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朝官服特徵
明代袍的顏色,是分等級的。一至四品官穿緋色(大紅),五至七品官用青色,八品以下用綠色。官袍圓團花紋直徑的大小也區分等級,一品用大獨科花,直徑五寸;以下品級用品,隨品級大小而縮小。
袍的補子,也依照官階的大小有一定的圖像:
一、公、侯、駙馬、伯用麒麟補、白澤補(白澤、麒麟,是神話動物或古代絕種的動物)。 二、文官,一品畫仙鶴的補子。二品畫錦雞。三品畫孔雀。四品畫雲雁。五品畫白鷳。六品畫鷺鷥。七品畫鸂鸂。八品畫黃鸝。九品畫鵪鶉。雜職畫練鵲。風憲官畫懈廌。
三、武官,一品、二品畫獅子。三品、四品畫虎豹。五品畫熊羆。六品畫彪。七品也畫彪。八品畫犀牛。九品畫海馬。 一、二品官服補子實物 - 明代官袍圓團紋,除了龍團紋,還有蟒衣(四個爪的龍)、飛魚(有翅膀和魚尾巴的龍)和鬥牛(頭上有兩只彎角的龍),以及麒麟的紋路,穿這一些花紋大紅袍的人,都是一、二品到公、侯、伯、駙馬以上的高官。 官服補子實物 明代官像畫保存了當代的官服藝術形式。明朝傳至今日的官服,幾乎盪然無存,少數從墓穴挖出來的幾件,也是破損腐朽變色了。而官像畫里的服飾鞋帽,色彩鮮艷,配件齊全,加上寫實的人物表情,可說是紀錄了明代近三百年歷史的官樣服裝秀,也提供學術研究、古裝戲、現代的服飾造形設計良好的參考
明代的官像畫服飾,驗證了文獻記載的史實,並補充文字敘述的抽象和不足,我們從許多官像畫的服飾實例中,可以發現幾種特色: 一、冠帽方面:可看出官方規定格式,只是原則上的條件宣告,樣式也是多采多姿富於變化的。古人與現代人都注重頭圍身段、個性氣質的整體表現,除了大小的自然改變外,男生冠帽的配飾,如帽緣中間玉飾的形狀、雕花、大小、鑲邊都不太一樣。女生冠釵細件的形式花樣,更是多采多姿,翠博山(翠蓋)、金鳳(金翟)、珠翠翟、珠滴、寶鈿;三博鬢(皇後才有)、珠牌(挑珠排、挑排結子)、珠翠雲片、冠緣設計,乃至發形、耳飾、胸針等,都有極豐富的變化內容,這顯示出古代手工社會,注重冠帽藝術表現,以及個人美感風格造形的品味。 7a9">:~
vVtkB$]L
由官家婦女裝扮的華麗,也可看出先生對太太的疼惜與尊重,女生愛美、藝術要求的天份,就在鳳冠上展露。也有一些女官像沒有戴鳳冠,只插幾個頭釵,可能是官便裝,或早期鳳冠還未形成制式、流行,也有可能跟官位大小有關系。 二、衣服方面:顏色的表現上,可能並不如官方規定的:一至四品官用大紅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品以下用綠色。一般官便服都以暗藍色、天青色居多,也有綠色。而戴官帽的官服,則以大紅色常見,如我們在古裝戲看到中進士或狀元的人,都穿大紅色官服,然而依照官階,進士、狀元是七品官,然而依照官階,進士、狀元是七品官,應該穿青色官服,大概是中國人比較喜歡紅色的喜氣洋洋,就並不完全照規定穿著了。而官家婦女更以紅色官服較多,所以,我們稱女生的刺綉、手工藝叫「女紅」,是有民族文化特格特色的。 明代官服的纖綉花樣紋圖也頗多變化。有人說只有皇帝才能穿五爪金龍的龍袍,然而明朝留傳下來的「李貞寫真像」中,李貞就穿著五爪金龍的龍袍。官太太也有穿龍袍的,但可能都是比較大的官婦人。
服飾是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最集中的體現,也是一個社會和時代進化的晴雨表。隨著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明朝中後期的服飾從生產、供銷到消費諸環節都發生了與傳統生活方式迥乎不同的異動傾向,呈現出鮮明的文化特徵,本文試就此略作探析。 一、僭禮越制的突破性 服飾不僅僅具有穿著打扮的實用價值,在封建社會還是一個人社會地位、貴賤尊卑的標志。早在戰國時代,荀子就提倡「衣服有制,宮室有度」(《荀子·王制》),西漢時賈誼又詳細闡述了「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貴賤」(《新書》卷1)的意義,因此這個原則一直根深蒂固縈結於歷代帝王的思想之中,「易冠服」幾乎成了每一個創業繼統之君安邦定國最重要的政治措施之一。所謂「一代之興,必有一代冠服之制」, [1]其文化意蘊就正在此。 洪武元年(1386)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立國伊始,就下了一道「悉命復衣冠如唐制」的詔令,對全國官民百姓衣冠服飾的形制、質地和顏色都作了嚴格規定:士民皆束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黃、玄;樂工冠青卍字頂巾,系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絲、綾羅、綢絹;其樂妓則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庶民妻同 兩年後朱元璋覺得四帶巾不盡完善,「復制四方平定巾頒行天下,令士人吏民咸如式制服之」[3];又令「男女衣服並不得用金綉錦綺絲綾羅,止用綢絹素紗,首飾、釧鐲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銀,靴不得裁製花樣、金錢裝飾,違者罪之」[4]。洪武五年(1372),「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不得金綉,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洪武六年(1373),「令庶人巾環不得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官吏)未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頂,帽珠止許水晶、香木」[5]。為了確保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洪武十三年(1380)頒布的《大明律》特設「服舍違式」條,對於越級使用服飾的行為作出嚴厲懲處:「若常服僭用錦綺、絲、綾羅、彩綉……及將大紅銷金制為帳幔、被褥之類,婦女僭用金綉閃色衣服、金寶、首飾、鐲釧及用珍珠綠綴,衣履並結成補子蓋額纓絡等件,倡伎僭用金首飾鐲釧者,事發,各問以應得之罪(按即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長),服飾器用等物並追入官。」[6]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作了一次較大的調整,並補充了一些新的內容。至此,明代服飾制度基本成型,其規定之嚴密,范圍之廣泛,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這里之所以不厭其煩地交待朱元璋的服飾制度,是因為這些繁縟苛刻的規章建構起了明初等級森嚴的政治體系,建構起了尊卑有序貴賤分明的服飾文化氛圍:國朝士女服飾,皆有定製。洪武時律令嚴明,人遵畫一之法。[7]大明國有其制,不獨農工商不敢混冒;雖官為郡丞郡,非正途出身亦不敢服(儒服。
其便服,自職官大僚而下至於生員,俱戴四角方巾,服各色花素綢紗綾緞道袍。其華而雅重者,冬用大絨繭綢,夏用細葛,庶民莫敢效也;其樸素者,冬用紫花細布或白布為袍,隸人不敢擬也……其市井富民,亦有服紗綢綾羅者,然色必青黑,不敢從新艷也 這種文化氛圍的突出特徵是單調、保守、拘謹、呆板,而明朝中後期服飾的「去朴從艷」、「僭擬無涯」,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明初以來的禮法道德秩序,則是其最重大的社會意義所在。
自明中葉以降,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富商大賈不再甘於禮制的約束,憑藉財勢恣意享樂,一擲千金在所不惜,從而帶動了整個社會風尚的嬗變。這股風潮濫觴於成化時期,如湖北安陸府在成、弘以前,「俗椎魯少機械」,「衣無綺紈之飾」,此後則「聲名漸辟,文物轉盛,生齒繁多,機心蝟起」 ================================================================ 「男子惟綢布土縑,富者間衣文綺,以襲以布,謂之襯衣,士非達官,員領不得輒用絲,女子服飾視貧富以為艷朴」 高帽大袖,履舄無等,婦女高髻長衣短裳,珠綺之飾頗侈僭」家居多素練衣、緇布冠,即諸生以文學名者,亦白袍青履遊行市中,庶氓之家則用羊腸葛及太倉本色布,此二物價謙而質素,故人人用之,其風俗儉薄如此」 羊腸葛、本色布者,久不鬻於市,以其無人服之也。至於駔會庸流、幺么賤品,亦帶方頭巾,莫知厲禁。 明朝中後期服飾的變遷,大抵說來,質地由低廉樸素轉向高貴華麗,顏色由淺淡單調轉向鮮艷紛繁,式樣由規整刻板轉向新奇復雜,而且變換周期短促,極力追求時髦,日新月異,令人目不暇接,成為中國古代服飾史上最豐富多彩的發展時期。 以河南太康縣為例,「國初時衣衫褶前七後八,弘治間上長下短褶多;正德初上短下長三分之一,士夫多中停,冠則平頂,高尺余,士夫不減八九寸;嘉靖初服上長下短似弘治時,市井少年帽尖長,俗雲邊鼓帽。弘治間婦女衣衫僅掩裙腰,富者用羅綾紗絹,織金彩通袖,裙用金彩膝,髻高寸余;正德間衣衫漸大,裙褶漸多,衫唯用金彩補子,髻漸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多,髻高如官帽,皆鐵絲胎,高六七寸,口周尺二三寸余」[39]。同時的福建建寧縣,「男飾皆瓦籠帽,衣履皆絲,時改新樣;女飾衣錦綺,被珠翠,黃金橫帶,動如命婦夫人」[40]。 萬曆初年的南直隸通州,「衣長,裙闊,領寬,腰細,倏忽變異,號為時樣」[21]。尤其是東南都會南京,在這方面非常突出,「殊形詭制,日異月新」。僅一小小的頭巾,就有漢巾、晉巾、唐巾、諸葛巾、純陽巾、東坡巾、陽明巾、九華巾、玉台巾、逍遙巾、華陽巾、四開巾、勇巾等名目,質地則有帽羅、緯羅、漆紗、馬尾紗、龍鱗紗等品種,「至以馬尾織為巾,又有瓦楞、單絲、雙絲之異,於是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極矣」;鞋子在以前只有雲履、素履,萬曆時又有了方頭短臉、鞋、羅漢革及、僧鞋等樣式,「其跟益務為淺薄,至拖曳而後成步,其色則紅紫黃綠亡所不有」[41]。而范濂(1540-?)根據親身經歷記載松江的服飾變遷,既顯得真實可信,且可見其追逐時髦的勢頭似乎更在南京之上:余始為諸生,見朋輩戴橋梁絨線巾,春元戴金線巾,縉紳戴忠靖巾。自後以為煩,俗易高士巾、素方巾,復變為唐巾、晉巾、漢巾、褊巾。丙戌(萬曆十四年,1586)以來,皆用不唐不晉之巾……今又有馬尾羅巾、高淳羅巾。男人衣服,予弱冠時,皆用細練裙褶,老者上長下短,少者上短下長,自後漸易兩平,其式即皂隸所穿冬暖夏涼之服,蓋胡制也。後改陽明衣、十八學士衣、二十四氣衣,皆以練為度,亦不多見。隆、萬以來,皆用道袍,而古者皆用陽明衣,乃其心好異,非好古也。綾絹花樣,初尚宋錦,後尚唐漢錦、晉錦,今皆用千鍾粟倭錦、芙蓉錦大花樣,名四朵頭,視漢唐諸錦,皆稱厭物矣。羅·初尚暖羅、水圍羅,今皆用湖羅、馬尾羅、綺羅,而水圍羅又下矣。其他紗綢,更易不可勝計 這里提到的忠靖巾,即忠靜冠,系嘉靖七年(1528)特定的官員燕居冠戴,京官則七品以上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地方則各省方面官及府州縣官才有資格使用,武官限都督以上,其餘人等不得濫用。但是「嘉靖末年以至隆、萬兩朝,深衣大帶,忠靖、進士等冠,唯意制用……朝家也曾設禁,士民全不知警」[42]。北直隸廣平府也是「忠靜之制,雜流、武弁、驛遞、倉散等官皆僭之,而儒生、學子羨其美觀,加以金雲,名曰凌雲巾」[34]。至於上文涉及的瓦籠馬宗帽,又稱瓦楞帽或瓦楞馬宗帽,以馬牛尾編結而成,范濂也記載了它在松江地區的流變:「瓦楞馬宗帽,在嘉靖初年惟生員始戴,至二十年外,則富民用之,然亦僅見一二,價甚騰貴……萬曆以來,不論貧富皆用馬宗,價亦甚賤,有四五錢、七八錢者。」[23]而萬曆中葉浙江海寧縣的瓦楞帽僅「所值一二錢,雖丐者亦用」[43],逐漸走向普及化。 在這股追逐時髦的潮流中,有三種文化事象值得大書特寫:一曰地域中心。以蘇州為代表的吳中地區,由於得天獨厚的經濟條件,服飾最為新潮,引起周圍地區乃至全國各地的關注,遂成為時代風尚播布的策源地。時人謂蘇州「善操海內上下進退之權,蘇人以為雅者,則四方隨之而雅,俗者,則隨而俗之」 [44];「吳俗習奢華,樂奇異,人情皆觀赴焉。吳制服而華,以為非是弗文也……四方重吳服,而吳益工於服」[45],以至於有「吳俗奢靡為天下最」的說法。這種地域擴散性對於明朝中後期服飾的變遷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促使全社會熱衷穿著,刻意打扮,把中國古代服飾文化推進到了一個嶄新的階段。
二曰名人效應。古代名人多是一些風流雅緻的士大夫,知識淵博,見聞淹洽,而且擁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生活上比較考究,往往想方設法追求較多的物質和精神享受,所以很容易引起一般市民的崇尚。如著名文學家陳繼儒(1558-1639,號眉公)慣於標新立異,「每事好制新樣,人輒效法」,他所制戴的頭巾被當時人稱為「眉公巾」[46]。著名書畫家董其昌(1555-1636)在服裝式樣日新月異的形勢下,別出心裁地穿起了一種用松江紫花布縫制的道袍,這種衣服本是當地的「送終之服」,但因為他是名人,人們非但不以為怪,反爭起模仿,「一月而變國俗」,致使「布價驟高」 這種對名人的仿效也促使明朝後期的服飾不斷翻新,精益求精。 三曰婦女優勢。古代婦女由於社交活動相對較少,拋頭露頭的機會一般不多,封建政府的清規戒律對她們的約束往往不易湊效,這就使得婦女服飾的爭奇斗妍具有一種天然的優勢,而且往往不顧經濟實力,竟尚虛榮。時稱「俗尚日奢,婦女尤甚,家才擔石,已貿綺羅,積未錙銖,先營珠翠」[48],「男子僭於外,法可以禁止,婦女僭於內,禁有所不及,故移風易俗,於此尤難。原其始,大約起於縉紳之家,而婢妾效之,寢假而及於親戚,以逮鄰里。 富豪始以創起為奇,後以過前為麗,得之者不以為僭而以為榮,不得者不以為安而以為恥。或中人之產,營一飾而不足;或卒歲之資,制一裳而無余,遂成流風,殆不可復」[37]。這種風氣的感染性極強,從南到北都普遍存在。 北直隸隆慶州「士民竟以華服相誇耀,鄉間婦女亦好為華飾」[49]。南京婦女服飾,「在首者翟冠,七品命婦服之,古謂之副,又曰『步搖』。其常服:戴於發者,或以金銀絲,或(以)馬尾,或以紗;帽之有冠,有丫髻,有雲髻,俗或曰『假髻』」[50]。服裝程式也很難墨守陳規,時間稍長就被淘汰,萬曆初年猶十餘年一變,萬曆中葉就縮短為兩三年一變,「而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袂之寬狹修短,花鈿之樣式,渲染之顏色,鬢發之飾,履綦之工,無不變易」[51]。 至於松江婦女服飾的變遷則更為復雜,范濂記載說:婦人頭髻,在隆慶初年,皆尚員褊,頂用寶花,謂之挑心,兩邊用捧鬢,後用滿冠倒插,兩耳用寶嵌大,年少者用頭木匝,綴以團花方塊,身穿裙襖,襖用大袖員領,裙有銷金拖。自後翻出挑尖頂髻、鵝膽心髻,漸見長員,並去前飾,皆尚雅裝。梳頭如男人直羅,不用分發,蝶鬢髻皆後垂,又名墮馬髻,旁插金玉梅花一二支,前用金絞絲燈籠簪,兩邊西番蓮俏簪,插二三對,發股中用犀玉大簪,橫貫一二支,後用點翠卷荷一朵,旁加翠花一朵,大如手掌,裝綴明珠數顆,謂之鬢邊花,插兩鬢邊,又謂之飄枝花。耳用珠嵌金玉丁香,衣用三領窄袖,長三尺余,如男人穿褶,僅露裙二三寸。梅條裙拖、膝褲拖,初尚刻絲,又尚本色,尚畫,尚插綉,尚推紗,近又尚大紅綠綉,如藕蓮裙之類,而披風、便服,並其梅條去之矣。包頭不問老幼皆用,萬曆十年內,暑天猶尚馬宗頭箍,今皆易紗包頭,春秋用熟湖羅,初尚闊,今又漸窄……以包頭不能束發,內加細黑馬宗網巾,此又梳裝一幻,而聞風效尤者皆稱便矣。 [23] 其形色之詭異,名目之繁多,變換之迅速,並不亞於現代商品社會,明朝中後期服飾之追逐時髦的風尚於此可見。
松江婦女服飾男式化反映了明朝中後期男女服飾漫無區別的社會現象,與此相適應,有的地方則出現了男人服裝女式化的風氣:「嘉靖末年以至隆、萬兩朝……富貴公子衣色大類女妝,巾式詭異難辨。」[42]浙江桐鄉縣「自丁酉(萬曆二十五年,1597)至丁未(萬曆三十五年,1607),若輩皆好穿絲綢縐紗湖羅,且色染大類婦人」,「東南郡邑凡生員、讀書人家有力者,盡為婦人紅紫之服」。於是有冬烘先生套改唐詩來譏刺說:「昨日到城郭,歸來淚滿襟,遍身女衣者,盡是讀書人。」 [52]崇禎時浙江烏程縣也頗為「佻達少年以紅紫為奇服」 [53]。這種「厭常喜新,去朴從艷」的行為,表明當時人們追逐時髦的風尚達到了極點,他們已不再僅僅滿足於服裝式樣的更換和用料的華美,而千方百計尋求更加新奇怪異的刺激。甚至連偏遠的四川洪雅縣也是「婦女好為艷妝,髻尚挺心,兩袖廣長,衫幾曳地;男子則士冠方巾,余為瓦棱帽,市井之人多以麻布為之,謂之涼帽,與有喪得同」 [53],雖然怪誕離奇,卻被奉為時尚。浙江湖州一帶,「以前富貴家女妝止重金寶,今仍制巧樣,金寶卻束之不用,別用珠翠珊瑚奇巧等物標新立異,獨出心裁
2. 朱元璋的國子監是什麼呢
洪武十八年四月,吏部尚書余熂被朱重八砍掉了腦袋。
據相當不實的《太祖實錄》,余熂被殺的緣故是:
國子監祭酒宋訥,也就是明帝國最高學府的校長,「以嚴厲為眾所嫉」,因為在管理學校上非常嚴苛,被眾人忌恨。其中有一個叫金文征的「助教」,與吏部尚書余熂是同鄉。他找到余熂,二人合謀,以宋訥年事已高為由,發文件讓他退休。宋訥接到退休通知後,去向朱重八告辭。朱重八很驚訝,問他為什麼要退休。宋訥說並不是自己的意思。朱重八將余熂、金文征抓起來拷問,得知真相後將兩人一並誅殺,下旨讓宋訥繼續做他的校長。
官修史書玩弄文辭,以輕描淡寫的「嚴厲」二字,略掉了宋訥秉持朱重八之意,以落實學規為名,行思想監控之實,在國子監所犯下的包括草菅人命在內的滔天罪過。
這種思想、行為控制,既針對學生,也針對教師。
明代國子監內設有一個叫做「監丞」的職位,主要職責是對教師實行「糾舉懲治」,也就是監視教師在行為上是否有失儀之處,在言語和教學上是否有越軌之舉;同時也監視學生是否存在異動(地方學堂則設有「提舉官」)。朱重八授意制定的學規中,有這樣的規定:
「敢有妄生異議,鼓惑後生、乖其良心者,誅其本身,全家遷發化外。」
與之相配套的,是對教學內容的嚴格審查。尤其針對教師的講義:
「每值講之前一日,具講義稿呈內閣及勛爵知經筵者閱訂,有痴句,則批駁令自改正。改已,復編呈之。雖至再三必改定,乃繕寫一本呈。」(王夫之語)
大意是:國子監教師講課的前一天,要把講義稿呈送給內閣等部門審查,若發現其中有不合適的「痴句」,則批示駁斥令其改正。改完後,再呈送給內閣等部門審查。直到最後沒有任何問題,才可以拿去課堂上宣講。
如此種種,全是因為朱重八對國子監的定位,只為生產奴才,而非自由民。
3. 國子監很難進,學生們在裡面主要干什麼
國子監是我國古代的最高學府,可以說相當於今天的清華北大的地位,國子監是由朝廷直接管轄的學府,所以國子監不是什麼人都進的。
國子監一直是國家重點學院,除了國子監以外,古代當時最為出名的當屬應天府書院,嵩陽、嶽麓、白鹿書院也很有地位,各地學子都爭相考進呢。
4. 明代官服制度的文武官服
文武官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頒詔、開讀、進表、傳制都用梁冠、赤羅衣,青領緣白紗中單,青緣赤羅裳,赤羅蔽膝,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以梁冠上的梁數區別品位高低。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籠巾貂蟬(貂原來掛貂尾,後以雉尾代替,蟬是金飾)。駙馬七梁不用雉尾。一品七梁,玉帶玉佩具。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玉綬環2。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余同一品。三品五梁,金帶,佩玉,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金綬環2。四品四梁,金帶,佩葯玉(即玻璃),余同三品。五品三梁,銀帶鈒(音sà颯)花(即銀質飾有凸紋金花),佩葯玉,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2。一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二梁,銀帶,佩葯玉,黃、綠、赤織成練雀三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綬環2。御史服獬豸(神羊)。八、九品一梁,烏角(牛角)帶,佩葯玉,黃、綠織成鸂鶒二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銅綬環2。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將朝服上衣改成赤羅青緣,長過腰止七寸,不掩沒下裳。中單改成白紗青緣,下裳赤羅青緣,前三幅後四幅,每幅三襞積(褶襇),革帶前綴蔽膝,後佩綬,系而掩之。大帶表裡用素色。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不準穿朱履。冬十一月百官可戴暖耳。
文武官祭服
凡皇帝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祭穿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至九品,皂領緣青羅衣,皂領緣白紗中單,皂緣赤羅裳,赤羅蔽膝,三品以上方心曲領。冠帶佩綬同朝服,四品以下去佩綬。嘉靖八年定錦衣衛堂上官在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時可穿大紅蟒四爪龍衣,飛魚(龍頭魚尾有翼)服,戴烏紗帽。祭太廟社稷時,他們穿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
洪武三年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銀花,四品素金,五品銀鈒花,六、七品素銀,八、九品烏角。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其制為盤領右衽袍,衣料用紵絲(緞織物)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至四品緋袍,五至七品青袍,八、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團花),徑5寸。二品小獨科花(小團花),徑3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散排的寫生形摘枝花),徑2寸。四、五品小雜花紋,徑1寸5分。六、七品小雜花,徑1寸。八品以下無紋。襆頭有漆、紗兩種,展角氏1尺2寸;先規定雜職官襆頭不用展角,只垂2帶;後准用展角。腰帶;一品玉帶,二品犀角,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為烏角(牛角)。帶鞓青色,垂〓尾於下。黑靴。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同一品。百官入朝碰到雨雪,許服雨衣。
文武官常服
凡常朝視事穿常服。明初常服與公服都是烏紗帽、團領衫、束帶。洪武六年規定一、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彩綉,帽珠用玉;三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至六品穿四爪龍(蟒),許用金綉。洪武二十三年定製,文官衣自領至裔(yì音義),去地1寸,袖長過手,回復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武官去地5寸,袖長過手7寸。洪武二十四年定製,公、侯、駙馬、伯,服綉麒麟、白澤。文官一品緋袍,綉仙鶴;二品緋袍,綉錦雞;三品緋袍,綉孔雀;四品緋袍,綉雲雁;五品青袍,綉白鷳;六品青袍,綉鷺鷥;七品青袍,綉溪敕;八品綠袍,綉黃鸝;九品綠袍,綉鵪鶉。武將一品、二品緋袍,繪獅子;三品緋袍,繪老虎;四品緋袍,繪豹子;五品青袍,繪熊;六品、七品青袍,繪彪;八品綠袍,繪犀牛,九品綠袍,繪海馬。 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傳統戲曲所採用的官服形式。這些不同的鳥紋獸紋,都設計成方形框架之內,布置於團領衫的前胸和後背,下圍裝金飾玉的腰帶,極其壯觀。
明《大學衍義補遺》卷九十八說:「我朝定製,品官各有花樣。公、侯、駙馬、伯,服綉麒麟白澤,不在文武之數;文武一品至九品,皆有應服花樣,文官用飛鳥,像其文采也,武官用走獸,像其猛鷙也。」接著講明朝的常服,可由各級官員按其等級根據規定款式自製,不像宋代是由政府統一製作定時分賜。常服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一般文官都能遵循制度服用,武官往往違反制度穿公侯伯及一品之服,自熊羆至海馬(即五品至九品)的服裝,不但穿的人極少,而製造的人也幾乎斷絕了。
文武官燕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規定品官燕服為忠靜冠。忠靜冠是參照古時玄端服的制度而定的,鑒於當時服制出現混亂現象,故用忠靜之名,勉勵百官進思盡忠,退思補過。通過服裝來強化意識形態的效果。忠靜冠冠框用烏紗包裱,兩山具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壓以金線,冠邊用金片包鑲,四品以下用淺色絲線壓邊,不用金邊。衣服款式仿古玄端服,古制玄端取端正之意,士之衣袂(衣袖)2尺2寸,衣長亦2尺2寸,正裁,色用玄,上衣與下裳分開。明代用深青色紵絲或紗、羅製作。三品以上織雲紋,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前後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素履,白靴。凡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在外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及都督以上武官許穿之。
特賞的賜服
蟒服、飛魚服、鬥牛服這三種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內,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說:「蟒衣如像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元典章》卷五十八記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不花帖木耳奏:'街市賣的緞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龍,只少一個爪子。四個爪子的賣著(者)有奏(著)呵'。」說明四爪大龍緞袍(即蟒袍)在元初就已經在街市出賣。《明史·輿服志》記內使官服,說永樂以後(公元1403年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綉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次則飛魚……。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正向,尤貴。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據《碎金》稱作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但)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紅、黃之別耳。」這段記載可知,蟒衣有單蟒,即綉兩條行蟒紋於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後背加正面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於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於前胸後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雲蟒紋裝飾,稱為膝襕。
飛魚,據《山海經》載:「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話色彩。《林邑國記》說:「飛魚身圓,長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蟬。」是一種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鬥牛原是天上星宿,《晉書·張華傳》說,晉惠帝時,廣武侯張華見鬥牛之間常有紫氣,請通曉天文的雷煥去詢問,雷煥說是豐城寶劍之精,上徹於天,就讓雷煥為豐城令。煥到任,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華,一以自佩。後張華被殺,劍忽不見。雷煥死後,其子持劍過延平津,船至江中,劍忽躍出,墮水。但見二龍蟠縈有文章,水泯警沸,於是失劍。明代鬥牛服為牛角龍形。
明朝只有皇帝和其親屬可穿五爪龍紋衣服,明後期有的重臣權貴也穿五爪龍衣,則稱為「蟒龍」。嘉靖權相嚴嵩被參劾倒台後,在江西分宜縣嚴嵩的老家抄沒成千上萬件絲綢衣料和各種華貴服裝。《天水冰山錄》記載著從嚴嵩家抄沒的財產名錄,其中有五爪雲龍過肩妝花段(緞),各種顏色質料的蟒龍紋衣料。如蟒龍補、過肩蟒龍。蟒、蟒補、過肩蟒、過肩雲蟒、百花蟒;鬥牛、鬥牛補、鬥牛過肩、鬥牛過肩補;飛魚、飛魚補、飛魚過肩、飛魚通袖等各式衣、圓領、袍、襖、女衣、女袍、女襖、女披風等成衣和織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結構裁片排料而織制的服裝匹料。明代蟒服、鬥牛服在北京南苑葦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明墓、廣州郊區明墓均有實物發現。
5. 明朝官服,從一品到七品介紹
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宗人令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左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右宗正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左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右宗人 一人 正一品 宗人府經歷 一人 正五品 宗人府經歷司三公太師 無定員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無定員 正一品 三公太保 無定員 正一品 三公三孤少師 無定員 從一品 三孤少傅 無定員 從一品 三孤少保 無定員 從一品 三孤太子三師太子太師 無定員 從一品 太子三師太子太傅 無定員 從一品 太子三師太子太保 無定員 從一品 太子三師太子三少太子少師 無定員 正二品 太子三少太子少傅 無定員 正二品 太子三少太子少保 無定員 正二品 太子三少 東宮太子賓客 無定員 正三品 東宮大臣內閣中極殿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 舊名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 舊名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武英殿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文淵閣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中書省洪武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左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書省右丞相 一人 正一品 中書省平章政事 一人 從一品 中書省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左丞 一人 正二品 中書省右丞 一人 正二品 中書省參知政事 一人 從二品 中書省 洪武九年汰參知政事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書省左司郎中 一人 正五品 中書省右司員外郎 一人 正六品 中書省都事 一人 正七品 中書省檢校 一人 正七品 中書省 洪武二年革檢校照磨 一人 從七品 中書省 洪武二年革照磨管勾 一人 從七品 中書省參議 一人 正三品 中書省參議府 吳元年革參議府參軍 一人 從三品 中書省斷事官 一人 從三品 中書省 洪武二年革斷事官斷事 一人 正七品 中書省經歷 一人 正七品 中書省都鎮撫 一人 正五品 中書省都鎮撫司 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隸大都督府考功郎 一人 正七品 中書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革考功所中書舍人 十人 從七品 中書省 舊名直省舍人東閣大學士 一人 正五品 內閣吏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吏部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吏部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吏部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文選清吏司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驗封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稽勛清吏司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吏部考功清吏司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吏部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吏部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吏部文選清吏司 洪武三十一年增設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吏部考功清吏司 正統十一年增設戶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戶部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戶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戶部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浙江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湖廣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戶部陝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廣東清吏司 郎中 二人 正五品 戶部山東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福建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 四人 正五品 戶部山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四川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戶部廣西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戶部貴州清吏司 郎中 三人 正五品 戶部雲南清吏司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戶部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戶部四川清吏司 宣德七年增設,後仍革。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戶部雲南清吏司 宣德七年增設,後仍革。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 宣德以後主事 七人 正六品 戶部雲南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浙江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江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湖廣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陝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福建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河南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戶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戶部山東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戶部四川清吏司主事 一人 正六品 戶部貴州清吏司禮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禮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禮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禮部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禮部儀制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禮部祠祭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禮部主客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禮部精膳清吏司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禮部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禮部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禮部儀制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禮部祠祭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禮部主客清吏司 兵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兵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兵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兵部 郎中 二人 正五品 兵部武選清吏司 郎中 二人 正五品 兵部職方清吏司 郎中 二人 正五品 兵部車駕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兵部武庫清吏司 萬曆九年並革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兵部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兵部武選清吏司 後革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兵部武庫清吏司 後革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兵部職方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兵部 主事 三人 正六品 兵部武選清吏司 主事 四人 正六品 職方武選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兵部車駕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兵部武庫清吏司 後革 刑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刑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刑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刑部其屬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浙江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湖廣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陝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廣東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山東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福建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山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四川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廣西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貴州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刑部雲南清吏司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刑部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刑部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浙江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江西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湖廣清吏司 萬曆中革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陝西清吏司 萬曆中革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廣東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山東清吏司 萬曆中革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福建清吏司 萬曆中革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河南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刑部四川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刑部廣西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貴州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刑部雲南清吏司 工部尚書 一人 正二品 工部 左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工部 右侍郎 一人 正三品 工部 司務 二人 從九品 工部司務廳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營繕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虞衡清吏司 郎中 五人 正五品 工部 都水清吏司 郎中 一人 正五品 工部 屯田清吏司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工部 員外郎 二人 從五品 工部營繕清吏司 員外郎 一人 從五品 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工部 主事 五人 正六品 工部都水清吏司 主事 三人 正六品 工部營繕清吏司 主事 二人 正六品 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 一人 正六品 工部屯田清吏司 所正 一人 正七品 工部營繕所 都察院左都御史 無定員 正二品 都察院 右都御史 無定員 正二品 都察院 左副都御史 無定員 正三品 都察院 右副都御史 無定員 正三品 都察院 左僉都御史 無定員 正四品 都察院 右僉都御史 無定員 正四品 都察院 經歷 一人 正六品 都察院經歷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都察院監察御史 一百十人 正七品 都察院通政使司通政使 一人 正三品 通政使司 左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使司 右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使司 謄黃右通政 一人 正四品 通政使司 左參議 一人 正五品 通政使司 右參議 一人 正五品 通政使司 經歷 一人 正七品 通政使司經歷司大理寺卿 一人 正三品 左少卿 一人 正四品 大理寺 右少卿 一人 正四品 大理寺 左寺丞 一人 正五品 大理寺 右寺丞 一人 正五品 大理寺 寺正 一人 正六品 大理寺左寺 寺正 一人 正六品 大理寺右寺 寺副 一人 從六品 大理寺左寺 寺副 一人 從六品 大理寺右寺 後革 評事 四人 正七品 大理寺翰林院學士 一人,正五品 翰林院 侍讀學士 二人 從五品 翰林院 侍講學士 二人 從五品 翰林院 侍讀 二人 正六品 翰林院 侍講 二人 正六品 翰林院史官修撰 無定員 從六品 翰林院 編修 無定員 正七品 翰林院 檢討 無定員 從七品 翰林院國子監祭酒 一人 從四品 國子監 司業 一人 正六品 國子監五經博士 五人 從八品 國子監博士廳 衍聖公 正二品 孔氏世襲 太常寺卿 一人 正三品 太常寺 少卿 二人 正四品 太常寺 寺丞 二人 正六品 太常寺 典簿 二人 正七品 太常寺典簿廳 奉祀 一人 從七品 天壇、地壇、朝日壇、夕月壇、先農壇、帝王廟、祈谷殿、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顯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一人 提督四夷館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提督四夷館光祿寺卿 一人 從三品 光祿寺 少卿 二人 正五品 光祿寺 寺丞 二人 從六品 光祿寺, 典簿 二人 從七品 光祿寺典簿廳 署正 一人 從六品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一人 署丞 四人 從七品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 太僕寺卿 一人 從三品 太僕寺 少卿 三人 正四品 太僕寺 寺丞 四人 正六品 太僕寺 主簿 一人 從七品 太僕寺主簿廳 鴻臚寺卿 一人 正四品 鴻臚寺 左少卿 一人 從五品 鴻臚寺 右少卿 一人 從五品 鴻臚寺 左寺丞 一人 從六品 鴻臚寺 右寺丞 一人 從六品 鴻臚寺 尚寶司卿 一人 正五品 尚寶司 少卿 一人 從五品 尚寶司 司丞 三人 正六品 尚寶司六科吏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吏科 戶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戶科 禮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禮科 兵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兵科 刑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刑科 工科都給事中 一人 正七品 工科 吏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吏科 吏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吏科 戶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戶科 戶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戶科 禮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禮科 禮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禮科 兵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兵科 兵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兵科 刑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刑科 刑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刑科 工科左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工科 工科右給事中 一人 從七品 工科 給事中 四人 從七品 吏科 給事中 六人 從七品 禮科 給事中 八人 從七品 戶科 給事中 十人 從七品 兵科 給事中 八人 從七品 刑科 給事中 四人 從七品 工科中書科 中書舍人 二十人 從七品 中書科 行人司 司正 一人 正七品 行人司 左司副 一人 從七品 行人司 右司副 一人 從七品 行人司 欽天監 監正 一人 正五品 欽天監 監副 二人 正六品 欽天監其屬,主簿廳 官正 五人 正六品 春、夏、中、秋、冬各一人 五官靈台郎 四人 從七品 欽天監 太醫院院使 一人 正五品 太醫院 院判 二人 正六品 太醫院 上林苑監 左監正 一人 正五品 上林苑監 右監正 一人 正五品 上林苑監 左監副 一人 正六品 上林苑監 右監副 一人 正六品 上林苑監 左監丞 一人 正七品 上林苑監 右監丞 一人 正七品 上林苑監典署 一人 正七品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一人 五城兵馬指揮司 指揮 各一人 正六品 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 副指揮 各四人 正七品 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 順天府 府尹 一人 正三品 順天府 府丞 一人 正四品 順天府 治中 一人 正五品 順天府 通判 三人 正六品 順天府 推官 一人 從六品 順天府 僧錄司 左善世 一人 正六品 僧錄司 右善世 一人 正六品 僧錄司 左闡教 一人 從六品 僧錄司 右闡教 一人 從六品 僧錄司 導錄司 左正一 一人 正六品 導錄司 右正一 一人 正六品 導錄司 左演法 一人 從六品 導錄司 右演法 一人 從六品 導錄司 神樂觀提點 一人 正六品 導錄司 龍虎山正一真人 一人 正二品 導錄司 王府長史司左長史 一人 正五品 王府長史司 右長史 一人 正五品 王府長史司 審理正 一人 正六品 王府長史司審理所 副 一人 正七品 王府長史司審理所 承宣布政使司 左布政使 一人 從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布政使 一人 從二品 承宣布政使司 左參政 無定員 從三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參政 無定員 從三品 承宣布政使司 左參議 無定員 從四品 承宣布政使司 右參議 無定員 從四品 承宣布政使司 經歷 一人 從六品 承宣布政使司經歷司 都事 一人 從七品 承宣布政使司 理問 一人 從六品 承宣布政使司理問所 副理問 一人 從七品 承宣布政使司理問所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一人 正三品 提刑按察使司 副使 一人 正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僉事 無定員 正五品 提刑按察使司 經歷 一人 正七品 提刑按察使司經歷司 行太僕寺 卿 一人 從三品 行太僕寺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行太僕寺 寺丞 無定員 正六品 行太僕寺 主簿 一人 從七品 行太僕寺 苑馬寺 卿 一人 從三品 苑馬寺 少卿 一人 正四品 苑馬寺 寺丞 無定員 正六品 苑馬寺 主簿 一人 從七品 苑馬寺 都轉運鹽使司 都轉運使 一人 從三品 都轉運鹽使司 同知 一人 從四品 都轉運鹽使司 副使 一人 從五品 都轉運鹽使司 判官 無定員 從六品 都轉運鹽使司 經歷 一人 從七品 都轉運鹽使司經歷司 鹽課提舉司 提舉 一人 從五品 鹽課提舉司 同提舉 一人 從六品 鹽課提舉司 副提舉 無定員 從七品 鹽課提舉司 市舶提舉司 提舉 一人 從五品 市舶提舉司 副提舉 二人 從六品 市舶提舉司 府 知府 一人 正五品 府 同知 無定員 正六品 府 通判 無定員 正六品 府 推官 一人 正七品 府 州知州 一人 從五品 州 同知 無定員 從六品 州 判官 無定員 從七品 州 縣 知縣 一人 正七品 縣 爵 公 無定員 超品一等爵 侯 無定員 超品二等爵 伯 無定員 超品三等爵 駙馬都尉 無定員 超品位在伯上 五軍都督府 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各屬 左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右都督 一人 正一品 都督府 都督同知 無定員 從一品 都督府 都督僉事 無定員 正二品 都督府 經歷 一人 從五品 都督府經歷司 都事 一人 從七品 都督府 京衛指揮使司 指揮使 一人 正三品 京衛指揮使司 指揮同知 二人 從三品 京衛指揮使司 指揮僉事 四人 正四品 京衛指揮使司 鎮撫 二人 從五品 京衛指揮使司鎮撫司 經歷 一人 從七品 京衛指揮使司經歷司王府儀衛司 儀衛正 一人 正五品 王府儀衛司 儀衛副 二人 從五品 王府儀衛司 典仗 六人 正六品 王府儀衛司 留守司 正留守 一人 正二品 留守司 副留守 一人 正三品 留守司 指揮同知 二人 從三品 留守司 經歷 一人 正六品 留守司經歷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留守司 斷事 一人 正六品 留守司斷事司 副斷事 一人 正七品 留守司斷事司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使 一人 正二品 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同知 二人 從二品 都指揮使司 都指揮僉事 四人 正三品 都指揮使司 經歷 一人 正六品 都指揮使司經歷司 都事 一人 正七品 都指揮使司 斷事 一人 正六品 都指揮使司斷事司 副斷事 一人 正七品 都指揮使司斷事司衛指揮使司指揮使 一人 正三品 衛指揮使司 指揮同知 二人 從三品 衛指揮使司 指揮僉事 四人 正四品 衛指揮使司 鎮撫 二人 從五品 衛指揮使司鎮撫司 經歷 一人 從七品 衛指揮使司經歷司所 正千戶 一人 正五品 千戶所 副千戶 二人 從五品 千戶所 鎮撫 二人 從六品 千戶所 百戶 十人 正六品 千戶所 土官 宣慰使 一人 從三品 宣慰使司 同知 一人 正四品 宣慰使司 副使 一人 從四品 宣慰使司 僉事 一人 正五品 宣慰使司 經歷 一人 從七品 宣慰使司經歷司 宣撫司 宣撫使 一人 從四品 宣撫司 同知 一人 正五品 宣撫司 副使 一人 從五品 宣撫司 僉事 一人 正六品 宣撫司 安撫司 安撫使 一人 從五品 安撫司 同知 一人 正六品 安撫司 副使 一人 從六品 安撫司 僉事 一人 正七品 安撫司招討司 招討使 一人 從五品 招討司 副招討 一人 正六品 招討司 長官司 長官 一人 正六品 長官司 副長官 一人 從七品 長官司
6. 明朝太監等級服飾
清朝時,吸取了前朝教訓,官宦制度大有收斂,按等級分為:大總管、副總管、帶班首領、御前太監、殿上太監、一般太監和下層打掃處小太監之分。 發展至清代末期,太監等級更加復雜,在宮殿監中,就有總管、首領、掌案、回事和小太監之分;在各處所中又有首領、大師 父、師父、帶班、陳人、徒弟之別等等。級別高,待遇高,服飾更鮮艷。 (6)明代國子監校服擴展閱讀: 基本介紹: 太監本為官名,唐高宗時,改殿中省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監,少監,只有地位較高的內監就被稱為「太監」。後宦官亦通稱為太監。巡、元官署以其為主官者不少,隋、唐有大監,「大」或作「太」,亦與宦者無關。 明內廷有十二監,主官均稱太監,由閹人擔任,主官以下宦官,無太監之名。清始以太監加諸所有宦官,宦官與太監遂為同義詞。古代宮廷里受過宮刑的寺人便是宦官。 宦官稱「太監」,是隋唐以後的事。唐高宗時,改殿中省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監,少監。後宦官亦通稱為太監。到了明代,宦官權勢日增,人們就把所有宦官都尊稱「太監」,太監也就稱為宦官代名詞了。 在明朝,宮廷有外三監,分別是國子監,欽天監,上林苑監。國子監是國家最高學府,欽天監是管理氣象天氣的部門,上林苑監是管理畜牧種植的部門。 除外三監外,有內十二監,司禮監,內官監,司設監,御馬監,尚膳監,御用監,直殿監,印綬監,尚衣監,都知監,神宮監,尚寶監,這內十二監都是有宦官管理。 所謂監就相當於宦官的部門和職責,十二監總領事叫做提督太監,十二監里掌管事物的宦官才叫太監,太監位居四品。十二監中權力最大的是司禮監,像馮保,劉瑾,魏忠賢都是司禮監。 太監舊稱宦官,而「宦」,星座之名,宦者四星在帝座之西,因用以為帝王近幸者的名稱。又稱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內監等。太監,於京中也稱宦官、公公、寺人、內官、內侍、中官、中貴人,是指古代宮廷中替皇室服務並閹割掉外生殖器的男性。 明朝開始又叫年紀大的太監為伴伴。宦官是負責宮廷雜事的奴僕,不得參與國家政務,但因與京中皇室朝夕相處,遂能博取信賴或有可乘之機,故在一些朝代中存在著宦官掌握國家政務大權的情況。中國京城早期宦官不一定都是閹人,在東漢之後才完全使用閹人做宦官。
7. 古代教室里有多少學生穿什麼樣的衣服
古代的學子,大部分都是青衣,樣式為漢服對襟或者大襟。
如陳繼儒《珍珠船》卷三:「 李抱玉主課青衣,胄名奏授祭酒。」
《明史·選舉志一》:「先以六等試諸生優劣,謂之歲考……一二等皆給賞,三等如常,四等撻責,五等則廩、增遞降一等,附生降為青衣,六等黜,革。」
清代除義學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辦的學塾里。富貴之家聘師在家教讀子弟,稱坐館或家塾;地方宗族捐助錢財、學田,聘師設塾以教貧寒子弟,稱村塾、族塾(宗塾);塾師私人設館收費教授生徒的,稱門館、教館、學館、書屋或私塾。塾師多為落第秀才或老童生。學生入學年齡不限。自五六歲至二十歲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歲以下的居多。學生少則一二人,多則可達三四十人。
光緒十二年,由秀才祝星六創辦並任塾師的留下西溪私塾,開辦時學生有二十餘名,最盛時達四十餘名。塾師一般多為一人,大的村塾則不定。學生人塾後由塾師個別教授。
漢宣帝時博士十二人,王莽當政時三十人。學生稱為「博士弟子」或「太學弟子」。太學初建時為50人,漢昭帝時增至100人,王莽時增至10000人,「博士弟子」有免除賦,役的特權。「博士弟子入選」,內由太常負責選擇,外由郡國察舉。
隋開皇初年,決定國子寺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開皇十三年國子寺不再隸屬太常,成為獨立的教育管,理,機,構,復名國子學。大業三年改稱國子監,監內設祭酒一人,專門管理教育事業,屬下有主簿、錄事各一人,統領各官學,如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各官學的博士、助教、生員皆有定額。據《隋書·百官志下》記載:博士:「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助教:「國子、太學、四門各五人,書、算各二人,」學生 :「國子一百四十人……」。國子學與太學並立,是專門研習儒家經典的經學學校。
唐承隋制,武德元年唐設國子學,學額300人,學生皆為貴族子弟,教師24人。貞觀元年唐將國子學改稱國子監,同時成為獨立的教,育,行,政,機,構。監內設祭酒一人,為最高教育行,政,長,官。設丞一人,主簿一人,負責學生學習成績和學籍等具體事宜。唐代曾幾易國子監之名,曾改稱司成館、成均監,神龍元年又復其名。據《舊唐書·高宗本紀》載:「凡六學,皆隸於國子監。」所謂六學,即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
宋沿唐制,分設西京國子監、東京國子監,增轄武學。宋代國子監亦屢易其名,有時稱國子監,有時稱國子學,其職能具有二重性,一是作為官學最高管理機,構,二是生徒就學的最高學府。如北宋著名學者程頤曾任判西京國子監,胡瑗曾以直講名義兼判東京國子監。宋太宗端拱二年曾改國子監為國子學,淳化五年又改國子學為國子監,名稱反復變化。招收七品以上官員子弟入學,稱國子生或監生。宋初無定額,後規定200人為限。但實際數量很少,故可插班補缺或旁聽。國子學設判監事總管學校,由直講教授經業和訓導德行。
明清改國子學為國子監。明朝國子監創於明太祖初定金陵之時,即改應天府學為國子學。後太祖建都南京,重建校舍於雞鳴山下,改學為監,故稱國子監。永樂十八年,明遷都北京,改北京國子監為京師國子監,於是明代國學有南北兩監之分(南北兩雍)。南京國子監規模宏大,「延袤十里,燈火相輝」。校內建築除射圃、倉庫、療養所、儲藏室外,教室、藏書樓、學生宿舍、食堂,就有2000餘間。教學和管理設有五廳(繩衍廳、博士廳、典籍廳、典簿廳和掌饌廳),六堂(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諸堂)。學生至洪武二十六年已增加到8000多名,永樂二十年達9900多人,盛況空前。當時鄰邦高,麗、日,本、琉,球、暹,羅等國「向慕文教」,不斷派留學生到國子監學習。但此種盛況為時不久,正德以後日衰。明國子監學習《四書》《五經》,兼習《性,理大全》以及律令、書數等,此外,國子監對教職員的職務、待遇及對監生的管理、待遇等方面,都有十分明確的規定。
東漢末創立的鴻都門學;南朝的史學、文學、儒學和玄學;唐宋明三代分別創辦的書學、算學、律學、醫學、畫學、武學等,都是屬於培養某種專業人才的專科學校。
東漢的四姓小侯學,唐朝的弘文館、崇文館,宋代的宗學、諸王宮學及內小學,明朝的宗學,清代的旗學、宗學,都是屬於這一類型。東漢明帝永平九年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初期可入學的,只有四姓子弟。後來,門戶開放,一般貴,族子弟,不分姓氏,皆可入學。此學影響漸大,聲名益彰,匈,奴亦慕名遣子入學。
宋代的宗學是專為皇,族子孫開設的貴,族學校。宋初由諸王附設在王宮裡面,屬私立性質 。宋徽宗崇寧三年,分別在南京、西京設立兩敦宗院 ,置大小學教授兩人,專教皇,族子弟,稱為「宗學」,並改私立為公立。同宗學情形相似的諸王宮學、內小學,也是貴,胄子弟學校。明朝的宗學在兩京所屬地方,凡屬宗室年未弱冠的世子長子眾子及將軍中尉等官的子弟,皆可入學讀書。教師由王,府長史紀善伴讀教授等官中之學行優長者充任。清朝的貴,胄學校可分宗學和旗學兩種。遠在入關前,就設立宗學。太宗天聰五年 ,即令8~15歲的皇,族子孫入宗學讀書。旗學是清朝中,央,政,府設置的、專門教育滿,蒙八旗及漢軍八旗子弟的貴胄學校。順治元年,詔設四所八旗官學。世宗雍正元年,又在八旗教場設八旗教場官學,每旗一所。此外,又陸續辦起景山官學、八旗義學、咸安宮官學 、八旗算學館、八旗蒙古唐古忒官學、盛京官學等八旗子弟學校。
8. 國子監作為以前的大學,它裡面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國子監也許是古代文人學子,最嚮往的學習高校!這是我們古代封建社會最高的學府和教育機構。從隋朝開始,先是從國子寺到國子學後改成國子學!其中所學為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
國子監最鼎盛的時期,就是永樂時期。這個時期南京國子監最高達到了9900人。而且還有高麗,日本,琉球這些國家不斷地派留學生到南京國子監留學。總之,作為中國古代最高學府,一個字嚴!
9. 明朝官服的顏色跟等級有什麼關系嗎
文武官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頒詔、開讀、進表、傳制都用梁冠、赤羅
一品文官朝服
衣,青領緣白紗中單,青緣赤羅裳,赤羅蔽膝,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以梁冠上的梁數區別品位高低。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籠巾貂蟬(貂原來掛貂尾,後以雉尾代替,蟬是金飾)。駙馬七梁不用雉尾。一品七梁,玉帶玉佩具。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玉綬環2。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余同一品。三品五梁,金帶,佩玉,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金綬環2。四品四梁,金帶,佩葯玉(即玻璃),余同三品。五品三梁,銀帶鈒(音sà颯)花(即銀質飾有凸紋金花),佩葯玉,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2。一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二梁,銀帶,佩葯玉,黃、綠、赤織成練雀三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綬環2。御史服獬豸(神羊)。八、九品一梁,烏角(牛角)帶,佩葯玉,黃、綠織成鸂鶒二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銅綬環2。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將朝服上衣改成赤羅青緣,長過腰止七寸,不掩沒下裳。中單改成白紗青緣,下裳赤羅青緣,前三幅後四幅,每幅三襞積(褶襇),革帶前綴蔽膝,後佩綬,系而掩之。大帶表裡用素色。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不準穿朱履。冬十一月百官可戴暖耳。
文武官祭服
凡皇帝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祭穿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至九品,皂領緣青羅衣,皂領緣白紗中單,皂緣赤羅裳,赤羅蔽膝,三品以上方心曲領。冠帶佩綬同朝服,四品以下去佩綬。嘉靖八年定錦衣衛堂上官在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時可穿大紅蟒四爪龍衣,飛魚(龍頭魚尾有翼)服,戴烏紗帽。祭太廟社稷時,他們穿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
洪武三年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銀花,四品素金,五品銀
一品文官公服
鈒花,六、七品素銀,八、九品烏角。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其制為盤領右衽袍,衣料用紵絲(緞織物)或紗、羅、絹。袖寬三尺。一至四品緋袍,五至七品青袍,八、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團花),徑5寸。二品小獨科花(小團花),徑3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散排的寫生形摘枝花),徑2寸。四、五品小雜花紋,徑1寸5分。六、七品小雜花,徑1寸。八品以下無紋。襆頭有漆、紗兩種,展角氏1尺2寸;先規定雜職官襆頭不用展角,只垂2帶;後准用展角。腰帶;一品玉帶,二品犀角,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為烏角(牛角)。帶鞓青色,垂〓尾於下。黑靴。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同一品。百官入朝碰到雨雪,許服雨衣。
文武官常服
凡常朝視事穿常服。明初常服與公服都是烏紗帽、團領衫、束帶。洪武六年規定一、二品用雜色文
二品武官常服
綺、綾羅、彩綉,帽珠用玉;三至五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至六品穿四爪龍(蟒),許用金綉。洪武二十三年定製,文官衣自領至裔(yì音義),去地1寸,袖長過手,回復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武官去地5寸,袖長過手7寸。洪武二十四年定製,公、侯、駙馬、伯,服綉麒麟、白澤。文官一品緋袍,綉仙鶴;二品緋袍,綉錦雞;三品緋袍,綉孔雀;四品緋袍,綉雲雁;五品青袍,綉白鷳;六品青袍,綉鷺鷥;七品青袍,綉溪敕;八品綠袍,綉黃鸝;九品綠袍,綉鵪鶉。武將一品、二品緋袍,繪獅子;三品緋袍,繪老虎;四品緋袍,繪豹子;五品青袍,繪熊;六品、七品青袍,繪彪;八品綠袍,繪犀牛,九品綠袍,繪海馬。[1] 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傳統戲曲所採用的官服形式。這些不同的鳥紋獸紋,都設計成方形框架之內,布置於團領衫的前胸和後背,下圍裝金飾玉的腰帶,極其壯觀。
明《大學衍義補遺》卷九十八說:「我朝定製,品官各有花樣。公、侯、駙馬、伯,服綉麒麟白澤,不在文武之數;文武一品至九品,皆有應服花樣,文官用飛鳥,像其文采也,武官用走獸,像其猛鷙也。」接著講明朝的常服,可由各級官員按其等級根據規定款式自製,不像宋代是由政府統一製作定時分賜。常服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一般文官都能遵循制度服用,武官往往違反制度穿公侯伯及一品之服,自熊羆至海馬(即五品至九品)的服裝,不但穿的人極少,而製造的人也幾乎斷絕了。
文武官燕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規定品官燕服為忠靜冠。忠靜冠是參照古時玄端服的制度而定的,鑒於當
文武官燕服。
時服制出現混亂現象,故用忠靜之名,勉勵百官進思盡忠,退思補過。通過服裝來強化意識形態的效果。忠靜冠冠框用烏紗包裱,兩山具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壓以金線,冠邊用金片包鑲,四品以下用淺色絲線壓邊,不用金邊。衣服款式仿古玄端服,古制玄端取端正之意,士之衣袂(衣袖)2尺2寸,衣長亦2尺2寸,正裁,色用玄,上衣與下裳分開。明代用深青色紵絲或紗、羅製作。三品以上織雲紋,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前後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素履,白靴。凡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在外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及都督以上武官許穿之。
特賞的賜服。蟒服、飛魚服、鬥牛服這三種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內,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飛魚服。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說:「蟒衣如像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元典章》卷五十八記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不花帖木耳奏:'街市賣的緞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龍,只少一個爪子。四個爪子的賣著(者)有奏(著)呵'。」說明四爪大龍緞袍(即蟒袍)在元初就已經在街市出賣。《明史·輿服志》記內使官服,說永樂以後(公元1403年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綉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次則飛魚……。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正向,尤貴。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據《碎金》稱作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但)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紅、黃之別耳。」這段記載可知,蟒衣有單蟒,即綉兩條行蟒紋於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後背加正面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於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於前胸後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雲蟒紋裝飾,稱為膝襕。
飛魚,據《山海經》載:「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話色彩。《林邑國記》說:「飛魚身圓,長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蟬。」是一種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
鬥牛服。鬥牛原是天上星宿,《晉書·張華傳》說,晉惠帝時,廣武侯張華見鬥牛之間常有紫氣,請通曉天文的雷煥去詢問,雷煥說是豐城寶劍之精,上徹於天,就讓雷煥為豐城令。煥到任,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華,一以自佩。後張華被殺,劍忽不見。雷煥死後,其子持劍過延平津,船至江中,劍忽躍出,墮水。但見二龍蟠縈有文章,水泯警沸,於是失劍。明代鬥牛服為牛角龍形。
明朝只有皇帝和其親屬可穿五爪龍紋衣服,明後期有的重臣權貴也穿五爪龍衣,則稱為「蟒龍」。嘉靖權相嚴嵩被參劾倒台後,在江西分宜縣嚴嵩的老家抄沒成千上萬件絲綢衣料和各種華貴服裝。《天水冰山錄》記載著從嚴嵩家抄沒的財產名錄,其中有五爪雲龍過肩妝花段(緞),各種顏色質料的蟒龍紋衣料。如蟒龍補、過肩蟒龍。蟒、蟒補、過肩蟒、過肩雲蟒、百花蟒;鬥牛、鬥牛補、鬥牛過肩、鬥牛過肩補;飛魚、飛魚補、飛魚過肩、飛魚通袖等各式衣、圓領、袍、襖、女衣、女袍、女襖、女披風等成衣和織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結構裁片排料而織制的服裝匹料。明代蟒服、鬥牛服在北京南苑葦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明墓、廣州郊區明墓均有實物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