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想知道德國二戰的軍隊軍官的軍銜 詳細的
陸軍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一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空軍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海軍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黨衛隊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⑵ 二戰德國的軍裝顏色的區分
德國空軍上士飛行員,穿34型空軍常服(中藍),佩禮服用勛帶。右臂佩所屬航空團袖章,帶「盧格」手槍。右胸佩:一級功勛劍十字勛章;左胸佩:一級鐵十字勛章、優異飛行獎章;紐扣佩:二級鐵十字勛章
德國海軍山地部隊上尉。戴40型便帽,鑲有金邊表示軍官(陸軍尉、校官為銀,海軍全為金),左側佩金屬制「雪絨花」。右胸鷹徽亦為金屬制。注意肩章紐扣為金色,鑲海軍藍色邊。帶大型海軍望遠鏡。
德國ssvt警察後備軍。列兵肩章上一條粗銀杠表示他是候補軍士。穿少見的35型夏季開襟野戰服,普通警察士兵領章。背毛瑟98k步槍。佩:步兵突擊章、銅制戰傷勛章、工兵突擊章。
恐怖的代名詞- 德國保安警察(sicherheits polizei簡稱sipo),隸屬黨衛隊,主要工作是迫害猶太人及槍殺被占區「多餘人口」,理由是「沒有多餘口糧」。
這是保安警察軍士長(警察雖然隸屬ss,但擁有與陸軍對等的軍銜)的標准像:戰前制式陸軍禮服(鐵灰),袖口褐色帶2顆鋁扣;禮服領章鑲在兵種色底上,扣子擠在皮帶上方也是一大特徵,官用馬褲及馬靴為違規穿著。佩「盧格」手槍。
德國陸軍風紀警察(憲兵)軍士長,典型的橡膠制防水摩托風衣、防風護目鏡。配30型防毒面具盒、mp40沖鋒槍、35型地圖包
作為特殊兵種,憲兵制服擁有介於陸軍和警察之間的特性:陸軍43型野戰服;臂章與警察相同,但警察士兵為毒綠色,憲兵士兵為橙色、校尉官為銀色金屬制、將官為金色。袖章佩在左臂(與ss相同位置),而陸軍都是在右臂。憲兵士兵領章樣式與陸軍相同。佩:二級戰功勛章、德意志國家體育銅質獎章(ii型)——1937年9月1日制定,戰後被禁止佩戴。國防軍沒有這種獎章
戰德國海軍的制服基本上沿用1848年普魯士海軍根據英國海軍制服設計的樣式。
水兵褲的來歷:世界各國海軍艦上軍人的褲子與其他兵種不同,其樣式接近女式,褲腳大褲腿細,前面沒有開口。這是在美國獨立戰爭時發生的一個小故事:當時英國海軍一艘戰列艦侵入北美一港口,有一名水兵開小差下艦到岸上女友家過夜。半夜北美民兵襲擊英軍,該水兵匆忙回艦,卻錯穿了女友的工作褲。當夜戰艦被擊沉,他跳海後把褲子抖開充氣,再抓緊褲腳和褲腰作成一個氣囊,靠這個氣囊漂浮了一夜後獲救,全艦只有他一人生還。由於這次戰例,英國海軍決定發放大褲腳的新式水兵褲,他國海軍紛紛效仿,形成今天的水兵褲
40型鋼盔,塗成砂黃色但已開始掉漆。長靴為帆布制,綁腿為40年8月8日制式,戰爭前期多為補給部隊用。持毛瑟98k步槍、長柄手榴彈,戴防風護目鏡。右腕袖章為橘紅、白雙邊黑底,內寫「afrika corps」,這是在北非服役2個月以上得到。剛入伍時袖章為銀邊黃底,字樣「afrika」,文字兩邊各有一棵椰子樹圖案。左臂佩二等兵臂章,底色為褐色;左胸衣袋佩步兵突擊章(1939年9月20日制定,最初發給步兵、山地兵,後也發給機械化部隊所屬步兵),步兵突擊章有金、銀2種,這里是銀質。
帶有31型水壺和傘兵專用防毒面具包。戴40型便帽、穿i型空軍傘降靴
⑶ 二戰德國的軍官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一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⑷ 二戰時期官銜、軍銜如何設置
1933年的德國帝國國防軍(當時德軍的正式名稱)軍銜按軍種區分為陸軍、海軍二類,按等級劃分為:元帥、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上校、 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一級下士、二級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列兵),共6等20級,各軍種 基本相同,元帥分別稱為陸軍元帥、海軍元帥,海軍海勤士兵冠以「水兵」。
由於這時德國的「一戰戰敗國」身份未變,還受到《凡爾賽和約》和法、英、美等「一戰戰勝國」在政治、經濟、軍事上的各種制約,其軍官軍銜也「深受其害」: 1、陸軍元帥、海軍元帥設而未授,任現職的僅有一戰時晉升陸軍元帥軍銜的總統興登堡,從1918年至1935年期間未晉升、授予過一位元帥;2、雖然設有 大將軍銜,但除「帝國國防部部長兼帝國國防軍總司令」外,其他人莫能染指這個軍銜;3、各級軍官的晉升期限顯著增長,大名鼎鼎的隆美爾、古德里安都曾扛著 上尉肩章,一戴就是10餘年……
1934年興登堡總統病勢沉重,國會決定由希特勒代行總統職權。希特勒便迫不及待地開始「搶班奪權」,同時開始實施他野心勃勃的擴軍計劃,與此同時對武裝力量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軍銜制度)也開始進行「納粹化的、為期十一年」的改革:
1934年,7月20日,希特勒宣布:鑒於黨衛隊在1934年6月30日事件中作出的巨大功績,我將其升格為納粹黨內的一個獨立組織……我批准黨衛隊建立 武裝部隊; 9月間,成立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組建「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等團級部隊; 10月,整合黨衛隊銜級為: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高級長官——黨衛隊總指揮、黨衛隊地區總隊長;上級長官——旅隊長、區隊長、旗隊長;中級長官——黨 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高級士官——黨 衛隊突擊隊小隊長、黨衛隊一級小隊長、黨衛隊二級小隊長;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黨衛隊三級小隊副;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黨衛隊突擊隊隊員、 黨衛隊隊員;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黨衛隊學員,共8等21級。
同年8月,希特勒自稱「德國元首」(全稱:德意志第三帝國領袖、政府總理兼國防軍最高司令[後改稱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納粹黨全國領袖,1941年12月 起兼陸軍總司令),其不同場合稱呼又有所不同:一般時稱為「元首」,涉及到軍務時稱「元首兼武裝部隊最高司令」,涉及政務時稱「元首兼帝國總理」。考慮到 它是整個二戰時期德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正式官稱,本文將其列為德國武裝力量的「最高稱號」;
1935年,3月1日,正式組建空軍司令部;3月16日,帝國國防軍改稱國防軍;在空軍中設立「飛行勤務軍銜」;在海軍中恢復了一戰時曾設立的「海軍准 將」軍銜;設立「總參勤務軍銜」,這種軍銜授予經過嚴格選拔和專門培訓(如在軍事學院接受過總參業務訓練)、在帝國戰爭部或國防軍局及以後的武裝部隊最高 統帥部工作的、從事參謀勤務的校官、尉官(在各軍種總司令部工作的參謀軍官不授予這種軍銜);第一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一等兵軍銜,將二等兵軍銜區分 為「服役6年以上」和「服役不滿6年」兩級,增設上等列兵軍銜,同時對軍銜標志進行修訂;海軍增設一級上等水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等軍銜;空軍取消上等 兵軍銜;
1936年,在陸軍將官中增設「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高於大將半格,低於陸軍元帥半格,計劃授予擔任國防軍總參謀長、集團軍群總司令、陸軍參謀長等高級 職務的大將。其實早在十九世紀末的第二帝國期間就曾設過此銜,大名鼎鼎的「鐵血宰相」俾斯麥就領有此銜,直到1898年去世才被追晉為陸軍元帥;
1938年,2月4日,成立「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德國國防軍改稱德國武裝部隊,並正式將黨衛隊特別機動部隊等武裝力量納入「德國武裝部隊」編制; 第二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各軍種的一級上士軍銜;海軍增設一級中士(海軍一級中士、海岸勤務一級中士、海軍步兵一級中士)和一級上等兵軍銜(一級上等水 兵、海岸勤務一級上等兵、海軍步兵一級上等兵等)軍銜;
1939年,正式建立黨衛隊野戰部隊(或稱黨衛軍、武裝黨衛隊、W-SS)—— 「阿道夫?希特勒警衛旗隊」 黨衛隊第一裝甲師(簡稱「元首師」)、「帝國師」黨衛隊第二裝甲師、「骷髏師」黨衛隊第三裝甲師、「警察師」黨衛隊第四裝甲擲彈兵師(摩步師),開始設置 並使用黨衛隊野戰部隊軍銜稱號和標志,如黨衛軍准將(區隊長)等;
1940年,取消「陸軍元帥銜大將」軍銜;在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內設立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憲兵司令官職務,將憲兵軍銜提高到憲兵少將(海軍、空軍憲兵最高軍銜仍為上校)——這也是陸軍中將、少將軍銜中唯一帶兵種稱號的;
1941年,4月3日更換陸軍元帥的識別標志——帽徽、帽飾帶、領章、肩章;
1942年,黨衛隊調整高級長官銜級,增設黨衛隊最高指揮(黨衛軍大將)級別,並修訂了旗隊長以上長官的銜級領章標志;第三次調整士兵軍銜:陸軍取消上等 兵軍銜,原上等兵大部晉升二級下士,二級下士以上擇優晉升,同時再次修訂士兵軍銜標志;將憲兵士官、軍士、兵的軍銜變更為「憲兵警長」、「憲兵警士」 ;
1943年,武裝黨衛隊中增設一等兵軍銜,但在黨衛隊其他機關、部隊中未設立相應的銜級,在黨衛隊銜級表上也未列出相應稱號;
1944年,2月8日,第四次調整士兵軍銜:增設空軍上等兵軍銜;將陸軍憲兵部隊擴編為第一、第二、第三憲兵總隊,分別由一名憲兵少將任總隊司令,撤銷原設的國防軍憲兵司令部和司令官職務;在海軍、空軍中增設海軍憲兵少將、空軍憲兵少將軍銜
到1945年戰敗前,德國武裝部隊的軍銜區分為陸軍、空軍、海軍、武裝黨衛隊和憲兵,黨衛隊銜級單獨設置。其中陸軍 軍銜中另設總參勤務軍銜,在海軍中又分為海上部隊軍銜、海岸部隊軍銜。同時軍政官、技術官、女軍人另設有專門的級別(軍銜)稱謂。為便於讀者對各種軍銜、 銜稱作橫向比較,筆者在每一稱號後均附編號,以「元首」為始,其他類推。
一、陸軍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級。(另有一說:1944年增設大尉軍銜,未證實。)
總參勤務軍官軍銜設:總參勤務上校(9)、總參勤務中校(10)、總參勤務少校(11)、總參勤務上尉(12)等2等4級。總參勤務軍官的待遇、晉升等方 面均優於同級別的軍官。據當時德國將軍的回憶,一個總參勤務上校可以監督、參與集團軍群級部隊的作戰指揮,頗有點「欽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 案」的主謀施陶芬貝格,在任後備軍參謀長時就被改授總參勤務上校軍銜。
二、空軍軍銜: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級。飛行勤務軍銜設飛行勤務上校至飛行勤務二級下士,共4等11級。
三、海軍海上軍銜: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級。
四、海軍海岸軍銜: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級。
五、武裝黨衛隊軍銜: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六、憲兵軍銜: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七、黨衛隊銜級: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八、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級。
九、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 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十、女軍人在當時的德國武裝部隊中數量不多,主要從事後勤輔助性工作。戰爭初期,她們著軍便服,只佩帶帽徽、軍種胸標和兵種色帶。到1943年前後,開始 給女軍人授予軍銜、配帶軍銜標志,並利用德語的詞性變化專門使用「女性軍銜稱號」。在德國空軍中為女軍人設有如下軍銜稱謂:女空軍少校(11)、女空軍上 尉(12)、女空軍中尉(13)、女空軍少尉(14);女空軍中士(18)、女空軍一級下士(19)、女空軍二級下士(20)、女空軍一等兵(23)、女 空軍二等兵(24)、女空軍三等兵(25)等。(在黨衛隊系統中倒是一直實行「男女平等」——因為按照希姆萊之流的觀點:入選黨衛隊的人都是日耳曼民族的 「精英」!早在1933年就為女隊員設計了女性服裝,並授予黨衛隊銜級、佩帶黨衛隊銜級標志,但稱謂上仍使用「詞性變化」,如黨衛隊女三級小隊長等——筆 者注。)
二、納粹德國警察警銜的沿革
按照普魯士——德意志的傳統,警察是國家(以至於王國、公國、州)武裝力量的當然組成部分。以窮兵黷武著稱的納粹德國當然不能例外,當時的德國警察擁有完整而復雜的既有別於軍銜、軍服但又有幾分相似的警銜、警服。
1933年,納粹剛掌權時的德國警察警銜區分為:
高級警官——警察總監(相當於少將)、一級警監(相當於上校)、二級警監(相當於中校)、三級警監(相當於少校);
初級警官——警督長(相當於上尉)、一級警督(相當於中尉)、二級警督(相當於少尉)、三級警督(軍銜中無相當級別);
警長——一級警長(相當於中士)、二級警長(相當於一級下士)、三級警長(相當於二級下士);
警士——警士(相當於三等兵)、候補警士(相當於列兵)。
1935年,經戈林、希姆萊批准,更改德國警察的警銜,將高級警官的警銜改為與軍隊的將校相似,增加了警長、警士的等級,同時設立了專業技術警察警銜。此時一般警察的警銜為:
高級警官——帝國警察總監(相當於中將,由希姆萊兼任)、警察少將;
上級警官——警察上校、警察中校、警察少校;
初級警官——警督長、一級警督、二級警督、候補警督;
警長——高級警長(相當於上士)、一級警長(相當於中士)、二級警長(相當於一級下士)、候補警長(相當於二級下士);
警士——一級警士(相當於二等兵)、二級警士(相當於三等兵)、候補警士(相當於列兵)。
1942年,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和納粹黨高層斗爭的結果,德國警察完全並入黨衛隊序列,警銜作了較大調整,主要是警官警銜改與軍官軍銜完全相同,警察將官領章改與黨衛隊將官相似,同時設立了作為戰爭預備隊使用的「野戰警察」,警察在戰區執勤也改著灰綠色野戰服。
警察將官——警察大將(4)、警察上將(5)、警察中將(6)、警察少將(7);
警察校官——警察上校(9)、警察中校(10) 、警察少校(11);
警察尉官——警察上尉(12)、警察中尉(13) 、警察少尉(14);
警長——警督(候補警官,15)、一級警長(16)、二級警長(18)、三級警長(19) 、候補警長(20);
警士——一級警士(23)、二級警士(24)、三級警士(25)、候補警士(27)。
以上區分為2類(警官、警長警士)5等19級,到戰爭結束再未變化。
德國秘密警察(即「蓋世太保」、SD)原來隸屬於警察序列,不穿警服,1934年被劃入黨衛隊建制,全體人員授予黨衛隊銜級,但外勤人員仍不穿黨衛隊制 服。保安警察(類似於我國治安警、巡警、防暴警察、著裝刑警的綜合體)更於1942年將領章改與黨衛隊相同,只是以領章底版顏色區分.
⑸ 如何區別二戰德國的海陸空軍單看制服能詳細介紹一下海陸空各類兵種還有制服領口上是幾條橫著的粗杠
二戰德軍軍服分類極細,甚至能看出「陸軍山地兵」這樣的次級兵種。這里就簡單的一說把,從軍服上看空軍是白底、海軍深藍底(剩下的基本都是陸軍),不過由於地域不同服裝顏色會有變更(例如北非軍團的空軍軍官制服是黃底),所以建議看軍帽底色。
關於領口貼主一定要說明白是左領還是右領,因為一般左領是軍銜、右領是所屬部隊。貼主說的幾條橫著的粗杠,那麼一般是士兵(兵級或士官級)的軍銜。
⑹ 有關二戰德軍制服的問題
是縫在上面的,而且注意有WH(國防軍陸軍),WL(國防軍空軍),WM(國防軍海軍)和SS(黨衛軍)的區別。
一般國防軍陸軍為白色倒三角型鷹徽(樓主貼的就是陸軍鷹),士兵的和普通軍官的有區別,而且有好幾個年份不同的版本,而將軍和元帥是金色鷹;
國防軍空軍的是撲食狀鷹,白色,將軍元帥為金色;
國防軍海軍從上到下都是倒三角型金色鷹,貌似就是材料有區別;
以上國防鷹徽一般縫在右胸袋上方。
而黨衛軍統一為劍尖狀翅膀的鷹,跟國防軍的有很大區別,統一縫在左臂,這是代替M32黑制服時代的納粹萬字臂章的。
軍官跟士兵士官的鷹徽有很大差別,一般士兵士官的為公發機綉鷹徽;而由於德軍軍官的制服為自己定製國家發一定軍服補貼,所以鷹徽都比較精美,一般為手工金屬線(銀線/金線)刺綉。當然,士兵本人如果家境不錯的話,也可從指定的代理商店買到比較好的制服和鷹徽等裝備。
⑺ 我喜歡看二戰影片,特別是美國和德國打的影片。我想請問德國軍銜,是怎樣區分那黨衛軍和國防軍的軍銜不
軍銜是一樣的,軍銜等級略有不同,只是稱呼的時候加上軍種,例如:黨衛軍霍夫曼少校,陸軍加來爾中尉,空軍元帥加林等等.
到1945年戰敗前,德國武裝部隊的軍銜區分為陸軍、空軍、海軍、武裝黨衛隊和憲兵,黨衛隊銜級單獨設置。其中陸軍軍銜中另設總參勤務軍銜,在海軍中又分為海上部隊軍銜、海岸部隊軍銜。同時軍政官、技術官、女軍人另設有專門的級別(軍銜)稱謂。為便於讀者對各種軍銜、銜稱作橫向比較,筆者在每一稱號後均附編號,以「元首」為始,其他類推。
一、陸軍軍銜:
最高統帥——德意志第三帝國元首(1);
元帥——陸軍元帥(3);
將官——大將(4)、兵種上將(5)(分步兵、騎兵、炮兵、裝甲兵、裝甲擲彈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種)、中將(6)、少將(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級上士(15)、二級上士(16)、中士(18);
軍士——一級下士(19)、二級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滿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級。(另有一說:1944年增設大尉軍銜,未證實。)
總參勤務軍官軍銜設:總參勤務上校(9)、總參勤務中校(10)、總參勤務少校(11)、總參勤務上尉(12)等2等4級。總參勤務軍官的待遇、晉升等方面均優於同級別的軍官。據當時德國將軍的回憶,一個總參勤務上校可以監督、參與集團軍群級部隊的作戰指揮,頗有點「欽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謀施陶芬貝格,在任後備軍參謀長時就被改授總參勤務上校軍銜。
二、空軍軍銜:
元帥——帝國元帥(2)、空軍元帥(3);
將官——空軍大將(4)、兵種上將(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術兵、航空通信兵、空軍等6種,其中「空軍上將」只授予非空軍出身而從其他軍種、部隊或地方調入的人員)、空軍中將(6)、空軍少將(7);
校官——空軍上校(9)、空軍中校(10)、空軍少校(11);
尉官——空軍上尉(12)、空軍中尉(13)、空軍少尉(14);
士官——空軍一級上士(15)、空軍二級上士(16)、空軍中士(18);
軍士——空軍一級下士(19)、空軍二級下士(20)、空軍上等兵(22);
兵——空軍一等兵(23)、空軍二等兵(24)、空軍三等兵(25)、空軍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級。飛行勤務軍銜設飛行勤務上校至飛行勤務二級下士,共4等11級。
三、海軍海上軍銜:
元帥——海軍元帥(3);
將官——海軍大將(4)、海軍上將(5)、海軍中將(6)、海軍少將(7)、海軍准將(8);
校官——海軍上校(9)、海軍中校(10)、海軍少校(11);
尉官——海軍上尉(12)、海軍中尉(13)、海軍少尉(14);
士官——海軍一級上士(15)、海軍二級上士(16)、海軍一級中士(17)、海軍二級中士(18);
軍士——海軍一級下士(19)、海軍二級下士(20)、一級上等水兵(21)、二級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級。
四、海軍海岸軍銜:
將官——海岸少將(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級上士(15)、海岸二級上士(16)、海岸一級中士(17)、海岸二級中士(18);
軍士——海岸一級下士(19)、海岸二級下士(20)、海岸一級上等兵(21)、海岸二級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級。
五、武裝黨衛隊軍銜:
將官——黨衛軍大將(4)、黨衛軍上將(5)、黨衛軍中將(6)、黨衛軍少將(7);
校官——黨衛軍准將8)、黨衛軍上校(9)、黨衛軍中校(10)、黨衛軍少校(11);
尉官——黨衛軍上尉(12)、黨衛軍中尉(13)、黨衛軍少尉(14);
士官——黨衛軍一級上士(15)、黨衛軍二級上士(16)、黨衛軍中士(18);
軍士——黨衛軍一級下士(19)、黨衛軍二級下士(20);
兵——黨衛軍一等兵(23)、黨衛軍二等兵(24)、三等兵(25)、黨衛軍上等列兵(26)、黨衛軍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級。
六、憲兵軍銜:
將官——憲兵少將(7);
校官——憲兵上校(9)、憲兵中校 (10)、憲兵少校(11);
尉官——憲兵上尉(1 2)、憲兵中尉(13)、憲兵少尉(14);
警長——憲兵高級警長(15)、憲兵一級警長(16)、憲兵二級警長(18)、憲兵三級警長(19) 、憲兵候補警長(20);
警士——憲兵一級警士(23)、憲兵二級警士(24)、憲兵三級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級,海軍、空軍的憲兵軍銜與陸軍相同,在軍銜稱號前冠以「海軍」、「空軍」。武裝黨衛隊憲兵軍官的軍銜多出「黨衛軍憲兵准將(黨衛隊區隊長,8)」一級,憲兵士兵的軍銜稱號與普通武裝黨衛隊士兵相同,但冠以「憲兵」。
七、黨衛隊銜級:
領袖——黨衛隊帝國領袖(3);
高級長官——黨衛隊最高指揮(4)、黨衛隊總指揮(5)、黨衛隊地區總隊長(6);
上級長官——黨衛隊旅隊長(7)、黨衛隊區隊長(8)、黨衛隊旗隊長(9);
中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大隊長(10)、黨衛隊二級突擊隊大隊長(11);
初級長官——黨衛隊一級突擊隊中隊長(12)、黨衛隊二級突擊隊中隊長(13)、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14);
高級士官——黨衛隊突擊隊小隊長(15)、黨衛隊一級小隊長(16)、黨衛隊二級小隊長(18);
初級士官——黨衛隊三級小隊長(19)、黨衛隊三級小隊副(20);
正式隊員——黨衛隊組長(24)、黨衛隊突擊隊隊員(25)、黨衛隊隊員(26);
預備隊員——黨衛隊候補隊員(27)、黨衛隊學員(28)。
以上共9等22級。
八、軍政官專指軍隊中在後方單位、各級司令部、機關、院校中從事工程、技術、教育、新聞、通信、軍醫、獸醫、軍械、軍需、軍法、行政等勤務的軍人(野戰部隊中的此類勤務由軍官、技術官、士官擔負),其級別分:
特級軍政官——特級軍政官(7);
高級軍政官——一級軍政官(9)、二級軍政官(10)、三級軍政官(11);
中級軍政官——四級軍政官(12)、五級軍政官(13)、六級軍政官(14);
初級軍政官——七級軍政官(15)、八級軍政官(16)、九級軍政官(18,在海軍中相當於17)、十級軍政官(海軍單設,相當於18);
候補軍政官——候補軍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級。
九、技術官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技能、未接受過軍內外正規專業技術培訓的士官、軍士,其級別、職務僅在本單位有效。技術官的服役年齡戰前規定為不超過35歲,開戰後放鬆了規定,這也是我們經常在有關二戰的影視、歷史資料中看到「德軍輩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陸軍中分為:
上級技術官——正營級技術官(11)、副營級技術官(12)、正連級技術官(13)、副連級技術官(14);
下級技術官——正排級技術官(15)、副排級技術官(16)、正班級技術官(18)、副班級技術官(19);
候補技術官——候補技術官(20)。
以上共3等9級。
十、女軍人在當時的德國武裝部隊中數量不多,主要從事後勤輔助性工作。戰爭初期,她們著軍便服,只佩帶帽徽、軍種胸標和兵種色帶。到1943年前後,開始給女軍人授予軍銜、配帶軍銜標志,並利用德語的詞性變化專門使用「女性軍銜稱號」。在德國空軍中為女軍人設有如下軍銜稱謂:女空軍少校(11)、女空軍上尉(12)、女空軍中尉(13)、女空軍少尉(14);女空軍中士(18)、女空軍一級下士(19)、女空軍二級下士(20)、女空軍一等兵(23)、女空軍二等兵(24)、女空軍三等兵(25)等。(在黨衛隊系統中倒是一直實行「男女平等」——因為按照希姆萊之流的觀點:入選黨衛隊的人都是日耳曼民族的「精英」!早在1933年就為女隊員設計了女性服裝,並授予黨衛隊銜級、佩帶黨衛隊銜級標志,但稱謂上仍使用「詞性變化」,如黨衛隊女三級小隊長等——筆者注。)
⑻ 二戰時期德國的軍銜如何劃分的
沒有希特勒,就不會造就隆美爾,古德里安,曼斯坦因。。。保盧斯上將晉升元帥獲得元帥權杖時說道,「我更願意獲得新的裝甲師的到來」!可見日耳曼軍人並不像傳說中那樣貪圖虛榮!希特勒也從沒有給自己配發任何勛章。
⑼ 二戰德國陸軍或海軍肩章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出版了許多種類繁多的有關德國軍事用品的著作。實際上,有關德軍的獎章、獎項、制服和設備的各個方面都已在許多優秀的書籍、影片、雜志中作了介紹。但是,在德國軍事用品中有一個方面被忽略了,這就是勛略。在許多描寫二戰時期德軍的書籍中都會附有一些佩帶獎章的德國士兵的照片,在這些獎章中通常都有勛略。關於這方面的興趣是在我購買了一件德軍士兵的短上衣(M40)後產生的。這件上衣保存的非常好,但是除了在左側胸前的口袋上方有一條小小的勛略外,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但正是這條勛略引起了我的好奇。後來,我查證到這只不過是一條普通的勛略,所代表的是1938年3月13日獎章(吞並奧地利紀念章)和1938年10月1日獎章(吞並「捷克斯洛伐克」蘇台德紀念章),而且這條勛略與衣服在最初並不是一套的。 然而,小小的勛略所包含的豐富歷史使我非常震驚,我就此開始收集它。在我收集勛略的那段時間里,它在市面上還是很常見的。但是,我發現並沒有關於勛略的結構、意義、價值以及獲得條件等方面的著作,因此我開始嘗試寫本書來填補這方面的空缺。單從外觀而論,勛略在第三帝國的軍事用品中並不是最引人注目的。但考慮到它所代表的獎項的重要性時,勛略的收藏價值就不難而知了,每個人的英勇行為和服役表現都可以通過其所佩帶的勛略直接反映出來。 德國的軍事人員佩帶個人所獲得的所有獎章參加戰斗是很尋常的。對於那些背面是別針的獎章以及資格徽章,如:一級鐵十字、負傷紀念章、攻擊徽章等在佩帶上沒有什麼問題。但出於隱蔽的原因和長期保存的需要,有些獎章是不能以獎章原件的形式來佩帶的。例如:二級鐵十字、俄國前線獎章(東線冬季戰役紀念章)和長期服役紀念章等。因此,就有必要在作戰服裝上佩帶勛略。根據軍事法律,軍人必須佩帶其所獲得的獎章或徽章。軍人在出席慶祝儀式或休假期間外出和參加遊行時可以佩帶獎章的原形,但是在作戰時這就不可行了。 我借本書所說明的是德國士兵佩帶勛略的目的是為了能在服役期間無論處在什麼樣的不同環境下,都可以展示他們所獲得的獎章。我並不認為本書是一本參考書,因為我相信還有很多收藏家對於二戰時期德國軍事人員的勛略有著非常深刻的理解。我寫這本書的目的是為收藏者提供一個便利的向導來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收藏。同時,我還涉及了一些關於勛略復制的問題,因為市場上有許多作假者對復制勛略並出售它們非常有興趣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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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0
古特爾·羅納陸軍上尉佩帶的勛略包括:二級鐵十字、俄國前線獎章、羅馬尼亞反共產主義者服務獎章和羅馬尼亞之星獎章(該獎章作者不確定)。他的其它獎章有:騎士鐵十字勛章、銅質近戰勛飾、銀質步兵攻擊徽章和黑色戰傷章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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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0
一名非洲軍團士兵佩帶的勛略包括:1939年二級鐵十字、1938年10月1日獎章、義大利-德國非洲戰役紀念章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第一章 佩帶方式
在1933年至1945年期間,共有三種方式用來佩帶德國軍方所頒發的獎章
第一種方式是佩帶獎章的原件。這適用於穿著軍禮服出席一些正式的場合。例如:參加遊行活動、頒獎典禮、葬禮和婚禮。獎章可按下圖所示來佩帶。通常這種方式很少採用,因此獎章的原件都保存的非常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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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0
一件防空兵制服(四個口袋)。獎章有:1939年二級鐵十字、1938年10月1日獎章、空軍防空作戰徽章、銀質負傷紀念章
第二種方式只適用於下列特定的獎章:1914年或1939年二級鐵十字,1914年二級鐵十字的1939年配飾,二級帶劍或不帶劍戰功獎章,俄國前線獎章,民用戰功獎章。當以這種方式佩帶勛帶時,勛帶是別在開領制服(四個紐扣)最上面的扣眼上。如果是空軍作戰服,勛帶是別在制服(五個紐扣)的第二高的扣眼上。對於坦克兵則是別在左側的翻領上。鐵十字勛帶的位置總是最高的,上面提到的其它獎章位置都要在它的下面。如果按下圖的方式佩帶勛帶,勛帶就不能放在勛略條上。但是許多士兵除了佩帶勛略外,還會將勛帶縫在自己的制服上。例如:二級鐵十字可以別在扣眼上,也可以放在勛略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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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0
服裝與前面圖片中服裝相同。鐵十字勛帶按規定佩帶在第二個扣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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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0
規定的勛略佩帶方式。勛略包括:1939年二級鐵十字、俄國前線獎章、羅馬尼亞反共產主義者服務獎章
盡管違反規定,海軍的厚呢短大衣和制服以及空軍作戰服的勛略也出現在同樣的位置上。有大量的圖片可以表明勛略佩帶在所有軍種和准軍事組織的制服上,在1933年至1945年間准軍事組織的數量是非常多的
當在實際條件不允許佩帶獎章原件時,個人通過佩帶勛略藉以展示在服役期間所獲得的業績。因為獎章的設計已經有了適應各種環境的考慮,德國軍事人員在戰場上可以佩帶個人的所有徽章。但是佩帶獎章原件則完全不可能。有大量的二戰圖片顯示在許多不同場合,德國軍事人員都佩帶勛略,無論軍銜高低,都以此來展現自己對祖國所作的貢獻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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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1
圖片中軍官所佩帶的獎章包括兩次世界大戰時期的獎章。勛略包括:1914年二級鐵十字、二級戰功十字獎章(帶劍或不帶劍作者不能確定)和1914-1918年榮譽十字獎章,二級戰功十字獎章勛帶佩帶在制服上數第二個扣眼上。左兜上是沖鋒隊軍體徽章和國家體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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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1
圖片說明:武裝黨衛隊三級突擊隊中隊長(相當於少尉)埃特·澤普所獲得的獎章給人深刻的印象。獎章有:騎士鐵十字勛章、銅質近戰勛飾、一級鐵十字、銀質步兵攻擊徽章、黑色戰傷章。勛略包括:二級鐵十字、俄國前線獎章、黨衛隊長期服役獎章、1938年3月13日獎章和1938年10月1日獎章。這名軍官顯然在二戰前很早就開始服役,因為他獲得過戰爭之花獎章(二戰爆發前希特勒用不流血的方式征服其他國家而設立的吞並類紀念章)和長期服役獎章
第二章 勛略的結構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和第三帝國所有的軍事用品一樣,勛略金屬條的製作標准非常高。即使是級別最低的勛略在製作時也要滿足嚴格的規定。下面的圖片展示了一些收藏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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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4:54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1.圖片所示勛略只包括二級鐵十字。勛帶的規格為25mm長、17mm高。勛略背面是一個外凸的金屬襯背板,用灰色絨線在勛帶背面縫牢,有時也可以用黑色或蘭色的絨線,閃亮的金屬襯背板也可以不被勛帶包裹而露在外面,勛略是通過一個別針固定在衣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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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圖片所示的勛略很常見,每個獎章勛帶尺寸為15mm長、17mm高,結構同前所述。勛略包括:二級戰功劍十字獎章、俄國前線獎章、服軍役四年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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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圖片所示的勛略比較少見,尺寸為30mm長、17mm高,且在背面無羊毛襯背。勛略所代表的獎項為:1938年10月1日獎章,勛帶上附有布拉格城堡金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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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圖片所示的勛略與第二種勛略不同,只有11mm高,寬度與其他勛帶一樣為15mm,圖片清楚地展示了進行包裹的金屬襯背。勛略所代表的獎項為:1914年二級鐵十字、巴登服役十字獎章、1914-1918榮譽戰士十字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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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圖片所示的勛略更加為年齡較大的軍官們所喜愛,尺寸為15mm長、10mm高,這種勛略有一個堅硬的襯背,並用布覆蓋在襯背表面,勛略是縫在軍服上的,因此可以不再使用別針與圓環。勛略所代表的獎項為:1914年二級鐵十字,附帶1939年二級鐵十字配飾、俄國前線獎章、漢堡-漢薩戰爭十字獎章、1914-1918榮譽戰士十字獎章、25年服軍役十字獎章、18年服軍役十字獎章、特豪爾服役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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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圖片所示的勛略偶爾才會遇到,尺寸與2相同,不同的是勛帶採用一種奧地利式褶皺,結構與其他背面使用別針的勛略相似。勛略所代表的獎項為:1939年二級鐵十字、4年空軍服役獎章、1938年3月13日獎章、1938年10月1日獎章,附布拉格城堡金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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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圖片和下面圖片所示為同一種勛略的兩種變形,尺寸與2相同,不同的是勛帶上附有獎章的縮微品。獎章為:1914年二級鐵十字、一戰時期的銀質戰傷章、1914-1918年榮譽十字獎章。1957年以後,隨著二戰德國老兵被允許佩帶他們在二戰期間獲得的非NC政治類獎章後,這種勛略又開始流行起來。身著國防軍制服的老兵們在照相時,都佩帶著附有他們所獲獎章縮微品的勛略
⑽ 請問二戰時德軍下列三種軍服分別是什麼身份
第一種是黨衛軍黑色制服,34年開始配發,42年之後明令禁止穿著,價格昂貴,即使對於當時來說也很昂貴,用料考究,做工精細。袖標上的字母不清楚,所屬部隊不詳,不是骷髏師的袖標,骷髏師袖標字樣應該是Totenkopf。
第二種國防軍將官制服,這是仿品,而且是很粗糙的仿品,細節處理得較差。
第三種是國防軍軍官制服,可能是看領章像是尉官的,但看肩章似乎是校官的,仿品,粗糙。右胸的帝國鷹徽還沒縫呢。
第二件和第三件怎麼感覺像是用中山裝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