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妻子被丈夫在大街上扒光衣服一絲不掛,丈夫犯法嗎
肯定犯法啊!起碼也是擾亂社會治安,少說拘留一禮拜
Ⅱ 男朋友扒女朋友衣服犯法嗎
在男女生存在曖昧關系的時候,男生產生了各種錯誤的幻想,認為兩個人關系已經非常親密,親密到可以發生性關系的那種。然後有一天,男生就突然闖進女生的房間,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強奸嗎?是強制猥褻嗎?還是無罪呢?
一、真實案例:案情介紹
檢察院指控,2017年9月30日23時許,被告人王波來到位於本市海淀區X村X號X公寓X房間,在被害人王某1(女,27歲)的拒絕下,仍多次踢踹房門後進入被害人王某1的宿舍,入室後強行親吻被害人王某1的身體等方式猥褻被害人王某1。
事後,被害女生報警,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將男生抓獲歸案,由此案發。被告男生歸案後,認為並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真實案例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二、焦點問題
在該案中,男生在女生拒絕的情況下,仍然闖進女生,然後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女生在整個過程中都是不同意的、抗拒的。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構成什麼罪呢?
三、案例分析
(一)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是強制猥褻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實踐普遍認為,男生沒有經過女生的同意,強制撫摸女生、親吻女生的身體,則是犯罪。
在本案中,如果指控的事實成立,那麼,在女生不同意的情況下,男生強行親吻了女生的身體,這種情況已經完全符合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追究其強制猥褻罪的刑事責任完全不為過。
(二)辯護策略分析
在本案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認為,被害人自己開門的,他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就算踹開門,這種暴力手段與強制猥褻行為之間也是明顯不同的。兩個人關系曖昧,發生親密行為時女生也沒有明顯反抗,因此,被告人始終認為被害女生是自願的,因此,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不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表現好等情況,對其寬大處理。
其實,本案暴力行為比較明顯,強制猥褻行為證據也比較扎實。被告人認為他認識錯誤,誤以為女生自願、同意,所以才實施這樣的行為。其實,男生是否認識錯誤,並不影響其刑事責任的認定。即使認識錯誤,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四、小結
在該案中,裁判者認為,綜合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等全案證據來看,可以認定被告人違背被害女生的意志,採用了暴力手段,強行猥褻了被害女生。因此,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罪。
最終,裁判者判決男生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五、後話
其實,在女生明顯拒絕的情況下,男生還硬來,確實不應該,而且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舉動,招惹來刑事責任、牢獄之災,非常不劃算。
Ⅲ 我們學校里老有男生扒女生褲子、用手戳女生下體,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要你們學校老師的電話號碼,給老師發信息反映一下這種情況。要不最後受委屈的只有你自己了。還有平時不要一個人單獨出去,要結伴。這樣有個照應。再過分也應該會適可而止了
Ⅳ 女子被丈夫扒光衣服家暴後趕出家門,看見民警泣不成聲,該如何保護自己
夫妻之間吵架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對於一些脾氣較為暴躁的人而言,往往吵架便伴隨著肢體上的沖突,從而演變為家暴。
但大部分的男人在和自己的妻子進行爭吵的時候即便動手打了對方,但是也很少會讓別人所知道,畢竟家醜不可外揚。
對於女人,千萬要記住一個原則,那就是無論什麼時候,都要以自己的安全為重。
Ⅳ 男人喜歡扒女人衣服,正常嗎
我認為不能從這判斷是愛,男人本來就是下半身動物,不喜歡的他也照上,當然愛一個人的時候也肯定想佔有,但是對不愛的,一樣也有慾望~~
Ⅵ 某男子當街扒了某女子的衣服犯了什麼罪
猥褻罪、性騷擾、強奸未遂
Ⅶ 我男友撕我衣服,脫我褲子,到處親我,怎麼辦
看你們的關系怎麼樣了 你可以和他說明你的想法 如果他真的愛你 他的那些舉動也可能是一時沖動 如果要是有意傷害 只圖一時之快 建議你離開他 他不是真的愛你 到最後肯定是痛苦的結果!
Ⅷ 男人為什麼要脫掉女人的褲子
因為.他穿著女人的褲子.不得不脫掉.不用負任何責任.
Ⅸ 男人脫女人褲子,那事後,會為女人穿上褲子,說明什麼
呵呵 說明這個男人不是把你當發泄工具來對待 你們之間最多的還是情感交流,也說明了這個男的較細膩溫柔的 還有一種理解就是 他已經完事滿足了 給你穿上就是不想再弄了,其實這個有點不和正常狀態,一般只要是這種事 只要身體允許 衣服脫了基本穿不上去 那裡才會只做一次,肯定是先讓你光著,恢復有感覺了 再直接幹活
Ⅹ 男友把我強迫我和他上床,我不同意他就把我衣服褲子扒開東吻西吻東摸西摸怎麼
女友是一個可以免費上你的借口!!!所以要學會守住那道底褲,你不信試試,真愛你的男人是願意等到新婚之夜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