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校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校服選用管理辦法如下:
1、發揮家委會作用,強化學校責任。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長牽頭、德育處、總務處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對校服質量監控負責,設立校服專管員負責具體發放、補定事宜。
3、做好學生校服「雙送檢」工作。學校接收校服時,嚴格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輔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校名標標識等是否齊全。
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是否與樣衣標准一致、外包裝及貨品有無破損等。校服生產企業未能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的,學校拒收。
2. 教育部:允許學生按學校款式自行製作校服
繼國家標准委發布中國首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產品的國家標准後,7月13日,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稱,校服的生產和采購均應執行國標,學生可以自願購買校服,也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
校服生產采購應執行國標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表示,近期,部分地區出現了「毒校服」、「丑校服」情況,影響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成為熱點焦點,中小學校服管理亟待進一步規范。
《意見》指出,校服被形象地稱為中小學生的「第二層皮膚」,其質量關系學生的健康成長,式樣影響學生的形象和氣質養成,但各地工作很不平衡,在部分地區仍存在校服標准較分散、管理部門協調不緊密、學生及家長參與度低等問題,亟待健全和落實各項制度,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務體系。
《意見》要求,校服生產和采購均應嚴格執行國家標准,各項指標均應達到標准要求。采購單位在進行校服招標采鬧豎購時,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准。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准要求組織生產。工商部門要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產企業登記注冊,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要加強對校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違反市場原則採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
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
《意見》規定,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各采購單位購買的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抽檢。
《意見》還表示,要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內部通報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名單,明確采購單位不得向「黑名單」液悔大企業采購校服。
《意見》強調,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學生自願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製作校服。校服進入市場流通的地區,當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維護校服市場秩序。採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前明一采購合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
引導學生參與校服式樣設計
各地質監部門要依法查處生產不合格校服的生產企業;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的情況,依法查處在市場上發現的銷售不合格校服的銷售企業;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意見》指出,各地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的研發,逐步健全校服式樣推薦評議制度。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校服遴選,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式樣設計。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要採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含量應達到《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B類要求(紡織品分A、B、C三類,A類針對嬰幼兒,B類針對貼身產品)。
要與現行服裝同類標準的一等品要求相當,特別是色牢度、水洗尺寸變化率、起毛起球、色差等指標要求較高,部分指標要達到優等品水平。
3. 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全文內容)
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確保中小學校服的品質,保障廣大中小學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廣州市各市屬、區屬中小學校(包括普通公辦、民辦中小學、中職學校及技工院校)的校服管理工作。
第三條 市、襲知區的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管轄范圍對各中小學的校服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及管理。
教育部門負責對校服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通報校服供貨企業名單以及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銷售環節校服質量監管,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檢查結果。
教育、人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聯合專項檢查,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學校共同做好校服供應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各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的,校務監督委員會應加強對校服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
第五條 校服管理應體現規范性、科學性、公開性以及專業性。
第六條 學校應結合實際深入論證,並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後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選用校服的學校應建立以學校、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並就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後服務等制定具體細則。
第七條 本市校服設計應考慮本地氣候、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
第八條 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搭建和營造專業引領、多方參與、機制靈活、鼓勵創新的平台和氛圍,整體提升本市中小學生校服著裝水平。
第九條 校服款式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十條 學校采購校服可採取自行采購或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形式。校服招標采購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采購單位在確定校服生產企業之前,應對有意向參與校服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質量保障能力、售後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作必要的調查、核實和比較,並選用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優價拍碼消廉、售後服務完善、社會信譽好的服裝生產企業。
第十模帶二條 采購單位應全程公示校服采購工作,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采購單位應將采購各環節的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在采購校服時,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准。校服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標准組織生產,保障校服安全與質量。
第十四條 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即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並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主管的教育部門或其指派的專門機構應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送檢單位自行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十五條 學校應對校服進行認真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並建立質量驗收台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後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采購的校服如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交涉,並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還應向主管的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育部門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制訂,供采購單位和校服生產企業參考使用。教育部門應加強校服采購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
第十七條 學生校服費由校服生產企業按規定直接向學生收取或由學校代為收取。
第十八條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捐助校服。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台賬進行登記,並告知捐助人。
第十九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將依法查處校服生產、銷售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相關部門應暢通學校、群眾反映校服問題的渠道,鼓勵學校、群眾通過12345投訴舉報熱線等方式及時反映有關情況。
第二十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相關部門和機構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4.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
2021年國家新出台的校服標准,修改了標准名稱;擴大了標准適用范圍;更新並補充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調整了3.1術語的定義描述;將表1校服安全要求和內在質量要求劃分為幼兒園園服、小學及初中校服、高中校服三類。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第一條:本標准按照 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
《中小學校服》等國家標准,校服供應和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原則上城市小學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過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過100元;中學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過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過110元。學校要採取招投標的方式定製校服。如定製體現學校傳統文化、學校特色的校服,價格按招投標中標價格執行。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校服質量執行的標准、選用原則、規范采購、驗收檢測、監督檢查等,主要內容包括:在選用原則上,中小學生校服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於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統一購買校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校服各學段在校期間校服種類、套(件)總數。學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組,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二。學校啟動校服選購工作,需同意選購校服的學生家長人數達到總數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才能統一選購。在規范采購行為上,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公開招標采購,堅持統一質量標准,統一校服價格,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合同文本。校服款式由各校校服管理工作小組確定,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在驗收檢測上,校服驗收實行「明標識」和「雙送檢」制度。生產供應企業提供的校服應當具有合格齊全的成衣標識,並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當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隨機抽取檢測所需數量校服按要求送檢,檢測費用不得向學校家長收取。在監督檢查上,學校在校服選購前後均應及時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環節相關資料全部留檔備查。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定期開展校服質量「雙隨機」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反映有質量問題的校服依法開展專項督查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未制定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要求的工業產品。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 要做衣服的質量檢測,具體的檢測步驟有哪些
一般是這樣的一個是顧客自己到質監部門去辦理,一般要看你檢測的是那個項目的,繳費檢測並處報告。還有一些大的公司貨企業是自己質監部門,收回有問題的商品自己檢測處理。
用於質量檢測的服裝產品需提供如下圖片:檢測報告對應的樣品同款圖、吊牌、水洗標(含品牌名稱)
質檢報告檢測項目要求:
若申請服飾、童裝、家紡、鞋類類目的店鋪,以下產品需提供質檢報告(每個品牌須至少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檢報告,成品檢測報告內容須包含品牌名稱、產品名稱和各類產品對應的下述必檢項目)
質量檢查報告是根據標准化的要求,對產品和工程進行質量檢測與質量監督,並加以分析研究後寫出的反映產品和工程質量情況的書面報告。
它是質量檢查的結果和質量信息反饋的載體。在經濟活動中,它已成為把住質量關的管理手段,成為維護社會正常經濟秩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和實施仲裁的依據。
(5)校服雙送檢主要檢測哪些擴展閱讀:
質量檢查報告有如下作用:
1、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產品的質量情況,為反饋、調節和進行新的質量決策提供適
2、是全面推行質量管理,把好質量關,消除質量隱患,消除事故,確保生產和建設過程安全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
3、是維護經濟合同,保護合同人或用戶利益的重要環節。
質量檢測報告的職能也就是信息反饋的職能。這是為了使高層管理者和有關質量管理部門及時掌握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狀態,評價和分析質量體系的有效性。
為了能做出正確的質量決策,了解產品質量的變化情況,必須把檢驗結果,用報告形式,特別是計算所得的指標,反饋給管理決策部門和有關管理部門,以便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採取有效的決策措施。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原材料、外購件、外協件進廠驗收檢驗的情況和合格率指標;
2、產品出廠檢驗的合格率、返修率、報廢率、降級率以及相應的金額損失;
3、按車間和分小組的平均合格率、返修率、報廢率、相應的金額損失及排列圖分析;
4、產品報廢原因的排列圖分析;
5、不合格品的處理情況報告;
6、重大質量問題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報告;
7、改進質量的建議報告;
8、檢驗人員工作情況報告
6. 選校服的注意事項
查標識、看面料。
首先要查看其標識上的信息是否完整,各項內容是否清晰明確。在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中對標識有明確要求:每個包裝單元應附使用說明,至少包含下列內容——服裝型號及配飾規格,纖維成分及含量,維護方法,產品名稱,本標准編號,安全技術類別,製造商名稱和地址。其中,每件校服上都應有包括前三項內容的耐久性標簽,一般放在側縫處,後幾項內容應採用吊牌、資料或包裝袋等形式提供。
其次要看校服面料。家長可以通過校服面料成分含量來判斷優劣。GB/T 31888-2015中要求,校服直接接觸皮膚的部分(特別是夏季校服),其含棉量需達到35%以上。
提醒:
如果所選購校服的含棉量低於35%,請謹慎選購。
如果校服無標識或標識不全,產品的吊牌、耐久性標簽與外包裝標注的內容不一致,包裝粗糙、印刷模糊不清,這樣的產品可能是不合格產品,請謹慎選購。
查外觀、看做工。
GB/T 31888標准分別從色差、布面疵點、接縫強力、接縫處紗線滑移、繩帶附件等方面對校服外觀質量及縫制質量作出了明確要求。家長可從以下方面觀察:
(1)查看校服表面有無明顯疵點、色差;
(2)查看縫線是否有脫縫、漏縫、歪斜現象;
(3)輕拉側縫處,查看是否存在縫線斷裂現象;
(4)關注繩帶的存在形式和伸出的長度,未固定或伸出長度過長的繩帶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
提醒:
請謹慎選購有繩帶或繩圈的校服產品,以免孩子們玩耍時被勾掛住,造成勒傷、絆倒、窒息等危險。
聞氣味、看質地。
購買的校服開袋後,應撫摸校服質地,輕輕嗅聞產品是否有異味,如有霉味、汽油或煤油味、魚腥味或芳香烴味,則說明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提醒:
建議校服在穿著前先進行洗滌,去除織物在製作加工過程中的殘留物,以防對皮膚造成刺激,引起不良反應。
二
我們為校服質量提供把關服務
一直以來,青島質檢院國家生態紡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堅持「科學、公正、服務、進取」的質量方針,按照國家相關「雙送檢」制度的要求,承擔著青島市校服的「雙送檢」檢測工作,嚴格依據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等標准進行檢驗檢測,嚴把校服質量關,不斷推動校服產品質量安全的提升,為祖國的未來保駕護航。
名詞解釋:
「雙送檢」制度是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實施的《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校服應當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廠檢驗合格後,方可向使用單位供貨。校服使用單位應當驗明並留存校服出廠的檢驗報告,確認產品標識符合國家規定要求。同時,為了防止個別生產企業將送檢之外的校服以次充好,校服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校服進行二次檢驗。
「雙送檢」制度就像是給校服質量加上了「雙保險」。家長通過查看校服的兩份檢驗報告,能清楚地了解校服的質量情況。採取「雙送檢」制度,是有關部門加強監管,保障校服質量和安全的有力手段,從而進一步減少校服質量安全隱患問題。
7. 校服管理辦法
校服是體現校園文化特色、便於學校教育管理、款式色調相對固定、用於學生統一穿著的服裝。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主導校服選用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確定校服類別及主色調、制定征訂方案、按程序組建校服選用組織、實施招標活動、督促供應商做好售後保障服務等相關工作。
校服可分為春秋裝(運動裝)、夏裝、冬裝等日常著裝和禮服等功能性著裝,征訂時應優先滿足日常著裝。學校督促校服供應商按照規定,每一款式密封留存8件檢驗樣品,由學校相關部門統一保管,用於校服質量監測。
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
即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並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結合本校實際,將一定數量的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並取得檢驗合格報告留存備查。若發生檢驗費,可在招標環節約定,由中標校服供應商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8. 現在校服的質量怎樣
中國校服一直是熱門話題,傳統校服幾十年來備受質疑。「土肥丑」, 「質量差」的印象在人們心目中根深蒂固。甚至有網民吐槽「中國校服之丑冠絕全球」!但是,中國的校服文化早已經今非昔比,隨著社會的文化發展,校服行業在一步步與國際接軌,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校服的多元化、個性化、人文化產品需求正被充分釋放,讓學生穿得健康、開心、積極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