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吊牌給剪了,還能換么
可以的。拆包裝剪吊牌不影響退換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1、消費者准備退貨的商品本身沒有產生毀損,就是完好的,就可以無理由退貨,包裝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相違背的。
2、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給退換貨,是不符合新消法規定的。吊牌是附屬部分不是商品的功能部分,商家不能以此來拒絕消費者。
(1)皮帶標簽摘了還能換么擴展閱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投訴要求: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2、有明確的被訴方;
3、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4、投訴人應當是消費者爭議的利害關系人;
5、未超出投訴期限(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內的);
6、屬於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管轄范圍;
7、消費者投訴時應當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方式和被申訴方的名稱、地址和電話號碼。
『貳』 標簽摘了還能退嗎
法律分析:把標簽弄掉了是不可以退貨的。根據7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定:退換貨要求具備商品收到時完整的外包裝、配件、吊牌等;如購買物品被洗過、影響二次銷售,人為破壞或標牌拆卸的不予退換;所有預定或訂制特殊尺碼的不予退換;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換。非商品質量問題的退換貨,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退貨郵費,非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發貨和退貨郵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