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師打學生作文
今天是周五,老師給我們布置了一篇周末的作文《我真高興》,我一看,想,該寫什麼呢看?放學回家的路上,我還在想,怎麼寫呢?可是,我在路上就找到了我的題材,幫助,助人為樂人嘛!
高興,有的時候是發自內心的,這是因為一個普普通通的事情,讓他奉獻出了真正的高興.我想這個人的高興,是毫無意義的,為什麼這么說呢?高興,每個人都會,可是,要真正有意義的呢?會有幾個人.
那時放學了,我走在我回家的路上,突然之間,我看見前面一位年過七旬的老奶奶,從她的口袋裡,兩張鮮艷的兩百塊錢竄了出來,掉在我眼前的腳下,我撿起這兩百塊錢,心裡很猶豫,是撿起來還給老奶奶呢?還是自己用呢,自己用了,我就可以買到我心想已久的系列套書,還可以請同學,還可以買很多吃的,何樂而不為呢,還可以……
可是,見到人家的錢,不給回人家,是缺德的做法,爸爸經常教育我,見到別人的東西,不可以占為己有,要做一個還回物品給人的人,有一句話說的真的很對「人窮志不窮」,不管我家窮不窮,我都得要有志氣,更何況這是一位年邁的老奶奶,不還回給她,可能這錢對他很重要,是救命錢,當我看到她穿著,的確有點寒酸,而且拐著拐杖,邁著艱難的腳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著,我看著她的一舉一動,心裡真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再看他的臉,流露出一種眼神,那種眼神真的讓我感到自己真的很無情.
於是,我做好了決定,手裡拿著那鮮艷的兩百塊錢,跑到老奶奶的面前,說:「老奶奶,你掉了錢」,邊說邊把錢替給她,她高興的把錢接了,眼睛流露出一種很感激的眼神,「謝謝你」她感激的說,突然之間,我的心裡冒出了我從來都沒感受過的一種感覺,我很高興,那種高興,是比平常要好10倍.
高興,當你真正的發自內心的,雖然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他也會讓你感到無比的高興.
今天,我真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