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設項目變更管理暫行辦法 住建部
一、工程建設項目合同變更的通常情況
1. 發包人為改變使用功能或基於客觀條件等所提出的工程變更;
2. 承包人鑒於現場情況的施工條件或遇到不可預見的地質情況等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3. 第三人出於相鄰權而提出的工程變更;
4. 設計單位為了修正或完善原設計而提出的設計變更。
二、常見的幾種承攬合同森爛
1 、加工合同即承攬人以自己的設備、技術,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為其加工叢廳製作成特定產品,定作人接受產品並給付報酬的合同,亦稱來料加工合同。如服裝店為人縫制衣服;裝裱人為人裱字畫。
2 、定作合同即承攬人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原材料,為定作人製作特定產品,定作人接受產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如木器廠用自備材料為定作人製作傢具。
3 、修理合同即承攬人為定作人修復損壞的物品,使其恢復原狀,定作人為承攬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修理中所需要的機件、配件可由承攬人提供,也可由定作人提供。
4 、復制合同即承攬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樣品,重新製作一個或數個成品,定作人接受復製品並支付價款的合同。如承攬人為文物部門復制文物,製成復製品用於展覽。
5 、測試合同是指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術和設備為定作人完成某一項目的性能進行檢測試驗,定作人接受測試成果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6 、檢驗合同是指承攬人以自己的技術和儀器、設備等為定作人提出的特定事物的性能、問題、質量等進行檢查化驗,定作人接受檢驗成果,並支付報酬的合同。
三、建設工程合和承攬合同的區別
1 、合同的主體不同
承攬合同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承攬人即可以是具有相應的資質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為特殊主體,法律對 建設工程合同 的發包人和承包人的主體資格均有要求。發包人一般為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承包人為具有從事勘察、設計、施工業務資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應的資質。自然人即不能成為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包人,也不能成為承包人。這是兩類合同最為顯著的區別。
2 、合同標的物不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即合同標的物是不動產物,包括民法意義上的完全不動產物和大部分類不動產物。
承攬合同完成的工作標的物一般是指動產。
3 、 合此鄭漏同訂立方式 不同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一般承攬合同在訂立時經合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即可成立,即可以是書面形式,亦可以是口頭形式。實務中,在定作人為自然人時多採用口頭形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應當經過招標投標程序,還應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很多合同條款都是由國家法律和法規、甚至規章都規定好了的。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就是根據《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國建設工程實際以及相關國際慣例制定,現在已廣泛應用到建築工程領域。
4 、合同解除條件不同
承攬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權,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而在建設工程合同中,除具備雙方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條件時,不允許隨意解除合同。
5 、違約救濟方式不同
承攬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後,承攬人只能要求定作人賠償損失,而不能要求繼續履行 ; 而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違約時,對方當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
根據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而承攬合同糾紛通常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合同的性質,決定了案件的管轄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
6 、定義不同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在《民法典》「建設工程合同」一章最後第 287 條規定: 「本章沒有規定的, 適用承攬合同 的有關規定。」從法律條文的角度,將建設工程合同歸入承攬合同的大類,說明建設工程合同是承攬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合同完整而全面的得到履行是訂立合同時雙方都期望達到的完美狀態,但現實生活是復雜的,在合同因為各種復雜條件的產生而不適合按照原來的約定履行時,當事人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來實現彼此利益的最大化。
㈡ 合肥市城管系統執法人員的工作服都是一樣的嗎
9月29日,合肥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換裝儀式在政務區市民廣場舉行,全市市、區、街三級3800餘名城管系統執法人員全部換裝完畢,這也標志著合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深化體制改革進入了新的階段。
合肥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稱,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全部換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換裝是新的起點,合肥城管將全面拉高隊伍建設標桿,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形象管理,全力推進執法形象大提升。
統一的著裝讓城管隊伍更加有自信,更能獲得人民群眾的尊重。
城建局穿的是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是2017年2月住建部、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單位是沒有自己的制服的,都是全國統一的。
2017版城管執法人員制服樣式:
1、配色
藏青色和天空藍,藏青色顏色深邃,給人以威嚴、正義的感覺,天空藍給人以明朗的感覺,兩種顏色結合起來,層次分明,塑造一種清爽的職業形象。
2、服裝
分為春秋(冬)常服、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短袖制式襯衣、長袖制式襯衣、襯衣、防寒大衣。
3、帽
分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涼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涼帽,布面裁絨防寒帽,皮面裁絨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4、裝具
分為雨衣、高靿雨鞋、低靿雨鞋、反光背心。
5、帽徽
為金色標志標識。
6、肩章
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7、領花
為金色橄欖葉中間鑲嵌金色牡丹花。
8、臂章
為盾型,上1/3處為金色宋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金色黑體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協管為「城市協助管理」),下2/3處為金色橄欖葉半環繞的紅色牡丹花。
9、胸牌
由長城、盾牌、牡丹花、橄欖葉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為省級行政區名稱,下半部為牡丹花。分為軟硬兩種。
10、胸號
為金色邊框內嵌8位阿拉伯數字。前2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協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拼音首字母),中2位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編號(協管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拼音首字母),後4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行編訂。
11、鞋
分為男女單皮鞋、男女皮涼鞋、男女棉(毛)皮靴。
(3)住建部制服服裝價格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標志標識是由國徽、飄帶、盾牌、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國徽象徵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盾牌象徵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㈣ 城管打退伍老兵的處理結果
打退伍老兵的城管被停職調查。
㈤ 城建局穿的是什麼衣服單位有自己的制服嗎
城建局穿的是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是2017年2月住建部、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單位是沒有自己的制服的,都是全國統一的。
2017版城管執法人員制服樣式:
1、配色
藏青色和天空藍,藏青色顏色深邃,給人以威嚴、正義的感覺,天空藍給人以明朗的感覺,兩種顏色結合起來,層次分明,塑造一種清爽的職業形象。
2、服裝
分為春秋(冬)常服、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短袖制式襯衣、長袖制式襯衣、襯衣、防寒大衣。
3、帽
分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涼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涼帽,布面裁絨防寒帽,皮面裁絨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4、裝具
分為雨衣、高_雨鞋、低_雨鞋、反光背心。
5、帽徽
為金色標志標識。
6、肩章
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7、領花
為金色橄欖葉中間鑲嵌金色牡丹花。
8、臂章
為盾型,上1/3處為金色宋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金色黑體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協管為「城市協助管理棗昌」),下2/3處為金色橄欖葉半環繞的紅色牡丹花。
9、胸牌
由長城、盾牌、牡丹花型慶、橄欖葉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為省級行政區名稱,下半部為牡丹花。分為軟硬兩種。
10、胸號
為金色邊框內嵌8位阿拉伯數字。前2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協管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拼音首字母),中2位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編號(協管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拼音首字母),後4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行編訂。
11、鞋
分為男女單皮鞋、男女皮涼鞋、男女棉(毛)皮靴。
(5)住建部制服服裝價格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標志標識是由國徽、飄帶、盾牌、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國徽象徵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盾牌象徵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
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統一著裝,絕不僅僅是「換個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過統一服卜岩握裝制式,進一步推進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建設一支管理精細化、執法規范化、服務人性化的城管隊伍,更好地為城市發展和民生服務。
㈥ 公安部 民政部 住建部 為什麼沒有城管部
城管是當地縣或者縣級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招聘的人數成立行政單位,但是國務院對行政執法單位並沒有承認,我們來舉例,公安部長他還是國務委員,相當於國家領導人,比如去福建省,省委書記省長都得陪著,民政部等部長來的話,省長省委書記一般不會陪。就當地地級市委書記陪,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城管的車輛和制服都不一樣,有的白色有的黑色有的藍色,車的顏色有的黃色有的藍色,有的乾脆只貼行政執法四個字,因為城管最高級別就是局,縣,或者區,或者縣級市而已。到了地級市就沒有城管這個機關了。
㈦ 城管制服為什麼不和六大執法統一
我國沒有法律對城管人員的制伏宏服等行為規范做具體的規定。城管制服不和六大執法統一是因者廳手我國沒有法律對城管人員的制服等行為規范做具體的規定。城管制服是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統一制式服裝的簡稱。住建部、財政部正式公布統一的城市首嫌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