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裝有三包嗎
服裝的三包是:
1:在購買後七天內,吊卡未剪、未穿過、未洗滌過的服裝尺碼不合的可包換;
2:開包裝時發現服裝嚴重開線、變形、色染不均勻、有明顯破損和油漬的可包換;
3:在購買後七天內,第一次正常洗滌時發現服裝嚴重脫色、變形,經檢測確認後可包換
「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所謂「三包」是指包修、包換、包退。對商品或服務實行「三包」,是經營者對商品(服務)承擔質量保證的一種方法。其意義有二:一是促進經營者保證商品或者服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要求;二是有助於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包的基本內容是:經營者對所經營的商品(服務)在一定期限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便有免費修理、更換、退貨的義務,如果經營者不履行此義務,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不包換范圍:
1:在消費者穿過、洗滌過,產品無明顯質量問題的不包換;
2:由消費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換;
3:有消費者洗滌不當造成染色、脫色、變形的不包換;
4:在規定日期外的產品不包換。
Ⅱ 服飾三包法細則
一、鞋類三包制度包括:
鞋類三包期限:
皮革為三個月;旅遊鞋、運動鞋、合成革鞋為二個月;布鞋、童鞋為一個月。在「三包」期限內售出的鞋出現下列質量問題之一者,分別按包修、更換、退貨由專櫃先行解決。
鞋類三包政策分為:
1、修理
三包期內,消費者正常穿著情況下,如出現脫膠、幫面斷線、脫線、輕微掉漆、掉漿,內底凹凸不平影響穿著,圍條開膠、斷裂,天皮脫落,掉扣眼、拉鏈掉牙等任一問題,經營者應給予免費修理,修理期限一般不超過7天。
2、更換
三包期內,消費者正常穿著情況下如出現斷底、斷面、斷幫腳,鞋內突出釘頭(尖),鞋跟變形、裂、斷或掉,穿著後鋼勾心軟、松動,塗飾層嚴重脫落或龜裂的(特殊設計除外),嚴重泛硝、掉漿的,鞋碼不一或不順腳的,一個月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穿著等任一問題,經營者應當給予換貨。
3、退貨
鞋類商品因質量問題符合上述包換條件,經營者無同款同型號商品時,消費者可以要求調換其他鞋類品或退貨,調換其他鞋類品種時,應按照其所換商品價格多退少補;換同款同型號商品後,在同一部位仍出現換貨前的質量問題,經營者應按消費者購買價格退貨並一次性退清貨款。
二、服裝類商品三包制度內容:
服裝類商品三包期限:西服、裘皮、羊皮為三個月;合成革、茄克衫、中山服為二個月。
在「三包」期限內,因服裝的原在質量問題,有下列情況的銷售者需負責:
1、西服、中山服、茄克衫如有開線、起光、拉鎖壞免費包修。修理後仍出現同類問題的應予以更換或退換。
2、裘皮、皮革服開線、拉鎖壞,免費包修,如屬皮板槽明顯掉毛,褪色等嚴重質量問題,應更換,按每日0.3%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消費者不願換貨的,要求退貨應按每日0.5%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時間從售出之日起計算.
3、消費者購買的服裝在三日內(外阜十日內),如對花色、規格、品種不滿意的,只要未穿用,保持原狀的,可免費調換,如無同類型的,消費者要求退貨的應免費退貨。
(2)童裝服飾吊卡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Ⅲ 衣服退換貨法律規定三包法
法律分析:第一條「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更換或退貨,不收折舊費。不符合國家《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規定,標識、號型與實際不符者;左右衣袖、褲腿寬窄、長短不一致、褲縫歪斜、疵點、色差超過標准者;縮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該產品標准相應等級者正常使用後,面料嚴重起球、披裂(拔絲)超出標准要求者;正確洗滌後,粘合襯出現嚴重起皺、起泡超出標准要求者。
第三條 縫線開線,飾件破損、脫落者給予免費修理,不能修理者給予更換或一次性作價處理。修理,本市不超過七天,外地不超過一個月,超過時間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換;三包期內兩次修理後,仍不能使用者,給予更換。
第四條 符合更換條件,但無同品牌、同型號者予以退貨不願更換而要求退貨者,收取折舊費。
第五條折舊費自購買之日起按售價每日0.2%計算;一次性作價處理者,可視穿著時間,磨損程度,按售價的10%-30%退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期限的;
2、由於使用、洗滌、保管不當造成的劃傷、沾色、掉色、縮水、披裂、蟲蛀、起毛起球、破損的;
3、已標名「處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動的。
5、無有效購物憑證的。
第七條 紡織品、服裝類商品質量「三包卡」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製作發放。
第八條 本規定由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1:在購買後七天內,吊卡未剪、未穿過、未洗滌過的服裝尺碼不合的可包換;
2:開包裝時發現服裝嚴重開線、變形、色染不均勻、有明顯破損和油漬的可包換;
3:在購買後七天內,第一次正常洗滌時發現服裝嚴重脫色、變形,經檢測確認後可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Ⅳ 服裝三包有什麼規定
三包政策 ·ISO9001 ·QS9000 ·TS16949服裝產品質量三包規定 總則: 產品質量「三包」是公司產品在保用期內,通過包修、包換、包退,在質量上對用戶負責的重要方式,其目的是明確公司的質量承諾,滿足顧客對產品質量的需求。
對於有較嚴重質量問題的服裝,在售出7日內(含7日),消費者可以任意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具體包括打開包裝時發現服裝嚴重開線、脫線、漏絲、布面稀裂、變形,色差不均較明顯,有破損、壞拉鎖(敲扣)、明顯油漬等質量問題的。
標識、號型與實際不符的;左右衣袖、褲腿寬窄、長短不一的(屬於特殊設計與款式除外);褲縫歪斜、疵點超過標準的。
縮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該產品標准相應等級的;正常使用後,面料嚴重起球、拔絲、主輔料披裂超出標准要求的;正確洗滌後,粘合襯出現嚴重起皺、起泡超出標准要求的。
未標明洗滌方法或標注「不可乾洗、不可水洗」等不科學洗滌方法的;以及經檢測鑒定有質量問題的、註明的產品標准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等情況。
(4)童裝服飾吊卡擴展閱讀:
所謂「三包」是指包修、包換、包退。對商品或服務實行「三包」,是經營者對商品(服務)承擔質量保證的一種方法。其意義有二:一是促進經營者保證商品或者服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要求;二是有助於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包的基本內容是:經營者對所經營的商品(服務)在一定期限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便有免費修理、更換、退貨的義務,如果經營者不履行此義務,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不包換范圍:在消費者穿過、洗滌過,產品無明顯質量問題的不包換;由消費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換;有消費者洗滌不當造成染色、脫色、變形的不包換;在規定日期外的產品不包換。
Ⅳ 服裝售後有國家三包規定嗎
服裝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天災人禍等原因,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對商品或服務實行「三包」,是經營者對商品(服務)承擔質量保證的一種方法。
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