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放軍日常著裝條例
1. 軍人室外著軍服時應戴軍帽,帽檐前緣與眉同高。
2. 戴貝雷帽時,帽徽位於左眼上方,帽口下緣距眉約1.5厘米。
3. 戴冬帽時,護腦下緣距眉約1.5厘米。
4. 水兵帽稍向右傾,帽牆下緣距右眉約1.5厘米,距左眉約3厘米。
5. 軍官大檐帽飾帶應當並攏,士兵大檐帽風帶不用時應當拉緊並保持水平。
6. 大檐帽(卷檐帽)、水兵帽松緊帶不使用時,不得露於帽外。
7. 著軍服進入室內通常脫帽,特殊情況下由最高首長臨時規定。
8. 著軍服時應穿軍鞋,特殊場所可穿具有防塵、防靜電功能的工作用鞋。
9. 著軍服時應扣好衣扣,不得挽袖、披衣、敞懷、卷褲腿。
10. 軍服內著毛衣、絨衣、絨背心、棉衣時,下擺不得外露;著襯衣(內衣)時,下擺扎於褲內。
11. 非因公外出應著便服,軍級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和文藝、體育單位的軍官、文職幹部下班後通常著便服。
12. 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可以著便服。
13. 不得將軍服外衣與便服外衣混穿。
14. 不得將摘下備陸臘標志服飾的軍服作便服穿著。
15. 不得著印有不文明圖案、文字的便服。
16. 不得著仿製的軍服。
17. 軍人頭發應整潔,男軍人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和胡須,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1.5厘米。
18. 師以上首長可決定所屬人員蓄一種或幾種發型,軍人染發只准染與原發色一致的顏色。
19. 軍人不得文身,著軍服時不得化妝,留長指甲和染指甲,圍非制式圍巾,在外露腰帶上系掛行動電話、鑰匙和飾物等,不得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首飾。
20. 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㈡ 軍人著裝規定
軍服除了禦寒暑、利征戰等實用價值以外,還有肅軍容、壯軍威的觀瞻功效,因而軍人的著裝各國軍隊都有嚴格的統一規定。首先是非軍人不得著軍服。中國早在明朝頒布的騎士服制令就規定,「不應服而服者,罪之」。美國《軍事法卷》專門有一章對軍人著裝作了六條二十餘款規定,第一條就是「禁止非軍人著軍服」。《蘇軍內務條令》和其他國家軍隊的有關條令條例,都對軍人的著裝作有具體的規定。但各國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經濟發展情況等不同,對軍人著裝的規定有所不同。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規定:「軍人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保持軍容嚴整。」這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穿著軍服的總要求。具體規定是:著軍服時,要佩帶帽徽、肩章、軍種(專業技術)符號和領花,如好衣扣、領扣和系好領帶,內衣不得外露,不得挽袖、卷褲腿,不要披衣、敞懷;著軍服要按規定配套,不得將不同季節、不同時機穿著的服裝混穿,更不允許軍服與便服混穿,或者在軍服外面套上民用羽絨服、皮夾克、風衣等便服;著軍服要保持衣著整潔,不能有礙觀瞻,不得與軍容風紀的要求相違背。同時,還對軍人著便服的時機和場合作了規定,同樣也必須注意形象端莊和衣著的整潔。
許多國家軍隊對軍人著裝問題看得很重。如美國陸軍就自認為個人的著裝和儀表,是體現軍隊紀律性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軍官不作出表率,他的士兵就不可能具有整潔而端莊的外表,而這正是樹立高效武裝力量的自豪感和整體精神的重要因素。什麼場合穿什麼軍服,也有明文規定。如作訓服只限在執行任務時穿著,除從個人住所到工作地點的途中外,不應在軍營以外穿著。再如陸軍黑色宴會服和晚禮服,只能在晚間穿著出席一股的或官方的正式社交活動。還專門明確了軍服上的一些配用品,如軍銜和軍兵種符號如何佩帶,勛章、服役獎章和徽章,穿著哪幾類軍服時才可以佩帶,佩帶的位置和先後順序如何,都規定得十分明確。許多國家都規定,在穿著軍服時,其衣袋中攜帶的物品不得外露,也不應因物品太多以致使衣袋隆起。著軍裝必須扣上扣子、拉好拉鏈或按好按扣;金屬附件要擦拭光亮,不得有毛刺和銹蝕;獎章、勛章和勛表必須保持清潔完好;皮鞋必須打油擦亮;男軍官穿長袖衫時必須打領帶;女軍官穿長袖衫時必須戴領結;著制服和工作服時,不允許佩帶時髦的裝飾品、流行的徽章以及私人護身符或辟邪物;宗教用品和珠寶飾物能佩帶於衣內,不得外露,等等。
㈢ 急求單兵隊列訓練中整理著裝的詳細流程
1、 當聽到「1」的口令時,所有隊員馬上恢復立正姿勢,同時雙手抓住帽子的帽檐,使帽子處於端正位置,此口令的動作要領是嚴格執行立正的口令;
2、 當聽到「2」的口令時,雙手要迅速、准確地從後衣領到第一個紐扣的位置;
3、 當聽到「3」的口令時,雙手是從衣領到兩個肩章,從里到兩側,主要防止肩章脫落或紐扣未扣;
4、 當聽到「4」的口令時,雙手是從肩章到胸章,雙手要平放於兩個胸章之上,杜絕未戴胸章或胸章歪斜;
5、 當聽到「5」的口令時,雙手從胸章到領帶,持水平方向輕輕按壓領帶,動作要領是雙手必須保持平放,左手在上右手在下;
6、 當聽到「6」的口令時,雙手沿著領帶自上而下輕輕劃下至腰帶八一軍扣處停下,動作要領是雙手必須保持水平,作用是使領帶平坦;
7、 當聽到「7」的口令時,雙手自然從中間沿著武裝腰帶劃向腰帶的兩側。動作要領是雙手要處於腰部的兩側胯骨上;
8、 當聽到「停」的口令時,所有人恢復成稍息姿勢。
(3)軍人圍巾怎麼戴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對軍人著裝有以下要求:
第八十八條:軍人應當按照規定配套穿著軍服、佩帶標志服飾,做到著裝整潔莊重、軍容嚴整、規范統一。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國家和軍隊組織的重大紀念、慶典活動,通常著便服,也可以按照活動組織單位的要求,統一著退役時的軍服,佩帶國家和軍隊統一頒發的徽章。
第八十九條: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通常由警備工作領導機構統一規定;駐地無警備工作領導機構的,由師(旅)以上單位首長確定。
第九十條:軍服以及標志服飾不得變賣,不得仿製,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給非軍人。軍人退出現役時,應當將標志服飾上交。
第九十一條:軍官參加下列活動,應當著軍官禮服: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總部組織的建黨、建軍、國慶等重大紀念、慶典活動;
(二)晉升(授予)軍銜儀式;
(三)授予軍旗儀式。
第九十二條:軍官參加下列活動,可以著軍官禮服:
(一)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大會;
(二明汪)全國、全軍英雄模範表彰大會;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的重大慶典活動;
(四)軍區級以下團級以上單位組織的慶功表彰大會、重大紀念活動;
(五)外事活動。
2人以上參加前款規定的同一活動,應當統一著裝。
軍官結婚舉辦儀式、與家人合影,可以著軍官禮服。
第九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儀仗隊官兵執行儀仗司禮任務時,應當著儀仗隊禮賓服。總部組織的外事活動的禮兵,駐香港部隊、駐澳門部隊重大迎外任務的禮兵,總參謀部確定的執行其他重要禮儀任務的禮兵,可以著儀仗隊禮賓服。
第九十四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演奏員執行司禮演奏任務時,應當著軍樂團禮賓服;其他時機和場合不得著軍樂團禮賓服。
其他人員不得著軍樂團禮賓服。
第九十五條:文工團演員執行演出任務時,通常著文工團演出服;其他時機和場合不得著文工團演出服。
其他人員不得著文工團演出服。
第九十六條:軍人在日常工作、學習、集體生活時通常著常服。
第九十七條:春秋常服,通常在春季、秋季穿著;夏季在不便著禮服的重要場合,冬季駐南方地區的部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穿著。海軍軍人著春秋常服時,由師以上單位確定統一著白色或者藏青色春秋常服。
第九十八條:夏常服,通常在夏季穿著;春季、秋季駐南方地區的部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穿著。海模槐缺軍軍人通常著全白色夏常服,也可以由師以上單位確定統一著上白下藏青夏常服。
著夏常服時,通常戴貝旦辯雷帽,衛兵執勤、大型集會、軍以上單位工作組下部隊時可以戴大檐帽(卷檐帽),不系領帶,不扣領扣,下擺扎於褲(裙)內;著長袖夏常服時,應當扣好上衣袖口、袖衩鈕扣。戴貝雷帽脫帽後不便放置時,可以置於左肩袢下。
第九十九條:冬常服,通常在冬季穿著;春季、秋季駐寒區的部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穿著。
著冬常服或者制式毛衣(絨衣)時,可以統一外穿常服大衣或者作訓大衣。
著冬常服、常服大衣時,通常戴常服大檐帽(卷檐帽),根據實際需要可以由團以上單位確定戴冬帽。
穿軍官常服大衣時,可以圍制式圍巾。圍巾置於大衣領內,豎向對折,折口朝下圍於脖領處,圍巾上沿高於大衣領不得超過3厘米;圍巾折口在衣領前交叉,男軍官的左壓右,女軍官的右壓左。
冬季在室內非集體活動時可以外著制式毛衣(男軍人內著制式襯衣、不系領帶、不扣領扣)、絨衣。
第一百條:著常服參加執勤、操課、檢(校)閱或者攜帶武器、戰斗裝具時,通常扎外腰帶(扎於最下方衣扣與上一衣扣之間,著夏常服時扎於內腰帶外側)。
㈣ 解放軍日常著裝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六章軍容風紀規定
第一百零四條軍人應當軍容嚴整,遵守下列規定:
(一)著軍服在室外應當戴軍帽;戴大檐帽(卷檐帽)、作訓帽時,帽檐前緣與眉同高;戴貝雷帽時,帽徽位於左眼上方,帽口下緣距眉約1.5厘米;戴冬帽時,護腦下緣距眉約1.5厘米;水兵帽稍向右傾,帽牆下緣距右眉約1.5厘米,距左眉約3厘米;軍官大檐帽飾帶應當並攏,並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風帶不用時應當拉緊並保持水平;大檐帽(卷檐帽)、水兵帽松緊帶不使用時,不得露於帽外;
(二)除授銜儀式、授槍儀式等重要活動和衛兵執勤外,著軍服進入室內通常脫帽;因其他特殊情況不適宜脫帽時,由在場最高首長臨時規定;
(三)著軍服時應當穿軍鞋;在實驗室、重要洞庫等特殊場所,可以統一穿具有防塵、防靜電等功能的工作用鞋;不得赤腳穿鞋;
(四)著軍服時應當按照規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著作訓服時除外),不得披衣、敞懷、卷褲腿;
(五)軍服內著毛衣、絨衣、絨背心、棉衣時,下擺不得外露;著襯衣(內衣)時,下擺扎於褲內;
(六)軍人非因公外出應當著便服;軍級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和文藝、體育單位的軍官、文職幹部下班後通常著便服;女軍人懷孕期間和給養員外出采購時,可以著便服;
(七)不得將軍服外衣與便服外衣混穿;
(八)不得將摘下標志服飾的軍服作便服穿著;
(九)不得著印有不文明圖案、文字的便服;
(十)不得著仿製的軍服。
第一百零五條軍人頭發應當整潔。男軍人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和胡須,蓄發(戴假發)不得露於帽外,帽牆下發長不得超過1.5厘米。師以上首長可以在規定的發型(軍人發型示例見下圖)內決定所屬人員蓄一種或者幾種發型。軍人染發只准染與本人原發色一致的顏色。
第一百零六條軍人不得文身。著軍服時,不得化妝,不得留長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圍非制式圍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行動電話、鑰匙和飾物等,不得戴耳環、項鏈、領飾、戒指等首飾。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第一百零七條軍人著軍服佩帶國家和軍隊統一頒發的徽章以及特殊的識別標志或者專用臂章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參加重大慶典活動,可以在軍服胸前適當位置佩帶勛章、獎章、榮譽章、紀念章;
(二)參加重要會議、重大演習和其他重要活動,可以按照要求佩帶專用識別標志;
(三)執行作戰、重大演習、處置突發事件等任務著作訓服時,可以按照規定佩帶專用臂章(尺寸、式樣應當與單位臂章一致);
(四)從地方普通中學畢業生和部隊士兵中招收的軍隊院校學員著常服時,可以佩帶院(校)徽;其他人員著軍服時不得佩帶院(校)徽;
(五)營區出入證只限於出入本營區時出示,不得佩帶在軍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