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滿族有那些風俗習慣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參考資料: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
❷ 滿族都有什麼風俗
滿族有什麼風俗習慣
服飾
滿族歷史悠久,文化發達。其服飾高雅華麗,在中國民族服飾文化中獨樹一幟,並對中國的服飾文化發展產生過很大影響。
由於寒冷的生活環境和射獵生活的需要,過去滿族人無論男女,均多穿「馬蹄袖」袍褂。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後,「旗人」的裝束,便成為「旗袍」(滿語稱「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樣一般是無領、大襟、束腰、左衽、四面開衩。穿著既合體,又有利於騎馬奔射。出獵時,還可將干糧等裝進前襟。這種旗袍有兩個比較突出的特點,一個是無領。努爾哈赤為統一衣冠,曾釐定衣冠制,規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領,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帶領子,只有入朝時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領;二是在窄小的袖口處還接有一截上長下短的半月形袖頭,形似馬蹄,俗稱「馬蹄袖」。平時綰起來,冬季行獵或作戰時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類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響拉弓射箭,故又稱之為「箭袖」(滿語稱之為「哇哈」)。滿族入主中原以後,「放哇哈」成為清朝禮節中的一個規定動作,官員入朝謁見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將馬蹄袖彈下,然後再兩手伏地跪拜行禮。
旗袍的外面還習慣套一件圓領、身長及臍、袖長及肘的短褂。因這種短褂最初是騎射時穿的,既便於騎馬,又能抵禦風寒,故名「馬褂兒」。清初,馬褂兒是八旗士兵「軍裝」,後來在民間流行起來,具有了禮服和常服的性質,其式樣、面料也更加繁多。滿族人還喜歡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為棉、夾和皮數種,為保暖之用。樣式有對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種。
而作為有清一代「時裝」的滿族女式旗袍,則多有發展。當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辛亥革命後,旗袍樣式由肥變瘦;在20世紀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30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並突出曲線美;40年代又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廣泛,棉、毛、絲、麻和各種化纖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長、短袖之分之外,還分皮、棉、單、夾數種,便於在不同季節穿用。經過不斷改進的旗袍,一般樣式大致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講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領口、袖口和衣邊上綉有各色圖案的花邊。如此既襯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顯得文雅大方。具有東方色彩的旗袍現已成為中國婦女普遍喜愛的中式服裝。
旗袍和「旗頭」、「旗鞋」等搭配起來,就構成了滿族婦女典型的傳統服飾裝束。
「旗頭」指的是一種發式,也稱發冠。類似扇形,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長約30厘米、寬約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上即可。上面還常綉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旗頭」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身體挺直,顯得分外端莊穩重,適應於隆重場合。
「旗鞋」款式獨特,是一種高木底綉花鞋,又稱「高底鞋」、「花盆底鞋」、「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穿這種高底鞋走起路來顯得姿態優美。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滿族的帽子種類較多,主要分為涼帽和暖帽兩種。過去,滿族人常戴一種名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稱「帽頭兒」,其形狀上尖下寬,為六瓣縫合而成。底邊鑲一約3厘米寬的小檐,有的甚至無檐,只用一片織金緞包邊。冬春時一般用黑素緞為面,夏秋則多用黑實地紗為面。帽頂綴有一個絲絨結成的疙瘩,黑紅不一,俗稱「算盤結」。帽檐下方的正中釘有一個「標志」,稱「帽正」,有珍珠、瑪瑙的,也有小銀片、玻璃的。相傳這種帽最早始於明代初期。因其為六瓣縫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統一」之意,故盛行起來。滿族入關以後,受中原文化影響,也取其「六合統一」之意,開始戴用此帽,而且頗為流行。現在,在有關清代和民國時期的電視、電視劇中,我們仍能經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滿族男人多穿雙脊臉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種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緞布料。鞋前臉,鑲雙道或單道黑皮條。鞋尖前凸上翹,側視如船型。婦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綉花卉圖案,鞋前臉多綉有「雲頭」)外,還有一種「千層底鞋」。「千層底鞋」用多層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為布料,一般不綉花卉等圖案,多在勞動中穿用。
還有一種很有特點的鞋,叫烏拉(靰鞡)鞋,多為滿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烏拉)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和跑冰。
住行
滿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適應他們的生產生活習慣。滿族農村房屋正房一般為三間或五間,坐北朝南便於採光,均在東端南邊開門,形如口袋,俗稱「口袋房」,便於聚暖。東西各有廂房,配以門房,這便構成通常所說的四合院。房屋多為起脊磚瓦房,俗稱「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門向南開,高大寬敞。房內正對門一間謂堂屋,又稱外屋,設廚灶鍋台、水缸,灶通西內室火炕,火炕,滿語稱「土瓦」。從堂屋西牆開門為裡屋,為南、北、西三面構成「萬字坑」或「蔓枝炕」。滿族尚右,西牆供祖宗牌位。西炕為窄炕,不住人,下通煙道。南北對面炕。上鋪炕席,或糊炕紙刷油。炕梢置衣櫃,櫃內裝衣物,櫃上疊置被褥、梳妝用品。夜間長輩居於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寢時,頭朝炕外,腳抵牆,對防寒和呼吸新鮮空氣頗為適宜。牆壁多貼有紙畫。為御北方寒冷,有的還建有火地。屋外西山牆頭砌有圓形煙囪(滿語稱為呼蘭),高出房檐數尺。煙囪根底有窩風窠,以擋逆風。南北牆上有窗,窗戶紙糊在窗欞外,多「高麗紙」,紙上淋油或鹽水,免得為雨雪淋濕脫落。窗欞及門上亮子窗欞構成各種圖案,美觀牢固。窗戶分上下兩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風。房樑上常懸有悠車,嬰兒放在悠車里。炕上擺有長方形的炕桌,吃飯時圍桌盤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鋪有氈褥子以待賓客。房欞、椽、棟多有雕花油彩。廂房則設碾房和倉庫(滿語稱哈什)。房外四周環砌圍牆。院內東南豎「索倫桿」,桿上有錫斗,桿下放三塊石,稱為「神石」。桿後是一面用磚砌成的壁牆,牆頭飾有雨搭。
過去,城中的富貴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門多為三間屋宇式建築,正房三至五間,東西廂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間,四周圍以磚牆,門房兩側設有石礅,稱為上馬石。有的四合院分為前後兩院。滿族的這些民間居所式樣,大部分保留在東北的滿族聚居區。但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後,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傳統建築方式外,絕大部分已建造成更為寬敞明亮的現代式房屋。
為適應山區和林海雪原居住環境,滿族聚居地區的傳統交通工具主要有馬車、爬犁、獨木舟和樺皮船等。爬犁(滿語稱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將兩根樹干用火烤後彎成弓形,上端翹起,貼地部分寬約1米半,上面鋪板或做成箱式,駕以馬、牛,載人載物極為輕便。目前只在較寒冷的北部山區偶爾使用。滿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獨木舟(滿語稱威呼),由粗大原木鑿空而成,可容數人。還有一種樺樹皮船,製作較為麻煩。先做龍骨,里外附上樺樹皮,一人可以扛著行走。相當輕便。現在已經不多見,被現代船隻所取代。
禮儀
滿族是一個十分注重禮節的民族。滿族人見面或拜見客人,有各種禮節,其中有打千禮、撫鬢禮、拉手禮、抱見禮、半蹲禮、磕頭禮等。其中,打千禮、抱見禮、磕頭禮主要為男人所用,其他則用於婦女。打千禮用於晚輩對長輩、下屬對長官,形式為彈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彎,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並問安。抱見禮是平輩之間用,晚輩對長輩也可用,不過晚輩要抱長輩的腰,長輩撫晚輩的背,等等。現在,有些繁瑣的禮節已被簡化。
滿族尊老敬上的傳統更為明顯。晚輩每日早晚要向父、祖問安,途中遇長輩人要讓路,吃飯時長輩先坐先吃。滿族重感情講信義,對賓朋真誠相待,有客人必設宴招待,所允諾之事必全力去做。
滿族傳統的婚姻儀式較為復雜,大致經過通媒、放定、納彩、過箱、迎親、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門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請媒人向女方家求婚,兩家都同意後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贈如意或釵釧諸物為定禮。然後是定婚,即選擇吉日,男方家及其親戚往女家問名,女家設宴款待,男方家長致辭求婚,女方家則推謝再三,男方家堅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後,才算定下婚事。此時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長輩。定婚後要過禮,也是選擇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綢緞、羊、鵝等禮物。男方家還要贈銀兩錢財。此時要議定婚期。進入迎親階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妝,俗稱「過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謝。迎親時,新郎在迎親隊伍的陪伴下趕著彩車迎親,在途中兩車相錯時,新娘的哥哥將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車,俗稱「插車」(由於各地區滿族風俗不同,也有新郎與迎新隊伍直接到新娘家迎親的。還有的地方有"旗俗不親迎"之說)。新娘至新郎家,換車乘轎,花轎落地,新郎要虛射三箭。新娘蒙紅蓋頭下轎,與新郎站在事先擺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稱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後撤天地桌,新娘進入臨時搭的帳篷,謂之坐帳。坐帳時「開臉」,換頭型。坐帳後,新娘跨過馬鞍進洞房,新郎用秤桿揭去蓋頭扔到房檐上。夫妻飲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孫餑餑,眾人鬧洞房。在婚日當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後第一天,新娘給夫家親戚裝煙敬茶,拜宗族,認明輩分,謂之分大小。一般在結婚三日之後,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見娘家人並拜祖宗。婚後一個月,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謂之住對月。到了這時,婚娶儀禮乃告結束。
這些繁雜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滿族聚居地區已經簡化,並且融合了現代形式。比如插車,演變為男女青年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各自由婚慶隊伍陪伴,從自己的家裡出發,行進至中途相遇時,兩人交換自行車或摩托車,再一同到新郎家。還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變為新人拜雙方父母。雖然有變化,但仍然具有濃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滿族的婚姻儀式因居住地區不同而略有變化,並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滿族的育兒習俗比較特殊。生男在門左掛弓箭,生女在門右掛彩色布條,娘家送一個悠車。生兒三天時,親朋送賀禮,俗稱「下奶」。並舉行洗禮,稱「洗三」。滿月時要請客人來「做滿月」,並將弓箭或布條取下掛在「子孫繩」上。百日時,要用從各家要的彩布條編成鎖,稱掛鎖。周歲時要舉行較為隆重的儀式,讓孩子「抓周」。一般在16歲時,男孩剃發,女孩盤發髻。至今在東北滿族聚居區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滿月」、「抓周」等傳統習俗。
葬俗
滿族的喪葬以土葬、火葬為主,土葬和火葬歷史都很久遠。在滿族入關前以火葬為主,這主要是由於他們經常遷移。另外,八旗將士在清初戰死較多,屍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滿族入關後逐漸發生變化,從火葬與土葬並用發展為以土葬為主。喪葬儀式是,死者臨終前穿壽衣,多為長袍、馬褂,為單數。屋內停靈,一般在7日之內。用木板做成靈床,頭西腳東。靈幡用3尺左右的紅布製成,上綴以黑穗,懸掛在院中高桿上。滿族人用的棺具形狀特別,上部隆起,上寬下窄,稱「旗材」。
停靈期內合家舉哀,舉行祭奠。入殮時棺內放金銀等物,貧者用金銀箔元寶代替,口含銅錢或玉器,靈具放在院內靈棚內。出殯多選陰歷單日,抬靈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殯後要感謝幫忙的人並請吃飯。下葬後,每7天到墳上燒一次紙,連燒7次。百日時要燒百日,周年時要燒周年。滿族燒紙是將紙疊成口袋狀,俗稱燒口袋。清明節要上墳,燒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來,滿族的喪葬又改為火葬為主。但祭奠親人的儀式仍然保留了許多古老傳統,如清明節燒口袋、插佛托、燒七、燒百日、燒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滿族禁忌較多。不允許褻瀆神靈和祖宗。比如滿族以西為貴,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許住人和放雜物,不能有各種不敬行為。不許打狗,更禁忌殺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許外族人戴狗皮帽子進家。傳說努爾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獸,盡可以打來吃,但是,今後不準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義犬。"從此愛犬、敬犬便成了滿族的習尚。另外,滿族人不僅不食烏鴉之肉,還有飼喂烏鴉、祭祀烏鴉之俗。
❸ 滿族人有哪些習俗
滿族習俗
【語言文字】
滿語屬阿爾泰語系 滿-通古斯語族 滿語支。滿文是16世紀末參照蒙古文字母創制的。後又在借用的蒙文字母上加"圈"加「點」,稱之為「有圈點的滿文」或「新滿文」;以前的被稱為「無圈點的老滿文」。由於清代以來大量滿族遷入中原地區和大量漢族移居山海關外,在經濟、文化、生活上交往密切,滿族人民逐漸慣用漢語文。現在,只有黑龍江市愛琿鎮和富裕縣,還有少數老年人會說滿語,其他地方絕大多數滿族人民已通用漢語文。
【文化】
滿族自古好歌舞,古代舞蹈多由狩獵、戰斗的活動演化而來。滿族喜愛的娛樂活動還有跳馬、跳駱駝及滑冰等。18世紀中期,「八旗子弟」創作了一種新的鼓詞,配合鼓板、三弦演唱,名為「清音子弟書」。
清聖祖玄燁主持編纂的《音韻闡微》、《數理精蘊》、《歷象考成》、《皇輿全覽圖》等書,均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早期滿文著作,除《滿文老檔》、《滿洲實錄》和圖理琛的《異域錄》等,還有大量學習滿文必備之書,如《清文啟蒙》、《清文典要》以至《清文鑒》等等。《清文鑒》經多次增訂,編纂成5種不同民族文字的滿文辭書——《御制五體清文鑒》,對滿、漢、蒙、藏、維吾爾等各民族相互間進行政治、經濟、文化交流,是一種重要參考資料。譯書也很普遍,主要漢文名著,大多為滿文譯本。除官書不計外,民間說部如《三國演義》、《西廂記》、《金瓶梅》、《聊齋志異》等都有滿文譯本。其中以扎克丹譯的《聊齋志異》譯文最好,文字水平很高。同時,涌現出一批滿族文學家。早期著名的詞家納蘭性德著的《側帽集》和《飲水集》,清新婉約,生動自然,足與當時詞壇上負有盛名的漢人朱彝尊和陳維崧媲美,合稱「三大家」。
【服飾】
「發冠」與「旗鞋」
【旗裝】
二十世紀以來,滿族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傳統的服飾已十分鮮見了。但從電影、電視和博物館里,我們還常常可以欣賞到往日旗裝的風采。其中婦女頭上又寬又長、似扇非扇、似冠非冠的頭飾――發冠十分引人注目。
過去,滿族婦女幼年時同男孩一樣,多剃去頭頂四周頭發,只留顱後發,編成辮子垂於腦後,一直到成年方蓄發留辮。婚後則開始綰大盆頭、架子頭、兩把頭等式發髻,其中以兩把頭較為典型。兩把頭就是把頭發束在頭頂,分成兩綹,各綰成一個發髻,然後再將後面的余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髻。平時,發髻上橫插長二三十厘米、寬二三厘米的被稱為「大扁方」的頭簪,喜慶吉日或接待貴客時便要戴上發冠了。
【旗頭】
發冠是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厘米、寬約十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袍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馬蹄底鞋】
除「旗袍」、「發冠」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這種綉花的旗鞋以木為底,史稱「高底鞋」,或稱「花盆底」鞋、「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現在都已不穿了。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關於這種高底鞋的起源,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成了後來這種樣子。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穿青藍色的長袍馬褂,頭頂後部留發梳辮留於腦後,戴圓頂帽,下穿套褲。婦女則喜歡穿直筒旗袍,梳京頭或「盤髻兒」,戴兒環,腰間掛手帕,天足,著花鞋。但現今的「旗袍」並非歷史上滿族女子的服裝,而是吸收了西方服裝裁減方法的時裝,和過去滿族女子的服裝大不相同。
清代滿式服裝曾流行全國,現在與漢族服式一樣了。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民居】
滿族的住房,過去一般院內有一影壁,立有供神用的「索羅桿」。滿族傳統住房一般為西、中、東三間,大門朝南開,西間稱西上屋,中間稱堂屋,東間稱東下屋。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西炕為貴,北炕為大,南炕為小,來客住西炕,長輩多住北炕,晚輩住南炕。
【習俗】
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里。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里。
滿族過去信仰薩滿教,每年都要根據不同的節令祭天、祭神、祭祖先,以豬和豬頭為主要祭品。在大祭時要殺豬,特別是在祭祀祖先時要選用無雜毛的黑豬(有的還必須選黑公豬),宰殺前要往豬耳朵內注酒,如豬的耳朵抖動,則認為神已領受,即可宰殺。此舉俗稱為「領牲」。有的地方要將豬腸和膀胱放入吊斗掛在桿子上,讓烏鴉來吃,如果三天內被吃掉,就為吉利。然後把全豬卸為八塊,按原樣擺在方盤內,供於家裡屋內西山牆的祖宗牌位下,家人按輩份排列免冠叩頭三遍,再將肉切碎入鍋熬煮,全家圍坐,蘸鹽而食。此時如有客至,只要在祖先牌位前叩頭三次,即可坐下同吃,吃完也不必道謝。滿族人家至今還有逢殺豬時請親鄰好友前來品嘗頭頓豬肉的習慣。過去,在莊稼成熟的季節,滿族還有「薦新」祭祀的習慣,如今已被「上場豆腐了場糕」習俗所代替,即在五穀上場時,用新豆子做豆腐吃,打場結束時,用新谷做大黃米飯或豆面餑餑吃,以慶豐收。滿族男女青年結婚時,新娘必須先在南炕上坐帳,也有稱「坐福」。直到晚上,才在地上放一張桌子,新娘、新郎要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對飲。
【日常食俗】
滿族民間農忙時日食三餐,農閑時日食二餐。主食多是小米和高粱米、粳米、干飯,喜在飯中加小豆或粑豆,如高梁米豆乾飯。有的地區以玉米為主食,喜以玉米面發酵做成「酸湯子」。東北大部分地區的滿族還有吃水飯的習慣,即在做好高梁米飯或玉米(米+查)子飯後用清水過一遍,再放入清水中泡,吃時撈出,盛入碗內,清涼可口。這種吃法多在夏季。餑餑是用黏高梁、黏玉米、黃米等磨成面製作的,有豆面餑餑、搓條餑餑、蘇葉餑餑、菠蘿葉餑餑、牛舌餑餑、年糕餑餑、水煮餑餑(漢語的餃子)等。滿族的餑餑歷史悠久,清代即成為宮廷主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御膳「栗子面窩窩頭」,也稱小窩頭。滿族點心薩其瑪也成為全國著名糕點。較著名的還有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北京小吃墩餑餑,河北承德小吃油酥餑餑,湖北荊州小吃豬油餑餑等。
北方冬天天氣寒冷,沒有新鮮蔬菜,滿族民間常以秋冬之際腌漬的大白菜(即酸菜)為主要蔬菜。據傳用腌漬的方法儲存蔬菜,始於清順治年間。用酸菜熬白肉、粉條是滿族入冬以後常吃的菜餚。酸菜可用熬、燉、炒和涼拌的方法食用,用酸菜下火鍋別具特色。配菜也可用來做餡包餃子。東北地區的滿族,每戶腌漬的酸菜一般可以吃到第二年春天。此外,日常蔬菜還有蘿卜、豆角等。滿族人民愛吃豬肉,常用白煮的方法烹制。遼寧沈陽市的那家館是家有100多年歷史的滿族餐館,該店經營的白肉血腸,被譽為正宗的滿族風味。
滿族的進餐習俗和飲食禮儀很多。如祭祀用過的神糕、神肉,路人可以分享,但一般不能帶去,吃完後不允許擦嘴;家中人就餐,長輩不動筷,晚輩人絕不動筷;過年殺年豬時,有把親友、鄰里請來同吃白肉血腸的習慣。
【民族食品】
滿族居住分散,各地均有代表性的典型食品,主要有:
①白肉血腸。
②火鍋(滿族傳統風味菜餚)
③酸湯子9遼寧岫岩滿族的典型食品)
④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最早是清朝皇帝到東陵祭祀祖宗時做供品用的,因此也稱為「祭餑餑」。做供品時有果餡厚酥餑餑、魚兒餑餑、匙子餑餑、菊花餑餑、糊面餑餑、炸高麗餑餑、江米糕、黃米糕、七星餅、雞蛋糕、枸奶子糕、山葡萄糕、山梨面糕等幾十種。傳入民間製成糕點後,大體上分為大小兩種餑餑。大餑餑每斤八塊,俗稱清東陵大八件;小餑餑每斤十六塊,俗稱清東陵小八件。大小餑餑品種主要有太師餅,松餅,玫瑰餅,龍鳳餅,山楂桃。還有無餡的七星點子、八裂餅、核桃酥、到口酥等)
【傳統節日】
滿族許多節日均與漢族相同。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有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節日期間一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
逢年過節,都要殺豬,過年(春節)時每家要殺豬二至三口。農歷臘月八日(臘八節),要用黏高梁、小豆等八樣糧食煮粥,稱為臘八粥。除夕吃餃子,在一個餃子中放一根白線,誰吃著白線就意味著誰能長壽:也有的在一個餃子中放一枚銅錢,吃到便意味著在新的一年裡有錢花。此外還要吃手把肉和特有的點心「薩其瑪」。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夏歷十月十三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的形成。
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農歷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的形成。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
上元節:即正月十五日,俗稱「元宵節」。同漢族一樣,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習俗。
走百病:滿族婦女的節日。一般在正月十六日。當晚,婦女們三五成群,結伴遠洲,或走沙滾冰,或嬉戲歡鬧,叫做「走百病」。
二月二:俗稱「龍抬頭日」。當日晨,滿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彎曲如龍,故稱「引龍」。然後在院中舉行儀式,祈求風調雨順。全家人還要吃「龍須面」和「龍鱗餅」。婦女們這天不能做針線活。
清明節:上墳祭祖時不像漢族紙錢後在墳頂上壓錢,而是在墳上插「佛朵」。「佛朵」是滿語,譯為漢語為「柳」或「柳枝」。根據滿族信仰,柳是人的始祖,人是柳的子孫,為表明後繼有人,要在墳上插柳。
端午節:滿族過端午節吃粽子、劃龍舟,其風俗與漢族相同。
中元節:滿族以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屆時,各處寺院設立道場,燃燈念經,要舉行各種超度儀式。
中秋節:滿族人家過中秋節也吃「團圓飯」。此外,月亮初升之際,還要供月。即在院內西側向東擺一架木屏風,屏風上掛有雞冠花、毛豆枝、鮮藕等,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一張八仙桌,桌上供一大月餅。祭時,焚香磕頭,婦女先拜,男人後拜。
臘八節:滿族人家臘月初八要泡「臘八醋」和煮「臘八肉」。除全家人吃外還要分送親友。
小年:滿族過小年的習俗與漢族相同。臘月二十三日為「小年」。屆時家家戶戶要祭祀灶神,俗稱「送灶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