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輸的貨物的體積,質量,粗糙度,還有你的裝機角度等等而定
❷ 皮帶輸送機尾輪改為同向雙驅動是不是可以
當然可以 只要設計妥當的話
❸ 皮帶輸送機安裝技術要求
帶式輸送機安全規范GB14784-93
Safety regulations of belt conveyor
自 1994-8-1 起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帶式輸送機(以下簡稱輸送機)在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等方面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輸送各種塊狀、粒狀等鬆散物料以及成件物品的輸送機。
對於輸送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有放射性等物料的輸送機除遵守本標准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專用安全標准。
2 引用標准
GB4064 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
GB10595 帶式輸送機技術條件
GBJ23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 一般規定
3.1 輸送機在正常工件條件下應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強度。
3.2 電氣裝置的設計與安裝必須符合GB4064和GBJ232的規定。
3.3 未經設計或製造單位同意,用戶不應進行影響輸送機原設計、製造、安裝安全要求的變動。
3.4 輸送機必須按物料特性與輸送量要求選用,不得超載使用,必須防止堵塞和溢料,保持輸送暢通。
a. 輸送帶應有適合特定的載荷和輸送物料特性的足夠寬度;
b. 輸送機傾角必須設計成能防止物料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打滑或滾落;
c. 輸送機應設置保證均勻給料的控制裝置;
d. 料斗或溜槽壁的坡度、卸料口的位置和尺寸必須能確保物料靠本身重力自動地流出;
e. 受料點應設在水平段,並設置導料板。受料點必須設在傾斜段時,需設輔助裝料設施;
f. 垂直拉緊裝置區段應裝設落料擋板;
g. 受料點宜採取降低沖擊力的措施。
3.5 輸送粘性物料時,滾筒表面、回程段帶面應設置相適應的清掃裝置。傾斜段輸送帶尾部滾筒前宜設置擋料刮板。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輸送帶跑偏的隱患。
3.6 傾斜的輸送機應裝設防止超速或逆轉的安全裝置。此裝置在動力被切斷或出現故障時起保護作用。
3.7 輸送機上的移動部分無論是手動或自行式的都應裝設停車後的限位裝置。
3.8 嚴禁人員從無專門通道的輸送機上跨越或從下面通過。
3.9 輸送機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時,應裝設防止物料掉落的防護裝置。
3.10 高強度螺栓連接必須按設計技術要求處理,並用專用工具擰緊。
3.11 輸送機易擠夾部位經常有人接近時應加強防護措施。
3.11.1 輸送機頭部。尾部改向部位和拉緊裝置的折轉部位以及相鄰兩托輥折轉處超過3°時(指切線角,不考慮由帶槽而引起角度增加部分)都認為是危險的易擠夾部位(圖1~圖3)。
圖1
圖2
圖3
3.11.2 輸送機易擠夾部位處於圖4所示位置與表1規定的尺寸時為易發生危險部位。
圖4
表1
3.11.3 輸送機擠夾部位的防護範例見附錄A(參考件)。
4 部件
4.1 輸送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嚴禁以低強度輸送帶代替高強度輸送帶。
4.2 拉緊裝置
4.2.1 拉緊裝置應裝設極限位置限止器。自動拉緊裝置起升到極限位置時,必須保證自動切斷起升電源,並給出禁上起升信號。當下降到極限位置時,保證自動切斷下降電源,並給出禁止下降信號。
4.2.2 重錘拉緊裝置在人員通常接近的地方應加防護裝置。防護裝置應能防止人員進入重錘下面的空間,如無這類防護裝置,重錘下應裝設支承裝置並使其離地面或其他作業面的凈空距離不小於2.5m。
4.3 制動裝置
4.3.1 制動裝置必須處於能隨時起制動作用的狀態。其制動摩擦不得有妨礙制動性能缺陷或粘上油污。
4.3.2 正常的和緊急使用的制動裝置應有醒目的標志,並應設在便於操作的位置。
4.3.3 卸料車制動裝置應靈敏可靠。其限位夾緊裝置應能獨立承受工作狀態下的最大風力而不致被風吹動。軌道端部止擋的設置應確保卸料車不脫軌、不翻倒。
4.4 料斗、溜槽與護罩
4.4.1 給料或轉運料斗以及溜槽開口位置經常有人員接近時應設防護裝置。
4.4.2 大型料斗或溜槽應裝檢查門,其位置應便於接近。設備運轉時檢查門不應開啟,在確有保護的前提下,由專職人員開啟檢查門。如採用手動的檢查門其開啟力不得大於300N。
4.4.3 輸送粘性物料時應設置機械疏通料斗裝置或振搗器械,在無防護措施條件下嚴禁人工捅擊疏通。
4.4.4 大型料斗在其顯著位置應設禁入牌。需要進入料斗中維護時應採用專門安全措施。
4.4.5 護罩和漏斗延伸部分的下邊緣位於地面以上距離大於300mm時,其邊緣應採取向內彎成角度或卷邊等措施。
4.4.6 輸送機防雨罩應密封嚴密,宜採用阻燃型材料製成。用手動工具應能自由拆卸或鎖緊。其觀察窗應設在能方便觀察到物料運行情況的位置。
5 整機
5.1 嚴禁用非載人輸送機運送人員。
5.2 載人輸送機
5.2.1 載人輸送機必須裝設安全保護設施。
a. 上、下輸送機的地點應設置有扶手的平台和照明設施;
b. 防止躺卧人員超越限制器;
c. 人員上、下輸送機的起動和停止信號;
d. 聯絡用聲、光指示裝置;
e. 輸送機側面應設置緊急使用拉線開關。
5.2.2 載人輸送機帶寬不得小於0.8m,帶速不得大於1.6m/s,上運傾角不得大於16°,下運傾角不得大於6°。
5.3 輸送乾燥粉狀物料時除設密封罩蓋密閉輸送外,宜設置吸塵或除塵裝置。
5.4 嚴禁輸送塊度大於或等於0.5倍帶寬的物料。
5.5 碼垛或散堆物料用輸送機的尾輪旁嚴禁堆放物料。防止料堆塌落湧入機內。
5.6 移動帶式輸送機。
5.6.1 移置式輸送機的移設機起重臂下和移設區域內嚴禁人員逗留。移設時應保證在人員配備齊全,溝通信息迅速,安全措施充分的情況下進行移設。
5.6.2 移動輸送機的升降裝置必須裝設防止伸臂意外下降或升起以及防止手柄倒轉的安全裝置。手柄操作力不得大於300N。
5.6.3 移動前必須將架體降至最低位置,並切斷電源。
5.6.4 輸送機工作時必須鎖住移動輪。
5.6.5 輸送機的外緣避免有銳利的邊緣,當銳利邊緣不能消除時其人員接近部位應加防護。
5.7 人工載入或卸載時,輸送機的特性(高度、寬度、速度等)必須適應裝卸方便安全的條件,不允許超出下面的規定,否則採用機械裝卸。
a. 輸送成件貨物單件重量55kg;
b. 裝載垂直速度0.5m/s;
c. 卸載垂直速度0.25m/s。
5.8 輸送機的驅動裝置和轉向裝置的位置不允許現場隨意更改。驅動裝置與懸掛或支承部分的連接必須牢固穩定。
5.9 操作人員耳邊雜訊不允許超過80dB(A),否則必須採取隔音措施。
5.10 撒落在回程段支護板上的物料,尤其有稜角的雜物必須清除干凈。
5.11 除部件上備有特殊潤滑裝置外,輸送機運行時嚴禁人工進行潤滑。
5.12 嚴禁輸送機運行時進行維護調整,必須在裝有防護裝置的情況下由專人維護調整。
6 零部件的維護調整與報廢
輸送機零部件的維護調整與報廢按表2處理。
表2
7 輸送機線
7.1 使用多台輸送機聯合完成運送物料或某種工序過程時,應設置中央控制台集中控制。
7.2 輸送機線的控制必須保證傳動性能和動作準確可靠,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切斷電源安全停機。
7.3 中央控制台為實現准確控制必須設置聲、光信號顯示單機起動和停機情況以及事故開關動作情況的裝置。
7.4 輸送機線中的輸送機應遵循逆物料流輸送方向逐機起動。順物料流輸送方向延時逐機停機。在保證不溢料的前提下,也允許同時起動或同時制動。
7.5 輸送機線中的設備必須聯鎖。其中某一輸送機出現故障停機時,其料流上游的輸送機應立即停機。聯鎖裝置嚴禁隨意改動或拆除。
7.6 輸送機線或在通道狹窄不開闊地區使用的輸送機其沿線應設置緊急拉線開關。
7.7 輸送機線中接收輸送機的輸送量必須大於或等於供料輸送機的輸送量。可逆輸送時接收與供料輸送機的輸送量應相等,但載料逆轉輸送時接收輸送機的輸送量應為供料輸送機輸送量的二倍。
7.8 在轉載點裝料站作業位置附近,必須有一個或多個緊急停機開關或裝置。並嚴禁堆放物料及其他產品。
7.9 遙控起動輸送機時必須設聲、光信號。信號指示應設在操作人員視力、聽力可及的地點。
7.10 輸送機線中應設正常照明及可攜式照明。在有爆炸性氣體、粉塵或危險性混合物工作環境時,應選用安全型燈具照明。
7.11 因為意外事故停機的輸送機,在重新起動前應預先進行檢查,並查清停車原因排除故障。
7.12 輸送機停機一個月以上重新使用前,必須由主管機械和電氣技術的監督人員對所有的機械和電氣設備進行試驗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准使用。
7.13 輸送機線中應裝設監測保護裝置:
a. 防止物料堵塞溢料限位保護裝置;
b. 保護輸送機安全起動和運行的速度保護裝置;
c. 防止傾斜式輸送機逆輸和超速的保護裝置;
d. 有動力張緊裝置的自動控制的輸送機線宜裝設瞬時張力檢測器;
e. 在長距離輸送機上宜設置防止輸送帶縱向撕裂保護裝置;
f. 宜設防止輸送帶跑偏裝置;
g. 宜設輸送帶初期損壞檢測器;
h. 宜設防止輸送帶在驅動滾筒上打滑的監測裝置;
i. 有6級以上大風侵襲危險的露天或沿海地區使用的輸送機宜設防止輸送帶翻轉的保護裝置。
7.14 輸送機間通道的最小寬度,扶梯、平台側面防護欄桿的高度應遵守有關標準的規定。
7.15 輸送機動行時在通道間、高速運轉件或驅動裝置附近不宜休息停留。
7.16 輸送機旁或有關作業室內嚴禁積存易燃、易爆材料及一切油污件和煤粉等。
7.17 一般情況下輸送機安裝輸送帶後不允許用火、電焊加工機架,特殊需要時要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7.18 運行中的輸送機,如輸送帶著火時應先停機再滅火,若托輥著火則應先滅火再停機。
8 操作與維護
8.1 操作與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實習,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操作。
8.2 所有的起動操作和安全保護裝置的調整,必須由經核准勝任的人員進行。
附錄A
防護範例
(參考件)
A1 在彎成圓形或成直角形的頭尾架端部兩側與橫梁間所加擋板到滾筒軸間的距離e,在考慮了拉緊行程情況下至少符合圖A1和表A1的規定。
表A1 mm、
圖A1
A2 由薄板或格柵組成的保護罩
A2.1 滾筒和護板的內側距離a不應大於80mm,否則從外罩下棱邊到易擠壓處的距離h應大於850mm,入口處棱邊應彎成角度或卷邊(圖A2)。
圖A2
A2.2 驅動滾筒處於回程段位置時,在驅動部位與承載帶面間應加設防護板(圖A3)。
圖A3
A3 封閉外罩機架外棱邊與外罩間距離(圖A4)不應大於200mm。
圖A4
A4 下分支防護外罩與其上部回程段的清掃器應直接連在一起(圖A5)。
圖A5
A5 由格柵或鐵絲網框架構成的張緊裝置防護罩見圖A6。
a. 防止手指伸入的保護網;
b. 張緊輪導向裝置;
c. 清掃通道250mm;
d. 拉緊重錘的導向裝置;
e. 拉緊重錘的導軌擋鐵;
A6 輸送件貨時,在整個托輥長度上的托輥間隔中宜用金屬板、木板或其他類似材料進行防護,該防護加在托輥開始偏轉的第一個托輥前,防護板的棱邊應有足夠的剛度,至托輥外徑距離不得大於5mm(圖A7)。
圖A7
A7 輸送散料時,採用弧形塊狀側向擋板,裝在第一個開始轉向的托輥前300mm處,其高度在輸送帶上部250mm,下部200mm位置(圖A8)。
圖A8
A8 卸料車的防護見圖A9。
圖A9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部提出。
本標准由機械工業部北京起重運輸機械研究所歸口。
本標准由機械工業部北京起重運輸機械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准起草人梅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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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國家技術監督局
提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部
起草單位: 機械工業部北京起重運輸機械研究所
批准單位: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3-12-27
❹ 慢調節皮帶尾輪張緊左邊,皮帶快速右跑,調右邊,皮帶快速左跑,什麼原因
是你說的是什麼意思【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
❺ 一氧化碳感測器設置是設置在皮帶主滾筒下風側10-15m處,還時設置在皮帶尾輪下風側10-15m處。
是在尾輪下風側15m
❻ 你好我是河北唐山人我妻子在鋼鐵廠當皮帶工,工作中將右臂絞進皮帶尾輪現在醫院治療右臂已由根部截肢造成
需要先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再去做工傷等級鑒定,才能確定具體賠償項目與賠償數額。未申報工傷,勞動者可以在工傷發生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工傷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❼ 皮帶機的跑偏開關安裝位置有什麼規定沒有
要看皮帶的長度,一般情況下只在皮帶機頭部、尾部安裝跑偏開關。皮帶較長的在中間也可以安裝。跑偏開關一般是40-50米安裝一對。拉繩開關是40-50米安裝一隻或者一對,注意在回程也要安裝跑偏開關。中國篩分機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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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手扶拖拉機尾輪上緊了就不轉,上鬆了,就慢掉落了,咋回事,咋安裝的
尾輪的軸中間原來有一個台階,磨損了。在台階上加一個合適的墊圈,使螺母上緊的時候壓緊尾輪軸承的內圈,不要壓對尾輪轉動的部分。
❾ 皮帶運輸機完好標準是什麼
皮帶運輸機維護檢修規程HG25039-91
發布時間:2008-9-18 14:54
皮帶運輸機維護檢修規程HG25039-91
1 總則 2
1.1 適用范圍 2
1.2 結構簡述 2
1.3 設備性能 2
2 完好標准 3
2.1 零、部件 3
2.2 運行性能 3
2.3 技術資料 3
2.4 設備及環境 3
3 設備的維護 3
3.1 日常維護 3
3.2 定期檢查內容 4
3.3 常見故障處理方法 4
3.4 緊急情況停車 4
4 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 4
4.1 檢修周期 4
4.2 檢修內容 4
5 檢修方法及質量標准 6
5.1 機架 6
5.2 輸送帶 6
5.3 滾筒 7
5.4 托輥 8
5.5 軸與軸承 8
5.6 拉緊裝置 8
5.7 皮帶清理器 9
5.8 料斗 9
5.9 驅動裝置 9
6 試車與驗收 10
6.1 試車前的准備工作 10
6.2 試車 10
6.3 驗收 10
7 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0
7.1 維護安全注意事項 10
7.2 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11
7.3 試車安全注意事項 11
1 總則
1.1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於TD型固定式乎型、槽型皮帶運輸機的維護和檢修。其他型號皮帶運輸機亦可參照使用。
1.2 結構簡述
皮帶運輸機的主要部件有機架、托輥、滾筒、驅動裝置、拉緊裝置及皮帶。
在金屬機架兩端為滾筒,機架上、下沒有多組托滾,皮帶繞於兩端滾筒並支持於托滾上,通過驅動裝置運轉。
1.3 設備性能
常見皮帶運輸機性能見表1。
表1
輸送機
規格
傳動滾
筒直徑
皮帶
速度
槽形皮帶
輸送量
平形皮帶
輸送量
適用功率
拉緊張力
膠帶機
布層數
覆蓋膠厚度,mm
上膠厚 下膠厚
500 500 0.8~2.5 70~232 41~125 15.8 1200 3~4 3~6 1.5
650 500
630 0.6~2.5 13~391 67~211 20.5 1000 4~5 3~6 1.5
800 500
630
800 1~3.15 270~624 118~350 25.2 2400 4~6 3~6 1.5
1000 630
800
1000 1~3.15 495~1233 230~546 35 3000 5~68 3~6 1.5
1200 630
800
1000
1250 1~4 655~2202 345~821 42 5000 5~l0 3~6 1.5
1400 800
1000
1250
1400 1~4 891~2996 469~1117 58 6600 6~12 3~6 1.5
2 完好標准
2.1 零、部件
2.1.1 滾筒及附件、托輥、拉緊裝置及輸送帶等齊全,質量符合要求。
2.1.2 操作信號、聯鎖裝置、調節裝置靈敏准確、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完整、可靠。
2.1.3 基礎、機架穩固可靠,各部螺栓聯接緊因、整齊,符合技術要求。
2.2 運行性能
2.2.1 運行平穩,無異常聲音,皮帶不跑偏,機架無異常震動。
2.2.2 生產能力達到設計能力或查定能力。
2.2.3 潤滑良好、油質符合要求,軸承溫度符合規定。
2.2.4 皮帶運轉無打滑現象。
2.3 技術資料
2.3.1 設備檔案齊全,檢修記錄、驗收記錄完整。
2.3.2 設備操作規程、維護檢修規程齊全。
2.3.3 有易損零件圖。
2.3.4 運轉有記錄。
2.4 設備及環境
2.4.1 減速機、軸承、電動滾簡等不漏油。
2.4.2 整機整潔,油漆完整無脫落,環境整齊,整潔。
3 設備的維護
3.1 日常維護
3.1.1 每班開車前檢查清掃裝置及卸料器的橡膠刮板與膠帶接觸情況及皮帶接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1.2 巡迴檢查皮帶運行情況。發現跑偏、打滑或損壞及時調整或處理。
3.1.3 巡迴檢查托輥轉動情況,及時更換不轉或損壞的托輥。
3.1.4 按規定時間給各軸承加油,並注意軸承溫度。
3.1.3 保持操作環境,皮帶運行路線衛生清潔。
3.2 定期檢查內容
定期檢查項目、內容、周期及判斷標准見表2。
表2
檢查項目 周期(月) 內容 判斷標准
皮帶 1 1.皮帶磨損情況
2.皮帶扣磨損情況
3.硫化接頭 1.膠帶芯體不應露出
2.皮帶扣磨損1~2厚度即更新
3.硫化層不能起層
料斗 1 磨損情況 磨損厚度為設計厚度的2/3
皮帶機架 6 變形、振動及牢固情況 不應有明顯變形和震動
滾筒和托滾 3 1.滾筒磨損情況
2.托滾磨損情況 1.磨損不能超過設計厚度的1/3
2.托滾磨損不能超過厚度的1/2
皮帶清理器 1 皮子磨損情況 夾皮子金屬離皮帶0~15mm時應更換
3.3 常見故障處理方法
常見故障處理方法見表3。
3.4 緊急情況停車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緊急停車處理:
a.皮帶破裂;
b.下料口堵塞;
c.斷皮帶;
d.發出異常響聲和振動;
e.皮帶卡住;
f.其他任何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
4 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
4.1 檢修周期
檢修周期見表4。
4.2 檢修內容
4.2.1 小修
4.2.1.1 檢查、修理皮帶接頭,更換卡子。
4.2.1.2 檢查修換上下托輥。
4.2.1.3 檢查或更換減速箱潤滑油。
表3
現象 原因 處理方法 現象 原因 處理方法
皮帶接
頭處斷
裂 皮帶和損壞
打扣處破爛
或皮帶質量
差
負荷過大
通條斷
硫化質量差 重新打扣
割去破爛處重新打扣或更換新帶
查明原因處理
更換通條
重新硫化 起動時
皮帶不
轉 1.負高大
2.皮帶被擠住
3.電氣故障 1.減少負荷
2.停車取出障
礙物
3.檢查處理
皮帶破
裂 皮帶扣撬起、
掛住
硬物把皮帶
劃破
清理刮板上的橡皮
磨損重,其金屬骨架
劃破皮帶 查明原因處理
停車把東西取出
重新換刮板皮帶
皮帶打
滑 皮帶松、負荷
過大
某一部分被卡
住
滾筒損壞 調節拉緊裝置,控制負荷
停車取出障礙物
修理或更換滾筒
燒電動
機 負荷太大,運行時間長
下料口堵卡
住皮帶
單相運轉
電動機受潮
電動機軸承壞
過熱元件不
合理 查明原因處理並更換新電動機
清理下料口
排除電氣故障
乾燥
交換軸承
更換過熱元件
皮帶跑
偏 頭、尾輪,不對中,
不平行
皮帶扣打的不正
給料不正
機架不正
頭、尾輪粘上東西
托輥不正
皮帶變形
重舵不正 調整尾輪,找平、找中
重打皮帶扣
調整給料口
修理
停車清理
調整托滾
更換皮帶
調整重砣
電動滾
筒及各
部軸承
溫高或
損壞 缺油
間隙過大
油品符合要求
松動或偏移 及時加油
更換軸承
換合格新油
按標准重新調整
清理器
失效 1.皮帶接頭損壞皮帶
扣起翹
2.配重刮板的平衡錘
位置不當 1.修理或更換接頭
2.調整平衡重錘
表4
檢修類別 小修 中修 大修
檢修周期(月) 3 6-12 24-36
4.2.1.4 檢查傳動裝置齒輪嚙合及磨損情況。
4.2.1.5 檢查電動滾筒電氣裝置並加油。
4.2.1.6 檢查修理安全防護裝置。檢查校正連周期,更換易損件。
4.2.1.7 調整皮帶松緊度、清理皮帶及機架雜物。
4.2.1.8 檢查修補料斗。
4.2.2 中修
4.2.2.1 包括小修內容。
4.2.2.2 各軸承清洗換油,調整間隙或更換。
4.2.2.5 修換清掃器裝置。
4.2.2.4 修理料斗。
4.2.2.5 修換跑偏擋輪器。
4.2.2.6 檢查修換上下托滾支架。
4.2.2.7 檢查修理聯鎖裝置。
4.2.2.8 減速機清洗檢查、更換易損件。
4.2.3 大修
4.2.3.1 包括中修內容。
4.2.3.2 檢查皮帶磨損情況,更換運輸皮帶。
4.2.3.3 各滾筒組件檢查、修理或更換。
4.2.3.4 機架檢查、修理或更新。
4.2.3.5 電動滾筒解體檢查修理或更換。
4.2.3.6 修換皮帶拉緊裝置。
4.2.3.7 減速機檢查、修理或更換軸、齒輪、機殼。
4.2.3.8 油漆防腐。
5 檢修方法及質量標准
5.1 機架
5.1.1 機架檢修更換的型鋼應與原機架相同,焊接必須牢固中間架接頭處左右、高低的偏移均不應超過1mm。
5.1.2 機架橫向水平度允許偏差1/1000;直線度0.5/1000,機架縱向中心線與安裝基準線的重合度允許偏差3mnl。
5.1.3 中間架間距的偏差不超過±1.5mm,中間架支腿對水平面的垂直度為3mm/m。
5.1.4 機架不得有裂紋或變形,基礎或錨點要穩固可靠,固定機架螺栓應牢固,檢修完工後投入運行時,機架不得有異常震動和移位。
5.2 輸送帶
5.2.1 選用普通型橡膠帶時帆布徑向扯斷強力,一層不低於5MPa。
5.2.2 普通型皮帶寬B和層數Z見表5。
B(mm) 500 650 800 1000 1200 1400
Z 3~4 4~5 4~6 5~3 5~10 6~12
5.2.3 檢修更換皮帶選用覆蓋膠厚度應符合表6規定。
5.2.4 輸送帶聯接推薦使用橡膠型、樹脂橡膠型粘接劑粘接。
5.2.5 更換或檢修皮帶可酌情採用硫化接頭成機械接頭:
a.硫化接頭強變可達橡膠帶本身強度的85~90%;
b.機械接頭(打皮帶扣)強度相當於橡膠帶本身強變的35~40%。
5.2.6 硫化接頭
5.2.6.1 硫化接頭可用對接和搭接法進行。搭接法用於超高強力的膠帶。
表六
物料特性 物料名稱 覆蓋膠厚度(mm)
上膠厚 下膠厚
γ<2t/m3中小粒度或磨損性小的物料 焦炭、煤、白雲石、燒結混合料、砂等 3.0 1.5
γ<2t/m3塊≤200毫米磨損性較大的物料 (1) 破碎後的礦石、選礦產品,各種岩石、油母頁岩等 4.5 1.5
γ>2t/m3磨性大的大塊物料 大塊礦石、油母頁岩等 6.0 1.5
5.2.6.2 硫化溫度與時間應符合所用膠料的性能;一般硫化溫度不得超過143℃,硫化時間(一般指硫化溫度從100℃升高到143℃所需的時間)約為45分鍾。
5.2.6.3 膠料的成分宜與膠帶中橡膠的成分一致。
表7
膠帶
寬度
階梯層數 膠帶
寬度
階梯層數
3 4 5 6 7 8 3 4 5 6 7 8
階梯長度s的最小尺寸 階梯長度s的最小尺寸
300 200 150 150 100 800 350 300 300 250 250 200
400 250 200 200 150 10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500 300 250 250 200 200 1200 650 500 450 400 400 350
650 300 250 250 200 200 1400 650 600 450 500 450 400
5.2.8 在正常情況下,膠帶的覆蓋均勻的磨損而使膠帶芯體露出時,或皮帶橡膠層嚴重脫落時,應更換皮帶。
5.3 滾筒
5.3.1 金屬滾筒
5.3.1.1 金屬滾筒表面及輪輻不得有裂紋和缺陷。
5.3.1.2 金屬滾筒壁厚允許磨損1/3或圓度超過滾筒直徑的0.5%,應予更換。包膠、鑄膠滾筒,外皮磨損40~50%,或中間凹下超出6mm,應予更換。
5.3.1.3 滾筒橫向中心對皮帶機招架縱向中心線的偏移量不超過3mm。
5.3.1.4 滾筒軸線對皮帶機架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為2mm/m。
5.3.1.5 滾筒的水平度偏差應不超過0.5mm/m。
5.3.1.6 驅動滾筒的上母線應比托滾的上母線高出3~8mm。
5.3.2 電動滾筒
5.3.2.1 檢查齒輪磨損情況,如磨損超過齒頂寬的1/5以上應更換新的齒輪。
5.3.2.2 大修時滾筒外殼可按上5.3.1.2條要求執行。
5.3.2.3 裝配時按拆卸反順序依次進行,檢修要保證裝配質量。組裝完後,應作氣密封性試驗。
5.4 托輥
5.4.1 檢修安裝托輥時,托輥架應與機架上平面縱向中心線垂直,其檢查方法,可在機架兩端中心拉一條直線,然後用直角尺檢查。托輥橫向中心對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不重合度不應超過3mm。
5.4.2 托輥壁厚磨損40~50%,或軸承體與軸承松動或脫離時,應予更換,更換的新托輥,必須轉動靈活。
5.4.3 托滾的水平度允許偏差為2mm/m(槽形托輥在中間托輥上測量)。
5.4.4 各托輥上母線應在同一平面上,其偏差不超過3mm。
5.5 軸與軸承
5.5.1 軸與軸頸,應符合圖樣技術要求,軸頸無損壞及裂紋等缺陷,軸頸表面粗糙度為1.6。
5.5.2 滾動軸承轉動要自如,應無麻點、嚴重磨損、銹蝕和分層等現象,轉動無雜音,否則應更換。
5.5.3 工作游隙符合要求。
5.5.4 滾動軸承與軸,軸承與軸承座之間的配合應按圖樣要求執行。
5.5.5 軸承和軸承座之間不允許放置墊片。如間隙超過標淮,可鑲套或更換。
5.5.6 滾動軸承裝配和拆卸都應使用專用工具,不準用錘打入。
5.5.7 滑、動軸承外殼與內瓦合金不準有氣孔、砂眼、裂紋、脫殼等缺陷。製造應符合圖樣要求。
5.5.8 軸與軸瓦在底部60℃~90℃范圍內均勻接觸,總接面積應不小於50%。
5.5.9 滑動軸承與軸瓦頂間隙為軸頸的2/1000左右。
5.6 拉緊裝置
5.6.1 拉緊滾筒在輸送帶連接後的位置,應根據技緊裝置的型式,輸送帶芯襯質、帶長和起、制動要求確定,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5.6.1.1 對垂直或車式拉緊裝置,往前松動,行程不應小於400mm,往後拉緊行程應為往前松動行程的1.5~5倍(對尼、帆布帶芯或輸送機長度大於200M時,以及電動機直接啟動和有制動要求者,拉緊行程應取大值)。
5.6.1.2 螺旋拉緊裝置,往前松動行程不應小於100mm。
5.6.2 螺旋式拉緊裝置的絲桿及絲母磨損腐蝕及導軌腐蝕嚴重時應以更換。
5.6.3 在檢修更換螺旋拉緊裝置時,應按機長的1%選取拉緊行程。拉緊裝置要靈活好用。
5.6.4 車式拉緊裝置,繩輪壁厚磨損20%或輪槽底部直徑減少量達鋼絲繩直徑的50%時;應更換新輪。鋼絲繩質量應符合GBll02《圓股鋼絲繩》標准。
5.6.5 垂直拉緊裝置,改向滾筒的磨損更換標難按本規定5.3.1.2項執行。導軌腐蝕40%時應更換。
5.6.6 拉緊滾筒軸線對輸送機縱向中心線的垂直度為2mm/m。
5.7 皮帶清理器
5.7.1 清理刮板橡皮應與皮帶表面接觸,其接觸長度不應小於85%。
5.7.2 清理刮板之橡皮磨損至金屬架與皮帶表面距離10~15mm時,必須調整翻板或更換橡皮。
5.7.3 回轉式清掃刷子的軸線應與滾筒平行,刷子應與膠帶接觸,其接觸長度不應小於90%。
5.8 料斗
5.8.1 料斗與皮帶之間必須裝有橡膠擋板。
5.8.2 修補或新制料斗應防止焊接變形,焊接要牢固,必須保證質量,安裝位置高低合適、堅固。
5.9 驅動裝置
5.9.1 電動機按電動機檢修規定執行。
5.9.2 減速機按照HGJ910032—91《齒輪減速機維護檢修規程》執行。
5.9.3 聯軸器
5.9.3.1 聯軸器拆修應用專用工具,不準敲打損傷。
5.9.3.2 聯軸器找正應符合表8規定:
表8
聯軸器類型 外徑 對中偏差 端面間隙
徑向位移 軸向傾斜
凸緣聯軸器 0.03 0.05/1000
滑塊聯軸器 ≤300 <0.05 <0.4/1000 甲型:0.5-1.5
300-600 <0.10 <0.6/1000 乙型:2.0
齒式聯軸器 170-105 <0.05
220-250 <0.08 <0.3/1000 2.5
290-430 <0.10 <0.5/1000 5.0
彈性變柱銷聯軸器 71-106 <0.04 3.0
130-190 <0.05 4.0
224-400 <0.05-0.08 5.0
475 <0.08 6.0
600 <0.10 6.0
5.9.4 外路傳動齒輪
5.9.4.1 齒輪應符合圖樣技術要求;無毛刺、裂紋、夾渣、氣孔等缺陷。
5.9.4.2 齒輪磨損達到0.24m應予更換(m為模數)。
5.9.4.3 齒面應均勻接觸,接觸長度不得小於全齒寬的40%,接觸高度為全齒高的30%。
5.9.4.4 齒頂間隙應為(0.2-0.3) m (m為模數)。
5.9.4.5 齒輪和軸的配合採用H7/n6。
6 試車與驗收
6.1 試車前的准備工作
6.1.1 清理現場,達到規定要求。
6.1.2 清理皮帶機、機架,皮帶等各種雜物
6.1.3 檢查各緊因螺栓是否緊固。
6.1.4 檢查各軸承、齒輪,減速機的潤滑油是否充足。
6.1.5 檢查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檢查接地線是否接好,電機絕是否可靠。
6.1.6 滾筒、托輥轉動靈活,拉緊裝登,清掃器裝置適當可靠。
6.2 試車
6.2.1 瞬時啟動查看方向,無問題後即可進行。
6.2.2 空負荷試車二小時檢查
6.2.2.1 檢查皮帶不跑偏,皮帶松緊適宜,清掃器靈活好用。
6.2.2.2 機架不發生震動和位移。
6.2.2.3 各部位運行平穩,無雜音和異常振動。
6.2.2.4 軸承溫度正常。
6.2.2.5 聯鎖裝置操縱機構靈敏、好用。
6.2.3 負荷試車
6.2.3.1 負荷試車時間為四小時。
6.2.3.2 負荷試車達到空負荷試車要求,即可交付生產。
6.3 驗收
設備檢修符合質量標准,試車達到各項規定要求,檢修記錄,試車記錄齊全、准確、即可按規定辦理驗收交付。
7 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7.1 維護安全注意事項
7.1.1 嚴禁皮帶機帶負荷啟動,如在運行中,因停電或其他原因,設備突然發生故障被迫停車時,須在皮帶機上的負荷清除後,再行啟動。
7.1.2 嚴禁跨越皮帶,必須跨越的要專設跨越走台。
7.1. 3 皮帶運轉時,嚴禁伸入胳膊調整托輥,必須調整時要停車並有專人看護開關,嚴禁送電。
7.2 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7.2.1 檢修前應辦理設備交出手續。
7.2.2 拆舊皮帶或裝新皮帶,都要設專用工具拉住帶一端,並且慢松動或提升,斜皮帶更換時,下部嚴禁站人。
7.2.3 架子檢修吊裝時,要保證吊裝機具安全可靠。
7.2.4 檢修完畢試車時,皮帶上及靠近皮帶人員,都離開後方可試車。
7.3 試車安全注意事項
7.3.1 試車應有專人指揮,專人操作。
7.3.2 皮帶機架及皮帶運輸帶上無任何雜物,非試車人員嚴禁進入現場。
7.3.3 試車中嚴禁人員跨越皮帶,當出現問題時應停車後修理。
7.3.4 試車中如皮帶跑偏應由專人調整,負荷試車,下料要均勻,嚴禁超負荷。
7.3.5 負荷試車中,因各種原因突然停車,如查明原因,處理好後,應把皮帶機上的物料處理干凈後再開車。特別是斜型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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