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察官會有統一制服嗎
法律分析:沒有制服,也沒有特殊的證件,紀檢監察人員只有所在單位的普通工作證件。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檢察制服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檢察人員的著裝行為,維護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實行統一著裝,是維護國家法治尊嚴,依法行使檢察權的需要。檢察制服是檢察人員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時統一穿著的制式服裝。檢察徽章是證明檢察人員身份的專用標識。
第三條 檢察人員在下列工作中,應當穿著檢察制服,佩戴檢察徽章:
(一) 出席法庭;
(二) 進行刑事案件現場勘查;
(三) 到監管場所進行檢察,執行死刑臨場監督;
(四) 接待來訪群眾;
(五) 接受新聞媒體采訪;
(六) 其他要求著裝的公務活動。
2. 檢察院里非檢察官的其他公務員還穿檢察制服嗎
對。檢察院里除法警穿警服外,其他人員,不論是檢察官、司法輔助、行政輔助、書記員都是穿檢察制服的。
3. 請問法院和檢察院的臨時工也穿和正式在編人員一樣的工作服嗎
不一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服裝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 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服裝及服飾應當比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分工,實行對口管理。各高級人民法院負責本轄區內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以及警銜標志及服飾的管理。
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標准做好司法警察服裝、警銜標志及服飾的管理工作,未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超范圍配發、自行購買、製作、假冒警服、警銜標志、服飾及相關產品。
(3)檢察院其他崗位發制服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做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服裝管理工作的通知》相關法條:
第五條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務部負責起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服裝、警銜標志及服飾的管理辦法,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司法警察著裝的范圍、標准。
並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提供發放司法警察服裝、警銜標志及服飾的品種、數量的相應數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負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服裝。
第六條 警銜標志及服飾的製作、發放等工作。接此通知後,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確保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服裝、警銜標志等管理工作有序、平穩地開展。
4. 檢察院里非檢察官的其他公務員還穿檢察制服嗎
檢察機關的所有非警察身份的公務員都發放制服,沒有檢察官資格的公務員平時也可以輔助檢察官參與對外辦案,無非就是非檢察官公務員不能獨立辦案,也沒有結案簽字權,檢察院的法警則發放警服不發放檢察官制服。 過去檢察官制服都是武裝制服,現在改成禮服性質的制服了。
5. 檢察院的制服問題,懂行的說!
檢察院的制服並不是檢察官才可以穿,只要是正式幹警除過法警穿警服以外,其他的人都可以穿的。穿服裝要等到配發服裝時,一般提前要來量尺寸才定做的,別著急,每年都有的。
6. 檢察院的制服問題,懂行的說,無聊的免進!
這不是法律問題,你直接找個裡面的職員問問就行了唄!裡面會發統一著裝!
7. 考進檢察院的會計會穿制服嗎
考進檢察院的會計會穿制服。
人民檢察院實行統一著裝,是維護國家法治尊嚴,依法行使檢察權的需要。檢察制服是檢察人員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時統一穿著的制式服裝。檢察徽章是證明檢察人員身份的專用標識。檢察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檢察制服不得與非檢察服裝混穿。
檢察院是全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監獄、看守所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8. 檢察院的輔警有沒有制服
有的,可以根據制服區分輔警、
輔警,全稱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是依照《關於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設立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
9. 勞務派遣到檢察院工作,是那裡的辦公輔助人員,上班發檢察院制服穿嗎
不發,跟編制內的借著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