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駕駛員的違法行為處罰單,如果不去銀行繳納罰款,直接會影響個人的誠信,而且會影響個人以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這個個人的身份證號碼被記錄,會一直顯示有違法未處理。而且還會因為超過15天後,每天有3的滯納金,不過最高不超過罰款的本金。
法律分析
非機動車駕駛員超過期限不交罰款會被扣留車輛,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駕駛摩托車不戴頭盔,將受到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員和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不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受到記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電動車因為違章遭到處罰,如果不去依法交罰款會對個人徵信有影響,會給個人徵信留下信用污點而影響以後貸款以及相關的政治審查,會影響個人以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而且還會因為超過15天後,每天有3的滯納金,不過最高不超過罰款的本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