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兒童服裝有哪些標准碼數
兒童服裝標准尺碼對照表 (僅供參考,以實際商品尺寸為准):
男童標准尺碼:
(1)童裝運動服b擴展閱讀:
選擇童裝時,不僅要考慮尺碼問題,安全問題更是首要,畢竟衣服長期穿著,可是對健康有所影響的。
2018年5月31日後,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嫌掘頌規范》全面實施。
國家標准中專門將嬰幼兒、兒童服裝等紡織產品分成了A、B、C三大類,不同類別有不同的安全技術要求。其中,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
從2009年8月1日起,中國開始在全國芹鄭范散差圍內實施統一的「GB/T」。
2010年1月1日起,國家標准《1335.1-2008男裝尺寸》和《GB/T 1335.2-2008女裝尺寸》開始實施。
《服裝尺寸兒童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為此,原GB1335-1997服裝標准將被廢止。
新標准包括男女兒童三項獨立標准,均為推薦標准。新標准以身高、胸圍、腰圍和腰圍為基礎,列出了每種尺寸的10個關鍵控制位置尺寸。
2. 童裝a類b類c類什麼意思
衣服A類B類C類意思如下:
A類為嬰幼兒產品。
衣服:
衣服,漢語名詞,讀作(yī fu),是指人類或通過人類來完成遮掩身體、載體的用布料(如棉布、絲綢、天鵝絨、化學纖維等)等材質做成的各種樣式的遮擋物。
衣服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穿著,樣式非常的多,衣服在當今已經成為了不可或缺的東西,中國常說的「衣食住行」中排在首位。
A類:嬰幼兒用品。主要是指24個月以內的嬰幼兒使用的紡織品,主要包括尿布、尿褲、內衣、圍嘴、睡衣、手套、襪子、帽子、床上用品等。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主要是指在穿著或使用時,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比如:背心、短褲、棉毛衣褲、襯衣、褲子、腹帶、床單等。
C類:是指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標准,如冬天穿的厚外套、大衣、羽絨服、厚褲子等。
3. 兒童服裝上的標注的B,類是什麼意思
B類指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B類所要達到的標準是可以和身體直接接觸的,它主要是人在使用的時候,有大部分的面積和人體有著直接的接觸,像經常穿的小背心、襪子、打底褲、秋褲、內衣等等都要符合可以和人體直接接觸的B類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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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里層大都加有標簽,上面提示了不同數字、字母和符號。專家介紹,在國內,偏瘦體型一般用Y表示,A、B、C分別表示正常、偏胖和胖。上裝的具體規格尺寸標注為:165/88A,指的是適合身高為165厘米、胸圍為88厘米、體型為A的人穿著。
同時,衣服內標簽的使用說明還有其他信息,比如水盆帶浪線為基本水洗符號,插入一隻手錶示可以手洗。熨斗圖形表示熨燙,上面打叉代表不可熨燙,還要注意內標簽上的安全級別標注。
4. 童裝A,B,C類什麼意思
1、A類:嬰幼兒用品。A類(嬰幼兒用品)尿布、尿褲、內衣、圍嘴、睡衣、手套、襪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2、B類:可以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文胸、腹帶、背心、短褲、棉毛衣褲、襯衣、(夏天)裙子、(夏天)褲子、襪子、床單。
3、C類:不可以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毛衣、外衣、裙子、褲子、窗簾、床罩、牆布、填充物、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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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用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其他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所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從事紡織產品科研、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本技術規范。不符合本技術規范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和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的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和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或僅有小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由於沒有量化的概念,這兩個定義的把握有一定的難度。
一般情況下,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產品通常是內衣類或其它與皮膚大面積接觸的產品;而非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產品通常是外套或很少與皮膚接觸的產品。但對某些前衛或時尚的搭配而言,內衣與外套有時常常是異化的,因而不得不從實際情況出發,作出合適的判斷。
5. 怎樣看童裝衣服上的尺寸
服裝尺寸的判斷方法:
服裝號型包括「號」、「型」、「體型」三部分。其中,「號」表示人體的身高;「型」表示人體的凈胸圍或凈腰圍;「體型」表示人體凈胸圍與凈腰圍的差值;
尺寸的體型分類代號為Y、A、B、C,Y體型為寬肩細腰型(偏瘦或肌肉特發達型),A體型為一般正常體型,B體型腹部略突出(偏胖體型),C體型為肥胖體,具體差值為:
男:22-17cm 16-12cm 11-7cm 6-2cm
女:24-19cm 18-14cm 13-9cm 8-4cm
舉例說明:
男上裝的170/88A,表示適合身高在170cm左右(167.5~172.5cm),凈胸圍在88cm左右(86~90cm),體型為正常體型(胸腰差為12~16cm)的男士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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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的作用:
服裝尺寸是服裝造型的依據,服裝各部位與人體相應部位的具體尺寸關系,對於服裝的合體要求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尺寸的特點:
根據我國的相關國家標准,男女的服裝尺碼都是用號型制來表示的,通常我們所看見的諸如S、M、L(通常用在休閑服飾上),或27、28、 29(通常用在褲子上),或44A、44B、46A(通常用在西服上)等標注方法都是不規范的,很多品牌還是會在號型制之外再輔以大家都以習慣的標注方法。
6. 耐克HM等品牌兒童服裝存質量安全問題,寶寶穿b類衣服的危害
在“六一”國際兒童節到來之際,海關總署通報對一年來查發的部分進口兒童產品質量情況進行通報,涉及兒童服裝、玩具、牙刷、童鞋及奶嘴奶瓶等5類81批次產品。其中,耐克、H&M等10種品牌的部分兒童服裝耐濕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可能會導致染料或有害物質或通過皮膚、口腔等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
此外,在海關查發的案例中,進口兒童服裝檢出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色牢度、附件抗拉強力、使用說明等;進口兒童玩具檢出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小零件、有毒有害物質含量、“CCC”標識、包裝薄膜厚度等;進口兒童牙刷檢出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單絲頂端輪廓合格率、單絲彎曲恢復率、磨毛(平形)合格率等;進口童鞋檢出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附件抗拉強力等;進口奶嘴奶瓶檢出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揮發性物質超標等。
依據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對查發的不合格進口兒童用品均依法依規採取銷毀、退運等處置措施。海關提醒大家,購買相關進口兒童產品需要理性和謹慎,在選購進口兒童用品時應當注意以下重點事項:
1、購買嬰童服裝、童鞋時,盡量 選擇淺色、含塗層塗料相對較少和繩帶安全的服裝 ,並檢查扣子和裝飾性小物件是否牢固;對於縫制在可貼身穿著的服裝上的耐久性標簽應不置於與皮膚直接接觸的位置;購買後要先認真洗滌後再給兒童穿著。
2、購買玩具時,應關注“CCC”標識、中文標簽標識,並在使用時重點關注年齡分組和警示說明;盡量 不購買含有小零件、包裝薄膜過薄等具有潛在危險的玩具。
3、購買兒童牙刷時,關注刷頭、刷毛等直接接觸兒童口腔的部件, 選擇刷毛柔軟且刷毛頂端及刷頭形狀圓潤的牙刷 。
4、購買奶瓶奶嘴時,一定要仔細查閱中文使用說明和材質說明, 選擇玻璃、硅膠等耐高溫、無毒、環保、材質穩定的奶瓶奶嘴。
衣服一般都是按照《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來分類的,分別分為A類:嬰幼兒用品,即年齡在36個月以內的嬰幼兒使用;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那如果寶寶穿了b類的衣服會怎麼樣呢?有啥危害呢?
自2012年8月1日起,由國家紡織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起草的修改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全面強制實施。與2003年公布的舊版標准相比,新國標中“嬰幼兒服裝”的范圍擴大了。首先是“嬰幼兒服裝”適用的年齡范圍從2周歲擴大到3周歲,而適用的身高尺碼范圍則從原先的80厘米提高到100厘米。 不同的類對應的有害物質指標的限量也是不同的,a類的限量要求是最 嚴格 的,像對甲醛的要求,a級的標準是≤20mg/公斤,而B類則是≤75mg/公斤,C類為≤300mg/公斤 。
另外,新的國標還規定,產品標識牌上應標注產品執行標准,並按GB18401要求標明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也就是說嬰幼兒服裝必須標註上“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等字樣,同時還要標注產品規格(即身高、胸圍、腰圍等信息)。對不符合新標準的紡織產品,將被實行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按照新國標,服裝可分為A、B、C三個安全級別, 明確只有A類產品可供嬰幼兒穿著 ;直接接觸皮膚的服裝應符合B類產品的技術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服裝應符合C類產品技術要求。 但後二者如果是嬰幼兒服裝的話,也必須達到A類產品的技術要求。
如果3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穿了b類產品做貼身衣服有可能對兒童皮膚產生刺激,進而引發皮膚疾病。一般b類的PH值會比a類更低,甚至沒有,而其餘類別的產品不合格主要是面料生產企業在染色整理加工過程中使用了大量酸鹼性物質,又沒有採取合理的中和處理工藝。如果服裝PH值偏高或偏低,將直接破壞人體皮膚的平衡機理,減弱皮膚抵禦病菌侵入的能力,可能造成皮膚過敏、瘙癢、紅腫等反應,甚至引發刺激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等。
所以家長們在購買孩子的服飾和所有用品的時候一定都要先看一下產品的安全類別,如果各類參數都是高於安全值的,那就不要給寶寶使用,以免對他們的健康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