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何時配發新式制服發放標准
新式制服發放標准:
1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2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3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價格壟斷行為查處職責,省商務廳的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職責,省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加掛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知識產權局牌子。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Ⅱ 工商局的制服是什麼顏色
工商制服顏色由原藍灰色改為藍色,夏服和襯衣均為原來的淺藍色。夏服、春秋服保留原款式,冬服款式同春秋服,立領改為翻領,大衣由長大衣改為防寒服和制式中長大衣。
男大檐帽和棉帽均為原款式,女帽由大檐帽改為平頂小檐帽。工商標志由肩章、領花、胸徽、紐扣組成,標志的設計在保留原有紅盾標志的基礎上,由葵花飾物、「工商行政管理」六字等組成,顏色保留了原工商標志的紅色和金黃色的主色調。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人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公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Ⅲ 市場監管局制服什麼時候配備
法律分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原則上,為減少重復和浪費,發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宜再發放,以更換新標識為主;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換上新制服和新標識。
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舉報,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解決該爭議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線索的行為。
Ⅳ 為什麼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 沒有統一制服 2019
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制服執法。
一、統一的服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原則上,為減少重復和浪費,發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宜再發放,以更換新標識為主;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換上新制服和新標識。
地方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分配。
原則上,更換標准為: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一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一個上限,並每兩年更新一次。首次發布兩套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每兩年更新一次。
二、統一著裝時間,並組織實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推出新的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標志。
2、新換制服由轄區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公平、透明的招投標方式,選擇表面輔料、服裝服裝生產廠家。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換衣任務按時完成。
(4)工商系統的制服更換年擴展閱讀:
按照文件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調整工商管理系統,質量監督和食品和葯品監督我們地區整合和建立市場監督管理局2016年1月,承擔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區食品安全辦公室,工商,質量監督、食品葯品監督。
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員工仍穿著原工商、質檢、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的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管理對象之間的誤解。
這不僅影響了執法形象,而且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督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察局下發統一的「三頂大檐帽」,改為穿一套西服,這是進一步深化和落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明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認定和批准,並對其進行監督。
有利於加強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增強了各市場監管機構的團隊意識,增強了工作精神和創業精神。
在著裝方面,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和著裝注意事項,強調著裝對執法的意義。
制服的發放應當嚴格限於持有市場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執法證書的人員,並不得在規定的工作和執法期間穿著。
Ⅳ 2018年市場監管局制服規定什麼時候發的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2018年4月份發放監管局春秋制服和夏服制服,9月發放冬季制服。市場監管局規定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一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一個上限,並每兩年更新一次。
Ⅵ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等發了制服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新制服執法。
一、統一著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的主要發放范圍為各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為減少重復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已有制服的不重發,主要是換發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則採取新發制服及新標志標識的方式統一著裝。
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發放。
原則上換發標准為: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二、統一換裝時間和組織實施。
1.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1日前啟用新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式樣的標志標識。
2.新制服換裝工作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自行組織實施,各地財政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以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選定面輔材料、服裝服飾生產企業。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換裝任務。
(6)工商系統的制服更換年擴展閱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食葯監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我區於2016年1月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區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
在平時的工作中發現,工作人員仍然穿著原工商、質監、食葯監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的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被管理對象的誤解。
既影響了執法形象,又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局統一配發了制服,由三頂「大檐帽」改穿一身衣,這是進一步深化、落實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實行監督。
有利於強化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性,增強全體市場監管人員的團隊意識,提振了幹事創業的精神。
針對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著裝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著裝意義。
制服配發范圍嚴格限於市場監管局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穿著,不得在工作、執法期間規定之外的的時間穿著。
Ⅶ 哈爾濱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制服是樣式是全國統一的嗎
是全國統一的制服。
Ⅷ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的著裝是什麼樣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制服著裝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行為,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裝管理辦法》,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穿著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的制式服裝,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必須按本規定著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裝,佩戴標志,保持儀容嚴整、著裝整齊、舉止端莊的儀表形象。
第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上崗時,應穿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著裝:
(一) 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二) 到經營性場所消費的;
(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懷孕後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 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停職、接受審查的;
(五) 辭職、調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況。
第六條 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應按規定佩戴帽徽、肩章、領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或者執法公務無關的標志。
第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著裝時,應當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大檐帽前緣與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卷檐帽前緣稍向後傾。戴冬帽時,護腦下緣應當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內脫帽後應將其掛在衣帽鉤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將帽用左手托夾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
第八條 著裝時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扣好領鉤、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
(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與便服不得混穿;著春秋服、冬服必須內穿制式襯衣,並扎系制式領帶。
(三)男、女長袖立領襯衣作外穿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扎制式領帶;著短袖立領夏服時,下擺應扎在褲腰內;著短袖開領夏服時,下擺不扎在褲腰內。
(四)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指甲、染彩發、化濃妝;不準戴外露飾物。
(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不得留長發、大鬃角、剃光頭或者蓄鬍須。
(六) 應當舉止文明。不得邊走邊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場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七) 應當隨身攜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制發的執法證件。
(八) 通常著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時應穿皮鞋(含涼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過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過3厘米;不得赤腳穿鞋或赤足。
第九條 兩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著裝巡查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第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給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工商行政管理著裝人員調離、退休,其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標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單位制服管理部門。
Ⅸ 有誰知道工商制服上領花圖案的意義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全國工商系統陸續換發「2005式」工商制服,佩戴新式工商標志。這是自1984年全國工商系統統一著裝以來,首次對原有制服的樣式、顏色、面料、標志等進行改進更換。
新換發的工商制服由藍灰色改為藍色、立領改為翻領、長大衣改為防寒服和制式中長大衣。夏服和襯衣均為原來的淺藍色;夏服、春秋服保留原款式,冬服款式同春秋服;男大檐帽和棉帽為原款式,女帽由大檐帽改為平頂小檐帽。新式工商制服以威嚴、莊重、醒目、大方和便於穿著為原則,同時在款式上體現了人性化與親和力的特徵。
工商標志包括帽徽、肩章、領花、胸徽、紐扣。標志的設計在保留了原有的紅盾標志和紅色、金黃色的主色調的基礎上,由國徽、葵花飾物、「工商行政管理」六字等組成,莊重大方,簡潔醒目,象徵工商行政管理事業蓬勃發展,欣欣向榮,也更能體現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