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警過程中,嫌疑人反抗,在制服過程中造成的,不需要負責。如果是故意傷害的,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B. 嫌疑犯帶刀行凶未果,被制服時受了傷不能送監
是的,法治也要講人權。受傷嚴重的情況下要治療。
C. 上海一女子持刀站在街頭,警民合力制服,有沒有人因此受傷
上海一名女子持刀站在大街上,警民合力將其制服,所幸現場並無人員傷亡。據媒體報道,事發當天,在上海市芷江西路一小區的門口,當時正是小區人流量很大的時候。一位看起來不到30歲,上身穿著藍色衣服,胳膊上掛著一個白色包包的女子,突然從小區的左側走了出來。女子神情十分詭異,並且看到路人經過,就往人家身上吐口水。因為女子著裝看起來比較正常,所以起初並沒有引起路人的重視,很多人都是急匆匆地路過。不過幾分鍾之後,女子突然向一個從她身邊路過的女學生身上吐口水,正好當時女學生的家長在旁邊,家長見女子的不文明行為非常不滿,上前與女子理論,雙方發生了爭執。突然間,女子從隨著攜帶的白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女學生的家長見女子手裡拿著利器,也不敢和女子繼續爭執了,其他路人也都紛紛躲著女子,不敢靠近!
如果我們發現家人精神存在異常,一定要多加註意,如果有必要的話,一定要及時送往醫院治療,這樣既能及時控制病情,也不會傷害他人。
D. 對官方懸賞通緝犯主動使用暴力手段制服,過程中使通緝犯受傷害或死亡算故意傷害嗎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嗎
當然算故意傷害,不僅要負民事賠償責任,還有可能負刑事責任。即便是警方的通緝令,也只是要求發現通緝犯的蹤跡後,要求是通知警方,向警方提供線索。普通公民只有舉報義務,沒有執法權力。除非對方正在實施不法行為,你才可以制止,而且制止所造成的傷害要看其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的程度。
E. 在抓小偷過程中,導致小偷骨折,小偷要求抓他的人賠償醫葯費是否合理
小偷盜竊固然可惡,也是違法行為,但小偷的相關權利還是應受到法律保護的。在抓捕小偷過程中,過失導致小偷受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懲罰式毆打導致小偷受傷的,打人的不但要受到法律追究,還要賠償小偷的醫療費用。為啥?小偷違法犯罪應當由司法機關進行依法進行懲罰,任何公民是沒有權利來私自懲罰的。
抓捕小偷屬於正當行為,即便導致小偷受傷,只要沒有故意行為,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F. 雲南交警因制服闖紅燈女子而致其傷殘,被索賠8.3萬,案件的經過如何
引言:在違反交通規則的時候,都會被交警訓斥。當著交警的面還違反交通規則的話,這件事就已經非常的嚴重了。雲南的一位女子就當著交警的面闖了紅燈,結果還不聽從交警的勸告。交警採取了一些暴力手段解決了問題,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經過,今天小朋友就帶大家去了解一下。
就在女子和交警的糾纏過程中,這名女子不小心摔倒了。結果經過醫院調查,住院了21天後,鑒定女子的傷殘達到了10級傷殘。這名女子隨後就將交警告上了法庭,要求交警賠償金額8萬多。這件事情也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首先就是證明女子違反交通規則,所以交警有權利對這名女子進行處罰。但是女子並不接受處罰,所以交警也有權利扣留電動車。但是交警在執勤的過程中並沒有保護到女子人生的安全,所以造成了女子受傷,也應該賠償女子。
G. 雲南一交警在制服闖紅燈女子時致其傷殘,被索賠8.3萬,對此你怎麼看
引言:雲南一交警在制服闖紅燈女子時,致其傷殘被索賠了8.3萬,小編覺得女子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因為你先闖紅燈,別人才來制服你的,你肯定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對於這個交警來說應該是工作范圍的事情,只不過沒有保護女子的人身安全。
三、因為沒有保護那個女子的人身安全
作為交警,他肯定是需要遵守規則的,不能過度的放任權利,依法執法,才能夠更好的保護我們的人民權益,不過小編覺得8,000萬元著實有點多了,這樣有點寒心,也希望大家在出行的時候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只有這樣的話才不至於讓自己出現受傷的情況或者出現懲罰的情況。
H. 南京見義勇為市民暫無生命危險,在事發現場這位市民有多英勇
5月29號,在南京的街頭發生了一起性質較惡劣的事情:一位男子街頭行凶。造成了8人受傷,4人重傷。因為有一個熱心市民勇敢了制住了行凶者,隨後交給了警察,這件事情才得以終止。這位熱心市民也因為在制服的過程中被捅了數刀,送到醫院進行了搶救。這位熱心市民的傷勢也一直被人們關注。因為當時只有他站了出來,非常的英勇。
幸運的是,胖哥雖然被捅了好幾刀,但是幸好沒有傷到要害,現在已經沒有了生命危險。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是非常值得贊揚的,特別是當時只有胖哥站出來的情況下,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也更加的珍貴。希望胖哥後續生活平安順利。
I. 在有陌生人不按規定闖入學校的情況下保安將其制服,制服的過程中使其受到傷害,保安需不需要負責
要負法律責任。陌生人強行入校園只是違規行為,保安執行勤務時不應動手,不能突破違法侵害他人這一底線。
J. 7年前,這兩位少年為制服歹徒受傷錯過高考,他們後來過得怎樣了
這個世界總有一些三觀不正,心理扭曲,思想流毒的人,他們為了本人的某個願望,不擇手腕,毫無廉恥之心。
這個世界上也有舍己為人,不圖名利,英勇維護正義的人,他們勇於斗爭邪惡,可以分得清黑白,永遠把品德排在利益的前面。前者把獸性展示得淋漓盡致,後者總以耿直光明的人性,打動無數人,以高尚的品德,取得大家的敬仰!
故事中的「奪刀少年」,當年寧可錯過影響出路的高考,也要在風險之際,勇擊歹徒,救下全車人的性命,他們的勇氣與質量,曾震動很多人,成為了見義勇為的楷模,成為了維護正義的英雄。那麼,時隔多年,那兩位少年後來怎樣樣了?
2014年的5月31日,天氣越來越熱,大巴上的乘客昏昏欲睡,大家都沒有認識上,接下來這份寧靜將會被突破,直到車上有人發出一聲慘叫。
往常,間隔這件事已過去6年,他們不斷各自的崗位上努力斗爭,日子過得很平凡,並沒有由於當年的見義勇為,取得人們的稱譽後,並沒有遺忘本人的初心,他們無私踏實的質量,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