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範本~!
煤 礦
信息化、自動化系統應急預案
信息中心
2007-6-23
目 錄
第一章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應急預案 2
第一節 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2
第二節 報警應急處理預案 4
第二章 皮帶集控系統應急預案 12
第三章 信集閉系統應急預案 13
第四章 排水自動化系統應急預案 14
第五章 通風自動化系統應急預案 15
第六章 網路機房數據保護應急預案 16
第一章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應急預案
第一節 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1、引發事故的隱患原因分析
1)、由於地面中心站故障(軟體、硬體或病毒感染)導致整個系統癱瘓;
2)、由於監測分站故障導致區域性信號無法正常監測;
3)、由於感測器、斷電器等調校不準或故障導致無法正常監測,發生誤報、漏報或閉鎖誤動作、不動作;
4)、由於傳輸線路短路、抽線或其他原因導致地面中心站無法監測、監控現場設備;
2、防範措施
1)、感測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整定後的感測器非專職調校人員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調整。
2)、安全生產監測系統地面主機部分專人專管、專機專用,嚴禁將主備機和伺服器用作他用;嚴禁利用主備機和伺服器上網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統必須備足相關備品、備件。
3)、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的電源線及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須報告礦調度室,並制定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
4)、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進行1次調試、校正。甲烷感測器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5)、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或停電檢修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斷電器必須按規定吊掛在配電點上方,電纜吊掛整齊,接線附件必須符合完好標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遠動開關或甩掉控制線路。串聯風時,所用的瓦斯斷電器要控制風機開關。
7)、使用單位必須每天派人對所使用的瓦斯斷電器及閉鎖開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將閉鎖開關的控制迴路的保護裝置甩掉,不準隨便改變閉鎖開關控制迴路的電壓電流參數,嚴禁不通過瓦斯斷電器閉鎖供電。
8)、瓦斯超限時,瓦斯斷電器動作實現斷電。當瓦斯數值降至復電值時,必須用啟動按鈕復電,禁止採用其它方式復電。
9)、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改變安全監測和人員監測設備的位置、中斷監測設備的運行,不得損壞監測設備。
10)、安全監控系統的系統調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專職技術人員按礦生產接續要求進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執行、調整。修改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准方可執行。
3、發生事故後的處理措施
1)、地面中心站出現故障,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如硬體故障,備用設備立即投入使用;系統恢復正常後,必須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隱患,同時對故障設備及時維修或補齊。軟體原因造成故障,事後能重心安裝的要重新安裝,不能安裝的要聯系廠家處理。
2)、監控分站故障後,立即組織備用分站下井更換,同時匯報相關領導和部門作好應急准備;
3)、感測器或斷電器出現問題後,立即通知責任單位更換,並查找原因分析處理。
4)、由於傳輸線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組織人員排查,短時間無法恢復的,立即更換新纜線,確保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狀態。
第二節 報警應急處理預案
隨著我礦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在我礦的安全生產中發揮的作用日顯重要,與安全生產的聯系也越來越緊密。為了保證在安全監控報警的初期,就把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解決處理,不至於發生重大惡性事故,因此根據上級的有關指示規定,特編制《田莊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報警應急預案》。
一、礦屬各單位的職責范圍:
(一)信息中心:
1、負責監測監控系統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工作,確保系統24小時穩定運行,信息准確可靠。
2、負責監測系統感測器的調校、維修、以及設備的領用、保管及發放工作,並對感測器、電纜等相關設備統一編號、建帳、轉帳、消帳,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帳、物相符。負責向通風科提報監測系統年度計劃。
3、在調度室、通風科的指導下對系統的測點進行設置,負責採掘工作面、機電硐室的監測系統的設計、安裝和撤除工作;其中斷電器與被控開關的觸點連接由使用單位負責,各分站供電電源由本地點用電單位負責提供。負責地面通訊主幹線路的安裝維護;負責礦井風門感測器的安裝與撤除工作。
4、在信息中心設信息調度對監測監控系統進行專題調度,當系統出現的故障時,要迅速判斷故障范圍,現場問題及時通知調度室、通風區和使用單位進行處理,系統主幹線路故障要在短時間內組織排除。
5、信息中心要對各使用單位所負責安全感測器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機電科:
作為我礦機電主管部門,對涉及信息化、自動化的機電管理,與信息中心共同管理,並負責對井下供電系統監測的測點安裝、撤除、轉移進行業務指導,並提供相關資料和圖紙;通過計算機網路對安全生產監測系統的相關信息進行監視,對供電系統出現的故障及時組織處理;按照通防要求及范圍,提供採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機電硐室及其它地點的瓦斯斷電設計及設備的斷電埠。
(三)調度室:
作為全礦安全生產指揮中心,通過調度大屏及監視器所反映的各種安全生產信息進行調度指揮。系統測點的安裝、撤除、增加和轉移由調度室在平衡安全生產布局的情況下確定;當系統出現的異常信息、報警信息或圖像、監控數據異常要及時通知信息中心、通風科、井下現場、相關區隊及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處理。
(四)通風科:
1、通風科值班員負責通過計算機監測監控系統時刻對礦井通風、瓦斯、防火方面的相關信息進行監視,發現瓦斯、一氧化碳超限、一組風門同時敞開、風機停電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安排有關人員現場處理,並分析事故原因,對監測監控系統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調度室組織處理。
2、落實瓦檢員在巡檢過程中,對巡檢范圍內感測器的運行狀態和顯示數據進行檢查和核對,對安全感測器所在區域的氣體進行檢查,發現感測器顯示的數據與現場實際氣體誤差較大時,要立即匯報通風區,由通風區調度員負責通知信息中心進行調校或更換,以保證監測數據准確、可靠。
3、通風區作為全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技術業務部門,根據礦井生產需要,對通防方面的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對監測系統感測器、斷電儀等裝置的架設位置、測量范圍、斷電濃度和斷電范圍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安裝、撤除和移動,進行業務指導,並提供相關圖紙。每月5日前向信息中心提報月度安全感測器安設計劃;負責對監測系統年度計劃進行匯總並上報。
(五)運轉工區:
負責對攜帶型甲烷報警儀等安全檢測設備進行定期調校、維修和測試,確保測定數據及報警點准確、可靠,報警聲音強足夠大。
(六)使用單位:
負責監測系統分站以里的所有設備,包括感測器、閉鎖裝置、纜線等由使用單位負責安裝、維護、撤除。
二、瓦斯感測器報警應急預案
礦調度台、通風區、信息中心必須24小時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時刻監控,當系統出現的異常信息、報警信息或圖像、監控數據異常要及時通知信息中心、通風區、井下現場、相關區隊及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檢查處理。
(一)瓦斯感測器調校測試報警:
信息中心在對井下瓦斯感測器進行正常調校和測試之前,必須提前匯報調度室及通風區,如未匯報調度室及通風區就擅自進行調校和測試造成一定後果的,要按事故進行分析。
(二)瓦斯感測器報警:
當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瓦斯感測器報警時,信息中心要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及通風區,並要立即調查造成報警的原因,同時通風區調度員要立即聯系井下瓦斯檢查員對現場瓦斯情況進行測定,並將測定的結果匯報通風調度室,然後由通風區調度員將井下測量結果反饋給調度室及信息中心。
1、如果測量的瓦斯情況正常,則說明是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信號線和電源線出現線路故障,此時信息中心要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范圍。
(1)屬於信息中心責任范圍的,信息中心應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處理時間。超過2小時未處理完畢的,對信息中心罰款100元。
(2)屬於其他單位責任范圍的,信息中心應嚴格按照故障處理程序通知責任單位處理。責任單位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處理時間。超過2小時未處理完畢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2、如果實屬瓦斯超限報警時,首先通風區要立即分析引起瓦斯超限的原因,並由瓦斯檢查員向礦調度室及通風區詳細匯報井下具體情況,通風區在了解具體情況後,再根據現場實際,採用相應的處理方法。
(1)、井下採掘工作面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0%時:
①現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立即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立即匯報礦調度室,由瓦斯檢查員對現場的氣體情況和瓦斯探頭進行檢查和比較,(瓦檢員不在現場,由區隊兼職瓦檢員檢查)。
②瓦斯檢查員在查明現場氣體情況確認後立即將現場實際情況匯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然後到現場與安監員一起對現場的氣體情況進行監護並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③安全監測系統值班員發現井下濃度達到1.0%瓦斯感測器超限報警後,立即向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匯報,並做好超限地點、時間的記錄,時刻注意觀察超限地點瓦斯變化情況。
④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後,將超限的地點、時間、匯報人的姓名、現場的氣體情況作詳細的記錄。
⑤值班調度員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
⑥值班調度員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礦通防副總、礦總工程師。
⑦施工單位區長和通風工區區長及有關人員接到報警通知後立即到調度室集合,成立現場事故處理小組,由礦總工程師立即召集會議,對現場的情況進行分析,在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到現場查明原因將現場實際情況匯報礦調度室後,由通風工區區長制定處理措施,匯報總工程師同意後,負責組織實施。
(2)、井下採掘工作面風流中及其作業地點瓦斯濃度達到1.5%時:
①現場管理人員和安監員負責組織將所有作業人員停止工作,人員撤離到全風壓通風的采區進風巷或主要進風巷中,由班組長安排專人負責在巷道全風壓風流處設置警標牌進行警戒,嚴禁人員入內,把攜帶型瓦斯檢測報警儀懸掛在巷道警標牌處(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小於200mm),由警戒人員檢測瓦斯濃度。並匯報礦調度室。
②立即通知其他距離較近人員迅速撤離到主要進風巷道中。
③安全監測系統必須切斷採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電氣設備的電源(如安全監測系統不能切斷電源,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手動切斷所有電源)。
④安全監測系統地面中心站要記錄好超限斷電時間和瓦斯變化情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⑤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井下的匯報後,將超限的地點、時間、匯報人的姓名、現場的氣體情況作詳細的記錄。
⑥值班調度員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
⑦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礦通防副總、礦總工程師。
⑧在通風工區值班人員未到達現場前,由瓦檢員和安監員在現場監護瓦斯變化情況,並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⑨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到達現場後,帶領瓦檢員、安監員一起查明瓦斯的來源,湧出的濃度、壓力和工作面通風情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具體的瓦斯處理工作,由通風工區區長制定處理措施,匯報礦井技術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三)、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m3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
1、現場管理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
2、附近20m內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3、安排跑片瓦檢員負責查明原因,瓦檢員在查明原因後,將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報礦調度室和通風工區值班人員,由通風工區值班人員確定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采區回風巷、採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
1、現場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人員撤至主要進風巷道中,第一時間內匯報調度室。
2、由班組長安排專人負責在巷道全風壓風流處設置警標牌進行警戒,嚴禁人員入內。把攜帶型瓦斯檢測報警儀懸掛在巷道警標牌處(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小於200mm),由警戒人員檢測瓦斯濃度,並立即向調度室進行匯報。並立即通知其他距離較近人員迅速撤離到主要進風巷道中。
3、由跑片瓦檢員和安監員一起在工作面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新鮮風流一側,每隔5分鍾檢查一次回風流瓦斯濃度,並及時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
4、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後,將超限的地點、時間、匯報人的姓名、現場的氣體情況作詳細的記錄。
5、通知沿途回風巷道工作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人員撤至新鮮風流中,並在每個與回風巷連通的巷道入口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6、調度室值班員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下井組織查明原因。
7、調度室值班員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礦通防副總、礦總工程師。
8、調度室值班員負責通知各部門、單位及相關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
9、安全監測系統地面中心站要記錄好超限斷電時間和現場的瓦斯變化情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10、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到達現場後,在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超過1.5%的情況下,帶領瓦檢員、安監員一起查明瓦斯的來源,湧出的濃度、壓力和工作面通風情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
⑾接到報警的部門、單位及相關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成立現場應急處理小組, 由礦總工程師立即召集會議,根據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匯報的井下現場情況,分析氣體的來源和大小,具體的瓦斯處理工作由通風工區區長制定處理措施,匯報礦井技術負責人同意後,負責組織實施。
(五)、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因異常情況達到3.0%時
1、現場管理人員或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匯報調度室同時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人員撤至主要進風巷道中。
2、由班組長安排專人負責在巷道全風壓風流處設置警標牌進行警戒,嚴禁人員入內。把攜帶型瓦斯檢測報警儀懸掛在巷道警標牌處(距頂板不大於300mm,距巷幫不小於200mm),由警戒人員檢測瓦斯濃度,並立即向調度室進行匯報。並立即通知其他距離較近人員立即撤離到主要進風巷道中。
3、由跑片瓦檢員和安監員一起在工作面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新鮮風流一側,每隔5分鍾檢查一次回風流瓦斯濃度,並及時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
4、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後,將超限的地點、時間、匯報人的姓名、現場的氣體情況作詳細的記錄。
5、調度室值班人員在1分鍾內匯報礦值班領導、礦通防副總、礦總工程師、礦長。
6、在5分鍾內匯報煤業公司領導、通知救護大隊立即出動,進行處理。
7、通知采區內所有作業人員立即停止工作,沿途回風巷道的工作人員,停止工作、切斷電源,人員撤至新鮮風流中,並在每個與回風巷連通的巷道入口設置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8、調度室值班員負責通知各部門、單位及相關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
9、接到報警的部門、單位及相關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礦總工程師立即召開會議,根據現場的情況,分析氣體的來源和大小,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如果現場情況無法控制,匯報總指揮後,總指揮要迅速作出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人員是否全部撤出。調度室值班人員下達命令關閉沿途回風巷道以及現場的局部通風機電源。
10、救護隊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派救護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檢查和監護,排放瓦斯前,必須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報礦井技術負責人批准,如果現場無法控制,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工作面。
(六)、在處理瓦斯事故的過程中,現場作業的施工區隊人員,必須服從瓦檢員或通防管理人員的指揮。
三、一氧化碳感測器報警應急預案
(一)一氧化碳感測器調校測試報警:
信息中心在對井下一氧化碳感測器進行正常調校和測試之前,必須提前匯報調度室及通風區,如未匯報調度室及通風區就擅自進行調校和測試造成一定後果的,要按事故進行分析。
(二)一氧化碳感測器報警:
當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一氧化碳感測器報警時,信息中心要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及通風區,並由通風區和信息中心一同調查造成報警的原因,同時通風區調度員要立即聯系井下瓦斯檢查員對現場一氧化碳情況進行測定,並將測定的結果匯報通風調度室,然後由通風區調度員將井下測量結果反饋給調度室及信息中心。
1、外因火災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
⑴、採掘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因外因火災導致一氧化碳濃度達到24ppm,一氧化碳攜帶型報警儀超限報警後,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報告礦調度室。
⑵、礦調度室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和跑片瓦檢員前往井下現場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匯報礦值班領導,礦總工程師,礦通防副總。礦調度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按順序通知必須召集的人員和單位,同時設法通知可能受一氧化碳氣體威脅的危險區域人員的撤離。
⑶、在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和跑片瓦檢員未到達現場前,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查清一氧化碳的來源、范圍、濃度、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向調度室匯報。
⑷、井下現場作業人員應盡量保持現場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如能查清一氧化碳的來源(火源),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在火源進風側,在跟班領導和班組長的帶領下,利用一切可能的辦法和器材,撲滅火災。
⑸、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帶領瓦檢員,安監員一起查明一氧化碳的來源,濃度和工作面通風情況,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如火勢太大,無法直接滅火,應沿避災路線撤退。並由礦調度室要求救護大隊立即出動滅火。
⑹、救護大隊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立即行動,進行滅火救災工作。
2、內因火災引起的一氧化碳超限
⑴、採掘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因內因火災導致一氧化碳濃度達到24ppm,一氧化碳攜帶型報警儀超限報警後,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報告礦調度室。
⑵、礦調度室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和跑片瓦檢員前往井下現場組織查明原因,同時匯報礦值班領導,礦總工程師,礦通防副總。礦調度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按順序通知必須召集的人員和單位,同時設法通知可能受一氧化碳氣體威脅的危險區域人員的撤離。
⑶、在通風工區值班人員和跑片瓦檢員未到達現場前,井下現場作業人員應保持現場的通風方式和風流方向,並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查清一氧化碳的來源、范圍、濃度、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並向調度室匯報。
⑷、通風工區值班人員攜帶紅處線火源探測儀等儀器到達現場後,應帶領瓦檢員,安監員一起查明一氧化碳的來源,濃度和工作面通風情況,並匯報調度室。具體的處理工作,由通風工區區長確定處理措施,匯報礦技術負責人同意後,並負責組織實施。
⑸、如必須在CO>24ppm,CH4>2%,T>35℃條件下處理內因火災,必須由礦調度室匯報局調度室,要求公司救護大隊按照<<煤礦救護規程>>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立即行動,進行滅火救護工作。
第二章 皮帶集控系統應急預案
1、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及時匯報集控中心和皮帶工區值班領導。
2、需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3、處理設備事故時,必須將設備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後方可處理設備事故。
4、處理皮帶跑偏時,應停機調整中間架的懸掛位置,嚴禁用手腳直接拽蹬運行中的皮帶。
5、處理設備事故時,巡檢工嚴禁站在機頭、尾架、傳動滾筒及皮帶等運轉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處理事故必須菇在上述部位工作時,要派專人停機、停電、閉鎖、掛停電牌後方可作業。
6、在更換皮帶和重新打扣時,應遠離轉動部位5米以外作業,如確需點動開車並拉動皮帶時,嚴禁站在轉動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腳蹬踩皮帶。
7、出現集控、單機及手動方式下不能開車時,首先按操作方法要求的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現場處理不好的,可就地採用控制按鈕開車。
8、設備事故處理好後,必須及時匯報集中控制室和皮帶工區值班領導。
第三章 信集閉系統應急預案
1、在集控中心操作時,並建立詳細的操作記錄。
2、運搬區必須保證車場工業電視系統的正常供電和攝像頭表面的衛生,並將攝像頭調整到合適的位置。
3、保證監控中心與機車司機之間行動電話的暢通,要求監控中心能隨時聯繫到機車司機。
4、系統在監控狀態運行時,當出現設備故障或掉電造成設備無法正常運轉,應立即通知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處理,並將該設備轉為就地控制。待設備故障處理完畢後方可投入監控狀態。
5、當系統在監控狀態運行時,出現網路中斷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遠程式控制制設備時,應立即切換到就地控制,並組織人員進行維修。
6、運搬工區檢修人員每日必須對設備的狀態、感測器的靈敏度和是否具有遠程式控制制條件等檢修日誌上報監控中心。
7、當發生機車掉道和丟車皮時,司機必須與集控中心聯系,說明原因及處理時間。
第四章 排水自動化系統應急預案
1、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及時匯報集中控制室和區值班領導。
2、需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於兩人。
3、處理設備事故時,必須將設備停電、閉鎖並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後,方可處理設備事故。
4、水倉高水位報警時,發生無法正常開啟水泵,應通知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就地手動控制。
5、泵房運行在遠程式控制制時,如果發生通訊中斷,應及時通知網路巡檢人員查找原因,並要求及時處理,控制方式切換成就地控制。
6、出現自動、半自動和手動方式下不能開啟時,首先按操作方法要求的故障處理辦法進行處理,現場處理不好的,可就地採用控制按鈕開啟。
7、設備事故處理好後,必須及時匯報集中控制室和運轉工區值班領導。
第五章 通風自動化系統應急預案
主扇風機是煤礦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風機的運行是否穩定直接影響礦井的安全生產,為確保風機的正常運行,制定應急方案如下:
1、保證集控中心到通風機房通訊線路的暢通,當發生異常時能隨時聯繫到現場工作人員。
2、當發現扇風機運行參數不正常時,要及時通知調度室,並通知現場維護人員對風機進行檢查。
3、風機是煤礦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發現風機停止工作時,要第一時間與現場取得聯系,啟動備用風機,並匯報調度室。
4、風機正常運行時,任何人不得登陸風機的控制界面,操作員要對自己的登陸密碼保密,不得告訴他人。
5、當發生通訊中斷時,操作員要與現場取得聯系,詢問風機運行情況,並且將風機轉換成就地控制。
6、主備風機的轉換、礦井的反風都必須與集控中心取得聯系。
7、當發生設備故障或網路故障導致風機無法啟動或監視時,應立即採用就地控制和監測。
第六章 網路機房數據保護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我礦網路機房重要數據的保護工作,使各個數據信息系統正常安全運行,使數據保護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切實做到職責清楚,分工明確,制定數據保護預案如下:
1、系統負責人是本系統伺服器數據維護的第一責任者。
2、備份資料庫伺服器操作系統,發生災難時能夠簡單快速恢復伺服器操作系統和數據至原來狀態。用Ghost克隆軟體將伺服器的C:盤操作系統整個克隆成一個鏡像文件保存在其它盤內,將現在的最佳狀態克隆備份。
3、重要文件或數據至少要備份兩份以上,一份備份到數據伺服器上,一份備份存放在本地其他盤中。
4、定期將重要的資料刻成光碟存放。
5、注意防範病毒入侵。電腦上安裝正版的殺毒軟體並經常及時地升級到最新病毒庫,安裝並升級黑客防火牆,要開啟殺毒軟體的實時監控。
Ⅱ 煤礦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預案編號:YXYA – 01- 02
煤業有限公司***
2011年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編制:###
編制日期:二○一一年元月
目錄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1.1危險源評估 3
1.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3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
3.1、應急組織體系 3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 4
3.2.2應急救援行動組 5
4預防與預警 9
4.1危險源監控 9
4.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9
4.3、預警行動 10
5信息報告程序 10
6應急處置 11
6.1響應分級 12
6.2響應程序 12
6.2.1應急救援行動啟動程序 12
6.2.2現場救援指揮與控製程序 12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級主管、相關部門報告程序 14
6.2.4本礦內部職工的事故情況的告知程序 14
6.2.5現場醫療救護響應程序 14
6.2.6現場警戒保衛程序 15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請求及聯系程序 16
6.2.8媒體信息溝通及公眾信息告知程序 16
6.3處置措施 16
6.4、礦井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的避災自救: 17
6.5 發生災變時人員避災路線 19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19
7.1井下非常倉庫消防器材現存一覽表 19
7.2醫院需要准備的救災物資: 20
8 井下火災事故處理通知順序表 21
###2011年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險源評估
###煤層具有自燃性。井田范圍內共有3個生產盤區,礦井使用膠帶輸送機運輸,回採、掘進採用綜合機械化生產,也可能在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油類等。
由上分析可知,###存在發生火災事故潛在危險。
1.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層自然發火可能引發采空區瓦斯爆炸、外因火災事故、人員窒息事故。
礦井外因火災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礦井外因火災事故可能引發瓦斯爆炸或煤塵爆炸,給礦山以突然性的襲擊,釀成嚴重災害,不管礦井任何一個地點發生了火災,若不及時進行採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可能導致礦毀人亡的結果。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先救人後救物,先救命後治傷,先重傷後輕傷。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和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礦長
副總指揮: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礦長助理
成 員:調度室、生產科、安監站、通風區、救護隊、機電科、運輸隊、保衛科、行政科、勞財科、礦辦、事故單位等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煤礦井下可能發生的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3)負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組織修訂、補充和完善;
5)負責應急資源的定期檢查評估,並組織落實;
6)負責落實事故處理方案和營救遇險人員方案;
7)負責按照《預案》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8)負責選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揮;
9)負責清點井下被困人員數量和姓名;
10)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
11)負責指導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12)負責配合事故調查;
13)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
主任:調度室主任
成員:調度室各副主任及調度室全體調度員
報警電話:
辦公室職責:
1)在接到報警信號時,保證迅速、准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
2)事故發生後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行動組成員。
3)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
4)掌握現場救援情況,並向指揮部報告。
3.2.2應急救援行動組
1)技術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技術科科長
成 員:技術科、通風區、機電科
職 責:
(1)收集現場有關資料、記錄事故處理情況;
(2)了解掌握事故的發展動向、綜合分析各種數據,為事故的正確處理提供技術依據;
(3)提供事故現場的有關圖紙、技術資料等;
2)搶險救災行動組
組 長:生產礦長
成 員:調度室、生產科、機電科、通風區
職 責:
(1)保養並維護好各類裝備、儀器。
(2)經常組織本部人員搞好崗位練兵和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發生災變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的不同,進行具體的搶險救災。
(4)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隨時准備應對突發事件。
(5)當發生災害時,組織一切力量進行搶險救災。
3)醫療急救行動組
組 長:分管醫院的副礦長
副組長:醫院院長
成 員:醫院全體成員
職 責:
(1)備足搶險救災過程中所需的各類葯品、醫療器械。
(2)建立與上級及外部醫療機構的聯系與協調。
(3)指定醫療指揮官,建立現場急救和醫療服務的統一指揮、協調系統。
(4)建立現場急救站,設置明顯標志,保證現場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間、水、電等基本條件保障。
(5)建立對受傷人員進行分類急救、運送和轉院的標准操作程序,建立受傷人員治療跟蹤卡,保證受傷人員都能得到及時的救治。
(6)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的人身安全。
4)治安保衛行動組
組 長:分管治安保衛的副礦長
副組長:保衛科長
成 員:保衛科成員
職 責:
①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②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③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嚴防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④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⑤搞好災變期間,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的監控和管理工作。
5)物資供應行動組
組 長:分管機電和材料的副礦長
副組長:機電科科長
成 員:機電科、礦辦等部門有關人員
職 責:
(1)根據不同災變分類備好相應的救災物資;
(2)按規定及時為搶險救災人員配齊救援裝備,提高救援隊伍的技術裝備水平;
(3)組織人員和車輛,運送救災物資,保證救援物資快速、及時供應到位。
6)後勤生活服務組
組 長:分管後勤的副礦長
副組長:行政科科長
成 員:行政科、礦辦等部門有關人員
職 責:
(1)負責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的生活;
(3)做好搶險救災的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安排增援人員的飲食和休息。
7)宣傳教育行動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礦辦室主任
成 員:礦辦、安監站、保衛科等部門負責人。
職 責:
(1)負責及時收集、掌握准確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聞媒體、應急人員及其它相關機構和組織發布事故的有關信息;
(3)負責謠言控制,澄清不實傳言;
(4)做好災區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災民情緒,堅定信念,鼓舞士氣;
(5)發動群眾,戰勝困難。
8)善後處理行動組
組 長:分管後勤的副礦長
副組長:勞資財務科
成 員:勞資財務科、安監站、礦辦室、行政科、車隊等部門負責人。
職 責:
(1)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
(2)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
(3)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善後處理的動態。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通過定期對井下各采空區密閉及工作面上隅角進行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檢查,預測煤炭的自然發火情況,以此來對火災事故進行預防工作。
4.2、預防外因火災的措施
(1)進風井口20米范圍內,不得有煙火,嚴禁用火爐、電爐取暖。
(2)加強井口管理,嚴格入井檢身制度,禁止將煙火帶入井下。
(3)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紗等嚴格管理,定期清理出井,嚴禁亂扔亂放,井下不準設油庫。
(4)皮帶運輸機必須上齊並用好各種保護裝置,防止摩擦起火,並在皮帶頭設滅火器和砂箱。
(5)各機電峒室、設備庫、火葯庫均要不燃燒材料支護,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砂箱、消防鍬、消防鎬、消防桶要登記入冊,設專人管理。
(6)井下嚴禁使用燈炮和電爐取暖。
(7)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帶,皮帶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過程中必須制定詳細的施工措施,並嚴格執行。同時在礦井各運輸皮帶頭、尾部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採掘工作麵皮帶頭配備滅火器和滅火砂。
(8)井下每個皮帶頭都安裝20米的消防軟管。
4.3、預警行動
⑴ 井下出現促成火災事故徵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隱患,積極組織撤人,利用電話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礦調度室匯報。井下其他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後,也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⑵ 調度室及匯報人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⑶ 在搶救事故期間,井下救災負責人應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採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建議和措施,取得礦井搶險組織部門指示和支持。
5信息報告程序
礦調度室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有專人負責應急救援接警工作,具體聯絡方式如下:
調度室井下程式控制電話:
報警程序
⑴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利用電話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的性質、發生地點、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礦調度室匯報。井下其他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後,也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
⑵ 調度室及匯報人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⑶ 在搶救事故期間,井下救災負責人應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如現有搶救力量、人員的情緒及身體狀況、救災的現有條件、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所採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建議和措施,取得礦井搶險組織部門指示和支持。
接警、記錄程序
接警人員在接到報警後,必須迅速、准確地向報警人員了解事故的性質和規模等初始信息,並記錄在案。具體了解、記錄內容見下表:
事故匯報人姓名
匯報時間
事故性質
事故發生時間
事故發生地點
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地點通風情況
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
是否伴生其它災害
事故區域有何異常現象
備 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員在接到報警後,首先要迅速向當日值班領導匯報,然後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順序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發出事故通知,以採取相應的行動。接到災害通知後,指揮部成員要立即趕赴指揮部集中,由總指揮統一安排工作,不準擅離職守。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一般分為三級:
一級緊急情況:能夠利用本礦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
二級緊急情況:需要利用太原華潤煤業公司的資源處理的緊急情況。
三級緊急情況:需要太原華潤煤業公司和政府部門響應的緊急情況。
6.2響應程序
發現事故人員通知礦調度室,礦調度室通知總指揮,總指揮決定啟動預案等級,由礦調度室通知指揮部相關人員。指揮部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根據預案要求落實相關物資,並根據總指揮命令運送到相應地點。然後根據預案要求實施。
6.2.1應急救援行動啟動程序
指揮部一旦接到火災事故的報警後,應根據事故級別,立即按如下程序啟動應急救援系統,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調動各方人力和物力,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控制和緊急救援。
(1)命令救護隊立即趕赴事故區域進行救援。
(2)調度指揮鄰近隊組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控制,避免事態擴大或波及范圍擴大。
(3)通知醫療行動組,一是趕赴現場搶救;二是在醫院內部按醫療系統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對傷員的搶救准備工作。
(4)通知物資供應行動組,提供一切搶險、救護所需的材料設備。
(5)如果控制事態有困難,應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鄰近單位請求增援。
6.2.2現場救援指揮與控製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災指揮部所有成員,首先聽取當班值班礦領導的災情匯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匯報。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副井提升及壓風機的正常運轉(派專人去風機房、副井絞車房、壓氣機房組織與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單位和有關區隊、電腦考勤室准確統計出發生事故時已下井的人數及姓名,以便分析災區人員數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災行動組准備救災材料,醫院准備急救傷員。
(3)指定一名副職領導簽發下井許可證,並通知副井口保衛人員和信息站,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入井。
(4)選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只起「上傳下達」作用,不得自行發號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災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其人員,明確其任務。
(5)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後,送到地面,得知受傷人員困在災區時,一方面設法與受阻人員聯系、穩定其情緒,一方面立即報告搶救指揮部採取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⑹、救災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協助成員,將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
(7)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人員完成後,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范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災情,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救護隊長應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救護規程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偵察結束後,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應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部確定。
(8)指揮部組織所有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匯報後,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並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准備工作,並派員檢查核實。
(9)根據災區現場情況不斷協調平衡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當遇災情變化時,應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事故處理結束穩定一定時間後,應抓緊恢復事故破壞的各個系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系統。當各系統恢復正常後,即可恢復正常生產秩序,搶險指揮部結束工作。
(10)事故處理結束後,指定有關部門和人員收集整理事故調查報告,並進行全面分析。對事故發生、搶救處理過程、重要的經驗教訓以及今後應採取的預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後上報並存檔。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級主管、相關部門報告程序
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在礦井積極組織事故救援的同時,要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受災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等部門進行匯報。
6.2.4本礦內部職工的事故情況的告知程序
由礦搶險指揮部啟動該程序;應由礦指派專人通過會議、媒體及時將事故情況傳達到每個員工、家屬,以穩定員工、家屬情緒,確保事故搶險及時、順利進行。
6.2.5現場醫療救護響應程序
醫療急救行動組成員在接到應急救護指揮部命令後要迅速到原相礦醫療衛生救援領導組辦公室,聽取災害事故,簡單情況介紹。研究部署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調遣各醫療隊伍及醫療資源的動用,決定是否向上級醫療機構救援。原相礦應急救援現場急救小分隊、傷員運送小分隊、臨床醫療小分隊成員立即整裝待命,做好救治准備工作。
(1)現場救護:現場人員要根據現場受傷人員受傷原因和受傷情況,立即進行救治。
①、如遇重傷者,如呼吸心跳驟停者立即給予胸外心臟按壓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醫院、醫療組接手為止。
②、如遇燒傷時,對傷員撤離火災現場,保護好燒傷創面,盡量避免污染,對利於以後的院內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傷員,立即將中毒者從危險區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和通風正常的地點。給予氧氣吸入;必要時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2)現場急救小分隊在接到指令後要立即下井,組織進行現場急救,傷員運送小分隊要攜帶葯品、搶救器件奔赴現場或指定地點,運送和急救傷員,臨床醫療小分隊做好傷員的准備工作。
(3)現場小分隊要本著時間就是生命,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立即實施現場急救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固定及心肺復甦等緊急處理。按照國際統一標准對傷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蘭、紅、黃、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扣系在傷員的手腕和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時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4)運送小分隊在現場處於危險或傷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運,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在監護下進行轉運。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要合理分流傷員,及時將傷員轉運到指定醫院救治。
(5)臨床急救小分隊在醫院內組織好接收傷員工作,對接收的收員,按檢傷分類實施臨床救治。
(6)醫療急救行動組要及時向指揮部和上級醫療機構匯報救治情況,並根據具體情況向上級醫療機構請救增援。
⑺醫院救治:醫院要將出井傷員分類組織救治,必要時將傷重人員送到上級醫院救治。
6.2.6現場警戒保衛程序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衛組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在井下受災區、及井口工業廣場各路口設置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車輛,避免出現意外的人員傷亡或引起現場的混亂。
⑵在警戒保衛的同時,要盡量抽調力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⑶必要時承擔搶險救災工作。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請求及聯系程序
當事故災情重大,應及時請求公司向太原市礦山救護大隊求援。
6.2.8媒體信息溝通及公眾信息告知程序
⑴對需要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和批准,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聞發布人,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准確發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
⑶為公眾了解事故信息、防護措施以及查找親人下落等有關咨詢提供服務安排;
⑷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的家屬。
6.3處置措施
(1)井下發生火災,井下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匯報,並及時就近組織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滅火。如電器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直接滅火無效時,應及時撤離火區。
(2)調度室接到火災報告後,總指揮立即組織救護和通風有關人員查明火災地點、范圍和蔓延方向,並通知災區危險人員佩帶自救器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險區,同時切斷險區電源。
(3)根據已探明的情況,確定井下通風方式。若在進風井筒、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如不能就地滅火,可採用風流短路或反風的措施;若盤區皮帶巷、軌道發生火災時,可採用保持事故前風流方向措施,控制火區供風量,或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區域性反風;若在進風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要特別注意形成火風壓使風流逆轉煙火彌漫巷道;若火災發生在回採工作面上下順槽,要立即打開風門、風橋,使風流短路,根據著火工作面的有害氣體情況調整工作面的風量;或者在進風巷道中構築臨時風牆,減少或切斷向火區供風,若火災發生在掘進工作面時,根據本巷道和工作面瓦斯的湧出情況,決定採用保持正常通風或停止局扇運轉。
(4)根據已探明的火災情況,採取滅火方法,對范圍較大的火區,採用現有灑水設備直接滅火無效時,要採取隔絕滅火方法,切斷火區供氧,使火區窒息。
(5)在滅火過程中,要控制煤塵飛揚,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
(6)在封閉火區時,必須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范圍,可先作臨時密閉,然後建築永久密閉。
6.4、礦井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的避災自救:
(1)火災事故後現場工作人員自我防護
①、發現火災中進行的自我防護
現場工作人員一旦遇到或發現火災預兆,要沉著、冷靜、採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選擇合理的避災路線,沿新鮮風流撤離,若需要穿越著火地點時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蓋住身體,盡量減少肉體暴露面積,以減少燒傷。火災下風側人員,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退到新鮮風流中。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壞嚴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時,可以到棚子較完整的地點躲避,等待救護隊前來救護。
(2)燒傷人員的現場急救
礦井火災中的燒傷,現場急救是救治燒傷的起點,非常重要。其重點可概況為滅、查、防、包、送五個字,即:
滅:熄滅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對已滅火而未脫去衣服的人,務必仔細檢查其衣服,特別是對已失去知覺的病人要特別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樣?是否會合並其他外傷和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炸沖擊燒傷病人,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
防:防休克、窒息創傷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懼常常發生休克,可用針法止痛或給止痛葯;若發生急性喉頭梗阻或窒息時,可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保證通氣;在現場檢查和搬運病人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創面,防止污染。為了減少創傷的污染和損傷,病人已滅火的衣服可以不脫或剪開除去。
包:就是用較干凈的衣服,把傷麵包裹起來,防止再次污染。在現場,除化學燒傷可用大量流動的清水持續沖洗外,對創傷一般不作處理,盡量不弄破水泡,保護表皮。
送:就是迅速離開現場,把嚴重燒傷病人送往醫院。注意在搬運病人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穩,隨時觀察傷情。
(3)對井下中毒、窒息人員的急救
①、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人員的急救
井下工作人員由於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中毒時,應採取如下綜合措施有針對性地進行急救:
A、立即將中毒者從危險區運到新鮮風流中,並安置在頂板良好、無淋水和通風正常的地點。進入有害氣體中毒場所,急救者一定要佩用呼吸系統的個體防護裝備。
B、迅速將中毒者口、鼻內妨礙呼吸的粘液、血塊、泥土、碎煤等除去,並將上衣、腰帶解開,膠鞋脫掉。
C、對中毒者要進行保暖,用棉被或毯子將身體蓋起來。有條件時,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置熱水袋。
D、為促使體內毒物的排除,要及時輸氧或進行人工呼吸。受一氧化碳中毒時,如有條件輸氧,應請醫務人員或急救員(以下簡稱醫務人員)在純氧加入5%的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樞,增強肺部的呼吸能力,使毒物盡快地排除體外。
②、對井下有害氣體中毒窒息人員的急救
井下各種有害氣體中毒,嚴重者都有窒息的可能。窒息一旦發生,傷員生命就處於危機狀態。因此,必須千方百計、爭分奪秒地進行搶救。
A、迅速將傷員運送道空氣新鮮的地方區 ,給予氧氣吸入;必要時做口對口人工呼吸。
B、對昏迷的傷員,一定要取側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後墜;同時,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時請醫務人員進行氣管切開。
C、如果傷員出現脈搏微弱、血壓下降等循環衰竭症狀或體征時,應請醫務人員注射強心、升壓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鈉咖啡因25%2毫升。經過搶救待病情平穩後,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6.5 發生災變時人員避災路線
附,原相煤礦火災避災線路圖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7.1井下非常倉庫消防器材現存一覽表
名 稱 數 量 名 稱 數 量
7.2醫院需要准備的救災物資:
礦井發生火災事故時,井下工作人員可能出現以下傷害:顱腦損傷、胸腹腔內臟損傷、呼吸道燒傷、一氧化碳有害氣體中毒、表麵皮膚燒傷、肢體創傷、眼睛損傷等。因此,醫院需要准備以上傷害所需要的應急救援物資。
序 號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1 急救包 包 20
2 擔架 個 10
3 保溫毯 條 100
4 血壓計 個 5
5 電子體溫計 個 10
6
8 井下火災事故處理通知順序表
序號 單位和負責人姓名 內 線 手 機 備 注
1 礦 長
2 生產礦長
3 總 工
4 機電礦長
5 安全礦長
6 通風副總
7 生產副總
8 礦長助理
9 礦長助理
10 機電科長
11 調度室主任
12 通風區長
13 安檢科長
14 生產科長
15 辦公室主任
16 財務科
17 後勤科長
18 保衛科長
19 公司總調 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