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穿著制服,上班時間處理私人的問題,如果你要想舉報的話,首先要拍照取證,然後到相關的紀委部門去舉報他就可以了。
② 雲南交警當街制服闖紅燈女子,致其10級傷殘,法院是如何判決的
正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在違反交通規則,所以才會有交警這個職業。交警在路上對於違反交通規則的人都是有權利進行監管的,但是交警在監管的時候也要注意方式,不能夠暴力執法,也不能夠過度執法。在在2021年的時候,雲南就有一位交警當街制服了一個闖紅燈的女子,結果卻導致這名女子10級傷殘。那麼這個案件到底該如何判決呢?今天小編就來跟大家說一說。
③ 我想問一下交警穿便裝執法算違法嗎
不可以,遇到這種情況要核實對方身份,並及時舉報。交警不能穿便裝執法,穿便裝執法違反了相關執法程序和紀律。但如果涉嫌交通違法逃逸等,交警執行追捕任務是可以穿便衣執法的。一般來說交警執法應該著制服上路糾正違法行為,必須配備相關證件,必須兩個人以上才能算是執法,如果是一個人明顯就是違規的。
法律分析
交警上崗執勤穿便裝決對不允許的。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志,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後果由其所在的行政機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在被授權的職權范圍內實施的任何行政執法活動,都是代表其所在的行政執法機關進行的。嚴格來說這個交警不可以穿著便衣就進行執法的,因為在法律中有相應的要求,如果說交通警察需要進行執法,那麼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的標志。因此,交警穿便裝執法違反了相關的紀律和程序。而且交警穿便裝執法給人們容易造成誤解,是不可取的。但還是不構成違法的。只不過屬於錯誤做法。所以,交警只要是上道路執勤,就必須要穿制服。這樣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執法者。
法律依據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
第六十九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時應當遵守以下安全防護規定: (一)穿著統一的反光背心; (二)駕駛警車巡邏執勤時,開啟警燈,按規定保持車速和車距,保證安全。駕駛人、乘車人應當系安全帶。駕駛摩托車巡邏時,應當戴制式頭盔。
第七十條 在城市快速路、主幹道及公路上執勤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帶領兩名以上交通協管員進行。需要設點執勤的,應當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狀況,臨時選擇安全和不妨礙車輛通行的地點進行,放置要求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的提示標志,在距執勤點至少二百米處開始擺放發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標志、警示燈,間隔設置減速提示標牌、反光錐筒等安全防護設備。
④ 公民遇見警察抓人能出手幫忙制服嗎如果過程中打傷犯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公民遇見警察抓人,能出手幫忙制服。但不能打傷嫌疑人,打傷嫌疑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如果造成輕微傷,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⑤ 交警穿制服進家打人輕微傷,他們會被拘留嗎,他們進家打人算不算犯法,派出所護著他們,我該怎麼辦
是交警打人,還是違交規者躲進家裡抗拒交警執法動手打人,又打不過?
⑥ 交警先動手打人如何處理
交警打人,其行為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投訴。由公安紀檢部門對涉案交警進行行政、紀律處分或者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違法違紀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毆打、體罰、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
(二)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扣壓、銷毀舉報信件,或者向被舉報人透露舉報情況的;
(三)違反規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攤派或者收取財物的;
(四)妨礙執行公務或者違反規定干預執行公務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
(6)交警穿制服進家輕微傷擴展閱讀:
6月4日上午,一段東營交警毆打電擊一男子的視頻在微博上引發網友爭議,在這段1分08秒的視頻中,一名男子被穿制服的執勤人員多次電擊、毆打。
記者今天采訪了涉事的東營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對方回應稱,網上的視頻並不完整,當晚民警查酒駕,該男駕駛員醉駕拒絕接受檢測,把酒精測試儀摔打在地,並試圖逃跑,民警遂對其進行控制,目前東營交警支隊紀檢督查組已介入調查。
在這段1分08秒的視頻中,一名男子被多名民警圍在中間,不時傳來男子的叫喊聲和電流聲,期間,幾名民警對該男子進行毆打,最終該男子被民警制服並帶離現場。
這段視頻一經播出,引起了網友的熱議,部分網友對交警的行為表示支持,也有網友質疑交警在電擊的情況下,仍對其進行毆打存在暴力執法。
6月4日上午,記者從東營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初步了解到,6月3日晚交警聯合多門在淄博路與西二路路口,淄博路東邊轉盤處設卡查酒駕,一輛保羅轎車發現有查車,試圖調頭逃跑,執法民警上前示意駕駛員停車,駕駛員拒絕停車。
攔截車輛將轎車逼停後,駕駛員從車上下來,民警讓其吹氣進行酒精測試,該男子不配合,拒絕接受檢測,將酒精測試儀摔打在地上,並試圖逃跑,民警遂對其進行控制。在落實駕駛員身份的過程中,民警通過呼吸測試儀,檢測發現該男子酒精含量為121mg/L。
隨後將其送往醫院對其進行抽血檢測,目前結果尚未出來。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同時,東營市交警支隊回應稱,目前東營交警支隊紀檢科介入調查此事,如果真存在打人行為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