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帽子戲法」是來源於魔術表演,當時有一種魔術就是用帽子變出很多的小球,小球源源不斷地從帽子里滾出來,人們稱之為「帽子戲法」!後來用於形容在球場上進了3球以上的球員,就像魔術師從帽子里變球一樣,所以叫「帽子戲法」!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板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於體育比賽中。
在足球比賽中,「帽子戲法」指在一場比賽中,一名隊員3次將球踢進對方球門,但不包括在決定比賽勝負的點球大戰中的進球。如果一名球員單場比賽正好助攻3次,就叫助攻帽子戲法。
世界盃上著名的帽子戲法有巴西的貝利(Pele,1958年6月24日,世界盃半決賽,巴西5-2法國);葡萄牙的尤西比奧(Eusebio,1966年7月23日,世界盃1/4決賽,葡萄牙5-3朝鮮(打進4球)); 英格蘭的傑夫·赫斯特(Geoff Hurst,1966年7月30日,世界盃決賽,英格蘭4-2德國); 德國的蓋德·穆勒(Gerd Mulle。
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范圍不只限於體育領域,人們還用它形容連續3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