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跟男朋友睡一起,結婚半夜被他脫褲子了,在外面摩擦過,但是不痛,也沒見血,處應該還在吧
捅破障礙物了就不在
② 老公每天晚上都要把我和他的衣服褲子全都脫掉還摸怎麼辦
如果你是農村的說的實在一點是你未來的老公多正常的事情啊如果你是城市的那感情來的快去的快思想更開放更不算什麼了你到底是糾結什麼呢
③ 晚上和男朋友睡覺他脫了褲子,我沒有脫,穿了2條褲子 他用下面頂到了我的下面為什麼會疼會不會懷孕
不會懷孕,只要你穿著就沒事,脫了他把生殖器放進你的陰道里抽插他射精你才會懷孕,建議但是他插了你還會處女膜沒有的,而且初次很疼,過後會好,到你就不是處女了,謹慎
④ 男朋友無法控制自己脫我褲子正常嗎
正常男人都會如此,情不自禁的而已,除非他不正常,不然是你對象為什麼不去想和你愛愛?
(然後,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點擊我回答旁邊的採納答案按鈕!謝謝o(≧v≦)o~!)
⑤ 男朋友扒女朋友衣服犯法嗎
在男女生存在曖昧關系的時候,男生產生了各種錯誤的幻想,認為兩個人關系已經非常親密,親密到可以發生性關系的那種。然後有一天,男生就突然闖進女生的房間,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強奸嗎?是強制猥褻嗎?還是無罪呢?
一、真實案例:案情介紹
檢察院指控,2017年9月30日23時許,被告人王波來到位於本市海淀區X村X號X公寓X房間,在被害人王某1(女,27歲)的拒絕下,仍多次踢踹房門後進入被害人王某1的宿舍,入室後強行親吻被害人王某1的身體等方式猥褻被害人王某1。
事後,被害女生報警,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將男生抓獲歸案,由此案發。被告男生歸案後,認為並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真實案例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二、焦點問題
在該案中,男生在女生拒絕的情況下,仍然闖進女生,然後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女生在整個過程中都是不同意的、抗拒的。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構成什麼罪呢?
三、案例分析
(一)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是強制猥褻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實踐普遍認為,男生沒有經過女生的同意,強制撫摸女生、親吻女生的身體,則是犯罪。
在本案中,如果指控的事實成立,那麼,在女生不同意的情況下,男生強行親吻了女生的身體,這種情況已經完全符合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追究其強制猥褻罪的刑事責任完全不為過。
(二)辯護策略分析
在本案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認為,被害人自己開門的,他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就算踹開門,這種暴力手段與強制猥褻行為之間也是明顯不同的。兩個人關系曖昧,發生親密行為時女生也沒有明顯反抗,因此,被告人始終認為被害女生是自願的,因此,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不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表現好等情況,對其寬大處理。
其實,本案暴力行為比較明顯,強制猥褻行為證據也比較扎實。被告人認為他認識錯誤,誤以為女生自願、同意,所以才實施這樣的行為。其實,男生是否認識錯誤,並不影響其刑事責任的認定。即使認識錯誤,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四、小結
在該案中,裁判者認為,綜合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等全案證據來看,可以認定被告人違背被害女生的意志,採用了暴力手段,強行猥褻了被害女生。因此,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罪。
最終,裁判者判決男生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五、後話
其實,在女生明顯拒絕的情況下,男生還硬來,確實不應該,而且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舉動,招惹來刑事責任、牢獄之災,非常不劃算。
⑥ 男朋友多次脫了我的褲子但我不想,他有點生氣
你好,尊敬的網路知道用戶樓主,很願意為你問題作答
我覺得你要搞清楚狀況了?他是愛你這個人還是要盡早霸佔有你的身體?你做的很對,女人就該有點風度和尺度,保持一定矜持還是有必要的不然他會覺得你很容易搞到手了,或者反之還認為你好輕浮隨便女孩?女孩子還是把持住自己內心身體上的那道防線把別輕易讓男人有可乘之機,他會不珍惜你的反到覺得慾望來的太快容易到手,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覺得才是最好的。
你們同居一起睡了嗎?不發生事情的可能性很低的,就像你肚子非常餓,在你面前放上很多你非常喜歡吃的,你會不吃嗎?
所以還是安全第一,真要發生點什麼你就後悔不迭了。況且你和他要是認識時間不怎麼長,現在就睡到一起,以後肯定要做別的,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交往的,他一開始就是沖著和你睡覺去的。
想一下,連和女人睡這種事都剋制不了,以後你還期望他不出軌嗎?
至於生氣這種事情,真生氣了,就是不尊重你的選擇的表現了,他既然說不讓你做不想做的事,還多次要求你和他一起睡,這不是搬石砸腳嗎?
這樣的男人不可靠,不可信,你最好慎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