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頂戴花翎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志,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遏帷保
B. 《鹿鼎記》中,韋小寶的官職是什麼
後宮太監總管、上書房行走、二等釣魚伯、尚膳司副總管太監、賞穿黃馬褂御前侍衛副總管、驍騎營正黃旗副都統、康熙替身、驍騎正黃旗都統、欽差大臣、賜婚使。
一等子爵、巴圖魯、一等忠勇伯、二等通吃伯、二等通吃侯、太子太保銜、三等鹿鼎公、撫遠大將軍、二等鹿鼎公、一等鹿鼎公、白龍使、陳近南之徒、天地會青木堂堂主、鐵劍門獨臂神尼之徒、駙馬。
《鹿鼎記》是香港作家金庸創作的一部長篇武俠小說。講述從小在揚州妓院長大的韋小寶,以不會任何武功之姿態闖江湖各大幫會,周旋於皇帝朝臣之間並奉旨遠征雲南、俄羅斯之故事,塑造了一個與傳統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
(2)五千塊帽子擴展閱讀:
創作背景
《鹿鼎記》是金庸的最後一部武俠小說。小說名字中有「鹿」和「鼎」二字,「鹿」是「逐鹿中原」的「鹿」,「鼎」是「問鼎」的「鼎」,因此,從名字上看,《鹿鼎記》就和政治、權力斗爭是緊密相連的。
人物賞析
《鹿鼎記》中韋小寶這一反俠形象,集中地反映了中國國民性的特點,傾注著金庸對中國國民性批判;康熙的形象作為韋小寶形象的補充,概括了中國文化中的另外一面。
《鹿鼎記》在思想深度上,也許還趕不上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但因為它是長篇小說,篇幅廣大,在廣度上是有過之的。從文化價值上看,韋小寶是中國20世紀僅次於阿Q的最光輝的文學形象,他的價值是可以跟阿Q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