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鐵對液體規定
法律分析:只要液體化妝品不超過100ml,就可以攜帶坐地鐵。每件不超過100ml,總計不超過一升即可。但如果超過了100ml,就要隨行李拖用,否則扔掉或換乘。
法律依據:《北京市軌道交通運輸安全條例》第五條 乘客禁止攜帶法律法規規定的違禁物品。
Ⅱ 地鐵不能帶液體的規定
法律分析:坐地鐵不能帶的液體有:隱形眼鏡葯水、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及化妝品、噴霧及壓縮容器,例如剃須泡沫及香體噴霧、花露水、酒精、啤酒等等。除液體之外,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都不可以帶。
法律依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 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一)攔截列車;
(二)強行上下車;
(三)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標志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六)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范圍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50米范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Ⅲ 地鐵液體限制多少毫升
很多乘客在乘坐地鐵時,會攜帶一些液體,但是不知道最多能夠攜帶多少毫升液體,擔心攜帶的液體過多,禁止乘坐地鐵,那麼地鐵液體限制多少毫升?Ⅳ 今天在地鐵上被人在裙子上塗了些不知道什麼東西黏黏的還有些腥臭味郁悶的來
騙人回復有的誠心可以不,當別人都是2貨么,nozuonodie
Ⅳ 地鐵帶液體的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各地都不一樣,比如北京地鐵安檢,易燃易爆類、毒害品類、腐蝕性物品類液體不能帶進去,白酒這類液體攜帶量不得超過2000毫升(含)。
法律依據:《北京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目錄(2020修訂版)》 四、易燃易爆品類
(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及其專用容器。
(二)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及其專用容器。
(三)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四)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五)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七)2個以上普通打火機;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120毫升以上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
Ⅵ 液體裙是什麼裙子
液體裙是一種表面材質帶著光澤感和鏡面感的一種皮裙。
其實液體裙就是皮質裙子,因為皮質面料看起來很像流動的液體,從表面上看著很有光澤感,所以也被各大時尚達人們稱之為「液體裙」,穿上液體裙看起來像液體流動一樣,非常的美麗動人。
液體裙的特點
液體裙因為是亮麵皮質的,看起來閃瞎眼,光一照像是會流動的液體一樣而得名,並不是該裙子是由真正的液體材質製作而成的。液體裙以它獨有的設計吸引了很多愛美女士的關注,不僅穿起來比較的舒適,而且還能人們的目光,可以說是一種吸睛神器。
同時關於液體裙的搭配也是比較多的,人們買來液體裙可以隨意搭配,選擇適合自己的不同的搭配,這樣才能秀出自己的身材,吸引到更多人的關注。很顯然液體裙已經成為一種潮流,把很多原有的服飾都替代了,這就是液體裙應有的魅力。
Ⅶ 今天早上擠地鐵下車之後短裙上濕漉漉的
2017年8月16日上午,有微博網友爆料稱,在地鐵三號線上,發現一名疑似偷拍女生裙底的猥瑣男,並配發了幾張男子偷拍時的照片。
武漢誠明律師事務所許高真律師認為,每個公民對違法及違反道德的行為,都有舉報和譴責的權利。但網友的曝光行為應當把握分寸,在沒有完全掌握,男子偷拍行為的直接證據以及知會當事女子之前,單方曝光容易引發名譽權糾紛,還是應該第一時間協助當事人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依法處置。這既是對事實的負責,也是對自我的一種保護。
Ⅷ 上電梯的時候有個男的往我裙子上弄了不明白色液體,是什麼東西啊怎麼解決
估計是那個,你沒發現嗎。
Ⅸ 北京地鐵安檢,液體能不能帶進去,求解
北京地鐵安檢,易燃易爆類、毒害品類、腐蝕性物品類液體不能帶進去,白酒這類液體攜帶量不得超過2000毫升(含)。
北京市地鐵禁止攜帶物品包括:
一、易燃易爆品類
(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及其專用容器。
(二)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及其專用容器。
(三)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
(四)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
(五)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七)2000毫升(含)以上白酒,5個(含)以上打火機,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以及其他包裝上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標志或提示信息的日常用品類(如花露水、洗甲水、發膠、摩絲等)。
二、毒害品類:氰化物、砒霜、劇毒農葯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三、腐蝕性物品類: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
(9)地鐵裙子液體擴展閱讀
《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規定:
第十四條 乘客應自覺維護車站、車廂的環境衛生和乘車秩序:
(一)禁止吸煙(含電子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亂寫亂畫;
(二)禁止攜帶活禽、貓、狗(警犬、導盲犬除外)等寵物以及其它可能影響軌道交通運營或其他乘客乘車的動物乘車;
(三)禁止大聲喧嘩或者彈奏樂器、外放音樂等;
(四)不得一人同時佔用多個座位,不得踩踏車站和車廂內的座席。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禁止下列危害軌道交通設備設施安全的行為:
(一)損壞隧道、軌道、路基、高架、車站、通風亭、冷卻塔、變電站、護欄護網等設施;
(二)損壞車輛或者干擾車輛正常運行;
(三)損壞或者干擾機電設備、電纜、通信信號系統、自動售檢票系統、視頻監控設備等;
(四)擅自在高架橋樑上鑽孔打眼,搭設電線或者其他承力繩索,設置附著物;
(五)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志;
(六)其他危害軌道交通設備設施安全的行為。
Ⅹ 地鐵對液體規定
法律分析:地鐵液體限制不超過100ml,總計不超過1L即可。但如果超過了100毫升,就要隨行李箱托運了,否則扔掉或換乘。經檢查發現對方攜有違禁物品,安檢員立即請對方協助配合,進行復查。攜有違禁物品,安檢員告知對方,請對方配合按要求妥善處理。不能攜帶進入、上交等,對於液體方面根據活動或安檢要求而定,如現場飲用少量方可帶入;
法律依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 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