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務中心購買職工制服需要個人承擔30%嗎,有什麼法規支撐
我認為這個問題肯定是沒有文件規定的,只是政務中心自己確定的個人承擔比例而已。
㈡ 行政執法人員制服個人繳納多少錢
不需要繳納。
2020年,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所以現在行政人員是不需要個人繳納制服費用的。
㈢ 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個人承擔多少
個人交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如下:
1.醫保
醫療保險通常由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醫保可以為生病的人提供醫療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自身經濟負擔。此外需要注意,醫療保險並不是所有的病都在參保范圍內,例如整容、抽脂等。
2.養老險
養老保險通常由由單位和員工共同負擔,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
根據國家規定,只要交滿15年養老保險,退休後就可以享受退休養老金待遇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繳滿15年就能退休,如果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即使已經繳納15年養老險,也暫不能退休,並且,養老保險只是用來保障基本生活,而不能保證生活質量。
3.工傷險
工傷保險通常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並且,根據行業不同,繳費比率有所不同。
一般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標准繳費基數為職工工資,很多是繳費基數的下限。基礎繳費費率: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一類行業沒有浮動,其他類有相應浮動,如果有必要具體可咨詢當天社保局。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員工因工作原因受工傷時,可通過工傷險能獲得醫療費用和賠償金等。
4.生育險
生育保險通常由單位繳納0.7%,個人不繳納,並且至少要繳費滿一年以上才可享用。
可以報銷部分生育相關的費用,女職工生完孩子後立即將相關材料遞交給單位,醫保相關項目的費用就能報銷。若是全職主婦,其配偶依法繳納保險超過一年,可報銷包括門診產前檢查、分娩、流產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
5.失業險
失業保險由單位繳納0.7%,個人繳納0.3%,交滿一年才能夠享受。
不論是在合同期內被單位辭退,還是與單位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的,都可以領取失業金,而主動辭職的則不享受失業保險。一般情況下,交一年拿兩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兩個月拿4個月,以此類推,最多拿24個月。
6、住房公積金
以長沙為例,根據相關文件,-長沙住房公積金明確規定,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為8%,最高繳存比例為12%,上限4668元,下限224元。
可以提取用於房屋相關用途,包括買房、租房、蓋房子、翻修、裝修等等。在滿足一定條件後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低了不少。
五險一金是國家政策性保險,由個人,企業,國家三方來共同承擔,個人繳得越多,單位為你投入也就越多。
㈣ 海事制服自負比例有規定嗎
您好!海事官員制式服裝有著裝規定,但規定中並沒有個人和單位承擔服裝費比例的規定。因此,單位可以向員工收取一定比例的服裝費,也可以全部免費發放。謝謝閱讀!
㈤ 執法制服是否應該個人出錢稅務發放制服扣個人30%的衣服錢,不要還不行,請問這樣做合法嗎
摘要 您去申請勞動仲裁的話,是不要錢的,只要帶著材料去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就可以了。您去申請的話,首先是要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然後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會在收到您的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決定受理的,也會在作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也會說明理由。當然您如果申請沒被受理,是可以直接就這個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當然,如果是被受理了,對方也就是您公司那邊作為被申請人,也是要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的。
㈥ 單位制服要求個人承擔百分之三十,個人可以要求不做制服嗎
作為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的管理和規定。
㈦ 執法制服是否應該個人出錢
我們的制服都是單位統一量身定製,統一出錢,統一購買的,不知道你們單位是如何運作的。
一般來說,都是單位出錢,並不需要自己掏錢。
㈧ 司法行政局服裝費由個人承擔嗎
不需要。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
㈨ 文化執法制服全國統一有文件嗎
這個還是有統一的文件的
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司法部制定印發了《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章28條,對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的總體要求,配發范圍、種類、標准,以及預算定額、氣候區域等進行了規范。一是統一制服和標志式樣。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執法部門著裝五花八門的問題。二是向一線執法人員傾斜。重點保障一線執法人員著裝,嚴格區分一線執法人員與行政辦公、人事財務等內勤人員,避免著裝中的「大鍋飯」現象。三是改進著裝管理方式。採取按規定的種類、標准統一換發與個人在年度定額內自主選配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嚴格自主選配的管理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執法工作實際,避免福利化傾向。四是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
《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