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鐵帽子王是八旗旗主嗎
清朝八旗的旗主不一定是鐵帽子王,姓氏不固定,旗主也不是世襲的。
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創立,初建時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1614年因「歸服益廣」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族軍隊。規定每300人為一牛錄,設牛錄額一人,五牛錄為一甲喇(隊),設甲喇額真(參領)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都統、旗主)一人,副職一人,稱為左右梅勒額真(副都統)。
皇太極即為後為擴大兵源在滿八旗的基礎上有創建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其編制與滿八旗相同。滿、蒙、漢八旗共二十四旗構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體。滿清入關後八旗軍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駐防八旗。
正黃旗
以旗色純黃而得名。正黃,鑲黃和正白旗列 為上三旗,上三旗內無王,都歸皇帝所親統.兵 是皇帝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從上三旗中選。 至清末,是八旗滿洲中人口最多的一個,下轄92個整佐領又2個半分佐領,約3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5萬人
鑲黃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西南部。清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黃色鑲 紅邊而得名,鑲黃旗是上三旗之一,旗內無王,由 皇帝所親統,兵為皇帝親兵,侍衛皇室的成員也 從上三旗中選。清末時的規模是轄84個整佐領又 2個半分佐領,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13 萬人。很多清皇室成員都是鑲黃旗.如嘉慶帝的 皇後孝和睿,乾隆帝的皇貴妃,「垂簾聽政」的慈 禧和慈安(也稱東宮)都是,朝廷的高級官員中 也有不少是來自鑲黃旗的。
正紅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因旗色為純紅而 得名,正紅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子分 統。至清末,是八旗中人口最少的一個旗,規模 為下轄74個整佐領,兵丁2.3萬,男女老少總人 口約11.5萬人。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原隸正紅旗; 清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紳也是正紅旗人。
鑲紅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請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紅色鑲 白而得名,鑲紅旗是下五旗之一,由諸王.貝勒 和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6個整佐領. 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清光緒 帝的寵妃珍妃就是鑲紅旗人。
正白旗
位置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初定,以旗 色純白而得名。正白旗是八旗中的上三旗之一『 順治前,上三旗中並無正白旗而有正藍旗,因在 順治初,多爾袞將自己所領正白旗納入上三旗而 將正藍旗降入下五旗,這以後就成了定製。正白 旗是皇帝親統旗之一,旗內無王,兵為皇帝親兵, 並從中挑選侍衛皇室的成員。清末規模為轄86個 整佐領(基本戶口和軍事編制單位,100—300人 為一單位)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 萬人。清末代皇後婉容是正白旗人。
鑲白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因旗色為白色鑲紅而得名,鑲白旗屬於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親統『而由諸王,貝勒和貝於分統,清末時的規模是84個整佐領,約2.6萬兵丁,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萬人。
正藍旗
在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南部,閃電河流貫, 鄰接河北。清代八旗之一。建於明萬曆二十九年 (1601年),因旗色純藍而得名。正藍旗在順潔前 與正黃,鑲黃列為上三旗,順治初,被多爾袞降 入下五旗,不再由皇帝所親統而由諸王,貝勒和 貝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3個整佐領又11 個半分佐領,兵丁2.6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 萬人。
鑲藍旗
在今內蒙古烏蘭察布盟東部。清代八旗之一。 建於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因質色為藍色鑲 紅而得名,鑲藍旗是下五旗,由諸王,貝勒和貝 子分統。清末時規模達到下轄87個整佐領又一個 半分佐領,兵丁2.7萬,男女老少總人口約13.5萬 人。著名表演藝術家侯寶林先生便是鑲藍旗人。
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的戰爭中,取得節節勝利。隨著勢力擴大,人口增多,他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為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原有牛錄制的基礎上,創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鑲,俗寫亦作廂)。旗幟除四正色旗外,黃、白、藍均鑲以紅,紅鑲以白。把後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其制規定:每300人為1牛錄,設牛錄額真1人;5 牛錄為1甲喇,設甲喇額真1人;5甲喇為1固山,設固山額真1人。據史籍記載,當時編有滿洲牛錄308個,蒙古牛錄76個,漢軍牛錄16個,共400個。此時所編設的八旗,即後來的滿洲八旗。清太宗時,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諸王、貝勒控制,旗制終清未改。
八旗組織中蒙古旗與漢軍旗的建立比滿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極天聰三年(1629)時,已有蒙古二旗的記載,稱為左右二營。八年改稱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後金在征服察哈爾蒙古後,對眾多的蒙古壯丁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編審,正式編為蒙古八旗,旗制與滿洲八旗同。漢軍單獨編為一旗,據考證是在天聰五年正月(一說天聰七年)。皇太極崇德二年(1637)分漢軍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為四旗,七年正式編為漢軍八旗,旗色與滿洲八旗同。從明萬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組織三個部分二十四旗的組織建設,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滿洲、蒙古、漢軍三個部分。
上三旗與下五旗八旗又有上三旗與下五旗的區別。順治七年(1650)底多爾袞死後,清世祖福臨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由皇帝控制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的正紅、鑲紅、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此後終清未改。上三旗較下五旗為崇,是皇帝的親兵,擔任禁衛皇宮等任務,下五旗駐守京師及各地。清世宗雍正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王、貝勒對各旗的控制,嚴格區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領(俗稱外佐領)和府屬佐領(俗稱內佐領)的隸屬關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領,實際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諸王及貝勒僅能控制其府屬佐領。又以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居左,稱為左翼;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四旗居右,稱為右翼。
八旗制度的特點
八旗制度的特點是以旗統人,即以旗統兵。凡隸於八旗者皆可以為兵。實際上,清代兵有常數,餉有定額,隨著滿族人口的不斷增加,並非所有滿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後來披甲的人數占滿族人口的比例愈來愈小。清太祖、太宗時期,八旗組織有較快的發展。入關前滿洲八旗共309個佐領,又半分佐領18個;蒙古佐領117個,又半分佐領5個;漢軍佐領157個,又半分佐領5個。八旗滿、蒙、漢佐領共583個,又半分佐領28個。清統治全國之初,由於統一全國的戰爭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爭,滿洲八旗發展迅速。康熙時滿洲佐領達到669個,嘉慶時增加到681個。此後維持在這一水平上。蒙古佐領順治時增加11個,康熙時又增加76個,雍正二年(1724)定製為204個。八旗制度建立時有蒙古人編在滿洲八旗內,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領35個,又半分佐領2個,編在滿洲八旗下。順治十五年有漢軍佐領206個,又半分佐領3個。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258個,又半分佐領1個。雍正十二年定製為270個。此後,因八旗生計愈來愈困難,一部分漢軍出旗為民。乾隆五十五年(1790)漢軍佐領減少到266個。此後終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額數,清末光緒、宣統時,實存職官約6680人,兵丁12萬人。
八旗初建時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滿洲成員皆隸於滿洲八旗之下。旗的組織具有軍事、行政和生產等多方面職能。入關前,八旗兵丁平時從事生產勞動,戰時荷戈從征,軍械糧草自備。入關以後,為了鞏固滿族貴族的統治,加強對全國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時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後顧之憂,更好地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備兵制和兵餉制度,與綠營共同構成清朝統治全國的強有力的軍事工具,八旗兵從而成了職業兵。八旗兵無論滿洲、蒙古或漢軍,均以營為單位,由都統及副都統率領,稱作驍騎營,用於駐防或征戰。並有炮營、槍營、護炮藤牌營,附屬於漢軍驍騎營。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聰時期定王公爵止於貝勒,崇德元年始走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九等。順治十年()增奉恩將軍為十等。亦有異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漢人甚少。清代世職,太宗時與官名本多相同,順治四年成為榮譽稱號。乾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為男爵,阿達哈哈番為輕車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為騎都尉,拖沙喇哈番為雲騎尉。八旗按引軍旗色定戶籍。壯丁原則上三年編審一次,分正戶、另戶、另記檔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興辦宗室覺羅學、官學等,課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喪等均有規定。清初定滿漢不通婚,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實際上民間早已通婚。
㈡ 各個民族的服裝的由來(傳說、特點)
1、蒙古族
蒙古族服飾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遙遠的史前時期。遠在舊石器時代,人類就開始用植物的葉子將自己修飾一番,後來又取用打獵的獸皮做衣服。
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岩畫上,已經看出蒙古高原的古人類在腰間圍著一條短短的獸皮裙,頭上插著長長的羽毛,有的臀部還有尾飾。而且已經有了大量粗拙的石環、骨飾等物品,說明在很早以前,北方游牧民族就有審美意向和審美追求了。據考古資料證明,蒙古族的服飾與中國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飾是一脈相承。
據《漢書·匈奴傳》記載,「食畜肉」、穿「皮氈裘」的匈奴婦女的頭飾與察哈爾婦女的頭飾非常相似,而匈奴的服飾文化,又傳給了鮮卑、柔然、突厥等北方游牧民族,當然也傳給了蒙古族。而這些民族服飾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適應高原氣候而產生。
蒙古族的服飾具有自己的審美特徵,蒙古族特別地偏愛鮮艷、光亮的顏色,這些色彩都使人感到色調明朗、身心歡娛。蒙古族又崇尚白色、天藍色這樣一些純凈、明快的色彩。藍天白雲,綠草紅衣,一種天然的和諧。
另外,從蒙古民族服飾的款式看,褒衣博帶,即能體現人體的曲線美,又能體現蒙古牧人寬厚大度、粗獷坦盪的性格。
蒙古族居住於蒙古高原, 氣候寒冷又加之以游牧為主,馬上活動的時間比較長,因此,其服飾必須有較強的防寒作用而且又便於騎乘,長袍、坎肩、皮帽皮靴自然就成了他們的首選服飾。
《黑韃事略》載:「其服右衽,道服領,少數為方領,以氈、皮、革、帛製作,衣肥大,長拖地,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內,一裘毛向外,男女樣式相似」。
這種服式,後稍經改革,沿用至今,牧區男女均穿用。分夾、棉、皮3種。冬以羊裘為里,多用綢、緞、布作面,夏穿布、綢、緞、絹等料。一般用紅、黃、紫、深藍色。袖長窄,下擺不開叉,衣襟及下擺多用絨布鑲邊,邊寬約6~9厘米。穿著時稍向上提,以紅、紫等色綢緞帶緊束腰部,兩端飄掛腰間。
從上古到蒙古汗國,從元、明、清至今,隨著歷史的發展,歷代蒙古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並不斷吸收兄弟民族服飾之精華,逐步完善和豐富自己傳統服飾的種類、款式風格、面料色彩、縫制工藝等方面,創造了許多精美絕倫的服飾,為中華民族的服飾文化增添了燦爛的光輝。
2、滿族服飾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
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
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裝」、「旗服」。
3、藏族服飾
目前關於藏族服飾最久遠、現存的實物資料是昌都卡若遺址出土的少量裝飾品,有片飾簪、璜、珠、項飾、牌飾、貝飾等,反映了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青藏高原土著居民已有了較高的審美情趣,不僅有了縫織衣物的骨針,還具備了需一定審美意識方能創造出的璜、珠等。
藏族服飾文化有了較大的發展。"中二丁王"時(相當於中原西漢中期),南方雅隆河谷的吐蕃開始了冶煉鐵、銅、銀等礦產,為金屬飾品的出現創造了條件。藏史記載,公元三世紀的拉妥妥日年贊時,吐蕃贊普的服飾巳與眾不同,出現了服飾等級的差異。
史載松贊干布時期,吐蕃的歷史翻開了新的一頁,吐蕃文化得到迅速的發展,其服飾文化日漸發達。吐蕃奴隸制王朝等級森嚴,在服飾上的表現也日臻完備。
從反映吐蕃盛時的敦煌壁畫可看出,君臣服飾的等級差異,藏王一般只有贊普才能使用的三瓣寶冠箍住的有凹槽裝飾的無沿帽,呈紅色,通常高於一般人的帽子;藏王的侍從或臣下往往戴平頂無沿帽。
衣袍的式樣也各有不同,官吏的章飾規定有一等瑟瑟,二等金,三等金包銀,四等銀,五等銅,六等鐵等大小兩類,共十二級,裝在方圓三寸的盒子里掛在胸前,以區別職位的高低。
武將的頭盔有形如塔的裝飾,戰士頭盔上有三隻彩旗以表示出生的年月,隨著"惟以淬礪為業"的吐蕃冶煉業的發展,軍隊的鎧胄日趨精良,有的周身僅露兩個眼窩,勁弓利刃常不能破,其威嚴、勇猛之氣在今天大昭寺壁畫的吐蕃武士像中尚歷歷在目。吐蕃貴族不僅本人穿著華貴,還在聚會宴客時,把傭人裝飾起來。
而作為贊普的松贊干布則用一種紅帶子包頭,身著長袍,足穿腳尖朝上的靴子,據《紅史》載,這種王服是受波斯王朝的影響,反映了文化交往已影響到了服飾文化層次,而從松贊干布伊始的吐蕃與中原的密切交往,兩種民族文化的長期接觸更為藏族服飾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
史載文成公主進藏時,帶入諸種花緞、錦、綾羅與諸色衣料二萬匹,還有大量的金玉器具。松贊干布及吐蕃大臣紛紛自行去掉氈裘,改穿絹綺。近代西藏的高級官吏,頭發綰成一髻,戴金翅白紗帽,這是唐代進士的服飾。
此外,還採納文成公主建議,令國人禁止"赭面"(用油塗面),文成公主進藏還帶來了種植蠶桑和紡織技術,"植桑織絲兮"大大的促進了吐蕃服飾技藝的發展,青海海西州都蘭出土的大批吐蕃服飾文物,真實、生動地反映了吐蕃服飾的工藝水平。
服裝的織物紋樣多為聯珠動物紋,裝飾品的金質首飾、佩飾的精美使人嘆為觀止。今天藏族婦女飾品的鑲嵌形制,可以從這些文物中找到原型。
吐蕃是一個軍事帝國,在它的發展過程中征服融合了青藏高原及其邊緣地區的許多其他民族,這是造成今天各地區藏族之間文化差異的重要原因。在服飾的表現上也是如此。
吐蕃時代這種差異主要表現為東女、附國、黨項等部落服飾的不同,東女部落住在康延川(今昌都),處於母系氏族社會發展階段,其女王穿青毛綾(氆氌)裙,上披青袍,袖長到地,冬穿用文錦裝飾的羔裘。發作鬟髻狀,兩耳垂璫(耳環)。足穿革素(皮靴)。一般男子披發,婦女辨發,男女都用彩色塗面。
王死居喪三年,不易服,不梳洗。附國是以今四川甘孜為中心,包括今四川阿壩一帶的嘉絨藏人的藏羌融合體。他們頭戴圓形皮帽,或帶幕離佳(即面罩一類飾物,為婦女所帶)。身披毛曷毛(氆氌一類)、皮裘,穿牛皮鞋。頸系鐵索,手貫鐵釧。王與酋長以金為首飾,胸前掛著三寸長的金花。
黨項則是純游牧部落,"服氈襲褐,披氈以為上飾",早在北周時巳能製造精美的犀甲、鐵鎧。四川西北部還有屬黨項部落聯盟的鄧至、武興國和宕昌等,服飾習俗為頭藏烏皂突騎帽,身穿長袍,下著小口褲、足穿皮靴,與今四川牧區藏族服飾相似。
此外青海地區有吐谷渾,貴婦人披錦袍,戴金花冠。如女發型為辨發披於後,後飾珠貝,以繁多為高貴,這一服飾與今青海藏族婦女大致相同。這些地區服飾特徵是今天各地不同藏族服飾的母型。
吐蕃王朝崩潰後,從九世紀中期到第十一世紀的二百餘年間,西藏社會一直處於分裂割據的混亂狀況。這一時期戰亂不堪,服飾藝術的發展也難免厄運,停滯不前,而與戰爭有關的武士服飾卻濟時發展。在阿里古格王國的遺址中,發掘有大量古代武士的盔甲和武器。
這一時期的服飾發展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佛教僧侶服飾的興起。公元八世紀,西藏出現了第一批僧人,服飾由贊普府庫供給,後由百姓、政府共同供養。佛教服飾亦形成等級區別,並有節日與平時的不同裝束,自成體系。不少上層僧侶生活奢侈,衣著華麗,"下坐重裀,上張傘蓋,身衣錦緞……"。
早期西藏僧侶服飾受印度影響甚大。據傳說貝霞帽最早則是由印度國王贈給寧瑪法王蓮花生而流傳下來,成為西藏僧帽中的一種,但後來西藏僧服衍變發展較快,極具地方色彩。朗達瑪滅佛後二百餘年,佛教重新興起,並且形成眾多的派別,各派不僅在佛經教義的詮釋上不同,而且在服飾穿著上也不相同。
古老的寧瑪派僧侶著紅色袈裟,故又被稱為紅教。而噶舉派則以戴紅帽或黑帽以示各支派的區別。這種以服飾表徵身份、信仰的現象正是西藏服飾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也是西藏服飾史上頗具特色之處。
元代,西藏隸屬於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個方面都與元王朝發生了密切的交往,服飾上所受的影響也較前朝為大。元王朝在西藏分封安撫使、招討使、萬戶等各級官吏,不同品級穿著不同花飾的藏袍,戴不同的頂冠,以至民主改革前噶廈政府的四品官的一種官服名稱還保留著元朝的叫法"寸扎花爾白瑪"。
官品的主要標志也表現為蒙古式的"江達"(即圓冠)上的頂飾的差異。官吏貴族的管家、隨從、傭人的帽子也有一定的形式,大管家在舉行儀禮時要戴"索夏"(即平頂圍穗蒙古帽)等等。
還有一種貴族平時戴用的"夏木包多"的餅形帽,管家或根布(鄉官)等也常戴,這個時期薩迦上層官吏、貴族的服飾或仿效蒙古貴族,或直接為元王朝贈賜,穿用十分普遍。西藏北部牧區與蒙古族交往較多,至今尚保有一定蒙古服飾習俗。
元朝藏族服飾另一特點是宗教信仰對服飾的影響增大。隨著佛教的中興,嚴格的僧侶等級趨形成,使得宗教文化以多種形式與手段滲透於服裝、鞋帽,而且以特定的圖紋或符號來表達一種特定的意思。這種現象還影響到民間裝束,如出現仿袈裟色澤的藏袍和印有宗教符號及佛教法寶的裝飾品等等。
明朝,中央與西藏地方的聯系進一步加強。明王朝設烏斯藏行都指揮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揮使司,管轄今西藏、甘肅、青海和四川西部的藏區,並常賞賜給藏區上層貴族以大量的錦帛、裀褥。而從藏區進貢的物品中看,氆氌、毛纓、足力麻、鐵力麻等紡織物品佔了貢物的大部分。
說明當時藏區的紡織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而紡織業正是服飾發展的基礎。為明代藏族服飾業發展提供的另一個優良條件是中原與西藏官方民間的大量的茶馬貿易,為西藏輸入了大量的布帛、緞綢和紡織成品,這些貿易是以前任何時代都難以企及的。
此外,明代西藏的藏戲藝術有了很大的發展,與藏戲藝術密不可分的服飾藝術也自然迅速興起。藏戲服飾除了歷史上貴族們的日常服飾外,還發展出了另一類高度誇張的服飾以及大量的面具。並且這些服飾和面具都是嚴格按照戲劇角色的地位身份配置,並為其性格特徵服務的。
這類服飾艷麗、誇張,重在表現力與強烈的裝飾效果,成功地將西藏服飾經過藝術處理後搬上了戲劇舞台,為西藏服飾文化增添了新的血液。同時又大大促進了西藏戲劇、舞蹈、美術等藝術的發展。
清朝是中國歷史前所未有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這一時期,中國各民族文化大都得到了巨大的發展並日趨定型。與今天的聯系最為密切。藏族的服飾文化亦不例外,所以我們將以清代藏族的服飾文化為主,對藏族服飾文化的結構、藝術特色、審美特徵、製作工藝做進一步的探索,以利於加深藏族服飾文化的特色。
4、壯族服飾
在清朝末年(1911年)以前,壯人穿的衣服,都是自紡、自織、自縫制的。當時,女子的服裝與男子相比顯得多彩些。她們上身穿的是大襟藍乾衣,領窩至右腋下的衣襟、兩袖,均綉大花邊,衣領矮,露頸部。
下身穿的是長至腳踝的長摺裙,或鑲有花邊的寬褲子,裙子外面,正兩腿心處,各綉一條垂直對稱的大花邊,在臀部處打幾個折,臀部下的裙腳捲起一寸左右,兩邊以幾針縫住,形成後裙腳弓形翹起,從前面看是桶裙,背後看是摺裙,上下衣裙貼身,線條分外明朗,十分雅觀。
腳登圓口綉花鞋。壯族男子穿的上衣,是黑布對襟衣,圓領闊袖,兩襟扣子7—9個,扣子用黑布織成,穿時,將兩襟的扣子扣起來。
男子穿的下衣即褲子也是黑布,褲口寬大,一般為1—1.2尺寸。成年尤其是老人,頭包長約4—5尺的黑巾,或用一塊黑長方形的布合縫,上端打折,頂開圓孔,戴於頭上。平時,一般打赤腳,只有過年過節,喜慶日子,走訪親友,才穿上土布鞋或龍鳳鞋。
清末民國以後這一時期女子改穿寬闊的唐裝衣褲,腰間正面扎齊腳踝的半邊圍裙。圍裙上頭以兩條印花布帶系結於背後,並以兩端各約兩尺作飄帶。壯族男子改穿對襟唐裝衣,寬褲子。腳穿土布鞋。男子讀書則穿中山裝,剪西式頭。老年人頭扎黑布巾。
1949年以後,壯族地區的城鎮居民、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校學生等,他們的服裝緊跟全國的變化,一般都穿中山裝、幹部服,與當地漢族人民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甚至可以在邊遠的山區看到壯族同胞西裝革履,花裙花衣更不用說。傳統的壯族服裝也悄悄發生變化。
5、白族服飾
遠古時代想必白族的祖先過著群居生活。以打獵、捕魚為生。以樹葉來避寒,遮羞。經考古發現距今三千年前,白彝先民已經掌握紡織技術。劍川海門口、大理挖色鹿鵝山、大理蒼山、賓川白羊村等新石器時代遺址,曾分別出土了石質紡輪,骨質或角質針具,證明紡織物開始問世。
白族先民也開始有簡單的服飾,當然服飾由於受社會歷史條件的限制,一開始的主要功能無疑是保暖、避寒。到了南詔時期,大理地區的絲紡織業已大量出現。「工文織」,含紋納花的絲織品大增。
1974年雲省、大理州有關單位到大理州洱源縣三營火焰山塔進行調查,在塔中發現了大理國時期的絲織品,且保存情況良好,經鑒定為白絹一幅,絲綢三塊,這對於研究當時的絲織工藝確實是一份難得實物資料。
南詔時期,大凡華貴的衣服,都要用精絲織成的絲、錦、絹縫制而成。南詔王、清平宮的服飾皆用錦綉,外綴虎皮,異常燦爛。在唐代的《南詔中興二年畫卷》中,對所描繪的王族和官員的服飾,作了詳細的描述。《南詔德化碑》碑陰載用「二色綾袍」做功臣賞賜品。
《釋名·采帛》:「綾,凌也,其紋望之如冰凌之,理也。」輕且薄,以精絲紡之。為了使服飾更加美麗,人們除了在衣服上製作刺綉圖案,達到美化服飾的目的。公元800年,南詔向大唐朝廷獻演大型歌舞《南詔奉聖樂》,還以別的方式來表達,演員們穿南詔民族服飾,衣裙、鞋帽上彩畫鳥獸草木花紋。
「八彩」藝術從低級向高級、從簡單向復雜演進。所以說南詔時期白族織染刺綉、工藝美術方面的造型設計水平之高,在我國南方是少見的。它將織、染、繪、綉融為一體,是唐代白族地區紡織業和服飾藝術蓬勃向前發展的顯著標志,對研究當時的白族服飾藝術,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南詔大理國時期,白族上層服制、服式的基本形,式相對固定下來,相應的百姓服飾質量也有所提高,出現了刺綉的服飾,絹類面料雖沒官家華貴,仍不失質粗形美之感,總的來說,這一時期的服飾有一個顯著特點:注重色調與裝飾彩染和刺綉較普遍。
服飾的類型反映了當時人們的審美觀、社會習俗、文化情趣及生產力發展水平。構成白族的「服裝文化」。這一文化對以後元、明、清的白族服飾的演變一直起著很大的影響作用。
隨著歲月的流逝,歷史的變遷和社會的變革,白族的服飾相應也發生了變化。但白族服飾的形成總是受到特定的習俗、風俗和思想方式剪裁、編排。故南詔大理文化在現代白族服飾中遺制猶存,賃白族服飾自成一體、別具一格,始終保持著不同於其它民族的獨特傳統。
一、漢服
漢族是中國的主要民族,漢族的古傳統民族服飾是漢服。相傳為黃帝發明,西周起漢服已具基本性質,到了漢朝已經全面完善並普及。這一時段直到明末清初,漢族人著漢服到漢朝已有幾千年歷史。漢服是世界上歷史悠久的民族服飾之一。
二、漢服簡介
古漢服又稱為漢裝、華服。既有交領右衽又有直領圓領,袖子分為廣袖、小袖、胡垂袖等。漢服通過華夏法系影響了整個漢文化圈,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等服飾均具有或借鑒漢服特徵。
清朝初年,滿族統治者執行「剃發易服」政策,禁止人民穿著漢服,蓄長發。從此古漢服漸漸從人民生活中消失。
由於清廷的「十從十不從」政策,古漢服並沒有完全消失,人們仍然能看到她的影子。例如道教、佛教的僧侶服飾就保留了下來。古漢服的影響十分深遠,中國許多少數民族和亞洲各國的部分民族,如日本、朝鮮、越南、蒙古、不丹等都借鑒傳承了古代各個時期漢服的特徵。
漢服歷史悠久,款式眾多,歷朝歷代皆有自己的特點,但主要特徵不變。而漢服又有禮服和常服之分。
其中,上衣下裳的冕服為帝王百官最隆重正式的禮服;袍服(深衣)為百官及士人常服,襦裙則為婦女喜愛的穿著。普通勞動人民一般上身著短衣,下穿長褲。配飾頭飾是漢族服飾的重要部分之一。古代漢族男女成年之後都把頭發綰成發髻盤在頭上,以笄固定,加之以冠,以示成年。
三、漢服特點
漢服的主要特點是交領、右衽、束腰,用繩帶系結,也兼用帶鉤等,給人灑脫飄逸的印象。這些特點都明顯有別於其他民族的服飾。漢服漢服有禮服和常服之分。
從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制(裳在古代指下裙)、「深衣」制(把上衣下裳縫連起來)、「襦裙」制(襦,即短衣)等類型。
男子常常戴冠、巾、帽等,形制多樣。女子發髻也可梳成各種式樣,並在發髻上佩帶珠花、步搖等各種飾物。鬢發兩側飾博鬢,也有戴帷帽、蓋頭的。漢族人裝飾還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喜飾玉佩玉。
四、漢族各個時期的服飾:
1、上古時期
中國傳統古籍的觀點一般認為,華夏衣裳為距今約五千年的黃帝所制或黃帝時期所制。例如,漢代《世本》記載:黃帝的臣子「伯余作衣裳」、「胡曹作冕衣」。《易·系辭》說「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史記·五帝本紀》說黃帝之妻嫘祖養蠶制絲,以作衣裳。
考古發現則證實,距今七八千年前的裴李崗文化遺址、陝西臨潼白家村遺址中都發現骨針、紡輪,說明當時人們已會紡布制衣。到了約五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不但大量發現紡輪,還在陶器上發現大量布紋的印痕。
同時期的遺址中還發現了薴麻、蠶繭。說明此時已經產生了原始的農業和紡織業,用薴麻織成的麻布和飼蠶得到的絲紡來做衣服,人們的衣冠服飾日臻完備。只是,此時期的服裝實物,在考古發掘中至今尚未發現。
2、夏商西周時期
這一時期的服裝繼承了上古時期的特徵,並且已有充分的實物可證實漢服的基本特徵已在此時確定:交領、右衽、系帶為最基本的典型特徵,上衣下裳是最基本的式樣。在甲骨文、金文的多種字形中,很常見的一種字形的「衣」字即為交領右衽上衣的形象。
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玉人亦穿著此種特點的服裝,該玉人是中國目前出土的最早、最完整的服飾造型。與交領、右衽、系帶的上衣相配的下裝是「裳」。上衣下裳是漢服最基本的式樣,至今漢語仍然用「衣裳」這兩個字作為服裝的統稱。
3、秦漢時期
秦漢服裝基本沿襲戰國時期,仍然以深衣為主,大致分為曲裾、直裾兩種,都是男女均可穿著。秦漢時期曲裾深衣是女服中最為常見的一種服式,這種服裝通身緊窄、長可曳地,下擺一般呈喇叭狀,行不露足。如穿幾件衣服,每層領子必露於外,最多的達三層以上,時稱「三重衣」。
由於漢代內衣的改進,曲裾繞襟深衣已屬多餘,所以至東漢以後,直裾逐漸普及。
由於深衣的普遍流行,穿襦裙的婦女有所減少,但並沒有消失,在漢樂府詩中就有不少描寫。這個時期的襦裙樣式,一般上襦極短,只到腰間,而裙子很長,下垂至地。1957年在甘肅武威磨咀子漢墓中發現了襦裙實物。
漢朝時期,中國的文化、經濟、政治、軍事等各方面都空前繁榮、強大,漢族由此成為華夏民族的另外一個名字。此時期的服飾禮儀制度也極大完備,並由此出現了一個成語「漢官威儀」來稱頌漢朝的服飾制度。「漢服」的名稱也間接由此而來。
4、魏晉南北朝時期
魏晉南北朝時期,服裝遺俗漢朝,但由於當時的風氣漢服的風格變得瀟灑飄逸。魏晉的名士們多光身著寬大外衣,或者外衣內著一件類似今天吊帶衫的奇特內衣,並不穿中衣,此衣式僅見於這一時代,款式參見《北齊校書圖》。
或許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響,中原男子在這一時代也開始流行上衣和褲裝。絝、褲互稱。由於南方的濕熱氣候,高齒木屐開始流行。袿衣(雜裾)是魏晉女服中的禮服。
魏晉時期衣冠承於東漢,一秉東漢追求繁華、奢麗的風格,袿衣即是衣兩側有尖角的款式,魏晉時,人們將尖角家常,敝屣旁邊加以垂飾飄帶。服裝看起來一場飄逸,這便是彼時辭賦中的「華袿飛髾」。
5、隋唐五代時期
隋唐漢服開始高端創新發展,但不脫離漢服基本特徵。隋唐婦女的主要服式仍然是襦裙是裙、衫、帔的統一。女性當中十分流行齊胸襦裙,即把下裙提至胸上的裙子,搭配以披帛。
貴婦當中,也穿鈿釵禮衣。漢服工藝裝飾普遍使用花卉圖案,其構圖活潑自由、疏密勻稱、豐滿圓潤,顏色大膽。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向於表現自由、豐滿、肥壯的藝術風格
唐代男子服飾,以襆頭袍衫為尚,襆頭又稱袱頭,是在漢魏幅巾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官吏除穿圓領窄袖袍衫之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時仍穿禮服。
禮服的樣式,多承襲前朝舊制,頭戴介幘或籠冠,身穿對襟大袖衫,下著圍裳、玉佩組綬等。五代時期服飾基本筵沿襲了唐朝服飾,無太大變化。
6、宋朝時期
由於宋代初年的政治風氣,漢服不再艷麗奢華,而是簡潔質朴,宋朝漢族男子服飾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
宋朝漢族女服在沿襲上一代的基本制式的基礎上,相比男裝要富於變化些。宋代的褙子為長袖、長衣身,腋下開胯,即衣服前後襟不縫合,而在腋下和背後綴有帶子的樣式。宋代中後期國家富足,人們的服飾也開始奢華起來,人們大多穿起了絲綢。
7、元朝時期
元代雖然是蒙古人建立,但是蒙古人並沒有推行類似滿清的剃發易服政策,故此民間服飾仍然是漢服。元朝宮廷的官員和士庶的日常服裝多為窄袖長袍,蒙古婦女也穿長袍。而中國婦女仍著漢服,其中襦裙較為流行。只是在風格上蒙古服裝和漢服多多少少都受了對方的影響。
8、明朝時期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後, 詔令天下「衣冠制度悉如唐宋之舊」,因此明朝服式恢復了漢服傳統。男子服飾基本沿襲了大襟右衽交領和圓領這兩種傳統服飾式樣。但又吸收了一些元代服飾特點,發展出曳撒等特色服飾。明代婦女的服裝仍以襦裙為主。
需要說明的是,明制女襖、女衫較有特色也很流行,外衣多為收袖口的琵琶袖,袖口可有緣邊領子加護領,下裙多配馬面褶裙和普通褶裙。除了一直流傳的衫、襖及裙子外,還流行霞帔、褙子、比甲等新鮮樣式,衣服的多變與款式做工達到一個高峰。
明代的男裝,大人多穿寬大的直身,頭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頭巾。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六瓣、八瓣布片縫合的小帽,看起來很像剖成半邊的西瓜。
本來是僕役所戴的,但是因為戴起來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來。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明代也開始流行用金屬扣和紐扣,但系帶依舊存在。
9、清朝時期
1644年滿清入關,推行了剃發易服政策,禁止穿著漢服,使漢族傳統的服飾制度被迫中止。
漢族婦女在康熙、雍正時期還保留明代漢服款式(十從十不從中:男從女不從),時興小袖衣和長裙;乾隆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
為保護文物衣冠,漢族各階層人士以各種方式反抗清朝政府的政策,各地人民屢次起義反對剃發易服政策,但都被清政府鎮壓了下去,釀成了揚州十日的慘案。
清代的農民起義,如白蓮教、太平天國、捻軍等都大量穿著漢族風格的衣服。有些太平軍將領拒絕混入滿清元素的服裝,有的寧願穿直接著戲服作戰。
10、民國
1910年(宣統二年),資政院議決剪辮易服案,中國各地各族人民開始群起剪辮。遭清政府禁制的漢、回、苗等各族服飾文化也有人主張恢復。
由於民國時期主張向西方學習,當時中國人正式改穿西式服裝,女人的衣服也有原來寬大的長袍加入西方剪裁變為旗袍,大部分漢人漸漸以為西洋剪裁融合的旗袍、馬褂即是傳統的滿族服裝。
11、現代
在今天,部分人民的生活得到保障,而開始思考對於中華傳統文化的修補與復興。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和有志者加入了復興漢文化的隊伍當中,但社會依舊存在很大的爭議和各種各樣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