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歷史題!幫助解答!
文成公主入吐蕃後與松贊干布舉行了隆重的婚禮。松贊干布還為文成公主修建一座華麗的王宮,就是今天布達拉宮的前身。文成公主和隨從帶去了先進的生產技術。過去吐蕃沒有文字,受文成公主的影響,松贊干布下令創造文字,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40多年。
隋唐之際,即公元七世紀前期,吐蕃族出現了一位傑出領袖名叫棄宗弄贊,西藏的佛教史則稱之為松贊干布,後來的歷史文獻均用此名。他年紀很輕就當了贊普,性格驍勇,足智多謀,勇敢善戰,帶領他的部下,用武力征服青藏高原的許多部落,連實力與之相等的羊同國(有大小二羊同國)也俯首歸順,其餘較小的部落無不影從,建立起強大的奴隸制政權,成為青藏高原各部落的霸主,以邏些(今拉薩)為首都。那時內地正是唐太宗貞觀時期,聲威遠震,萬國朝宗。而松贊干布又素慕唐朝的文化,景仰唐朝的文明,於貞觀八年(公元634年)派遣首批使者來到長安,唐朝亦遣馮德遐回訪吐蕃,成為漢藏民族友好關系的開端。此後,松贊干布多次遣使來長安朝貢,欲效吐谷渾及突厥之先例,娶唐朝公主為妻,唐太宗沒有允許。使者回到吐蕃謊稱:「初到長安,唐朝十分優待,允許通婚。正好碰上吐谷渾國王入朝,在唐太宗面前離間我們的關系,遂罷通婚之議。」松贊干布聞之甚怒,與羊同等部落連合出兵,攻擊吐谷渾。吐谷渾招架不住逃至青海。吐蕃攻擊黨項及白蘭兩個部落之後,屯兵20萬於松州(今四川松潘縣)之西,遣使送金銀幣帛至長安,聲稱是娶公主的聘禮。由使者傳話威脅說:「若大國不嫁公主,當即進攻內地。」這種以重兵逼嫁,脅迫成婚的無禮要求,自然遭到唐太宗的反對。不久,松贊干布果然率兵進攻了松州。唐太宗當即遣吏部尚書侯君集率兵5萬分四路合擊,斬首干余級,松贊干布大敗,引兵遁逃,遣使謝罪,復求婚約,唐太宗這次才答應通婚的要求。
貞觀十四年(公元640年),松贊干布派遣他的大相(職同宰相)祿東贊送上黃金5000兩,珠寶數百件到長安聘婚,唐太宗答應將宗室之女文成公主嫁給松贊干布。相傳唐太宗在答應之前曾經「五難婚使」。五件難事之一就是要使者認出百匹母馬與百匹駒馬的母子關系。這意味深長的難題含意婚使心領神會,即漢藏兩族通過公主出嫁要建立永久的母子親情。據說祿東贊運用吐蕃人豐富的牧畜經驗,將母馬和駒馬分別圈起來,並暫時斷絕駒馬的飲水和草料,過了一兩天之後,把母馬與駒馬同時放出馬廄,頓時出現了母覓子,子尋母,母子偎倚一起的動人景象。祿東贊就這樣地一一解決了五個難題,唐太宗十分高興,允許他立即迎娶文成公主入藏。唐太宗對文成公主出嫁西藏之事十分重視,不僅為她准備了很多妝奩,其中包括詩文、經史、農事、醫葯、天文、歷法等書籍,還有穀物、蔬菜、果木種子以及各種精美的手工藝品。除此之外,還帶去了各種技術工匠和一支宮廷樂隊。當時唐朝盛行佛教,文成公主是一虔誠佛教信仰者,所以還帶去了一尊佛像。
貞觀十五年(公元641年),唐太宗派江夏王禮部尚書李道宗護送文成公主入藏。松贊干布率領侍從和衛隊從拉薩前往柏海(今青海的鄂陵湖和札陵湖區域)等待,然後再到河源(今青海興海縣一帶)迎接。松贊干布拜見李道宗,恭謹地奉行子侄之禮,不斷嘆服大國服飾禮儀之美,俯仰之間均表現出一種愧沮之色。與公主回到拉薩之後,舉行了盛大婚禮。松贊干布對自己能娶文成公主為妻十分高興,他說:「我的父祖輩沒有一個人能和上國通婚,我能娶大唐公主為妻,深感榮幸,當為公主築一城以誇示後代。」在公主到達西藏之後,命人仿照唐朝建築模式修造一座宮殿式的建築給她住,真可謂是「金屋藏嬌」。
文成公主入藏之後,把唐朝的優秀文化和先進的生產技術傳入了西藏,和松贊干布同心協力發展吐蕃的經濟和文化。當時藏族沒有文字,記事用繩子打結或以木刻劃記號來表示。在文成公主的主張下,松贊干布派人進行專門研究,創造了30個藏文字母和拼音造句文法,結束了藏人無文字的歷史,從此漢文書籍可以譯成藏文,對藏族文化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西藏過去無完整的歷法,以麥收的季節(約為夏歷三月)作為一年的開始。文成公主入藏後推行夏歷制,大大便利了藏族歷史文化的紀年和著錄。文成公主帶去的宮廷樂隊,豐富和繁榮了藏族的民間音樂、提高了藏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她帶去的許多工匠使藏人深得其利,從此藏民掌握了漢族的先進工藝技術,推廣了漢族的農業生產工具,大大發展了藏族的農業生產力。文成公主帶去的各種植物種子,也在西藏土地上生根、開花、結實,改變了藏民的食品結構,豐富了藏民的食物品種。文成公主信佛,松贊干布在她的影響下,大力提倡佛教,還特地在拉薩修了大昭寺,這對西藏人的精神生活影響之大,的確難以估量。在文成公主的倡導下,松贊干布不斷派人到長安留學,學習漢族優秀的文化和先進的生產技術,還聘請漢人到西藏掌握文書,傳授知識。此後唐朝又不斷送去蠶種,幫助發展養蠶事業。送去酒麴,派人幫助發展釀酒事業。還有碾磨、造紙、造墨等等,也派專人傳授。文成公主本人還親自傳授了刺綉、紡織的技術。松贊干布本人對文成公主可以說是言聽計從。在她入藏之前,藏人喜歡用一種礦物赭石的色彩塗面,公主討厭這種化妝品,使人面目可憎,松贊干布馬上下令全國禁止使用赭石塗面。公主喜穿漢族輕質的紈綺服裝,松贊干布也就脫掉傳統的藏民皮褥氈裘,身著絲綢服飾,真是做到了婦唱夫隨啊!
文成公主入藏,對加強漢族和藏族的往來,發展藏族的經濟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藏族人民至今在布達拉宮里還安置了文成公主和松贊干布的塑像,還保留了二人結婚時的洞房遺址,西藏民間還廣泛流傳歌頌文成公主的民歌,歌頌她給藏族經濟文化的發展所作出的巨大貢獻。
Ⅱ 藏族傳統服飾從傳統到現在是如何演變的
藏文化博大精深,璀燦奪目,是人類民族文化大家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藏族服飾文化以她悠久的歷史,多姿多彩的魅力和神秘的色彩,成為藏族文化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我們從昌都卡若遺址出土的藏族文物中,可以看到藏族服飾現存最久遠的實物資料,這些文物中有片飾簪、璜、珠、項飾、牌飾、貝飾等,真實再現了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青藏高原土著居民的衣著樣式,展示了藏族人民的審美情趣,是藏族服飾文化的源頭。
藏服
藏族服飾雖然受到市場經濟的沖擊,但仍以其典雅大方、款式獨特,成為一道亮麗的文化景觀。特別是在旅遊業不斷深入的情況下,藏族服飾作為寶貴的文化資源受到重視。服裝質料更加現代多樣、結構變得簡約而方便,服飾搭配也更隨意,穿著時有的只在外面套上嘉絨標志性的“三片”(頭帕、前後圍各一片)。
藏族服飾帶有自身文化豐富且具多元文化特點,嘉絨服飾的變遷過程本身即是一個漢藏文化滲透融合的過程。嘉絨藏族傳統服飾的現代化是不可避免的,其服飾的創新和變革既是必然的選擇,同時也應是適應社會變化的主動接受。
Ⅲ 吐蕃人是哪個民族的先民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
吐蕃於公元7~9世紀時建於中國青藏高原的古代藏族政權名。吐蕃一詞,始見於唐代漢文史籍。蕃,藏語作 「bod」,為古代藏族自稱。
吐蕃,是一個以游牧為主兼事農耕的民族,生活在我國青藏高原一帶地方,素以性格剽悍勇敢善戰著稱。強雄的男子稱之為「贊」,成年的丈夫稱之為「普」,部落首領稱之為「贊普」。贊普之妻稱為「末蒙」。民族性格中尚武精神特別突出,崇敬戰斗英雄和陣亡將士。某戶人家若祖孫幾輩均有陣亡紀錄者,則列為甲等門戶,以褒揚其勇武。若有在戰斗中怯懦退縮之徒,則強迫在他的帽子上綴一條狐尾,譏笑他像狐狸一樣膽小,以示懲罰,視為懦夫。隋唐以前,族內派系甚多,部落間時分時合,兼並戰爭不斷,和中原各族往來甚少。隋唐之後,統一之勢漸明,與中原各族的交往也比較密切。
爵位
爵位,又稱封爵、世爵,是古代皇族、貴族的封號,用以表示身份等級與權利的高低。
先秦時代的封爵
夏商時期
案《通典.職官.封爵》記載,自堯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無子、男二等。究竟事實怎樣,並無實物資料佐證。
周朝
周代,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參考:
《孟子.萬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普遍廢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實行郡縣制,出現了有別於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這些新設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襲。
秦朝
秦朝,繼續使用自商鞅變法後定下的自公士至徹侯二十等爵,專門用以賞功。徹侯食縣,其他諸爵得食俸祿如官吏。
漢朝
西漢,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時誅伐殆盡。此後,王爵僅皇族可得。早期的諸侯王國大者列郡數十,小的也有數郡,皆由諸侯王自治其國,漢廷僅為之置太傅而已,其餘丞相、內史、中尉、御史大夫之類皆王自置。經過七國之亂和漢武帝下推恩令、漢成帝綏和元年改制,諸王僅得食本國租稅,不得預國政。盡廢內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僕等與漢朝設置相同的官稱,改丞相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國與列郡無異。東漢王國制度與西漢後期一致,國與郡等,唯改太守為相、都尉為中尉,另置傅領王府事。
西漢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稱國。侯國大者數萬戶、小者五百戶。侯國置國相如縣令,受命於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東漢侯制與西漢無別,唯侯國較小,大者不過四縣、小者有僅食一亭者,東漢末年,曹操在列侯、關內侯下置名號侯十八級,關中侯十七級,關外侯十六級,五大夫侯十五級,以當時蜀、吳兩國所轄邑名封之,受爵者無從收取租稅,開後世虛封先河。
漢武帝時,為籌措戰費,令賣二十等爵(關內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為人所輕。於是為將士立功者另設武功爵十一等(一級造士,二級閑輿衛,三級良士,四級元戎士,五級官首,六級秉鐸,七級千夫,八級樂卿,九級執戎,十級政戾庶長,十一級軍衛),後亦賣之。
魏晉南北朝
曹魏
曹操廢二十等爵、武功爵等所謂賜爵。魏文帝黃初年間,定爵制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關內侯。王爵至男爵皆有國號、封地,縣侯以下無封地而有租稅。九等爵之外,曹操創立的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侯作為賜爵保留,仍無封、無食。 魏制:皇子封王,王之庶子封鄉公,嗣王(非始封王者)之庶子封鄉侯,公之庶子封亭伯;王國大者郡、小者縣。
兩晉
西晉爵位非常繁復,設置了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郡侯、開國縣侯、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共十八級。
王爵非皇子不封;公(郡公、縣公)、侯(郡侯、縣侯)、伯、子、男五等爵專封宗室;功臣封爵為「開國」諸爵及鄉侯、亭侯、關內侯、關外侯。自先秦以來沿用的賜爵制度正式廢止。
西晉諸侯王與西漢初年諸侯王相類,得專制其國。案《晉書》記載,大國二萬戶,兵五千(置三軍,中軍二千,上下軍各千五百);次國一萬戶,兵三千(置上下兩軍,各千五百);下國五千戶,兵一千五百(置一軍)。五等爵之公國之制同下等王國,侯國不滿五千戶,亦置一軍,兵千人。其餘諸爵與開國爵封地稱國而但封君不治國事,鄉侯至關外侯無封邑。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遞降世襲。
南朝
南朝封爵沿襲東晉,唯封君對封國再失治權。陳朝增郡王爵、藩王爵。
北朝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始封五等爵,天賜元年廢伯爵、男爵,後復之。除皇子外,功臣也得封王。景明元年定製:置王、開國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封國租稅取率: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封爵品級:王超品,開國郡公正一品,開國縣公、散公從一品,開國縣侯正二品,散侯從二品,開國縣伯正三品,散伯從三品,開國縣子正四品上階,散子從四品下階,開國縣男正五品上階,散男從五品下階。官屬:王至侯國等置官屬。
北齊:置王爵與五等爵,王爵超品,其餘諸爵視魏制各將一階,諸爵皆開國置官屬。
北周:初置開國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五等爵後據《周禮》改制,置親王、郡王、縣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鄉男十一等爵。
隋朝
隋文帝置國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侯、伯、子、男九等;隋煬帝留王、公、侯三等爵,其於均廢止。
唐朝
唐朝,分親王、嗣王(承襲親王的為嗣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郡侯、縣侯、縣男、縣子。國公以下,均加開國字樣,如××郡開國侯、××縣開國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為虛封,唯加實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稅收入(後改為領取俸祿)。
宋朝
宋朝封爵制度基本上同唐制。魏晉至宋,封爵的承襲分為世襲罔替、世襲兩種,前者在承襲時按原爵承襲,後者承襲的時候要比照被承襲者的爵位降一等承襲。宋朝無世襲罔替的例子。除世襲爵位外,很多封爵只是終身爵,身死爵除。
宋朝依唐制保留封君食邑,自—萬戶到二百戶,共十四等。食邑數字只是虛銜,唯食實封才可以領取相應的補貼。實封最多千戶,少者百戶,每戶每月折錢二十五文,隨官俸發給,可知宋朝的封爵收入頗低。
元朝
元朝,王爵唯皇族、蒙古貴族可封,宗室封親王、遠支宗親與貴族封國王。其於國公等爵封賜甚濫。
明朝
明朝,王爵為皇族專享(開國諸大將死後有追封郡王者),皇族封爵均世襲罔替: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親王歲祿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由於這種世襲罔替的制度,導致後來出現舉國一歲之入不能償宗室歲祿的局面,遠支宗親將軍、中尉甚至有故意犯罪入獄求飽者。另有公、侯、伯三等爵專授功臣,三等爵只能世襲,也有終身者。
清朝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功臣兩種。
宗室爵
和碩親王、世子(親王嫡子)、多羅郡王、長子(郡王嫡子)、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一至三等鎮國將軍、一至三等輔國將軍、一至三等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共十四級,輔國公之前八等稱入八分公,與之後的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等爵位不同。
除了清初受封的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順承郡王勒克德渾、雍正時怡賢親王、同治時恭親王、光緒時醇親王、慶親王共十二個王可以世襲罔替外,其餘宗親世爵只能世襲。
宗室爵俸祿:
親王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
郡王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
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
貝勒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
貝子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
鎮國公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
輔國公歲俸銀500兩,祿米500斛;
一等鎮國將軍歲俸銀410兩,祿米410斛;
二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85兩,祿米385斛;
三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60兩,祿米360斛;
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335兩,祿米335斛;
一等輔國將軍歲俸銀310兩,祿米310斛;
二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85兩,祿米285斛;
三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60兩,祿米260斛;
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235兩,祿米235斛;
一等奉國將軍歲俸銀210兩,祿米210斛;
二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85兩,祿米185斛;
三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60兩,祿米160斛;
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135兩,祿米135斛;
奉恩將軍歲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功臣世爵
乾隆十六年定製,功臣世爵為以下二十七等:
公,分一至三等,超品
侯,分一等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
伯,分一等伯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
子,分一等子兼一雲騎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
男,分一等男兼一雲騎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
輕車都尉,分—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及—至三等輕車都尉,正三品;
騎都尉,分騎都尉兼一雲騎尉及騎都尉二等,正四品;
雲騎尉,正五品;
恩騎尉,正七品。
功臣世爵俸祿
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
二等公685兩
三等公660兩
一等侯又一雲騎尉635兩
一等侯610兩
二等侯585兩
三等侯560兩
一等伯又一雲騎尉535兩
一等伯510兩
二等伯485兩
三等伯460兩
一等子又一雲騎尉435兩
一等子410兩
二等子385兩
三等子360兩
一等男又一雲騎尉335兩
一等男310兩
二等男285兩
三等男260兩
一等輕車都尉又一雲騎尉235兩
一等輕車都尉210兩
二等輕車都尉185兩
三等輕車都尉160兩
騎都尉又一雲騎尉135兩
騎都尉110兩
雲騎尉85兩
恩騎尉45兩
不列等的閑散公255兩
閑散侯230兩
伯品級世職205兩
子品級世職180兩
男品級世職155兩
輕車都尉品級世職130兩
騎都尉品級世職105兩
雲騎尉品級世職80兩
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清朝的封爵,與前代不同的是,所有的封爵只加美號,不加國號、邑號,如睿親王、勇毅侯之類。
中華民國成立後,廢除了一切世爵制度。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1307年計有9名。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僕」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佔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chy;大公國,Archchy)。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ke)有所不同。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里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製造戰亂埋下了隱患。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那時只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候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史實卻非如此簡單。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里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只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製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准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布里奇從娘家帶來。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里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製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佔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製造出的名號。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盪、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里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鬨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里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只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中間加中綴詞。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Ⅳ 文成公主的故事
文成公主的故事》
正當唐朝繁榮發展的時候,在西部邊境,一個少數民族的王朝——吐蕃(bō)日益壯大起來。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生活在青藏高原上,過著農耕和游牧的生活。吐蕃人勇敢善戰,他們認為戰死是光榮的,誰要是臨陣逃跑,大家就拿一個狐狸尾巴掛在他的帽子上,嘲笑他像狐狸一樣膽小。吐蕃人的首領稱為「贊普」,意思是雄壯強悍的男子。
大約在公元620年,吐蕃贊普松贊干布的父親論贊弄囊統一了西藏的各個部落。但不到10年,論贊弄囊被有野心的大貴族毒死了,吐蕃發生了內亂。松贊干布當時年齡還小,他依靠中小貴族,平定了叛亂,維護了吐蕃王朝的統一。他做了贊普後,把都城遷到了邏些(今西藏拉薩),制定了官制和法律,建立了強大的奴隸制政權。
這時候,正是唐太宗貞觀年間。松贊干布非常羨慕唐朝的文化,希望能和唐朝建立友好關系。公元634年,他第一次派遣使者前往長安訪問。唐太宗很快就派使臣回訪。從此,漢藏兩族的關系越來越密切。
公元640年,他派大相(相當於宰相)祿東贊帶著黃金5000兩,珍寶數百件,再一次去長安求婚。
據說當時到長安求婚的有5個國家的使臣,他們都帶著貴重的禮物,想要娶唐朝的公主。究竟把公主嫁給誰呢?唐太宗決定出幾道難題,考一考這些使臣,看誰聰明能幹,再作決定。
唐太宗把各位使臣請到宮里,拿出一顆九曲明珠和一束絲線,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能把絲線穿過明珠中間的孔,就將公主嫁給誰的國王。」原來,這顆明珠有兩個相通的珠孔,一個在旁邊,一個在正中。
中間的孔道彎彎曲曲,所以叫九曲明珠。要想用一根軟軟的絲線穿過去,非常困難。幾位使臣拿著絲線直發愁。而祿東贊很快就想出一個辦法,他找到一隻螞蟻,用一條馬尾鬃拴在螞蟻的腰上,然後把螞蟻放到九曲明珠的孔內,然後不斷向里吹氣。一會兒,這只螞蟻便拖著馬尾鬃從另一端的孔中鑽了出來。祿東贊再把絲線接在馬尾鬃上,輕輕一拉,絲線就穿過了九曲明珠。唐太宗見祿東贊這樣聰明,很是高興。
唐太宗又出了第二道難題。他讓人把使臣們帶到御馬場。御馬場左右各有一個大圈,一邊是100匹母馬,一邊是100匹馬駒。唐太宗要求使臣把它們的母子關系辨認出來。其他幾個使臣束手無策,只有祿東贊想出了辦法。他運用吐蕃人民在游牧方面的豐富經驗,讓人暫時不給馬駒吃草和飲水。過了一天,他把母馬和馬駒同時放了出來。只見母馬嘶叫,馬駒哀鳴,小馬駒一個個跑向自己的母親去吃奶,它們的母子關系就這樣被祿東贊辨認出來了。祿東贊說:「馬的母子關系已經辨清,請陛下將公主嫁給我的贊普。」
幾次比試,祿東贊都取得了勝利。唐太宗非常高興,心裡想:松贊干布的臣子這樣聰明,機智,松贊干布自己更不用說了,於是決定將文成公主嫁給吐蕃贊普。
這就是傳說中的「五難婚使」的故事,雖然不一定是歷史事實,但是從中可以看出藏族人民的智慧。
文成公主是唐朝皇族的女兒,她聰明,美麗,讀書很多,很有才華。唐太宗為她准備了豐盛的嫁妝,其中有各種各樣的日用器具,珠寶,綾羅,衣服,還有歷史、文學書籍以及穀物種子等。公元641年,唐太宗派人護送文成公主入藏。
文成公主帶著宮女,樂隊,工匠,官吏和江夏王的衛隊,浩浩盪盪地向吐蕃行進。松贊干布親自帶領大隊人馬到柏海(在今青海省境內)迎接。在邏些,吐蕃人民穿著節日的服裝,熱烈歡迎遠道而來的贊蒙(藏語,王後的意思)。
文成公主入藏的時候,帶去了許多經書、詩書、佛經、佛像和有關醫葯、生產、工藝等方面的書籍,還帶去了大量的糧食、蔬菜種子和生產工具。那時候,吐蕃沒有歷法,以麥熟為一年,文成公主到後就幫助吐蕃人民推行歷法。她還教吐蕃婦女紡織,刺綉。她帶去的水磨深受吐蕃人民的歡迎,使他們學會了利用水力資源。
文成公主信奉佛教,松贊干布在她的影響下,提倡佛教,修建了大昭寺,並把公主帶來的釋迦牟尼像供奉在寺里。文成公主帶去的樂隊,大大豐富了藏族的音樂。當時,松贊干布不斷派貴族子弟到長安求學,唐朝許多有學問的人也被聘請到吐蕃掌管文書。唐朝還給吐蕃送去蠶種,派去養蠶、釀酒、制碾磨和造紙墨的工匠。
公元680年,文成公主去世了,她在吐蕃總共生活了40年。吐蕃人民為了紀念她,特地規定了兩個紀念日:一個是10月15日,據說是文成公主的生日。每年的這一天,吐蕃男女老少都到寺廟里祈福。另一個是5月7日,女孩子們化妝跳舞,歌唱文成公主的事跡。
直到現在,拉薩市的布達拉宮和大昭寺里,還供奉著松贊干布和文公主的塑像;在布達拉宮里還保存著他們結婚洞房的遺跡。
文成公主(625-680),名李雁兒,唐太宗李世民宗室女。漢族。她聰慧美麗,自幼受家庭熏陶,學習文化,知書達禮,並信仰佛教。
松贊干布是藏族歷史上的英雄,崛起於藏河(今雅魯藏布江)中游的雅隆河谷地區。他統一藏區,成為藏族的贊普(「君長」之意),建立了吐蕃王朝。唐貞觀十四年(640),他遣大相祿東贊至長安,獻金5000兩,珍玩數百,向唐朝請婚。太宗許嫁宗女文成公主。
7世紀,西藏王松贊干布震撼唐朝。當時,唐朝擁有世界最先進的經濟文化。唐太宗崇尚「一樁婚姻就相當於10萬雄兵。」知書達理的文成公主,樸素大方,主動應征作25歲的松贊干布夫人。16歲的文成公主迅速做進藏的高原氣候調適;同時向松贊干布發起智慧挑戰。五次比試松贊干布的求婚使臣祿東贊:用絲綢帶穿過一塊有彎彎曲曲小孔的綠松石(九曲明珠);指出一根兩端一樣粗的木棍的根部與梢部;分清關在一起的100匹馬駒各自是100母馬的哪一匹所生;晚上召喚入似迷宮一樣的大宮看戲,戲後突發安排使臣獨自回歸自己的住處;最後,文成公主站到300名姑娘中,讓從來沒有見過文成公主的使臣挑選。——這是藏族文化與漢文化大交流的經典瞬間。
Ⅵ 歷史問題
是他的帽子上的飾物 ,宗教信仰,或是智慧及權利的象徵!
Ⅶ 中國從建朝以來各個朝代的發飾和服飾都是什麼樣的有太大區別嗎
器時代
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類已知縫衣,周口店山頂洞人的文化遺存中曾發掘出骨針。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在不同地區和族別的人們中間,服飾款式已各不相同。以發型為例,大地灣文化中有剪短的披發,馬家窯文化中有後垂的編發,大汶口文化中有用豬獠牙製成的發箍,龍山文化中則用骨笄束發,陝西龍山文化之神木石峁遺址出土的玉人頭像,頭頂有髻,可能就是用笄束發的反映。骨笄在相當於夏代的二里頭文化的二里頭類型與東下馮類型諸遺址中均曾出土,形制與商代的同類器物相同。因此得知束發為髻在遠古時已是華夏族服裝的特徵。
[編輯本段]商西周
商與西周時的衣著無實物存世,據安陽侯家莊墓及婦好墓所出玉、石人像,可知商代貴族上身穿交領衣,腰束紳帶,下身著裳,腹前系市(蔽膝)。西周時遺留下來的人像材料更少。從洛陽出土的玉人及銅制人形車轄來看,衣、裳、帶、市仍是貴族男裝的基本組成部分。其衣用正色,裳用間色,並特別重視裳前之市。西周銅器銘文記載周王在冊命典禮上頒賜的服裝中,常有「朱市、蔥黃」(《毛公鼎》)「市、黃」(《詢簋》)等物。市、 黃即古文獻中的、 衡,指蔽膝,衡則指包括系玉之組和玉件在內的整套佩飾。河南信陽長台關與湖北江陵紀南城戰國墓所出之俑,均在腹前系玉佩。貴族則在玉佩下襯以色彩特殊的,因而引人矚目,成為代表身份地位的一種標志。
[編輯本段]春秋戰國
這時深衣和胡服開始推廣。深衣將過去上下不相連的衣裳連屬在一起,所以叫深衣。它的下擺不開衩口,而是將衣襟接長,向後擁掩,即所謂「續衽鉤邊」。深衣在戰國時相當流行,周王室及趙、中山、秦、齊等國的遺物中,均曾發現穿深衣的人物形象。楚墓出土木俑的深衣,細部結構表現得更為明確。短袖衣是楚服的一項特徵。江陵馬山 1號楚墓曾出短袖的「衣」,衣即衣,據《說文》的解釋,這是一種短衣。根據曾侯乙編鍾之鍾金人的服裝看,應即短袖之衣。
胡服主要指衣褲式的服裝,尤以著長褲為特點,是中國北方草原民族的服裝。為騎馬方便,他們多穿較窄的上衣、長褲和靴。這種服制據《史記·趙世家》說,是趙武靈王首先用來裝備趙國軍隊的。山西長治分水嶺所出銅武士像,上身穿矩領直襟上衣,下身著長褲,腰系絛帶,佩劍,正是採用胡服的趙國戰士的形象。
「胡服之制,冠則惠文,帶則貝帶,履則靴,褲則上褶下褲。...... 自戰國趙武靈王,胡服騎射,褲褶傳人中國,歷代皆以為戎服,或用其冠,或用其履,或用其衣服及帶,或三者全用,晉代民間,始偶用之。南北朝之世,北朝以胡服定為常服,南朝系漢族,仍為戎服,比及隋唐,帝王定為田獵之服,或上下公服,民間則為時服流風最盛。溯其由傳人以至興盛,由軍用以至民服,歷史悠長,變化復雜,王(國維)氏《胡服考》言之最詳,不贅。唯唐代胡服,何以特盛,向來無人研究,王氏所考,亦未提及。依愚所見,不外以下三因:(1>唐代胡人,雜居內地,為數眾多;(2)貴族階級,廢古之席坐,而為胡人倚坐;(3)朝臣侍從,棄車而尚騎馬。
胡服之中,有所謂半臂者。古稱半臂,今言馬褂。《說文》無褂字,《玉篇》亦無之,恐即卦字,褂卦皆從圭得聲,俗作褂,但不能作「掛」或「掛」。無袖或半臂之衣,皆為胡服,《罪唯錄·冠服志》雲:「歷朝挎褶,戎服也,袖短,或無袖而衣中斷,下有橫摺,又下有豎摺。若袖長,則為曳撒,或腰中間斷,以一線道橫之,謂之程子衣,無線道,謂之道袍。」
似此褲褶,又變為胡服總名。凡無袖、短袖、長袖之衣,與腰中間有線道橫截或無線道橫截之袍,皆可稱為褲褶,因而今所論之半臂,其為胡服,決無問題。至其形制,宋曾三異《同話錄》「貉袖」條述之最詳:
「近歲衣制,有一種如旋襖,長不過腰,兩袖僅掩肘,以最厚之帛為之,仍用夾裹,或其中用綿者,以紫皂緣之,名日貉袖,聞之起於御馬苑圉人,短前後襟者,坐鞍上不妨脫,著短袖者以其便於控馭耳。」長不過腰,兩袖僅掩肘,緣邊用紫皂布,有夾衣,亦有綿衣,顯然為半臂制度。以其短前後襟,坐鞍上不妨脫,故亦可稱為馬褂,馬褂即對襟衣。明清之制猶然。《日知錄》卷二十八《對襟衣》所謂:「太祖實錄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對襟衣,唯騎馬許服,以便於乘馬故也。」是也。」(摘自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
[編輯本段]秦漢
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中大批陶俑的出土,為秦漢武士的服裝提供了較充分的例證。他們穿的半長衣所交掩之曲裾雖較淺, 但仍為深衣之屬, 其下身著長褲,腰系施鉤之革帶。這種裝束在西漢時仍廣泛流行,褲也逐漸向全社會普及。冠制的確立是在漢代實現的。上古時,華夏族之冠主要從屬於禮制,男子成年時皆行冠禮。漢代的冠則主要從屬於服制,是身份、官職以至官階的表徵。身份低微的人,只能戴幘而不能戴冠。冠本為加於發髻上的一個發罩,並不覆蓋整個頭頂。幘則像一頂便帽。冠和幘原來互不相關,到了王莽時,據說因為他頭禿,所以先戴幘,幘上再加冠。後來這種戴法普及開來,因而在東漢畫像石上出現的冠,也都在下面墊著幘。冠和幘不能隨便配合,文官戴的進賢冠要配屋頂狀的介幘,武官戴的武弁大冠則要配平頂的平上幘。進賢冠前部高聳,後部傾斜,外觀若斜俎形。冠前有「梁」,可根據梁數的多寡來區別戴冠者的身份。皇帝戴的通天冠和諸侯王戴的遠游冠也都是在進賢冠的基礎上增益華飾而成。武弁大冠又名「惠()文冠」,起初只是用(薄麻布)製作的下垂雙耳之弁,後來在弁下墊幘,進一步又在弁上塗漆,其狀遂若漆沙籠,故又名「籠冠」。甘肅武威磨嘴子62號新莽墓曾出土了紗籠冠。此外,武士也戴冠。執法的官員則戴獬豸冠。
在區別尊卑方面,進賢冠上的梁雖然起一定作用,但梁數多不過三,等級的劃分較粗略。所以漢代又用綬作為官階的標志,不同等級的官員之綬的顏色、織法、密度和長度都不相同。這時的綬是系在官印上的帶子,但它和西周時佩玉之組實一脈相通。
漢代婦女一般將頭發向後梳成下垂的圓髻,名椎髻。常著深衣,女式深衣之華麗者名衣,它的曲裾不但在下身纏繞好些層,且在其斜幅上綴以三角形物及長飄帶,即文獻中所稱之與。其狀可在四川出土的漢代畫像磚上見到。
[編輯本段]魏晉南北朝
魏、 西晉時的服裝, 大體沿襲漢制。唯流行褶裝,且多戴當時稱之為小冠的平巾幘。南北朝時,由於北朝處在鮮卑或已鮮卑化的當政者統治之下,故流行鮮卑裝,少數鮮卑族男子多穿圓領或交領的褊衣,著長褲、長靴,腰系裝帶扣的革帶,頭戴後垂披幅的鮮卑帽。各民族長期雜處之後,這種裝束也在漢族平民中普及開來。另一方面,北魏的某些統治者出於政治需要,提倡漢化,於是皇帝和臣僚的祭服、朝服中又出現了峨冠博帶的漢魏「威儀」。這在響堂山石窟的《帝後禮佛圖》浮雕或《歷代帝王圖卷》的北周武帝像上可以看到。
[編輯本段]唐代
在南北朝胡、漢服裝相互影響而又各成系統的基礎上產生的唐代服制,出現了「法服」 與「常服」並行的局面。作為大禮服的法服仍是傳統的冠、冕、衣、裳,常服則是在鮮卑裝的基礎上改進而成。唐代男子上自皇帝下至廝役,在日常生活中都穿常服,包括圓領缺袍、襆頭、革帶及長靴。缺袍即開衩的長袍。襆頭則是由鮮卑帽演變出來的,它本是一幅頭巾,系裹時兩個巾角向前抱住發髻,其餘兩個巾角在腦後結扎,多餘的部分自然垂下。襆頭的質料起初用黑色的繒或羅,所以垂下的巾角也是軟的,故稱「軟腳襆頭」。以後又在巾角中用銅、鐵絲作骨,將它撐起來,成為「硬腳襆頭」。由於硬腳的形狀及翹起的角度不同,又有「句腳」、「展腳」、「朝天」等式。唐代的革帶上起初裝有供系物用的窄皮條,故此種帶名帶。上面並固著若干方形飾牌,名。依官階之不同,分別用玉、金、犀、銀、瑜石、藍鐵等材料製作,從而使革帶也成為區別官階的標志。另外,北周時出現的「品色衣」,在唐代已形成制度,成為此後中國官服的一大特色。唐代官員自一品至九品,服色以紫、緋、綠、青為等差。
唐代女裝主要由裙、衫、帔組成。這時常將衫掩於裙內,所以顯得裙子很長。帔又名帔帛,像一條長而薄的披巾,是受了西亞佛教的影響才在中原流行的。唐代前期女裝中還流行卷檐虛帽、翻領外衣等胡服,安史之亂後,此風漸歇。
[編輯本段]宋代
宋代服裝大體沿襲唐制。這時的襆頭內襯木骨、外罩漆紗,宋人稱之為「襆頭帽子」,可隨意脫戴,與唐初必須臨時系裹的軟腳襆頭大不相同。這時,皇帝和高官戴的展腳襆頭,兩腳向兩側平直伸出,可達數尺。身份低的公差、僕役等,則多戴無腳襆頭。
宋代婦女也穿裙和衫,這時的衫子多為對襟,蓋在裙外。裙較窄,多施細摺,福州黃墓中除出羅裙外,還有開襠褲與合襠褲,可見宋代婦女在裙內著褲。起於五代時的纏足,至北宋晚期已逐漸流行。
[編輯本段]元代
元代蒙古男子所戴之帽圓形的名鈸笠,方形或多角形的名瓦楞帽,俗稱均為韃帽。前者在甘肅漳縣元汪世顯家族墓中有實物出土,後者則見於河南焦作元墓所出陶俑。元人之袍常在腰間施辮線,下身有褶,名辮線襖子,高官貴胄多以納石失(織金錦)製作。冬季常穿翻毛皮衣,名答忽。貴婦戴顧姑冠,以木為骨,高三尺許,外包紅絹,上綴珠玉,頂插木枝、翎毛,式樣極特殊。元初曾要求在京士庶均作蒙古裝束,大德以後則各任其便。所以元代漢族,尤其是居住在江南的漢族即所謂「南人」的服飾大體與宋代無別。
[編輯本段]明清
明代要求衣冠恢復唐制,其法服的式樣與唐代相近,只是將進賢冠改為梁冠,又增加了忠靖冠等冠式。明代的公服亦用襆頭和圓領袍,但這時的襆頭外塗黑漆,腳短而闊,名烏紗帽,無官職的平民不得服用。公服除依品級規定服色外,還在胸、背綴補子。文官補子中飾鳥,武官飾獸。為褒獎官員的功勛,另特賜蟒、飛魚、鬥牛等服。蟒是四爪之龍,飛魚為魚尾有鰭之蟒,鬥牛則在蟒頭上加彎曲的牛角。官至極品則用玉帶。所以「蟒袍玉帶」就成為這時大官僚之最顯赫的裝束。
清代改著滿裝。官員在袍外所著之朝褂多為石青色,故不用品色之服。清代官服區別等級時,除繼續用補子外,還特別重視纓帽的頂子。一品官裝紅寶石帽頂,二品裝珊瑚頂,三品藍寶石頂,四品青金石頂,以下各有等差。武官中之親貴及有軍功者,還賞戴花翎,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因此清代官服遂以「頂戴花翎」為最顯赫的標志。
明、清兩代漢族女裝變化不大,仍著衫、裙,清代後期始以褲代裙。清中期以後女裝層層鑲邊,稱為「滾鑲」。清代滿族婦女著旗裝,她們不纏足,不束裙,皆穿旗袍,有時外加坎肩。乾隆以後,滿族女裝中出現高底的「花盆底」鞋。咸豐以後,又出現高大的「兩把頭」、「大拉翅」等發型,成為滿族女裝之突出的特徵。
Ⅷ 各個民族的服裝的由來(傳說、特點)
1、蒙古族
蒙古族服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遙遠的史前時期。遠在舊石器時代,人類就開始用植物的葉子將自己修飾一番,後來又取用打獵的獸皮做衣服。
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岩畫上,已經看出蒙古高原的古人類在腰間圍著一條短短的獸皮裙,頭上插著長長的羽毛,有的臀部還有尾飾。而且已經有了大量粗拙的石環、骨飾等物品,說明在很早以前,北方游牧民族就有審美意向和審美追求了。據考古資料證明,蒙古族的服飾與中國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飾是一脈相承。
據《漢書·匈奴傳》記載,「食畜肉」、穿「皮氈裘」的匈奴婦女的頭飾與察哈爾婦女的頭飾非常相似,而匈奴的服飾文化,又傳給了鮮卑、柔然、突厥等北方游牧民族,當然也傳給了蒙古族。而這些民族服飾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適應高原氣候而產生。
蒙古族的服飾具有自己的審美特徵,蒙古族特別地偏愛鮮艷、光亮的顏色,這些色彩都使人感到色調明朗、身心歡娛。蒙古族又崇尚白色、天藍色這樣一些純凈、明快的色彩。藍天白雲,綠草紅衣,一種天然的和諧。
另外,從蒙古民族服飾的款式看,褒衣博帶,即能體現人體的曲線美,又能體現蒙古牧人寬厚大度、粗獷坦盪的性格。
蒙古族居住於蒙古高原, 氣候寒冷又加之以游牧為主,馬上活動的時間比較長,因此,其服飾必須有較強的防寒作用而且又便於騎乘,長袍、坎肩、皮帽皮靴自然就成了他們的首選服飾。
《黑韃事略》載:「其服右衽,道服領,少數為方領,以氈、皮、革、帛製作,衣肥大,長拖地,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內,一裘毛向外,男女樣式相似」。
這種服式,後稍經改革,沿用至今,牧區男女均穿用。分夾、棉、皮3種。冬以羊裘為里,多用綢、緞、布作面,夏穿布、綢、緞、絹等料。一般用紅、黃、紫、深藍色。袖長窄,下擺不開叉,衣襟及下擺多用絨布鑲邊,邊寬約6~9厘米。穿著時稍向上提,以紅、紫等色綢緞帶緊束腰部,兩端飄掛腰間。
從上古到蒙古汗國,從元、明、清至今,隨著歷史的發展,歷代蒙古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並不斷吸收兄弟民族服飾之精華,逐步完善和豐富自己傳統服飾的種類、款式風格、面料色彩、縫制工藝等方面,創造了許多精美絕倫的服飾,為中華民族的服飾文化增添了燦爛的光輝。
2、滿族服飾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
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
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裝」、「旗服」。
3、藏族服飾
目前關於藏族服飾最久遠、現存的實物資料是昌都卡若遺址出土的少量裝飾品,有片飾簪、璜、珠、項飾、牌飾、貝飾等,反映了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青藏高原土著居民已有了較高的審美情趣,不僅有了縫織衣物的骨針,還具備了需一定審美意識方能創造出的璜、珠等。
藏族服飾文化有了較大的發展。"中二丁王"時(相當於中原西漢中期),南方雅隆河谷的吐蕃開始了冶煉鐵、銅、銀等礦產,為金屬飾品的出現創造了條件。藏史記載,公元三世紀的拉妥妥日年贊時,吐蕃贊普的服飾巳與眾不同,出現了服飾等級的差異。
史載松贊干布時期,吐蕃的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吐蕃文化得到迅速的發展,其服飾文化日漸發達。吐蕃奴隸制王朝等級森嚴,在服飾上的表現也日臻完備。
從反映吐蕃盛時的敦煌壁畫可看出,君臣服飾的等級差異,藏王一般只有贊普才能使用的三瓣寶冠箍住的有凹槽裝飾的無沿帽,呈紅色,通常高於一般人的帽子;藏王的侍從或臣下往往戴平頂無沿帽。
衣袍的式樣也各有不同,官吏的章飾規定有一等瑟瑟,二等金,三等金包銀,四等銀,五等銅,六等鐵等大小兩類,共十二級,裝在方圓三寸的盒子里掛在胸前,以區別職位的高低。
武將的頭盔有形如塔的裝飾,戰士頭盔上有三隻彩旗以表示出生的年月,隨著"惟以淬礪為業"的吐蕃冶煉業的發展,軍隊的鎧胄日趨精良,有的周身僅露兩個眼窩,勁弓利刃常不能破,其威嚴、勇猛之氣在今天大昭寺壁畫的吐蕃武士像中尚歷歷在目。吐蕃貴族不僅本人穿著華貴,還在聚會宴客時,把傭人裝飾起來。
而作為贊普的松贊干布則用一種紅帶子包頭,身著長袍,足穿腳尖朝上的靴子,據《紅史》載,這種王服是受波斯王朝的影響,反映了文化交往已影響到了服飾文化層次,而從松贊干布伊始的吐蕃與中原的密切交往,兩種民族文化的長期接觸更為藏族服飾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
史載文成公主進藏時,帶入諸種花緞、錦、綾羅與諸色衣料二萬匹,還有大量的金玉器具。松贊干布及吐蕃大臣紛紛自行去掉氈裘,改穿絹綺。近代西藏的高級官吏,頭發綰成一髻,戴金翅白紗帽,這是唐代進士的服飾。
此外,還採納文成公主建議,令國人禁止"赭面"(用油塗面),文成公主進藏還帶來了種植蠶桑和紡織技術,"植桑織絲兮"大大的促進了吐蕃服飾技藝的發展,青海海西州都蘭出土的大批吐蕃服飾文物,真實、生動地反映了吐蕃服飾的工藝水平。
服裝的織物紋樣多為聯珠動物紋,裝飾品的金質首飾、佩飾的精美使人嘆為觀止。今天藏族婦女飾品的鑲嵌形制,可以從這些文物中找到原型。
吐蕃是一個軍事帝國,在它的發展過程中征服融合了青藏高原及其邊緣地區的許多其他民族,這是造成今天各地區藏族之間文化差異的重要原因。在服飾的表現上也是如此。
吐蕃時代這種差異主要表現為東女、附國、黨項等部落服飾的不同,東女部落住在康延川(今昌都),處於母系氏族社會發展階段,其女王穿青毛綾(氆氌)裙,上披青袍,袖長到地,冬穿用文錦裝飾的羔裘。發作鬟髻狀,兩耳垂璫(耳環)。足穿革素(皮靴)。一般男子披發,婦女辨發,男女都用彩色塗面。
王死居喪三年,不易服,不梳洗。附國是以今四川甘孜為中心,包括今四川阿壩一帶的嘉絨藏人的藏羌融合體。他們頭戴圓形皮帽,或帶幕離佳(即面罩一類飾物,為婦女所帶)。身披毛曷毛(氆氌一類)、皮裘,穿牛皮鞋。頸系鐵索,手貫鐵釧。王與酋長以金為首飾,胸前掛著三寸長的金花。
黨項則是純游牧部落,"服氈襲褐,披氈以為上飾",早在北周時巳能製造精美的犀甲、鐵鎧。四川西北部還有屬黨項部落聯盟的鄧至、武興國和宕昌等,服飾習俗為頭藏烏皂突騎帽,身穿長袍,下著小口褲、足穿皮靴,與今四川牧區藏族服飾相似。
此外青海地區有吐谷渾,貴婦人披錦袍,戴金花冠。如女發型為辨發披於後,後飾珠貝,以繁多為高貴,這一服飾與今青海藏族婦女大致相同。這些地區服飾特徵是今天各地不同藏族服飾的母型。
吐蕃王朝崩潰後,從九世紀中期到第十一世紀的二百餘年間,西藏社會一直處於分裂割據的混亂狀況。這一時期戰亂不堪,服飾藝術的發展也難免厄運,停滯不前,而與戰爭有關的武士服飾卻濟時發展。在阿里古格王國的遺址中,發掘有大量古代武士的盔甲和武器。
這一時期的服飾發展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佛教僧侶服飾的興起。公元八世紀,西藏出現了第一批僧人,服飾由贊普府庫供給,後由百姓、政府共同供養。佛教服飾亦形成等級區別,並有節日與平時的不同裝束,自成體系。不少上層僧侶生活奢侈,衣著華麗,"下坐重裀,上張傘蓋,身衣錦緞……"。
早期西藏僧侶服飾受印度影響甚大。據傳說貝霞帽最早則是由印度國王贈給寧瑪法王蓮花生而流傳下來,成為西藏僧帽中的一種,但後來西藏僧服衍變發展較快,極具地方色彩。朗達瑪滅佛後二百餘年,佛教重新興起,並且形成眾多的派別,各派不僅在佛經教義的詮釋上不同,而且在服飾穿著上也不相同。
古老的寧瑪派僧侶著紅色袈裟,故又被稱為紅教。而噶舉派則以戴紅帽或黑帽以示各支派的區別。這種以服飾表徵身份、信仰的現象正是西藏服飾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西藏服飾史上頗具特色之處。
元代,西藏隸屬於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個方面都與元王朝發生了密切的交往,服飾上所受的影響也較前朝為大。元王朝在西藏分封安撫使、招討使、萬戶等各級官吏,不同品級穿著不同花飾的藏袍,戴不同的頂冠,以至民主改革前噶廈政府的四品官的一種官服名稱還保留著元朝的叫法"寸扎花爾白瑪"。
官品的主要標志也表現為蒙古式的"江達"(即圓冠)上的頂飾的差異。官吏貴族的管家、隨從、傭人的帽子也有一定的形式,大管家在舉行儀禮時要戴"索夏"(即平頂圍穗蒙古帽)等等。
還有一種貴族平時戴用的"夏木包多"的餅形帽,管家或根布(鄉官)等也常戴,這個時期薩迦上層官吏、貴族的服飾或仿效蒙古貴族,或直接為元王朝贈賜,穿用十分普遍。西藏北部牧區與蒙古族交往較多,至今尚保有一定蒙古服飾習俗。
元朝藏族服飾另一特點是宗教信仰對服飾的影響增大。隨著佛教的中興,嚴格的僧侶等級趨形成,使得宗教文化以多種形式與手段滲透於服裝、鞋帽,而且以特定的圖紋或符號來表達一種特定的意思。這種現象還影響到民間裝束,如出現仿袈裟色澤的藏袍和印有宗教符號及佛教法寶的裝飾品等等。
明朝,中央與西藏地方的聯系進一步加強。明王朝設烏斯藏行都指揮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揮使司,管轄今西藏、甘肅、青海和四川西部的藏區,並常賞賜給藏區上層貴族以大量的錦帛、裀褥。而從藏區進貢的物品中看,氆氌、毛纓、足力麻、鐵力麻等紡織物品佔了貢物的大部分。
說明當時藏區的紡織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而紡織業正是服飾發展的基礎。為明代藏族服飾業發展提供的另一個優良條件是中原與西藏官方民間的大量的茶馬貿易,為西藏輸入了大量的布帛、緞綢和紡織成品,這些貿易是以前任何時代都難以企及的。
此外,明代西藏的藏戲藝術有了很大的發展,與藏戲藝術密不可分的服飾藝術也自然迅速興起。藏戲服飾除了歷史上貴族們的日常服飾外,還發展出了另一類高度誇張的服飾以及大量的面具。並且這些服飾和面具都是嚴格按照戲劇角色的地位身份配置,並為其性格特徵服務的。
這類服飾艷麗、誇張,重在表現力與強烈的裝飾效果,成功地將西藏服飾經過藝術處理後搬上了戲劇舞台,為西藏服飾文化增添了新的血液。同時又大大促進了西藏戲劇、舞蹈、美術等藝術的發展。
清朝是中國歷史前所未有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這一時期,中國各民族文化大都得到了巨大的發展並日趨定型。與今天的聯系最為密切。藏族的服飾文化亦不例外,所以我們將以清代藏族的服飾文化為主,對藏族服飾文化的結構、藝術特色、審美特徵、製作工藝做進一步的探索,以利於加深藏族服飾文化的特色。
4、壯族服飾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壯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紡、自織、自縫制的。當時,女子的服裝與男子相比顯得多彩些。她們上身穿的是大襟藍乾衣,領窩至右腋下的衣襟、兩袖,均綉大花邊,衣領矮,露頸部。
下身穿的是長至腳踝的長摺裙,或鑲有花邊的寬褲子,裙子外面,正兩腿心處,各綉一條垂直對稱的大花邊,在臀部處打幾個折,臀部下的裙腳捲起一寸左右,兩邊以幾針縫住,形成後裙腳弓形翹起,從前面看是桶裙,背後看是摺裙,上下衣裙貼身,線條分外明朗,十分雅觀。
腳登圓口綉花鞋。壯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對襟衣,圓領闊袖,兩襟扣子7—9個,扣子用黑布織成,穿時,將兩襟的扣子扣起來。
男子穿的下衣即褲子也是黑布,褲口寬大,一般為1—1.2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頭包長約4—5尺的黑巾,或用一塊黑長方形的布合縫,上端打折,頂開圓孔,戴於頭上。平時,一般打赤腳,只有過年過節,喜慶日子,走訪親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龍鳳鞋。
清末民國以後這一時期女子改穿寬闊的唐裝衣褲,腰間正面扎齊腳踝的半邊圍裙。圍裙上頭以兩條印花布帶系結於背後,並以兩端各約兩尺作飄帶。壯族男子改穿對襟唐裝衣,寬褲子。腳穿土布鞋。男子讀書則穿中山裝,剪西式頭。老年人頭扎黑布巾。
1949年以後,壯族地區的城鎮居民、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校學生等,他們的服裝緊跟全國的變化,一般都穿中山裝、幹部服,與當地漢族人民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甚至可以在邊遠的山區看到壯族同胞西裝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說。傳統的壯族服裝也悄悄發生變化。
5、白族服飾
遠古時代想必白族的祖先過著群居生活。以打獵、捕魚為生。以樹葉來避寒,遮羞。經考古發現距今三千年前,白彝先民已經掌握紡織技術。劍川海門口、大理挖色鹿鵝山、大理蒼山、賓川白羊村等新石器時代遺址,曾分別出土了石質紡輪,骨質或角質針具,證明紡織物開始問世。
白族先民也開始有簡單的服飾,當然服飾由於受社會歷史條件的限制,一開始的主要功能無疑是保暖、避寒。到了南詔時期,大理地區的絲紡織業已大量出現。「工文織」,含紋納花的絲織品大增。
1974年雲省、大理州有關單位到大理州洱源縣三營火焰山塔進行調查,在塔中發現了大理國時期的絲織品,且保存情況良好,經鑒定為白絹一幅,絲綢三塊,這對於研究當時的絲織工藝確實是一份難得實物資料。
南詔時期,大凡華貴的衣服,都要用精絲織成的絲、錦、絹縫制而成。南詔王、清平宮的服飾皆用錦綉,外綴虎皮,異常燦爛。在唐代的《南詔中興二年畫卷》中,對所描繪的王族和官員的服飾,作了詳細的描述。《南詔德化碑》碑陰載用「二色綾袍」做功臣賞賜品。
《釋名·采帛》:「綾,凌也,其紋望之如冰凌之,理也。」輕且薄,以精絲紡之。為了使服飾更加美麗,人們除了在衣服上製作刺綉圖案,達到美化服飾的目的。公元800年,南詔向大唐朝廷獻演大型歌舞《南詔奉聖樂》,還以別的方式來表達,演員們穿南詔民族服飾,衣裙、鞋帽上彩畫鳥獸草木花紋。
「八彩」藝術從低級向高級、從簡單向復雜演進。所以說南詔時期白族織染刺綉、工藝美術方面的造型設計水平之高,在我國南方是少見的。它將織、染、繪、綉融為一體,是唐代白族地區紡織業和服飾藝術蓬勃向前發展的顯著標志,對研究當時的白族服飾藝術,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南詔大理國時期,白族上層服制、服式的基本形,式相對固定下來,相應的百姓服飾質量也有所提高,出現了刺綉的服飾,絹類面料雖沒官家華貴,仍不失質粗形美之感,總的來說,這一時期的服飾有一個顯著特點:注重色調與裝飾彩染和刺綉較普遍。
服飾的類型反映了當時人們的審美觀、社會習俗、文化情趣及生產力發展水平。構成白族的「服裝文化」。這一文化對以後元、明、清的白族服飾的演變一直起著很大的影響作用。
隨著歲月的流逝,歷史的變遷和社會的變革,白族的服飾相應也發生了變化。但白族服飾的形成總是受到特定的習俗、風俗和思想方式剪裁、編排。故南詔大理文化在現代白族服飾中遺制猶存,賃白族服飾自成一體、別具一格,始終保持著不同於其它民族的獨特傳統。
一、漢服
漢族是中國的主要民族,漢族的古傳統民族服飾是漢服。相傳為黃帝發明,西周起漢服已具基本性質,到了漢朝已經全面完善並普及。這一時段直到明末清初,漢族人著漢服到漢朝已有幾千年歷史。漢服是世界上歷史悠久的民族服飾之一。
二、漢服簡介
古漢服又稱為漢裝、華服。既有交領右衽又有直領圓領,袖子分為廣袖、小袖、胡垂袖等。漢服通過華夏法系影響了整個漢文化圈,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等服飾均具有或借鑒漢服特徵。
清朝初年,滿族統治者執行「剃發易服」政策,禁止人民穿著漢服,蓄長發。從此古漢服漸漸從人民生活中消失。
由於清廷的「十從十不從」政策,古漢服並沒有完全消失,人們仍然能看到她的影子。例如道教、佛教的僧侶服飾就保留了下來。古漢服的影響十分深遠,中國許多少數民族和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都借鑒傳承了古代各個時期漢服的特徵。
漢服歷史悠久,款式眾多,歷朝歷代皆有自己的特點,但主要特徵不變。而漢服又有禮服和常服之分。
其中,上衣下裳的冕服為帝王百官最隆重正式的禮服;袍服(深衣)為百官及士人常服,襦裙則為婦女喜愛的穿著。普通勞動人民一般上身著短衣,下穿長褲。配飾頭飾是漢族服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古代漢族男女成年之後都把頭發綰成發髻盤在頭上,以笄固定,加之以冠,以示成年。
三、漢服特點
漢服的主要特點是交領、右衽、束腰,用繩帶系結,也兼用帶鉤等,給人灑脫飄逸的印象。這些特點都明顯有別於其他民族的服飾。漢服漢服有禮服和常服之分。
從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制(裳在古代指下裙)、「深衣」制(把上衣下裳縫連起來)、「襦裙」制(襦,即短衣)等類型。
男子常常戴冠、巾、帽等,形制多樣。女子發髻也可梳成各種式樣,並在發髻上佩帶珠花、步搖等各種飾物。鬢發兩側飾博鬢,也有戴帷帽、蓋頭的。漢族人裝飾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喜飾玉佩玉。
四、漢族各個時期的服飾:
1、上古時期
中國傳統古籍的觀點一般認為,華夏衣裳為距今約五千年的黃帝所制或黃帝時期所制。例如,漢代《世本》記載:黃帝的臣子「伯余作衣裳」、「胡曹作冕衣」。《易·系辭》說「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之妻嫘祖養蠶制絲,以作衣裳。
考古發現則證實,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崗文化遺址、陝西臨潼白家村遺址中都發現骨針、紡輪,說明當時人們已會紡布制衣。到了約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不但大量發現紡輪,還在陶器上發現大量布紋的印痕。
同時期的遺址中還發現了薴麻、蠶繭。說明此時已經產生了原始的農業和紡織業,用薴麻織成的麻布和飼蠶得到的絲紡來做衣服,人們的衣冠服飾日臻完備。只是,此時期的服裝實物,在考古發掘中至今尚未發現。
2、夏商西周時期
這一時期的服裝繼承了上古時期的特徵,並且已有充分的實物可證實漢服的基本特徵已在此時確定:交領、右衽、系帶為最基本的典型特徵,上衣下裳是最基本的式樣。在甲骨文、金文的多種字形中,很常見的一種字形的「衣」字即為交領右衽上衣的形象。
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玉人亦穿著此種特點的服裝,該玉人是中國目前出土的最早、最完整的服飾造型。與交領、右衽、系帶的上衣相配的下裝是「裳」。上衣下裳是漢服最基本的式樣,至今漢語仍然用「衣裳」這兩個字作為服裝的統稱。
3、秦漢時期
秦漢服裝基本沿襲戰國時期,仍然以深衣為主,大致分為曲裾、直裾兩種,都是男女均可穿著。秦漢時期曲裾深衣是女服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服式,這種服裝通身緊窄、長可曳地,下擺一般呈喇叭狀,行不露足。如穿幾件衣服,每層領子必露於外,最多的達三層以上,時稱「三重衣」。
由於漢代內衣的改進,曲裾繞襟深衣已屬多餘,所以至東漢以後,直裾逐漸普及。
由於深衣的普遍流行,穿襦裙的婦女有所減少,但並沒有消失,在漢樂府詩中就有不少描寫。這個時期的襦裙樣式,一般上襦極短,只到腰間,而裙子很長,下垂至地。1957年在甘肅武威磨咀子漢墓中發現了襦裙實物。
漢朝時期,中國的文化、經濟、政治、軍事等各方面都空前繁榮、強大,漢族由此成為華夏民族的另外一個名字。此時期的服飾禮儀制度也極大完備,並由此出現了一個成語「漢官威儀」來稱頌漢朝的服飾制度。「漢服」的名稱也間接由此而來。
4、魏晉南北朝時期
魏晉南北朝時期,服裝遺俗漢朝,但由於當時的風氣漢服的風格變得瀟灑飄逸。魏晉的名士們多光身著寬大外衣,或者外衣內著一件類似今天吊帶衫的奇特內衣,並不穿中衣,此衣式僅見於這一時代,款式參見《北齊校書圖》。
或許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響,中原男子在這一時代也開始流行上衣和褲裝。絝、褲互稱。由於南方的濕熱氣候,高齒木屐開始流行。袿衣(雜裾)是魏晉女服中的禮服。
魏晉時期衣冠承於東漢,一秉東漢追求繁華、奢麗的風格,袿衣即是衣兩側有尖角的款式,魏晉時,人們將尖角家常,敝屣旁邊加以垂飾飄帶。服裝看起來一場飄逸,這便是彼時辭賦中的「華袿飛髾」。
5、隋唐五代時期
隋唐漢服開始高端創新發展,但不脫離漢服基本特徵。隋唐婦女的主要服式仍然是襦裙是裙、衫、帔的統一。女性當中十分流行齊胸襦裙,即把下裙提至胸上的裙子,搭配以披帛。
貴婦當中,也穿鈿釵禮衣。漢服工藝裝飾普遍使用花卉圖案,其構圖活潑自由、疏密勻稱、豐滿圓潤,顏色大膽。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向於表現自由、豐滿、肥壯的藝術風格
唐代男子服飾,以襆頭袍衫為尚,襆頭又稱袱頭,是在漢魏幅巾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官吏除穿圓領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時仍穿禮服。
禮服的樣式,多承襲前朝舊制,頭戴介幘或籠冠,身穿對襟大袖衫,下著圍裳、玉佩組綬等。五代時期服飾基本筵沿襲了唐朝服飾,無太大變化。
6、宋朝時期
由於宋代初年的政治風氣,漢服不再艷麗奢華,而是簡潔質朴,宋朝漢族男子服飾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
宋朝漢族女服在沿襲上一代的基本制式的基礎上,相比男裝要富於變化些。宋代的褙子為長袖、長衣身,腋下開胯,即衣服前後襟不縫合,而在腋下和背後綴有帶子的樣式。宋代中後期國家富足,人們的服飾也開始奢華起來,人們大多穿起了絲綢。
7、元朝時期
元代雖然是蒙古人建立,但是蒙古人並沒有推行類似滿清的剃發易服政策,故此民間服飾仍然是漢服。元朝宮廷的官員和士庶的日常服裝多為窄袖長袍,蒙古婦女也穿長袍。而中國婦女仍著漢服,其中襦裙較為流行。只是在風格上蒙古服裝和漢服多多少少都受了對方的影響。
8、明朝時期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後, 詔令天下「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舊」,因此明朝服式恢復了漢服傳統。男子服飾基本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但又吸收了一些元代服飾特點,發展出曳撒等特色服飾。明代婦女的服裝仍以襦裙為主。
需要說明的是,明制女襖、女衫較有特色也很流行,外衣多為收袖口的琵琶袖,袖口可有緣邊領子加護領,下裙多配馬面褶裙和普通褶裙。除了一直流傳的衫、襖及裙子外,還流行霞帔、褙子、比甲等新鮮樣式,衣服的多變與款式做工達到一個高峰。
明代的男裝,大人多穿寬大的直身,頭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頭巾。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六瓣、八瓣布片縫合的小帽,看起來很像剖成半邊的西瓜。
本來是僕役所戴的,但是因為戴起來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來。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明代也開始流行用金屬扣和紐扣,但系帶依舊存在。
9、清朝時期
1644年滿清入關,推行了剃發易服政策,禁止穿著漢服,使漢族傳統的服飾制度被迫中止。
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漢服款式(十從十不從中:男從女不從),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
為保護文物衣冠,漢族各階層人士以各種方式反抗清朝政府的政策,各地人民屢次起義反對剃發易服政策,但都被清政府鎮壓了下去,釀成了揚州十日的慘案。
清代的農民起義,如白蓮教、太平天國、捻軍等都大量穿著漢族風格的衣服。有些太平軍將領拒絕混入滿清元素的服裝,有的寧願穿直接著戲服作戰。
10、民國
1910年(宣統二年),資政院議決剪辮易服案,中國各地各族人民開始群起剪辮。遭清政府禁制的漢、回、苗等各族服飾文化也有人主張恢復。
由於民國時期主張向西方學習,當時中國人正式改穿西式服裝,女人的衣服也有原來寬大的長袍加入西方剪裁變為旗袍,大部分漢人漸漸以為西洋剪裁融合的旗袍、馬褂即是傳統的滿族服裝。
11、現代
在今天,部分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而開始思考對於中華傳統文化的修補與復興。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和有志者加入了復興漢文化的隊伍當中,但社會依舊存在很大的爭議和各種各樣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