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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審批制服改革

發布時間:2022-09-04 07:24:48

1. 河源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河源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的通告
為全面開展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改革工作,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高速公路」,我局起草了《河源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上述《實施方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有關事宜如下:
一、徵求意見時間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14日。
二、徵求意見內容
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上述意見稿的修改意見,並重點徵求是否符合公平競爭原則,是否存在違反市場准入與退出標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標准,以及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意見。
三、提交意見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郵件標題及信封請註明「河源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書面信函:請郵寄至廣東省河源市沿江東路2號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計與招標科,郵編:517000。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4月26日
河源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
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9〕11號)《廣東省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行動方案》(粵辦發〔2018〕27號)和《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部署,全面開展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的改革工作,推進統一審批流程、統一審批環節改革要求、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高速公路」,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
(二)改革內容。對工程建設項目(主要是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全流程是指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覆蓋是指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關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備案以及市政公用服務等其他類型事項。審批許可權在國家或省層面的上述事項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主要目標。2019年上半年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60個工作日以內,帶方案出讓用地的社會投資項目及小型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控制在45 個工作日內;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審批管理信息系統。2019年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相關系統平台互聯互通。到2020 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簡化」審批事項。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對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范圍、前置條件、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並實行動態管理。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要與省的審批事項清單保持一致,超出省級審批事項清單范圍的,要報省人民政府備案並說明理由。一是「減」。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減少保留事項的前置條件。二是「放」。下放審批許可權,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以下放或委託等方式積極推行審批事項同級化、屬地化,市級將能夠下放的審批職權進一步下放各縣區實施,僅保留涉及跨縣區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由市級審批的事項。三是「並」。合並審批事項,將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同一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事項或並聯辦理。四是「轉」。轉變管理方式,對於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審批的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按照行政審批與技術審查相分離原則,將審批事項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審查工作委託具備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實施。五是「調」。調整審批時序,將一些之前作為審批前置條件的事項,如不對生態環境或工程主體質量安全等造成影響的,調整辦理時序。六是「信」。推行信任審批,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布告知承諾制事項清單及其具體要求,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書面承諾及信用狀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五)「優化」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核發同步辦理)、項目審批(含核准、備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三個環節,該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40 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項目控制在10 個工作日以內);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兩個環節,該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30 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項目控制在20 個工作日以內);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建築、消防、人防設計審查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兩個環節,該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18 個工作日以內;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聯合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兩個環節,該階段審批時間控制在12 個工作日以內。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六) 「細化」審批流程。根據全國和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範文本,制定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明確主要事項辦理環節和時序。根據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進一步細化本地區工程類別和審批流程。簡化中小型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和施工許可階段合並為一個階段。(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七)「強化」審批協調。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牽頭部門負責對相關審批階段的審批流程進行優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並聯審批協調機制和部門間協同工作程序,明確辦理時限要求,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各審批階段的銜接,加強全流程審批協調工作,規范、管理和監督審批行為(市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按階段劃分分別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三、統一審批環節改革要求
(八)做「早」項目前期准備工作
1.推行區域評估。在江東新區、高新區、燈塔盆地、產業園區等區域范圍內,由各區管委會統一組織有關部門或者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先行開展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洪水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地下管線和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評估成果、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免費向建設單位告知相關建設要求,原則上不再單獨對項目進行相關評估。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未實施區域評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可在施工圖設計前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可在開工前完成(各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2.探索建立前期咨詢服務制度。項目意向確定後,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部門就項目可行性聯合提前介入,向建設單位提供前期指導服務,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引入專業機構為項目提供前期咨詢。加快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推動政府投資項目、鼓勵社會投資項目實行全過程咨詢(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3.建立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加強項目前期研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庫,制定項目入庫出庫條件、入庫出庫程序、編制三年滾動政府投資計劃和政府投資年度計劃。在項目入庫前由項目前期研究牽頭部門組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財政、住房城鄉建設、水務、交通、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提前介入、並邀請行業專家對項目的立項計劃、建設內容、標准、規模、投資及合規性情況等進行聯合評審,穩定工程建設方案,避免後續反復調整。並依託「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加強前期審批協調和工作協調,加快推進項目的生成實施(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九)做「快」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作
1.加快項目立項。推行由發展改革部門與財政部門聯合評審確定投資估算,縮短審查時間。財政部門要優化資金來源審核流程,除涉及新增預算項目外,其餘項目不再報政府審批資金來源。對納入縣級及以上政府投資計劃或經政府審定的專項規劃、行動計劃、近期實施計劃、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等文件明確的項目,部分改擴建項目,以及投資額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免予批復項目建議書,建設單位可據此先行開展勘察、設計等招標工作,並按照不低於設計方案的深度直接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額1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免予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直接批復初步設計概算。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政府決策,直接下達前期經費,用於項目前期准備工作。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可在開工前完成(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牽頭)。
2.一次性告知項目建設條件和管控要求。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或出讓前,自然資源部門應結合各類評價評估和現狀普查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和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在規劃條件的基礎上全面提出項目建設相關管控要求、技術設計要點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連接設計、遷移要求,形成「土地資源和技術控制指標清單」,在土地劃撥或出讓時將「土地資源和技術控制指標消單」一並交付建設單位,將項目建設條件和各類管控要求一次性集成告知建設單位,並作為項目建設審批管理、技術審查的主要依據(市自然資源局牽頭)。
3.簡化項目用地審批。自然資源部門應將項目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與建設用地批准手續同步辦理。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使用已批准建設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可不進行項目用地預審 (市自然資源局牽頭)。
(十)做「優」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工作
1.優化建設項目設計審查。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設計方案編制和技術審查要點。明確設計方案編制深度和技術審查要求,由建設單位根據「土地資源和技術控制指標清單」做深、做實設計方案。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並進行設計方案審查,並統一、限時徵求交通運輸、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等部門意見,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在項目前期已通過多部門和專家進行工程建設方案聯合評審,穩定了工程建設方案的,審批部門可不再進行設計方案審查。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具備條件的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進行技術審查、出具技術審查意見並提供事前、事中咨詢服務,審批部門依據技術審查意見作出審批(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2.優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對工業、倉儲物流項目,以及教育、醫療衛生, 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等公共設施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承諾對設計方案符合國家設計規范,面積指標真實性、設計資料圖文一致性負責的,可直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市自然資源局牽頭)。
(十一)做「實」施工許可階段工作
1.實行聯合審圖。建立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制度,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單獨進行審查或備案。依託全省統一的多審合一電子審圖系統,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無紙化申報、審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2.簡化施工許可證核發。將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與施工許可證核發合並辦理,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施工圖審查備案等事項。工傷保險證明、工資專戶開立證明等資料可以承諾函形式提供。對於不涉及新增用地且原有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續的改建項目,無需提交用地批准手續證明文件;對於不增加建築面積、建築總高度、建築層數以及不涉及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築結構安全等級和不改變使用性質的改建項目,無需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縮小施工許可辦理范圍,將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限額調整為工程投資額50 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400平方米以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
3.調整市政基礎設施審批和報裝時序。建設單位可在取得施工許可前完成工程建設項目涉及佔用、遷改市政基礎設施以及排水、道路、公路、綠地、排污許可等審批手續,由建設單位按需提出申請,相關部門並行審批,限時辦結。將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手續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項目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沒,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通信管理辦、市供電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十二)做「好」竣工驗收階段工作
1.實行限時聯合驗收。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准,相對統一時間現場勘驗,同步審核,限時完成,並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聯合驗收管理辦法,明確聯合驗收的組織方式、標准、流程和主體責任等(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2.實行聯合測繪。對竣工驗收涉及的規劃條件核實測量、人防測量以及不動產登記相關的地籍測量、房屋測繪等,建設單位可以委託具有國家相應測繪資質的機構實施,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市自然資源局要制定聯合測繪實施辦法,明確相關測量技術標准、測繪成果要求和操作流程(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四、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十三)建設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整合建設覆蓋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納入系統管理,並與國家和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在線並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要在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框架下、充分利用本級政務服務數據資源和公共服務支撐能力,以集約化建設為原則,牽頭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市財政局要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信息系統建設的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十四)強化信息共享和數據應用。要以應用為導向,打破「信息孤島」』,加決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等政務服務系統的對接,加快推進工程建沒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完善項目統一代碼管理,建設單位在首次辦理工程建設項目相關審批事項時,應當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登記項目信息並獲取項目代碼,以項目代碼貫穿項目審批、監管、建設實施全過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五、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五)「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要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加快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在同一空間坐標上實現各類規劃相互銜接和規劃信息共享。完善規劃實施機制,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加快穩定工程建設方案,簡化項目審批或核准手續,為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提供依據(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十六)「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機制、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市、縣(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要加強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在實施「一網通辦」的基礎上,優化整合相關部門和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統一的工程建沒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 提供「一站式」服務、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准、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規范服務收費(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十七)「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按照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十統一」標准化工作要求,加快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行政許可、備案等事項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提交材料、表單內容等要素進行標准化梳理,推動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辦理流程和評價標准統一。各審批階段均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每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原則上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建立審批清單管理制度,主動為申請人提供項目需要審批的事項清單。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確保同一材料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只需提交一次。審批部門的審批結果文件應實現部門間共享,無需由申請人提交(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總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階段劃分分別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十八)「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督查督辦制度,由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因未履行職責導致項目審批遲滯的,提請所在地政府按規定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問責。加快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准規范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司法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六、統一監管方式
(十九)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明確監管責任,以關鍵環節、關鍵事項、關鍵對象為監管重點,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新型監管機制。要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共享的審批、監管等信息,健全部門協同監管聯動工作機制,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確保項目建設合規有序。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在規定時限內對承諾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審批決定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二十)強化信用管理。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請人信用記錄,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類分級管理。將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並與國家和省信用平台互聯互通。相關部門要將失信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從嚴監管,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市發展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二十一)規范中介服務。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進駐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制定中介服務的管理制度,指導中介服務機構建立管理規范和標准,實行服務承諾、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和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託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配合)。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全市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次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培訓和監督考核,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承擔。市有關部門要按本實施方案分工要求,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組織落實本領域改革任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統籌推進落實各項任務,做好跟蹤評估,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本次改革任務。
(二十三)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通過開展集中培訓,強化有關部門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改革意識,提高改革業務能力,持續開展對服務對象的業務培訓和政策指導、對改革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
(二十四)建立考評機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考核評價機制、重點考核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鋸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市政府。加大對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跟蹤督查改革任務落實情況,並定期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市人民政府將對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全市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有關部門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十五)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容錯糾錯機制,鼓勵改革創新,勇於探索實踐。但要嚴防相關單位、個人濫用改革措施、放鬆管理或以改革名義謀求私利。
(二十六)做好宣傳引導。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意見、建議的收集反饋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有序推進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 重慶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一、改革總體思路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結合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分為立項、規劃、用地、設計、驗收五大基本環節的實際情況,按照分類試點、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的原則,通過施行「五大環節有限並聯(合並)審批」、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強化審批責任等措施,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我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二、改革步驟
第一階段在市級有關部門進行「五大環節有限並聯(合並)審批」改革試點。試點期間,重點探索並聯審批的運行機制和「一站式辦公」的有效模式,檢驗統一辦理、限時審批等改革措施的實際效果。
試點期間,區縣(自治縣、市)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結合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工作機制,參照本方案的有關規定,自主探索建設領域並聯審批改革(市規劃局各分局按照本方案的規定實施並聯審批以及本方案對有關問題另有要求的除外)。
在第一階段試點的基礎上,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總結改革經驗,研究進一步推進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三、試點范圍
(一)試點的牽頭部門(以下簡稱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
(二)試點的建設項目: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具體范圍由牽頭部門在配套制定的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中予以明確)。
試點期間,下列建設項目暫不納入試點范圍:
1.交通(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線)、水利、電力(含電源和電網)、礦山等工程;
2.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建築工程、農村村民和城鎮居民自建住宅工程等適用簡易審批程序的建設工程。
(三)試點的環節:建設項目立項、規劃、用地、設計、驗收五大基本環節。
(四)試點涉及的行政審批:
1.牽頭部門實施的涉及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造的主要合法行政審批(其中部分行政審批雖無並聯項目,但為保證基本建設程序的完整性,仍一並納入試點范圍予以統籌考慮);
2.與上述行政審批相關聯的合法行政審批。
以上行政審批共計59項,涉及17個部門,具體項目見本方案附件1:《納入改革試點范圍的行政審批項目表》(以下簡稱《項目表》)。
為保證改革穩步推進,試點期間,下列行政審批暫不納入改革范圍,原則上仍按現行審批機制實施:
1.有關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行政審批;
2.有關建設領域企業、個人資質、資格類的行政審批(含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未列入《項目表》的建設領域其他合法行政審批。四、試點內容
(一)實行「五大環節有限並聯(合並)審批」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立項環節,市規劃局牽頭規劃環節,市國土房管局牽頭用地環節,市建委牽頭設計和驗收環節,對列入《項目表》的行政審批實行「五大環節有限並聯(合並)審批」,具體方案如下。
1.立項環節
(1)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限政府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核准(限依法需要核準的建設項目)並聯:
①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其中涉及水土保持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必須有經水行政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②建設用地預審(已在選址階段取得用地預審手續和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建設的項目除外)。
申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後,方可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核准。
建設項目依法不需要投資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的,申請人應自行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用地預審手續,但已在選址階段取得用地預審手續的除外。
(2)市發展改革委在審批政府投資項目時,可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合並審批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
(3)總投資概算審批(限政府投資項目)無並聯項目,按現行審批機制實施。
2.規劃環節
(1)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審批並聯:
①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審查(限經批準的規劃中未作場地地質災害評估的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和已作區域性評估中屬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
②建設用地預審(限需新徵集體土地的建設項目);
③消防安全審查(限經批準的規劃中未明確的易燃易爆項目);
④國家安全審查(限位於黨、政、軍重要機關和要害部門周邊的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並聯:
①建設項目涉及消防事項的審查;
②建設項目涉及園林綠地指標事項的審查;
③建設項目涉及防空地下室設置事項的審查(限民用建築,企業修建廠房等非民用建築不審批);
④建設項目涉及市政公用設施安全事項的審查(限危及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的建設項目);
⑤建設項目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審查(限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
⑥建設項目涉及機場空域安全管理事項的審查(限機場規劃用地范圍、機場凈空保護范圍內危及飛行安全的建設項目);
⑦建設項目涉及河道管理事項的審查(限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審批涉河工程建設方案);
⑧建設項目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審查(限需原址保護的建設項目和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的建設項目);
⑨建設項目涉及無線電管理事項的審查(限總體規劃確定的微波通廊、大型地球站、大型無線電收發信台站、廣播電視發射塔等建設項目);
⑩建設項目涉及電力設施保護事項的審查(限在已建、在建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和保護區內進行建設的工程以及在法律、法規規定與電力設施應保持足夠距離的范圍內建設易燃易爆、通訊設施、軍事設施、機場、領(導)

3. 杭州工程項目實現「小時制」辦理,這具有怎樣的意義

杭州工程項目實現“小時制”辦理,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工程項目的初步審批時間,加快工程驗收和調試的完成。

我們了解一下情況:

中新網杭州4月13日電(張煜歡)在杭州“親清在線”平台,申領施工許可證最快只需39分鍾,實現3小時內審批(改革前需要4個工作日);工業項目聯合竣工驗收只需3個工作日,最長僅需5個工作日(改革前至少需要26天)。

經過努力,杭州市建設委員會打通了“親清在線”平台和省級3.0平台數據壁壘,大大縮短了內部控制的審批時間。一批事項從“等企業申報”變為“替企業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批准領域開始之前,“親清在線”平台的工業項目從314個減少到59個,上傳材料從46個減少到10個。這些舉措讓“小時制”辦理成為可能。


4.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北部新區實施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

一、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和便民原則,市級相關部門向北部新區下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許可權,使北部新區享有市級管理許可權;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市級部門賦予北部新區的管理許可權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行使,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辦理上述審批事項,應定期抄送北部新區管委會,並報市級相關部門備案。二、國務院、市政府安排的財政性資金、國債資金、證券資金及需要國家或市綜合平衡、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項目除外,對北部新區地域內凡屬市級審批許可權的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立項(或登記備案)、可行性研究、年度投資計劃審批及頒發投資許可證等計劃行政管理,分別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的相應部門辦理。三、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北部新區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含各項專業規劃),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在經開園、高新園內分別行使其他詳細規劃的審查和報批、建設用地選址的集中申請辦理和具體項目用地的規劃審批、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及初步設計的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以及查處違法建設等管理職能。北部新區內的重大規劃事項,按市規劃委員會的規定,報市規劃委員會及其兩個專業委員會討論審查。四、北部新區內由經開區、高新區立項的建設項目,包括工程報建、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招投標、建設配套費徵收、列印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竣工驗收及備案等建設行政管理,分別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其中北部新區內的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必須進入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開進行。五、北部新區內的土地徵用、農用地轉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劃編制、國有土地確權發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辦理;北部新區內的建設用地現場踏勘、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不涉及規劃調整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用地預辦通知書等事項全部由北部新區中的相應機構辦理。六、建設項目涉及高危險行業的礦山、危險物品、石油、電力、燃氣等易燃易爆品的生產、儲存和輸送的,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工作,安全評價工作須在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並通過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其他需進行安全評價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委託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對勞動安全設施的初步設計、竣工驗收的行政審批改為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備案。七、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中對可能產生一般職業病危害和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的規定,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審核;在設計階段,須進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設計的,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審查;在竣工驗收階段,須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及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進行驗收。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應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在建設項目竣工或試運行期間,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並出具檢查意見書。八、北部新區建設項目防雷行政管理工作,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按照《重慶市氣象條例》、《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等規定,應當安裝防雷裝置的建設項目須進行防雷工程設計,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組織氣象防雷技術機構進行防雷工程設計審核、施工質量監審、工程竣工驗收;法規規章沒有明確要求安裝防雷裝置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是否進行防雷工程設計和安裝防雷裝置。九、北部新區內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核,市政府規定的重大建設工程和易產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的范圍界定,由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於重大建設工程和易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須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並將評價報告提交市地震安全性評審委員會評審,市地震行政管理部門批復抗震設防要求,參加工程竣工的綜合驗收。

5. 雲南網上立項申報多久可以審批

最快40個工作日。
雲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0月29日上午在昆明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情況通過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有效壓縮,最長120個工作日、最短40個工作日即可辦結。
為方便廣大申請人,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中,雲南省通過整合「一張表單」,實現同一審批階段相關審批部門共享一套表單材料,申請人無需重復提交,材料減少率達47%。

6. 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什麼

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內容主要是:一、劃分四個階段,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二、減放並轉調,部分事項可實行告知承諾制。三、「五個一」打通梗阻,審得快還要管得好。四、對中介和公共服務機構加強管理。

7. 政府統一組織區域評估

法律分析:區城評估是指跨流城。跨地區的大面積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評估范圍為一個省或幾個省千米以上;區域評估的目的是對區域性地質災害的破環損失或乃至全國,面積一般在幾萬平方風險水平進行評價,從而為宏觀減災決策和區域經濟規劃提供依據。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 二、統一審批流程

(五)優化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國土、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

(六)分類細化流程。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分類細化審批流程,確定審批階段和審批事項。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並為一個階段。對於出讓土地的工程建設項目,將建設用地審批納入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

(七)大力推廣並聯審批。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由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

8. 國務院辦公廳發文 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3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後簡稱意見)。意見中對改革內容及如何統一審批流程做了詳細說明。

一、總體要求

改革內容: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准化。

主要目標:2019年上半年,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省(自治區)和地級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台互聯互通;試點地區繼續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和事項,減少審批階段,壓減審批時間,加強輔導服務,提高審批效能。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統一審批流程

精簡審批環節。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減少保留事項的前置條件。下放審批許可權,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對下級機關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下放或委託下級機關審批。合並審批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轉變管理方式,對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試點地區要進一步精簡審批環節,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范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等方面,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規范審批事項。各地要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對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逐步形成全國統一的審批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要本著合法、精簡、效能的原則,制定國家、省(自治區)和地級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范圍和前置條件,並實行動態管理。下級政府制定的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要與上級政府審批事項清單一致,超出上級政府審批事項清單范圍的,要報上級機關備案,並說明理由。

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由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

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制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範文本。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據示範文本,分別制定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同時可結合實際,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進一步梳理合並審批流程。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並為一個階段。試點地區要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也可以在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中探索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並為一個階段。

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和聯合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准,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對於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推行區域評估。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實行區域評估的,政府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建立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地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整合建設覆蓋地方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將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納入系統管理,並與國家和本地區各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管理辦法,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指導和監督。地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在線並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以應用為導向,打破「信息孤島」,2019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的對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整合建設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為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簡化項目審批或核准手續。

「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縣級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強政務大廳建設,發揮服務企業群眾、監督協調審批的作用。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機制,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要統一制定本地區「一窗受理」的工作規程。鼓勵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咨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幫助企業了解審批要求,提供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的申請材料清單,提高申報通過率。

「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均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牽頭部門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和申報表格,每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建立完善審批清單服務機制,主動為申請人提供項目需要審批的事項清單。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

「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范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各級政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快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標准規范的立改廢釋工作,修改或廢止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不相符的相關制度,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

五、統一監管方式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統一規范事中事後監管模式,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審批部門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承諾人的相應責任。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請人信用記錄,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出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聯互通,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准和辦事流程,規范服務收費。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施統一規范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實施

強化組織領導。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切實擔負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項改革任務的協同聯動,形成改革合力。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全面領導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為改革工作提供組織和經費保障,積極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在本實施意見印發後1個月內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各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改革主體責任,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地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地方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地要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採用集中培訓、網路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嚴格督促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評估評價機制,重點評估評價各地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地方有關部門工作的督導力度,跟蹤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定期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對於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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