指揮滅火救災工作。
瓦斯監測系統管理規定
一、瓦斯探頭的位置及設置
1、低瓦斯礦井回採面,應在工作面上風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處安設瓦斯探頭。瓦斯報警點:1%;斷電點:1.5%;斷電范圍:工作面及回風巷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2、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回採面,應在工作面上風巷距工作面切眼10m處、距采區回風巷10~15m處各安裝一台瓦斯探頭。第一台探頭報警點、斷電點、斷電范圍與低瓦斯回採面相同;第二台探頭報警點為1.5%、斷電點為1%,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3、回採面採用串聯風時,進入串聯工作面的風流中必須安裝瓦斯感測器。瓦斯報警、斷電點為0.5%,斷電范圍為回採工作面及其進回風道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4、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湧出的巷道掘進工作面,必須在工作面設置甲烷感測器,感測器離迎頭距離:煤巷小於30m,半煤岩巷小於50m,岩巷小於80m。
5、掘進工作面採用串聯通風時,應在該面局扇前3~5m處安裝瓦斯感測器,瓦斯報警點以及斷電點均為0.5%,斷電范圍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6、瓦斯感測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不得大於0.3m,距巷道側壁不小於0.2m。
二、監測系統信息管理
1、監測中心每班必須有一名值班員值班,值班員應認真監視電腦顯示器所顯示的信息,記錄系統運行狀態,負責列印監測日報表。接到報警、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