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綜合執法標志相關規定
法律分析:1、 綜合執法標志應用於綜合執法部門相關的制服等位置2、 綜合執法標志與警徽等相類似3、 標志由國徽、盾牌、松枝以及「綜合行政執法」字樣組成。
法律依據:《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
第三條 財政部、司法部負責制定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制度,國務院綜合行政執法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本領域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地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配發范圍、標准和相關技術規范,在預算定額標准以內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不得擴大著裝范圍,不得改變制式服裝和標志式樣,不得提高配發標准。各地應當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規范穿著制式服裝、佩戴標志,嚴肅儀容儀表及執法風紀。
第七條 地方各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主要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職能的內設或所屬執法機構中,取得行政執法證件且直接面向執法對象開展執法工作的在編在職人員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其他人員不予配發。國務院綜合行政執法主管部門派出的執法機構中,符合前款規定的人員配發制式服裝和標志,其他人員不予配發
㈡ 市場監管局制服肩章區別
沒有區別。
市場監管局肩章由國徽和向陽花組成,象徵市場監督管理事業蓬勃發展,欣欣向榮。
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司法部制定印發了《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章28條,對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的總體要求,配發范圍、種類、標准,以及預算定額、氣候區域等進行了規范。一是統一制服和標志式樣。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執法部門著裝五花八門的問題。二是向一線執法人員傾斜。重點保障一線執法人員著裝,嚴格區分一線執法人員與行政辦公、人事財務等內勤人員,避免著裝中的「大鍋飯」現象。三是改進著裝管理方式。採取按規定的種類、標准統一換發與個人在年度定額內自主選配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嚴格自主選配的管理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執法工作實際,避免福利化傾向。四是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
《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
㈢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規范行政執法隊伍著裝,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其中明確,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配發、著裝和標志佩戴規范等監督管理,省級層面具體由省綜合執法辦負責;財政部門負責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政府采購、經費使用、預算定額標准執行等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依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㈣ 綜合執法制服臂章為什麼佩戴農業執法
摘要 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
㈤ 城管制服胸牌、領花怎麼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帶字(城管執法)的胸牌佩戴於外衣左胸處。領花戴法是領花圓頭向外,尖頭朝里佩戴於外衣領。
(5)綜合行政執法局制服標志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2010式城管執法人員制式服裝及標志標識(以下簡稱城管制服及標志)的管理,保障和維護城管制服及標志的專用性和嚴肅性,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管制式服裝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的統一式樣服裝,包括春秋裝、夏裝、冬裝、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規定所稱標志標識是指城管執法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制式服裝時佩戴的專用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牌號、胸徽、臂章、領帶夾等。
第三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監制,並組織實施管理。
第四條 每名執法人員城管制服及標志配發標准:
(一)城管制式服裝:
1、冬裝:冬季常服套裝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內襯衣4件;
2、春秋裝:春秋常服套裝2套、作訓服2件、作訓帽2頂;
3、夏裝:夏季長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襯衣3件、夏季短袖夾克襯衣3件、夏褲4條;
4、帽子:夏季帽子2頂;春秋冬季帽子2頂、
5、鞋:皮涼鞋1雙、單皮鞋2雙、棉皮鞋1雙。
6、其他:領帶2條、腰帶2條、頭盔1個、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標志標識:
帽徽2個、硬肩章2套、軟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領花2對、金屬胸牌號2個、絲織胸牌號4個、金屬胸徽2個、絲織胸徽4個、臂章2個、領帶夾2個。
第五條 城管制服及標志換發周期為:
(一)夏裝每三年換發一次,春秋裝、冬裝每四年換發一次。
(二)鞋子每兩年換發一次,帽子每三年換發一次。
(三)領帶、腰帶每兩年換發一次。
(四)標志標識每四年換發一次。
參考資料:網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制式服裝
㈥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對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的總體要求,配發范圍、種類、標准,以及預算定額、氣候區域等進行了規范。《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
法律依據: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司法部制定印發了《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於2020年12月9日印發實施。(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6章28條,對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的總體要求,配發范圍、種類、標准,以及預算定額、氣候區域等進行了規范。《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
㈦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
帽類,具體包括:(一)大檐帽(女士為卷檐帽);(二)大檐涼帽(女士為卷檐涼帽);(三)防寒帽(布面栽絨、皮面直毛皮)。
服裝類,具體包括:(一)常服(含上衣、褲子、襯衣);(二)執勤服(春秋、冬執勤服,含上衣、褲子);(三)夏裝制式襯衣(長袖、短袖);(四)單褲、裙子;(五)防寒服(短款、長款)。
鞋類,具體包括:(一)單皮鞋;(二)皮涼鞋;(三)棉皮鞋、毛皮靴。
標志類,具體包括:(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二)臂章;(三)肩章(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四)胸徽(硬胸徽、軟胸徽);(五)胸號(硬胸號、軟胸號);(六)領帶;(七)腰帶。
法律依據:根據《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帽類,具體包括:(一)大檐帽(女士為卷檐帽);(二)大檐涼帽(女士為卷檐涼帽);(三)防寒帽(布面栽絨、皮面直毛皮)。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服裝類,具體包括:(一)常服(含上衣、褲子、襯衣);(二)執勤服(春秋、冬執勤服,含上衣、褲子);(三)夏裝制式襯衣(長袖、短袖);(四)單褲、裙子;(五)防寒服(短款、長款)。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鞋類,具體包括:(一)單皮鞋;(二)皮涼鞋;(三)棉皮鞋、毛皮靴。
《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標志類,具體包括:(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二)臂章;(三)肩章(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四)胸徽(硬胸徽、軟胸徽);(五)胸號(硬胸號、軟胸號);(六)領帶;(七)腰帶。
㈧ 全國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將換制式服裝,新制服有什麼特點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全新制式服裝首次正式亮相,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全新制式服裝
根據報道稱:這次換新的制式服裝為全國統一配備,主色調為藏青色,按照規定佩戴胸號、胸徽、帽徽、肩章、臂章的標志,臂章圖案由山水組成,象徵“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整體表達了環保人守護藍天、綠地、凈水的理念,彰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
三是改進著裝管理方式。採取按規定的種類、標准統一換發與個人在年度定額內自主選配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嚴格自主選配的管理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執法工作實際,避免福利化傾向。
這一次的改革採用兩者相結合的管理,和去年軍隊應用的管理模式一致,能夠較好的提高配發制服的利用、使用率。
四是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
原來制服還要自費,那可能有的人選擇好幾年都不更新,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執法形象,這次的改革還是很有必要的!
㈨ 南京市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服什麼樣子啊
上衣是經典的平駁領造型,搭配修身無褶西褲。
無胸貼袋,左胸配胸徼,右胸配標號。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等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 ,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執法部門著裝五花八門的問題,切實提高行政執法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