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原料:記號筆,彩紙、A4紙。
『貳』 旗袍畫法
旗袍畫法如下:
1畫出整體形態
首先先畫出頸部,橫線兩側向下畫豎線,之後兩側畫弧形為肩膀,及袖子向內收畫出旗袍的腰線。
2補充細節
然後向外擴畫出旗袍的裙擺部分,頸部可以兩側閉合畫出衣領,向左畫出旗袍的紐扣。
3給旗袍塗上染色
最後給旗袍塗上染色,裙擺位置畫上喜歡的圖案就可以了,短袖短旗袍就畫好了。
中華民國政府於民國十八年(1929年)頒布了《服制條例》,將漢女傳統襖裙以及旗袍定為了女子禮服。
論及旗袍風尚的起始時間,通常認為在20世紀民國時期,鄭逸梅先生即稱「原來女子在清代穿短衣,不穿旗袍,旗袍在民國後始御之」 。至於具體的年份,以往的研究相對比較含糊。
周錫保先生和張愛玲女士均以為旗袍的流行在1921年以後,周氏還以1923年的畫報等資料推斷,所謂旗袍在其時的上海數十人中不過一二 。
事實上,以當時上海的新聞界對社會現象敏感程度,一種新式樣的風行必然會引起廣泛的關注,但是在1925年5月以前的如《申報》等報紙上很難查到有關於旗袍的文字,而大量資料為旗袍在1925年的出現提供了佐證 。
在作為舊帝都的北京,也有記載表明旗袍時尚始於1925年 。因此,將旗袍流行的起始時間視為1925年當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