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央空調相關規范有哪些
中央空調設計規范
1.總則主要規定了這本規范適用的范圍,那就是「適用於上海地區新建與擴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築中,以舒適性要求為主,製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調的設計。改建工程可參照規范執行。」 2.術語與本規范有關的,在其他規范中不大引用的術語。3.設計參數按室外氣象參數與室內空氣質量兩方面進行規定。室外氣象參數是空調設計使用的室外空氣計算參數;室內空氣質量是根據目前常用的家用中央空調自身特點而制定的室內空氣溫度、含塵量、新風量等的一系列規定。4.空氣調節4.1負荷計算規定了空調負荷計算的要求與方法,並對家用中央空調使用的特殊性作了計算上的要求。4.2系統設計規定了空調風系統的劃分原則,並對分體多聯空調系統、水環熱泵空調系統、空調水管路系統、冷卻塔和排風系統等設計、選用提出了要求。4.3空氣處理與分布在空調系統的空氣處理、空氣分布、送風溫差、空氣循環次數及風速等方面規定了設計要求。5.設備、管道與布置5.1一般規定設備及管道材料的選擇與布置應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發布的現行法令、規范、標准、條例。5.2設備、材料選擇對設備、材料作出了安全、高效、環保、節能的選擇原則。5.3設備、管道布置對設備、管道布置作了較嚴格規定,尤其是家用中央空調室外機的布置,更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大問題,設計不容馬虎。6.防腐與保溫敘述了防腐與保溫的設計原則和設計規定,尤其是涉及到消防、安全,確保使用等方面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如保溫材料的選擇、厚度的確定等。7.監測與控制規定了家用中央空調監測與控制的一般要求、設置原則;空調系統有代表性的參數檢測儀表的要求;空調系統監控手段等。8.消聲與隔振提出了消聲與隔振設計原則,規定了必須執行的有關規范、設備選擇、布置以及家用中央空調各個設計環節和消聲隔振的技術要求。這本規范的制定,將有助於提高行業內家用中央空調的設計水平,保證設計質量及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將會提高家用中央空調協會和協會會員單位在廣大用戶心目中的可信度。
1總則
1.0.1為保證家用(商用)中央空調設計的質量,使設計符合安全、適用、經濟、衛生和保護環境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於上海地區新建與擴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築中,以舒適性要求為主,製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調的設計。改建工程可參照本規范執行。
1.0.3家用(商用)中央空調設計時,除執行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2術語
2.0.l家用(商用)中央空調
主要用於居住和公共建築中,以滿足舒適性為目的,製冷量在7-80kw范圍內,帶集中冷熱源的空調型式。
2.0.2空調風系統
空氣經冷熱、過濾等處理的送回風系統。
3設計參數
3.1 室外氣象參數
3.1.1冬季空調室外計算溫度,應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一天的日平均溫度。
3.1.2冬季空調室外計算相對濕度,應採用歷年最冷月平均相對濕度。
3.1.3夏季空調室外計算干球溫度,應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50h的干球溫度。
3.1.4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濕球溫度,應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50h的濕球溫度。
3.1.5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日平均溫度,應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5天的日平均溫度。
3.1.6冬季室外平均風速,應採用累年最冷三個月各月平均風速的平均值。
3.1.7夏季室外平均風速,應採用累年最熱三個月各月平均風速的平均值。
3.1.8夏季太陽輻射照度,應根據當地的地理緯度、大氣透明度和大氣壓力,按7月21日的太陽赤緯計算確定。
3.1.9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氣象參數,應按《暖通空調氣象資料集》中「室外氣象參數」採用。
3.2 室內空氣質量
3.2.1冬季空調室內計算參數,應符合以下規定:
溫度 18- 22℃
人員經常活動范圍內風速不大於0.4m/s
當無輔助熱源時,冬季室外空調計算溫度採用5℃。
3.2.2設計集中採暖時,冬季室內計算溫度,應根據房間的用途,按下列規定採用:
1.民用建築的主要房間,宜採用16-20℃;
2.輔助房間,不宜低於下列數值:
浴室25℃
更衣室23℃
托兒所、幼兒園、醫護室20℃
盥洗室、廁所12℃
辦公用室16℃
3.2.3夏季空調室內計算參數,應符合以下規定:
溫度24-28℃
相對濕度不大於65%
人員經常活動范圍內風速不大於0.5m/s
3.2.4空調系統的新風量,應不小於20m3/(h.人)。
3.2.5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應符合《室內空氣中可吸人顆粒物衛生標准》(GB17095)的規定,不應大於0.15mg/m3。
3.2.6通風與空調系統產生的雜訊,傳播至住宅主要使用房間的雜訊級應不大於46dB(A)。
4空氣調節
4.l 負荷計算
4.1.1在方案設計階段,可採用冷負荷指標估算確定;在初步設計階段,可採用分項簡化計算方法進行,分項內容包括圍護結構、人員、設備、燈光、食物和新風(或滲透風),其中國護結構負荷項可按經驗指標估算確定;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均應對空調房間或區域進行逐時冷負荷計算。
4.1.2逐時冷負荷計算應按國家現行《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
4.1.3空調房間或區域的夏季冷負荷,應按各項逐時冷負荷的綜合最大值確定。
4.l.4空調系統冷負荷,應根據所服務房間的同時使用情況,按各空調房間或區域逐時冷負荷的綜合最大值確定。
4.1.5對間歇使用空調的房間,在選擇空調末端設備時,應充分考慮建築物蓄熱特性形成的負荷。
4.1.6對能單獨使用空調的房間,在選擇空調末端設備時,應考慮鄰室不使用空調時形成的負荷。
4.1.7空調系統的冬季熱負荷,可參考夏季冷負荷的數值,乘上經驗系數決定。
4.2 系統設計
4.2.1屬下列情況之一時,宜分別設置空調風系統:
1.使用時間不同的房間;
2.溫度基數要求不同的房間;
3.空氣中含有異味、油煙或其他有害物質的房間;
4.負荷特性相差較大及同時分別需供冷與供熱的房間或區域。
4.2.2當房間舒適度要求較高時,宜採用各個房間可進行室內溫度獨立控制的空調系統。
4.2.3對於舒適度要求較高、人員較長時間逗留的場所,應採取保證新風量的措施。
4.2.4有條件時,應優先採用變頻或具有節能效果的變容量控制的空調系統;變頻設備產生的高次諧波強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4.2.5採用分體多聯空調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同一空調系統中,具有需同時分別供冷與供熱的房間時,宜選擇帶有熱回收的、能同時供冷與供熱的空調系統;
2.同一空調系統的規模、製冷劑管道最大長度。設備之間的最大高差、運行工況范圍等,應符合設備性能的規定;
3.選擇設備時,應根據室內外設計溫度、製冷劑配管長度。室內外機的標稱冷熱量及該設備技術參數等進行計算修正;
4.空調系統製冷劑管道的管徑、管材和管道配件應按生產廠技術要求選用,系統自控設備、製冷劑分配器等主要配件,均應由生產廠配套供應。
4.2.6採用水環熱泵空調系統時,應符合以下規定:
1.循環水水溫直控制在15-35℃;
2.循環水系統的冷卻設備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決定採用閉式或開式冷卻水塔;當採用開式冷卻水塔時,宜設置中間換熱器,由相互隔離的閉式循環水系統與開式冷卻水系統組成;
3.輔助熱源的供熱量應根據建築物冬季白天和夜間負荷特性、系統可回收內區余熱等,經熱平衡計算確定。
4.2.7設有排風的空調系統,宜設置新風與排風系統的熱回收裝置。
4.2.8空調水管路系統,宜採用閉式循環系統,並應考慮水的溫度變化引起的熱膨脹問題。
4.2.9冷卻塔的選用和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卻塔的進、出口水溫和循環水量,在夏季空調室外計算濕球溫度條件下,應滿足製冷機的要求;
2.採用旋轉式布水器的冷卻塔,運行時應有保證冷卻塔冷卻水量的措施;
3.冷卻塔應放置在通風條件良好、遠離高溫和有害氣體的地方,並應避免漂水和雜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應採用阻燃型材料製作的冷卻塔,符合防火要求。
4.3空氣處理與分布
4.3.l空調系統的新風和回風應經過濾處理。
4.3.2空調房間的空氣分布,應根據室內溫度參數、允許風速、雜訊標准和空氣質量等要求,結合房間特點、內部裝修及設備散熱等因素綜合考慮。
4.3.3高大空間的空調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空調負荷必須通過計算確定;
2.應注意氣流組織的合理性;當採用側向送風時,回風口宜布置在送風口的同側下方;當採用雙側送風時,兩側相向氣流尚應在生活區或工作區以上搭接;側向多股平行射流應互相搭接;
3.應盡量減少非空調區向空調區的熱轉移,必要時,應在非空調區設置送排風裝置。
4.空調系統的夏季送風溫差,當送風高度不大於5m時,不宜大於10℃;當送風高度大於5m時,不宜大於15℃。
4.3.4空調房間的空氣循環次數不宜小於5h-1。
4.3.5送風口的出口面風速,應根據風量、射程、送風方式、風口類型、安裝高度、室內允許風速和雜訊標准等因素確定。
4.3.6回風口不應設在射流區或人員長時間停留的地點;採用側送風時,宜在送風口的同側;條件允許時,可採用集中回風或走廊回風,但走廊斷面風速不宜過大。
4.3.7回風口的面吸風速度,宜按表4.3.7選用。
表4.3.7回風口的面吸風速度
回風口位置 吸風速度(m/s)
房間上部 4.0-5.0
房間下部 不靠近人經常停留的地點時 3.0-4.0
靠近人經常停留的地點時 1.5-2.0
用於走廊回風時 1.0-1.5
5設備、管道與布置
5.1一般規定
5.1.1設備及管道材料的選擇與布置,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標准、條例和上海市政府發布的規定。
5.1.2空調和通風系統的送、回風、排風管道的防火閥及其感溫、感煙控制元件的設置應按國家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民用建築防排煙技術規程》執行。
5.2設備、材料選擇
5.2.l應優先選用符合下列條件的空調設備:
1.採用環境污染小的能源;
2.採用環保型製冷劑;
3.能源利用效率高。
5.2.2風管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當採用復合材料風管時,其覆面材料必須為不燃材料,內部的絕熱材料應為不燃或難燃B1級,且對人體無害的材料。
5.2.3矩形風管的長邊與短邊之比不宜大於4:1。
5.2.4冷凝水管宜採用U—PVC管。
5.3設備、管道布置
5.3.1家用中央空調的室外機必須放置在通風良好、安全可靠的地方,嚴禁採用鋼支架和膨脹螺栓牆體安裝。
5.3.2道路兩側建築物安裝的空調設備,其托板底面距室外地坪的高度不得低於2.5m。
5.3.3空調室外設備出風口的(冷、熱)氣流禁止朝向相鄰方的門窗,其安裝位置距相鄰方門窗不得小於下列距離:
1.製冷額定電功率≤2kw的為3m;
2.製冷額定電功率>2kw,且≤5kw的為4m;
3.製冷額定電功率>5kw,且≤10kw的為5m;
4.製冷額定電功率>10kw,且≤30kw的為6m。
5.3.4空調冷凝水管應採用間接排水方式。當凝水盤位於機組內負壓區時,冷凝水出水口處必須設置存水彎。
5.3.5空調冷凝6防腐與保溫水水平管道應沿水流方向保持不小於0.5%的坡度。
5.3.6外牆面上的空調冷凝水管應有組織地排放。
6.1 防腐
6.1.1所有非鍍鋅鐵件,須在除銹後刷防銹漆二度;非保溫者再刷面漆二度。
6.1.2採用木質隔熱材料時,該材料應經浸漬瀝青防腐。
6.2保溫
6.2.1下列設備與管道應保溫:
1.導致冷熱量損失的部位;
2.產生凝結水的部位。
6.2.2設備與管道的保溫,應符合下列要求:
1.保溫層的外表面不得產生凝結水;
2.非閉孔性保溫材料的外表面應設隔汽層和保護層;
3.管道和支吊架之間,管道穿牆、穿樓板處,應採取防止「冷橋」的措施。
6.2.3設備和管道的保溫應以《設備及管道保冷設計導則》(GB/T15586)的防結露計算方法為基礎,並考慮減少冷、熱損失和材料的價格因素,結合工程實際應用情況確定。
6.2.4管道保溫材料應採用不燃和難燃材料。
6.2.5穿越防火牆、變形縫兩側各2m范圍內風管保溫材料及風管型電加熱器前後0.8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材料。
6.2.6製冷劑管道的保溫,應按廠家的施工技術要求進行。
6.2.7使用溫度在7-65℃的冷熱水管的保溫,當採用難燃型閉孔發泡橡塑時,厚度不得小於表6.2.7的規定。
表6.2.7空調冷熱水管橡塑保溫最小厚度表
保溫厚度mm 27.5 30 32 35 38 41 44 47
室內 ≤DN20 DN25-32 DN40-50 DN70-80 DN100-150
室外 ≤DN32 DN40-50 DN70-80 DN100-125 DN150-200
註:1.僅適用於上海地區;
2.難燃型泡沫橡塑絕熱製品性能應符合GB/T17794-1999國家標准,且20℃時,導熱系數λ≤0.040W/( m• K),濕阻因子不小於800。
6.2.8使用溫度在7-65℃的冷熱水管的保溫,當採用離心玻璃棉絕熱管瓦時,厚度不得小於表6.2.8的規定。
表6.2.8空調冷熱水管玻璃棉保溫最小厚度
保溫厚度mm 30 40 45 50 55 60
室內 ≤DN32 DN40-70 DN80-150 DN200-400
室外 ≤DN32 DN32-40 DN50-70 DN80-125 DN150-200
註:1.僅適用於上海地區;
2.離心玻璃棉絕熱製品性能應符合GB/T13350-2000國家標准;20℃時,導熱系數λ≤0.042W/( m• K),密度為64kg/m3。
7監測與控制
7.1一般規定
7.1.1空調系統的監測與控制,包括參數檢測、參數和動力設備狀態顯示、自動調節和控制、工況自動轉換、設備聯鎖與自動保護等。設計時,應根據功能要求、系統的類型和設備運行時間,經技術比較確定其具體內容。
7.1.2在滿足控制功能和指標的條件下,應簡化自動控制系統的控制環節。
7.1.3採用自動控制的空調系統,應做到系統和管理設計合理,防止運行調節時各並聯環路壓力失調,其調節機構特性應符合要求。
7.1.4自動控制方式宜採用電動式。
7.1.5設置自動控制的空調系統,應具有手動控制功能。
7.2 檢測與信號顯示
7.2.l空調系統有代表性的參數,應在便於觀察的地點設置檢測儀表。
7.2.2對於空調系統的下列參數,必要時可設置檢測儀表:
1.室內外溫度;
2.送回風溫度;
3.空氣過濾器進出口的靜壓差;
4.水過濾器進出口的靜壓差。
7.2.3空調系統敏感元件和檢測元件的裝設地點,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室內空氣溫度:應裝設在不受局部熱源影響的、有代表性的、空氣流通的地點;
2.風管內空氣溫度:應由所控系統的工藝要求確定安裝位置,並應符合製造廠有關的安裝規定;
3.水流、水壓和水溫檢測元件:安裝位置及與管路的連接應符合製造廠的有關規定,並應滿足系統的要求。
7.2.4空調系統的通風機、水泵和電加熱器等應設工作狀態顯示信號。
7.3調節與控制
7.3.1空調系統的調節方式,應根據調節對象的特性參數、房間熱濕負荷變化的特點以及控制參數的精度要求等進行選擇。
7.3.2空調的集中控制系統應包括以下監控環節:
1.設備的啟停控制及聯鎖控制;
2.設備的狀態監視及故障保護;
3.參數的控制和測量;
4.執行器的控制;
5.其他。
設計時,應根據系統類型、使用功能要求等,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監控內容。
7.3.3空調系統的監控應包括溫度、機組的防凍保護控制以及風機運行狀態、過濾器狀態等環節。設計時,應根據使用要求、系統類型等項經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7.3.4當水冷式空氣冷卻器採用變水量控制時,宜由室內溫度調節器通過高值或低值選擇器進行優先控制,並對加熱器進行分程式控制制;冷水系統宜採用兩通閥及改變水泵轉速。
7.3.5全年運行的空調系統。在滿足室內參數和節能要求的情況下,宜採用變結構多工況控制系統。工況轉換宜採用手動方式。
7.3.6位於冬季有凍結可能地區的新風或空調機組,應對水盤管加設防凍保護控制。
7.3.7空調及通風系統宜採用獨立電源迴路。
7.3.8空調系統的電加熱器應與送風機聯鎖,送風機應有延時關閉的功能,並應設無風斷電保護。設置電加熱器的金屬風管應接地。
7.3.9自動調節間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兩通閥,宜採用等百分比特性的;
2.水三通閥,宜採用拋物線特性或線性特性的;
3.調節閥的進出口壓差,應符合製造廠的有關規定,且應對調節閥的流通能力及孔徑進行選擇計算
8消聲和隔振
8.1一般規定
8.1.1空調系統的消聲和隔振設計,應根據使用要求、雜訊和振動的頻率特性及傳播方式,綜合考慮確定。
8.1.2空調系統產生的雜訊,傳播至使用房間和周圍環境的雜訊級,應符合國家現行《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和《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GB10070-88)等的有關規定。
8.1.3空調系統產生的振動,傳播至使用房間和周圍環境的振動級,應符合國家現行《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准》(GB10070-88)等的有關規定。
8.1.4在選擇設備和進行系統設計時,應採取下列降低聲源雜訊的措施:
1.應選用高效率、低雜訊設備;
2.系統風量一定時,所選風機的風壓安全系數不宜過大;
3.通風機與電動機宜採用直聯傳動;
4.通風機進出口處的管道不宜急劇轉彎;
5.必要時,彎頭和三通支管等處,應裝設導流葉片;
6.宜少裝或不裝調節閥,必要時,要求嚴的房間應在閥後設消聲支管或消聲風口。
8.1.5有消聲要求的通風和空調系統,其風管內的風速,宜按表8.1.5選用。
表8.1.5風管內的風速(m/s)
室內允許雜訊dB(A) 主管風速 支管風速 出風口風速(散流器後)
25-35 ≤2 ≤1.6 ≤0.8
≤40 ≤3.0 ≤2.4 ≤1.2
≤45 ≤4.0 ≤3.2 ≤1.6
≤50 ≤5.0 ≤4.0 ≤2.0
≤55 ≤6.0 ≤4.8 ≤2.4
≤60 ≤7.0 ≤5.6 ≤2.8
8.1.6空調機房的位置,不宜靠近有較高隔振和消聲要求的房間;當必須靠近時,應採用必要的隔聲、隔振、消聲和吸聲措施。
8.1.7消聲處理後的風管,不宜穿過高雜訊的房間;雜訊高的風管,不宜穿過雜訊要求低的房間。當必須穿過時,應採取隔聲措施。
8.2消聲和隔聲
8.2.1空調設備的聲功率級,宜採用實測數值;當無實測數值時,可通過計算確定。
8.2.2通風和空調系統產生的雜訊,當自然衰減不能達到允許雜訊標准時,應設置消聲器或採取其它消聲措施。
8.2.3選擇消聲器時,應根據系統所需消聲量、雜訊源頻率特性和消聲器的聲學性能及空氣動力特性等因素,分別採用阻性、抗性或阻抗復合型消聲器。
8.2.4消聲器宜布置在靠近機房的氣流穩定的管段上,距風機出人口、彎頭。三通等要有一定距離,一般要求大於4-5倍風管直徑或當量直徑;當消聲器直接布置在機房內時,消聲器、檢查門及消聲後的風管,應具有良好的隔聲能力;必要時,也可在總管和支管上分段設置。
8.2.5機房應根據鄰近房間或建築物的允許雜訊標准,採取相應的隔聲措施;當機房靠近有較高消聲要求的房間,機房門窗應採用隔聲門窗。
8.2.6管道穿過機房圍護結構處,其孔洞四周的縫隙,應使用彈性材料填充密實。
8.2.7進、出風口與風管之間的連接,應設置適當長度的擴散管,避免突擴或突縮風管的產生。
8.3隔振
8.3.1當通風、空調和製冷裝置的振動靠自然衰減不能達到允許程度時,應設置隔振器或採取其它隔振措施。
8.3.2當設備運轉小於或等於 1500r/min時,宜選用彈簧減振器;設備轉速大於 1500r/min時,宜選用橡膠等彈性材料的隔振墊塊或橡膠隔振器。
8.3.3選擇彈簧隔振器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的運轉頻率與彈簧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頻率之比,應大於或等於2.5;
2.彈簧隔振器承受的載荷,不應超過允許工作載荷;
3.當共振振幅較大時,宜與阻尼大的材料聯合使用;
4.彈簧隔振器與基礎之間宜加一定厚度的彈性隔振墊。
8.3.4選擇橡膠隔振器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考慮環境溫度對隔振器壓縮變形量的影響;
2.計算壓縮變形量宜按製造廠提供的極限壓縮量的1/3-1/2採用;
3.設備的運轉頻率與橡膠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頻率之比,應大於或等於2.5;
4.橡膠隔振器承受的載荷,不應超過允許工作載荷;
5.橡膠隔振器與基礎之間宜加一定厚度的彈性隔振墊。
8.3.5通風機和空調機組的進出口,宜採用軟管連接;製冷機的進出口,宜採用可曲橡膠接頭連接。
8.3.6管道的支吊架宜採用彈性支吊架。
安裝規范
一.驗收安裝與配置部分:
管道循環系統是否有按要求加壓試漏。
室內機、室外機的吸入、吹出部位是否有妨礙、短路。
室內/外機本體是否安裝牢固。
銅管布設是否美觀牢固。
隔熱材料是否確認包裝良好。
排水管安裝及排水是否良好。
與機器連接風管是否已固定。
管道連接完後,應做通水試驗和滿水試驗,一檢查排水暢通,二檢查其是否漏水。
二.驗收電器及安全部分:
電器部分是否有預防老鼠等動物咬壞措施。如:天花上的電線要加護套等。
電源線線徑、漏電開關是否符合規定。
接地線是否已連接,連接良好、緊固。
室內外機接線柱的螺絲是否緊固。
電線連接處是否使用固定片固定。
電壓是否正常,符合額定電壓的90%~110%范圍內。
三.驗收試運轉部分:
冷媒系統閥門是否全部打開。
運轉前檢漏時是否有泄漏(連接部位、閥體)。
室內外機的地址碼是否按要求設定(多聯機系列及集中控制系統時設定)。
室內機及室外機運轉時檢查是否有不正常的噪音。
四.竣工驗收:
通風與空調工程的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合格後即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1)通風與空調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檢查竣工驗收的資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記錄:
1)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書和竣工圖。
2)主要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和儀表的出廠合格證明及進場檢(試)驗報告。
3)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4)工程設備、風管系統、管道系統安裝及檢驗記錄。
5)管道試驗記錄。
6)設備單機試運轉記錄。
7)系統單機試運轉記錄。
8)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9)觀察質量綜合檢民記錄。
10)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的核查記錄。
說道回轉式風機想必大家應該都不會感到陌生,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經常能看到這樣的例子,比日說有些娛樂場所所用的圓形拱門。其實,在操作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機器的故障問題,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風機皮帶打滑如何更換的話題。
風機運行一段時間後,三角帶會伸長,此時回轉式風機帶輪會打滑,引起風機發熱,風機轉速下降,引起風機風量不足,這時要將電機的固定螺栓松開,移動電機,拉緊三角帶到合適位置後再將電機固定螺栓緊住,並注意電機皮帶輪和風機皮帶輪的端面要在同一平面上,同時檢查一下兩皮帶輪的頂緊螺絲是否鬆掉,如鬆了請緊住。如皮帶伸長過度,無法調整緊張度則需要更換。
㈢ 【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零一條中規定,運輸機巷的風速最高為6m.
這里的運輸機巷主要指的是采區膠帶輸送機巷道。
軌道運輸巷和總回風巷何為一條應遵循《規程》中最高風速不超過8m/s的規定。
㈣ 風機運行的溫度,風壓,風速,流量,振動,電機頻率,電壓,電流,變頻器溫度等各項參數監測需要什麼感測器
風機運行的溫度(熱電偶),風壓(壓力感測器),風速(風速儀),流量(風速儀,與前者一樣,風速乘以截面積就是流量),振動(振動感測器),電機頻率(如果不裝變頻器,直接看電機轉速,如果是皮帶傳動還要通過傳動輪直徑比折算),電壓(電壓表),電流(電流表),變頻器溫度(後面幾項變頻器廠家已經給你裝好了,直接可以讀出來。
為什麼說變頻節能是假節能
在工業生產和產品加工製造業中,風機、泵類設備應用范圍廣泛;其電能消耗和諸如閥門、擋板相關設備的節流損失以及維護、維修費用佔到生產成本的7%~25%,是一筆不小的生產費用開支。八十年代末,變頻調速技術引入我國並得到推廣。現已在電力、冶金、石油、化工、造紙、食品、紡織等多種行業的電機傳動設備中得到實際應用。目前,變頻調速技術已經成為現代電力傳動技術的一個主要發展方向。卓越的調速性能、顯著的節電效果,改善現有設備的運行工況,提高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和設備利用率,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等優點隨著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而得到充分的體現。
根據生產需要對爐膛壓力、風速、風量、溫度等指標進行控制和調節以適應工藝要求和運行工況,最常用的控制手段則是調節風門、擋板開度的大小來調整受控對象。這樣,不論生產的需求大小,風機都要全速運轉,而運行工況的變化則使得能量以風門、擋板的節流損失消耗掉了。近年來,出於節能的迫切需要和對產品質量不斷提高的要求,加之採用變頻調速器(簡稱變頻器)易操作、免維護、控制精度高,並可以實現高功能化等特點;因而採用變頻器驅動的方案開始逐步取代風門、擋板、閥門的控制方案。 變頻調速技術的基本原理是根據電機轉速與工作電源輸入頻率成正比的關系: n =60 f(1-s)/p,(式中n、f、s、p分別表示轉速、輸入頻率、電機轉差率、電機磁極對數);通過改變電動機工作電源頻率達到改變電機轉速的目的。
雖然變頻器在特定的運行環境下確實有很好的節能效果,但是從如果引入廠產量這一關鍵數據和能量守恆這一原理來分析後,筆者認為變頻器還不能算作是節能,是假節能,不是真節能。眾所周知,變頻的實質就是變轉速,當產量沒有那麼高,也就是不需要風量原始設計值時,自動降低轉速減少供風量,實現不浪費能量。為了問題更加簡單易懂,我假設某一時段生產所需風量為0,變頻器就把轉速調到0,理論上是節能了,而且是節了100%,可是實際上工廠沒有產出,產量為0,這怎麼能算做是節能呢?如果這樣也算是節能,那我們不用花錢裝變頻器,直接把電源斷掉不是也能實現同樣的效果嗎?
另一方面,變頻不是到處可以省電,有不少場合用變頻並不一定能省電。 作為電子電路,變頻器本身也要耗電(約額定功率的3-5%)。一台1.5匹的空調自身耗電算下來也有20-30W,相當於一盞長明燈. 變頻器在工頻下運行,具有節電功能,是事實。但是他的前提條件是:第一,大功率並且為風機/泵類負載;第二,裝置本身具有節電功能(軟體支持);第三,長期連續運行。這是體現節電效果的三個條件。除此之外,無所謂節不節電,沒有什麼意義。如果不加前提條件的說變頻器工頻運行節能,就是誇大或是商業炒作。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變頻器不是真的節能,是假節能。知道了原委,你會巧妙的利用他為你服務。一定要注意使用場合和使用條件才好正確應用,否則就是盲從、輕信而「受騙上當」。
㈤ 請教高手 有沒有關於化學實驗室的控制要求。 要有依據的,最好是有國標或法律法規的規定
1、中學實驗室建設的建築要求和環境要求
建築要求
a) 地面:各室與走廊的地面不宜設台階。地面應防塵易清潔、耐磨、防滑,化學實驗室的地面應耐酸鹼腐蝕。化學實驗室、化學准備室和生物實驗室的地面應設地漏;
b) 門窗:應根據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設置前後門,門洞的寬度不應小於1200mm,門扇上宜設觀察窗,門框上部設採光通風窗。實驗室的窗檯適宜高度900mm~1000mm,實驗室的窗間牆寬度不應大於1200mm。門窗開啟後不應影響室內空間的使用的走廊通行的便利與安全。
c) 綜合布線系統:室內有水源、電源的應設總控制閥。實驗室內電源插座與照明用電應分路設計、分別控制。新建實驗室應預備留綜合布線系統的豎向貫通井道及設備位置;
d) 採用通風到桌的化學實驗室,應單獨設置三相動力電源,獨立控制;
e) 用電負荷:實驗室的配電線路和設備功率容量應留有餘地,以滿足不斷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及教學設備逐步增多的需要。
具體的如下:
採光
應保證實驗室教學用房的最佳建築朝向,避免室內直射陽光。主要採光面應位於學生座位左側。生物准備室應至少有一個向陽的窗戶,存放生物標本的儀器室宜為北向布置。
照明
1、實驗檯面的平均照度應符合GB50034的有關要求不低於300LX,其照度均勻度不低於0.7。
2、燈具懸掛高度距實驗檯面不應低於1700mm,不宜用裸燈。
遮光
窗戶可裝窗簾。做光實驗用的實驗室應設遮光通風簾。
溫度
室內設計溫度應符合GB5701的有關要求宜在160C~280C。寒冷和炎熱地區應因地制宜地設置採暖和降溫設施。
通風換氣
1、實驗室、准備室的換氣次數應符合GB17226的有關要求不低於4次/h,宜採取各種有組織的自然通風措施,使室內二氧化碳濃度低於1.5‰。
2、必要時還應採取強制置換室內污染空氣的措施:採用排風扇時,排風扇應設在外牆靠地面處。風扇的中心距地面不應小於300mm。風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應設擋風措施;室內的一面應設防護罩。
規劃建議
若採用排風到桌(化學)裝置時,風速應連續可調,各風罩口風速應基本一致,最大風速下可實現換氣次數不低於10次/h。
環保
1、室內環境雜訊不大於65dB。
2、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及附屬用房時、甲醛、苯、氡等有害氣體和放射性污染應符合相關標准中的限量值。
3、實驗廢液應收集並進行委託處理,經處理後方可排放。排放應達到國家廢水綜合排放水質標准。
安全
各室應備有效的消防設施。每個化學實驗室應設置一個事故急救沖洗水嘴和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葯品應注意及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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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國軍標GJB367A規定風洞試驗風速為什麼高於使用風速
實驗數據自然是要高點了,比如做低溫實驗,室內設備都要做到零下10度,實際上屋裡面很少有那麼冷的,明白?
㈦ 380V,7.5KW抽油煙機(皮帶傳動),在不改變電機及風櫃情況下,如何能把風速從4M/S提高到6M/S
如果電機功率設計時還有1/3餘量的話,可以加大電機上的皮帶輪,在原周長的尺寸上加1/2,也就是說原來周長為20cm 現在加大為30cm.或者將風機的皮帶輪減少1/3的周長。
㈧ 標准游泳館通風系統一般都用什麼風口,風速要控制在多少
(1). 泳池建物須采空調分區之設計概念,辦公室可設置分離式或窗型冷氣,
以節省未來空調之電費。
(2). 換氣次數:泳池區應有每小時6~8次的換氣,換氣量之計算須參考ASHRAE
Standard 62之規定,以泳池區(含泳池周邊走道,不含觀眾席區) 0.5 cfm/ft2或2.5 liter/ S per m2、觀眾席區15 cfm/ per head或8.0 liter/ s per person為換氣量之計算標准。
(3). 泳池區送風風速應使於池水上方2.4M處之流速小於0.13 m/s,以避免
池水過度蒸發及造成人體之寒冷感。
(4). 應使泳池區的壓力相對於毗鄰空間為微負壓區,其負壓值應保持在12~37
Pa以上,或使泳池區的排風量大於送風量至少10%以上。
(5). 泳池區的通風系統應獨立設置,不得與其他空間的通風系統並用,排氣
部分須至屋頂方能排出。
(6). 室內空氣品質須達到任15分鍾以內,二氧化碳(CO2)測定之濃度,不得
超過1500 ppm (0.15%),氯氣濃度應在百萬分之ㄧ以下。
(7). 外牆玻璃應採用復層玻璃設計,泳池區室內之外牆復層玻璃面、頂棚及
其他可能結露之處所應設計防結露之送風氣流,送風空氣條件應足以使泳池區內不產生起霧結露現象,原則20%之氣流吹向頂棚,80%吹向外牆復層玻璃面。
(8). 泳池區之空調須設置獨立之除濕、加溫及熱回收系統,其熱回收系統所
回收之空調熱源,除供除濕系統本身所需之再熱外須並入池水加熱系統,排氣部分亦須與外氣做顯熱交換,以達節能之效果。
(9). 必須設置於泳池區之機電設備,其設置高度及位置應考量日後維修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