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校服是必須要定的嗎
教育部要求加強校服管理 檢驗合格才可發放使用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發了《關於轉發上海市<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在加強校服管理工作中參照借鑒。上海市出台意見要求,各中小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通知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期轉發的市教委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校服的采購、定價、送檢、退賠以及懲處機制等方面都做了具體規定,內容全面、程序規范、責任明確,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教育部要求各地參照借鑒,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切身利益。
若干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加強本市(上海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
為了確保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現就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見:
一、規范校服采購管理
(一)各中小學校應當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確定穿著校服的,應當制定校服穿著制度。學校應當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責任部門:市教委)
(二)學校應當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本市統一的校服采購合同,及時將校服采購情況與家長委員會溝通,並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公示校服采購情況,自覺接受家長的監督。同時,應當將校服采購合同向區縣教育部門備案。本市校服采購合同格式文本由市教委會同市工商局制定。(責任部門:市教委、市工商局)
(三)接受學校選擇的校服生產企業應當憑校服采購合同,主動向各區縣質量技監部門申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四)區縣教育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采購校服的監督管理,規范校服采購程序。(責任部門:市教委)
二、完善校服價格管理
(五)市教委會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並公布由學校代辦校服的價格區間。具體價格由學校在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後與校服生產企業合同約定,並按照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責任部門: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
三、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
(六)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
(七)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准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各中小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
(八)各中小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教育部門應當督促學校建立和落實校服送檢制度。(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
四、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
(九)質量技監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教育部門、工商部門。本市中小學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市工商局)
(十)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及時公布校服質量監督抽樣結果,並及時通報教育部門。教育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知各中小學校。(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教委)
五、建立問題校服退賠和懲處機制
(十一)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中小學校應當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並向上級教育部門匯報。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
(十二)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責任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十三)學校或相關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區縣教育部門依法處理。(責任部門:市教委)
(十四)相關部門或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按照本意見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質量技監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② 強制穿校服違法嗎
法律分析:規定你們必須穿校服是合法的,教育法賦予了學校管理學生「行為」的權力。讓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為此,國家教育部在1993年就下發文件,要求加強中小學生著裝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③ 小學生要一年換一套校服嗎!教育局有沒有規定
不需要,教育局也沒有規定。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准委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二是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三是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為加強采購監管,《意見》明確要求採用代收費定向采購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法制訂校服采購操作規范程序和統一采購合同,全程公開采購過程。
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采購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這一系列措施將采購全過程置於陽光之下,確保公正公開。
(3)教育部對學生校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校服是學生的統一服裝,推行校服的目的除了展示學生的健康的精神面貌外,便於管理,還為了預防同學之間的攀比炫富等不良風氣,也可以說,校服本身就是一種很好的教育方式。
頻繁地更換,每次更換後,校服的顏色和款式都不盡相同,這樣學生聚在一起,穿的校服就會五花八門,顯然不利於整體面貌和統一形象,再者,每次更換新款式新顏色的校服,就得把舊的淘汰掉,這種浪費行為也會對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不利於學生樹立勤儉節約的品格。
可以說,頻繁的更換校服,不僅是家庭的一次綁架,也是對教育的一次傷害。這樣的行為可謂有弊無利。
④ 中小學校服變相強買教育部回應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合法嗎
近日,教育部官網公布了《關於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561號(教育類508號)提案答復的函》,對《關於積極推進「有效監管下的校服市場化」的提案》進行了答復。⑤ 學校強制學生買校服違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條
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第二條規定。
《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起組織和引導作用,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願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願購買校服的原則。
2、采購單位要加強校服采購公示,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5)教育部對學生校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校服購買主要有三種模式:
1、完全進入市場流通,學校和家長共同確定樣式後,由家長到校服門店購買,校服廠家和銷售商接受市場監督。
2、由政府出資,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招投標工作即可。採用上述兩種模式的地區較少,只有個別省進行了試點。
3、由采購單位直接面向生產企業采購,各地普遍採用此種模式。
⑥ 你好,我想問一下2019年教育部最新規定的小學生校服收費標準是多少
教育部沒有規定,但各省市有規定,例如內蒙古: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試行)》
服務性收費:
1、伙食費:學校可以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不得強制集中就餐。伙食費據實收取,不得盈利。收支情況定期公布,接受學生、家長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2、課後託管費(限小學1至4年級):每月每生20元。
3、社會實踐活動:
(1)交通費:往返交通費不超過33元/人、次(含短期意外傷害保險費);
(2)科技實踐活動費:不超過10元/項、次、人;
(3)科技實踐活動小營帽:7元/頂;
(4)食宿費:小學生不超過50元/人.天,中學生不超過55元/人.天;
(5)社會實踐活動每學年不超過2次,每次不超過一周。
(6)門票費:由學校據實代收代繳。
4、軍訓費:高級中學學生(含中等職業學校)參加軍訓,軍訓時間不得超過2周。
(1)交通費:往返交通費不超過33元/人.次,(含短期意外傷害保險費)。
(2)食宿費:不超過55元/人.天;
(3)服裝費:不超過80元/套(含太陽帽)。
(6)教育部對學生校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2016年8月國家發改委通報了八起價格違規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景區違規收費、小學違規收取校服費等。
這八起案例包括:
湖北省黃石市新仙島湖風景區違規收取遊船費案、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達道小學違規收取校服費案、北京市朝陽區盛唐司法鑒定所違規收取鑒定費案、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宛東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違規收取保險費案;
湖北省十堰市鄖西縣夾河鎮中心衛生院違規收費案、安徽省潁上縣賽澗自來水廠違規收費案、遼寧省營口監獄違規收取招考學歷認證費案和江西省育才技術學院違規收取職業技能鑒定費案。
⑦ 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校服采購管理,具體會採取哪些措施
教育部可能會降低校服的價格,同時也會提升校服的質量。天價校服竟然以這樣的形式出現,一套價格竟然高達2480元,同時家長把這件事情鬧到了教育部,相關部門針對這種現象採取一定的措施。事情是這樣的,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校服采購管理,你知道具體會採取哪些措施嗎?歡迎大家在評論區下方分享你的觀點!
一.教育部會加強校服采購管理。
天價校服絕對不是教育部出售的,而是被黑心的校領導和服裝品牌共同操作,就是因為服裝的價格太貴了,所以才會強制學生和家長購買。不得不說,這些人為了賺錢真的是什麼都可以幹得出來?一套校服的價格就要2000多,你咋不去搶錢呢?教育部表示,下一步一定會加強校服采購管理工作,絕對不會再出現這樣的事情。
⑧ 關於學生校服的,國家有什麼法規或文件嗎
國家目前有校服新國標文件,校服新國標文件是國家標准委批准發布的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其是我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產品的國家標准,標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服,在當時由於戰爭導致部分家庭生活艱難,學校是為了使出身於這樣家庭的學生不會因為自己家庭困難而產生自卑感,炫耀,於是規定每個學生上學的時候必須穿著相同的衣服。後來這種觀念被大多數學校所接納,紛紛規定學生穿著同樣的衣服上學。
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校服制的實施在素質教育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學生在身份感上區別社會其他人,因而有了學生自身的約束力,有一種象徵的意義。
(8)教育部對學生校服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文件頒布的背景:
有關校服的標准數量多,但標准分散,標准之間協調性不夠強,不便於各相關方使用,同時由於無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專用標准,容易讓公眾產生我國沒有校服標準的錯覺。
為解決當前中小學生校服標準的混亂狀況,經教育部、國家標准委等有關部門多次協調會商,決定製定統一的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在匯集整合現行有關標準的基礎上,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觀質量要求等進行統一規定。
既便於有關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現有有效資源,構築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門檻,為校服管理和監管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國家標准委於2015 年3 月18 日以國標委綜合[2015]25 號文件專門批准下達《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制定計劃,該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紡織工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紡織工業標准化研究所等單位負責起草。
標准制定過程中,廣泛聽取了社會意見,各方參與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見和建議500 余條。6 月4 日,標准草案順利通過審定。至6 月30 日國家標准委2015 年第21 號公告正式批准發布並實施,前後歷時3 個多月時間,創造了紡織標准制定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