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司法警察制服有幾種
法律分析:警察制服分為春秋常服和冬常服兩種。顏色為藏青色或藏藍色,西服款式,內配有襯衫和領帶,交、巡警襯衫採用淺藍色,普通民警襯衫採用鐵灰色(2005年以後警監已下都為淺藍色),高級警官襯衫採用白色。高級警官、交巡警領帶顏色為藍色,其他警種的領帶為銀灰色(2005年以後為藏藍色)。西服褲,皮鞋。男警察戴大檐帽,女警察戴卷檐帽(夏季時為涼帽)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簡稱司法警察)著裝,是指人民法院在編在職的司法警察按照規定,穿著人民警察統一的制式服裝。
『貳』 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規范
法律分析:為規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著裝行為,樹立和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與口袋上沿平齊。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於上衣左胸駁頭裝飾扣眼處;女式制服法徽佩戴於與男式制服相同位置。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門襟與袖籠之間中央處,高度為第一紐扣與第二紐扣之間二分之一處。法袍在製作時法徽已綉好,不再單獨佩戴。
法律依據:《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
第一條 人民法院實行統一著裝,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幹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是維護法治尊嚴,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需要。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審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長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飾等。
第三條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
第四條 審判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審判制服不得與非審判服裝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第五條 著裝換季日期視各地季節、氣候、溫度變化情況,由各級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統一要求。
第六條 著短袖夏服時,淺月白色短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第七條 著長袖夏服時,淺月白色長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扎系於褲(裙)腰內,佩戴小法徽,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第八條 著春秋服、冬服時,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腰內。領帶下沿應與皮帶扣位置大致相當。
『叄』 司法局公務員制服是什麼樣式的
司法局的沒有制服,至少沒有全國統一制式的制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試穿的制式服裝,主體款式是沿用司法警察服裝,以藏藍色為主基調,分秋裝、夏冬裝,其標識以「司法警察」字樣為主體。制服佩有肩章、臂章、警號、胸徽、領花。
拓展資料
1、簡介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受黨委與政府的領導。司法局規格比法院、檢察院略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2、主要職責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肆』 法院穿藍襯衫打領帶和穿一套黑色制服的職位有什麼區別
法院穿藍襯衫打領帶和穿一套黑色制服的職位沒有區別。
只不過前者夏服,實際上是夏裝與春秋裝的過度時期的服裝,而後者就是春秋裝,或者冬裝。
《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第二條人民法院審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長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飾等。
『伍』 司法行政制服一共幾件套都有哪些啊
遼寧省司法行政制服包括:夏常服一套(短袖襯衣和褲子各一件)、秋冬常服一套(西服、襯衣、領帶、褲子)。我就得到這么多,司法行政人數少,經費也少,別指望跟公安機關相比,有錢的單位可以自行購買添置。
『陸』 司法所上班穿什麼工作服
法官服務
法官制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 法官制服的款式主要有:春秋裝、男風衣、女風衣、男夏裝、女夏裝、法官袍(男女均可)。他們外出辦事、執行任務時夏天穿夏裝,冬天穿風衣,出庭時都穿法官袍。
法官制服是法官在工作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男女風衣
法官在秋冬季工作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男女夏裝
法官的夏裝
法官在春夏工作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法官袍
法官袍是黑色寬松袖口袍,黑色代表莊重嚴肅;紅色正面配有裝飾性的金色領扣,與國旗配色一致,體現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穿著法官袍審理案件,象徵著心智的成熟和獨立理性的判斷,以及法官始終遵守法律、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物老承諾。在西方國家,法官頭戴假發、身純芹穿長袍的形象明顯表現出一種類似神職人員的神聖色彩和一種「法律神權」的權威感。
男女春秋裝
法官春秋兩季工作時間和任務時穿的罩褲升制服。
『柒』 法院制服有沒有冬裝
當然有冬裝了。
法官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法官服樣式主要有:春秋裝、男式風衣、女式風衣、男式夏裝、女式夏裝、法官袍(男女一致),上班時間和外出執行任務時,夏季時穿夏裝,冬季時穿風衣,開庭一律穿法官袍。
法官服是法官在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法官在秋、冬季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法官在春、夏季上班時間和執行任務時穿的制服。
基本信息
法官袍為黑色散袖口式長袍,黑色代表莊重和嚴肅;紅色前襟配有裝飾性金黃色領扣,與國旗的配色一致,體現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法官穿法官袍審理案件,象徵著思想的成熟和獨立的理性判斷力,象徵著法官恪守始終遵循法律並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承諾。
西方國家頭戴假發、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顯渲染著一種類似於神職人員的神聖色彩和「法權神授」的權威感。
『捌』 法院工作人員著裝規定
法律分析:詳見《法院工作人員著裝管理方法》。
法律依據:《法院工作人員著裝管理方法》
為規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著裝行為,樹立和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人民法院實行統一著裝,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幹警精神風貌的綜合反映,是維護-法治尊嚴,依法行使審判權的需要。
第二條 人民法院審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長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飾等。
第三條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
第四條 審判制服應當按照規范配套穿著,審判制服不得與非審判服裝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第五條 著裝換季日期視各地季節、氣候、溫度變化情況,由各級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統一要求。
第六條 著短袖夏服時,淺月白色短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第七條 著長袖夏服時,淺月白色長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扎系於褲(裙)腰內,佩戴小法徽,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第八條 著春秋服、冬服時,上身內穿白色長袖襯衣,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襯衣下擺扎系於褲腰內。領帶下沿應與皮帶扣位置大致相當。
第九條 法袍的穿著按照《人民法院 法官法 袍穿著規定》執行。
第十條 法徽應按下列要求佩戴:
(一)佩戴法徽僅限於審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裝上佩戴。穿著審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二)開庭審判必須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亦應佩戴法徽。
(三)法徽佩戴位置為: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與口袋上沿平齊。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於上衣左胸駁頭裝飾扣眼處;女式制服法徽佩戴於與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門襟與袖籠之間中央處,高度為第一紐扣與第二紐扣之間二分之一處。
法袍在製作時法徽已綉好,不再單獨佩戴。
(四)除法袍外,在其他場合執行公務、參加集體活動、會議及大型集會時均應佩戴小法徽。
第十一條 穿著審判制服,應當做到服裝整齊潔凈,儀表端莊得體,注重禮儀規范,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披衣、敞胸露懷、趿鞋、挽袖、卷褲腿和外露長袖襯衣下擺。
(二)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不得留怪異發型。男性人員不得留長發(發長側面不過上耳沿,後面不過衣領)、蓍胡須,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頭;女性人員留長發者不得披散發,不得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其他飾物。
(四)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五)不得穿著審判制服從事與法院工作性質和工作人員品行不符的活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違紀違法被停職或因涉嫌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及其他不適宜或不需要著裝的情形,不得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
第十三條 著裝人員應愛護配發的審判制服及其配飾。因公損壞、損失的,經審查批准,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