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法院的制服好像只是法袍,好像沒有幾個戴帽子的
② 法官服的法官袍穿著規定
(2002 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8次會議通過)
為增強法官的職業責任感,進一步樹立法官公正審判形象,現就法官袍穿著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備法官袍。
第二條法官在下列場合應當穿著法官袍:
(一)審判法庭開庭審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級儀式。
第三條法官在下列場合可以穿著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動;
(二)出席重大法律紀念、慶典活動。
第四條法官在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之外的其他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其他人員在任何場合不得穿著法官袍。
第五條暫不具備條件的基層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案件時可以不穿著法官袍,具體辦法由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六條法官袍應當妥善保管,保持整潔。
第七條有關法官袍穿著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③ 法官的儀式裝束
法官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法官服樣式有:男式風衣、女式風衣、男式夏裝、女式夏裝、法官袍(男女一致),上班時間和外出執行任務時,夏季時穿夏裝,冬季時穿風衣,開庭一律穿法官袍。
2000式審判服,完全取消了帶有軍事化的裝飾,突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文職政法官員的特色;法官袍的設計思想,完全源於中國五千年的文明。
2000年3月10日,在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身著2000型新式法官服,向人大代表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肖揚的著裝,一下子引起了人們的注意,當天,國內外各媒體紛紛給予報道:中國法官要換新服裝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設計指導思想,2000式審判服的設計力求突出有中國特色的法官形象。大連碧海企業集團公司首席設計師於澤正參與了2000式審判服的設計工作。他告訴記者,接到設計要求後,他們設計出兩套方案:中山裝與中山裝式袍;西服與寬松式散袖口袍。
於澤正強調說,法官袍的設計思想完全源於中國五千年的文明。古代中國男人穿長袍,女人穿旗袍,西方不少知名服裝設計師總是有意無意地「取用」中國袍的創意。法官袍具有顯著的中式服裝特點。旗袍的兩邊開襟運用到了法官袍上,保證了穿著者坐堂問案時,衣服莊重整齊。法官袍散袖口、立翻領上綉有本色服飾「麥穗、齒輪、華表」圖案,運用的是中國傳統刺綉工藝。帶亮的絲線綉在黑色面料上,產生一種浮雕藝術效果,更具感染力。胸前門襟那濃烈的中國紅撞擊著人的視角,居袍上三分之一處的黃金分割,紅彤彤的中國傳統固有色,給人以極大的藝術享受。 在英美法律傳統里,宗教與法律具有天然的親緣關系,因此司法儀式具有宗教般的神聖色彩。舉法庭裝束為例,在英國,法官至今仍然保留著出庭穿長袍戴假發的傳統,「在歐洲大陸國家人士的心目中,關於英國的法官,常常有這樣一幅浪漫的圖像:他們身著緋紅色的長袍,頭戴巨大的假發,在一所鑲嵌華麗的法庭上進行審判」。在美國,也繼承了英國法官出庭穿法袍的傳統,但進行了一些改革,法官出庭一般都穿黑色長袍,但不戴假發。
④ 法官為什麼要穿黑袍
文| 江隱龍
受TVB律政劇熏陶的朋友一定對法官身上的黑袍記憶尤深,那麼,你知道法官為什麼要穿黑袍嗎?
如果說法官是法治時代的貴族,那袍服便是服裝界的貴族。早在中國先秦時期,袍服便因為其「被體深邃」的特徵而成為禮儀典章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在古羅馬,或樸素或華美的托加長袍更羅馬人賴以為傲的公民權。由此看來,對袍服的尊崇可謂中西皆同,那獵獵如旗的風格款式,或許正隱藏著人類對於正義與權威最原始的敬畏。
當然,這種原始的敬畏是如何具象化成法官的黑色法袍,又是如何為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所接納?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在於法律,而在於宗教。
確切地說,是天主教。
法袍淵源於教士袍,正如同法官淵源於教士。事實上在文藝復興到來之前,天主教會幾乎壟斷了一切帶有公共管理性質的職業——從事法律、教育、醫療及手工技術等領域的人員幾乎盡數出於教會,所以法官的源頭是教士也便不奇怪了。如果將中世紀歐洲視為蠻荒之海,那修道院便是海洋中零星的燈塔,支撐著整個世界的知識傳播。
作為天主教教士的日常裝束,袍服在最初並不是地位的象徵。羅馬教會時期天主教士的袍服與普通的羅馬人無異,只是因為教士服飾通常不會跟隨著著世俗時尚潮流的起伏而變化,故而在歲月流逝中保持了一種樸素的「另類」。
在《舊約全書》中以用大段篇幅描繪了猶太教的「聖衣」,其形制正是以袍服為主,不過更為精細華麗。《出埃及記》中如此記載:
28:2你要給你哥哥亞倫作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28:4所要作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28:5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去作。
28:10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從文中可以看出《出埃及記》中的聖衣雖然是袍服,但其顏色豐富而艷麗,遠遠稱不上樸素。當然,這種「以弗得」是猶太教祭司所穿著的特殊服飾,而最早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則多穿白色教士袍,當然這也並非後世所流行的黑色——那麼問題出來了,是什麼因素導致了教士袍的「顏色革命」呢?
這便要提到黑色在西歐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在天主教的視野下,黑色有三大含義:罪惡、懺悔與神聖。在天主教神話中,撒旦與墮天使因為墮落而化為黑色,於是黑色首先與罪惡、死亡相勾連,西歐葬禮、的主色調也是黑色。而世人皆有原罪,修道院教士在為他人祈禱的同時也是為自己贖罪,最適合這一宗教儀式的裝束自然是黑色袍服,於是黑色又與懺悔相勾連。至於神聖的隱喻,依然出自《出埃及記》:
20:21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以及《詩篇》中的詩句:
18:11他以黑暗為藏身之處,以水的黑暗、天空的厚雲為他四圍的行宮。
由此,世俗意義上的袍服與文化意義上的黑色漸漸融合,最終融合成了教士們最常見的裝束。而早期的法律職業成員基本來自於教會,於是這種黑色教士袍自然又成了法袍的前身——正如威廉·海涅漫所著《禮儀習俗和儀式的起源和意義》所說的那樣:「法袍只是教士袍的遺跡。」
「遺跡」一詞用得精準到位,因為在法律的世界裡,宗教權威馬上將迎來世俗王權的挑戰。
⑤ 法院書記員的服裝是什麼樣子
法院書記員的服裝是統一的。林區中院舉行了新式法官服換裝儀式,我院首次為聘用制書記員統一配發了制服,全體書記員著新式法官服集體亮相並合影留念。換上新式法官服後,大家意氣風發,精神抖擻,展現出了新時期法院書記員精神飽滿的新形象。
莊重的灰色凸顯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嚴謹端莊的形象。院長張天林高興地說:新式法官服是書記員同志們人生中第一套職業服裝,能夠增強大家的自我認同感和職業責任感,很有實際意義。書記員們紛紛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要以全新的姿態、全新的標准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司法工作。
(5)法官服裝帶帽子圖片擴展閱讀:
《法官服裝發放規定》第十四條各級人民法院編制內新分配的大學生和新招乾的人員,在一年見習期內,不配發服裝。新調入人員在被任命審判職務前,因工作需要必須著裝的,可發給機動服裝。被正式任命審判職務後,已發的機動服不再收回,並從任命時開始計算服裝使用年限。
第十五條著裝人員離退休後,不再發給服裝。著裝人員離崗學習一年以上的,學習期間不連續計算服裝穿著年限,復崗後應減去在校學習時間並按規定隨季換裝。
⑥ 法官為什麼要帶那特殊的帽子
首先,要強調一點,中國的法官沒有帶特殊的帽子,只有一些英美法系國家才會有此習慣。
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麼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是社會地位的象徵。
假發時尚自法國國王路易十三開始,17世紀尤甚,不少行業也將其作為標志。但法國大革命和美國革命戰爭滌盪污泥濁水,革命黨移風易俗,一掃各種地位、等級的標志,現在只有英國和少數幾個國家的法院系統保持這種習慣。英國的法官以及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的法官,頭上戴著一個披肩假發,律師戴著小假發,法官和律師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這種裝飾下的開庭,給人一種非常禮儀化的感覺。據說,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就可以掩去其本來面目,去除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成為真、善、美的化身。
⑦ 為什麼做法官的,都要帶上白色的帽子,和穿著黑披風的,有什麼意義
法官戴白帽子?假發吧黑衣服是為了表示莊重庄嚴的,英美法系的白假發表示社會閱歷及經驗豐富的意思
⑧ 問:法官在開庭審查案件時頭上戴個帽子是什麼意思
這是沿襲英國的傳統習慣的!
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一,在一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麼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一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一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一般一頂假發就要用一輩子,有一個律師世家有一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一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一邊有三個捲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一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捲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捲曲。
假發的製作成本昂貴在於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並不難,而假發的製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一個假發需要一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一般一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摺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一般人寧願忍受生虱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一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並不在於捨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於一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你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一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型大小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一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製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製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製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製假發也是一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後,即使能馬上定製,在製作過程中,你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並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你,而是精緻工藝的要求。
當然你也可以買一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你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個莊重的宴會一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兼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於每一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一般每一套假發都配有一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於假發本身。最早時,在英國人頭上還經常長虱子的年代裡,假發在保存時會被撒上一些葯粉,用來防虱子。
最後一個與中國有關的問題是:在很長的時間內,假發所用的原材料馬鬃絕大部分來自於中國,這也是鴉片戰爭前中英貿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葉外的一項重要交易品,因為歐洲馬匹的鬃毛不易進行紡織而且容易折斷,而鬃毛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國馬所產的鬃毛能經歷過種種考驗。
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捲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徵,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庄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一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一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一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一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一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一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一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製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一束鮮花來稍稍化解一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製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繫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一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症下葯。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爭論歸爭論,假發看來不會很快地在英聯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納德遜勛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話概括了這場爭論, 「既然假發至少過時一個世紀了,那也不用急著取消。」
正義需要通過儀式體現出來,正是通過這種鮮明而具體的符號意象和強烈的心理暗示,假發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正義的希冀。然而,建構現代司法文化乃至法律文化的沒有捷徑。以薩維尼為代表的德國歷史法學派認為人民自身在緩慢的促進法的成熟,法律除了認可這一歷史創造的成果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角色。歷史法學派不再是主流,但法律現象中少不了歷史的積淀。中國律師袍可說是已經夭折了吧?至少在地方上,今年以來著律師袍出庭的現象可說是鳳毛麟角,這或許是必然的結果。當初的決定更多的是應景成分,沒有顧及到歷史、文化的因素。筆者以為,正是使英聯邦法律人頭頂上的假發揮之不去的那種力量,讓中國的律師袍迅速地離去,消失在歷史的隧道中。 我也是學法律專業的 大致就是這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