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輔警一般幾套警服
輔警一般三套警服和一件冬天大衣,條件好的地方再發一雙皮鞋。有夏執勤服全套、春秋執勤服全套、冬執勤全套、體能訓練服、作訓服等。
輔警職責有治安巡邏檢查,接出警。疏導交通,在社區民警的統一安排下,完成其他社區安全服務工作。
輔警的工作內容
輔警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個星期可以輪休一天。工作內容是一、處警。當110指揮中心派警時,需立即處警。
在兩名人民警察的帶領下,出現場處理警情,主要起協助的作用。如果當事人需要拘留,還需帶回派出所,進行筆錄等一系列程序。如果是交警,則每天在各個路口執勤,指揮交通。
巡邏。開著巡邏車,在轄區內巡邏,主要起到震懾犯罪分子的作用,如果遇到突發情況,及時到達現場,立即呼叫人民警察,帶他們到達現場後聽從指揮,協助現場處理。交警的話巡邏主要是發現違章車輛、疏通擁堵路段。
執勤。各種大型活動,如體育賽事、演出、展會等都需要執勤。公安輔警負責現場的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交通輔警負責場館周邊的交通情況,確保路段暢通。
B. 輔警的著裝規定有哪些
輔警的著裝規定有:
1、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
2、輔警著裝時,不得夏、冬服裝混穿。參加重要慶典、集會等活動時應當著整潔的制服。
3、在辦公區內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內應將脫下的制式帽子掛在相應的掛帽處,帽徽朝下,參加會議時,應將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
4、輔警著裝時,不得佩戴其它與輔警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標志。執勤期間腰間不得佩戴鑰匙、手機等有礙執行勤務的掛飾附件。
5、輔警著裝執行勤務時,必須在上衣左胸側佩帶輔警支隊統一制發的輔警《上崗證》
6、輔警在公共場所應當衣著整齊。不得邊走邊吸煙、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鬧、席地坐卧。兩名以上輔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7、輔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著裝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2)鹽城輔警將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對違反規定的輔警,由市輔警支隊和輔警大隊進行糾察,情節輕微的當場教育、糾正;情節嚴重或者情節輕微但不服從檢查、糾察的,可扣留其輔警證件,並通知其所在單位,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進行審查教育,並視情予以通報。
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執行巡邏、守候任務不宜著裝的;
2、女輔警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
3、其他不宜著裝的情形。
C. 輔警可以穿制服嗎
不可以,輔警是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游橘滾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他們與公職人員身份的在編民警無論是身份還是權利、義務,特別是執法許可權都有所不同。
根據《人民警察法》的規定: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
輔警因輔助的警種不同,職責也有所區別,交管部門的輔警,神余承擔的是疏導交通,勸阻、伍態查糾交通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D. 輔警為什麼穿正規警察制服
輔警不能產正規警察的制服,只是輔警和正規警察制服比較相似,但是從標識上來說是不同的。正規警察的制服只有警察才可以穿。
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第七條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並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鹽城輔警將統一制服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第十三條人民警察應當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式服裝及其標志,不得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贈送、出借或者出賣給他人。
第十四條單位或者個人非法生產、銷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輔警的著裝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輔警隊員著裝行為,樹立輔警隊伍的良好形象,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輔警隊員(以下稱「輔警」)著裝,是指按規定穿著全市統一的輔警制式服裝。第三條在崗在職的輔警,在工作、執勤時必須著裝,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1、執行巡邏、守候任務不宜著裝的;2、女輔警懷孕後體型發生明顯變化的;3、其他不宜著裝的情形。第四條輔警非因公外出、旅遊和下班後不應著裝。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停職期間不得著裝。第五條輔警著裝時,不得夏、冬服裝混穿。參加重要慶典、集會等活動時應當著整潔的制服。第六條在辦公區內可以不戴制式帽。在室內應將脫下的制式帽子掛在相應的掛帽處,帽徽朝下,參加會議時,應將制式帽子放置在桌子左前方,帽徽朝向自己。第七條輔警著裝時,不得佩戴其它與輔警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標志。執勤期間腰間不得佩戴鑰匙、手機等有礙執行勤務的掛飾附件。第八條輔警著裝執行勤務時,必須在上衣左胸側佩帶輔警支隊統一制發的輔警《上崗證》。第九條 輔警著裝時,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1、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2、不得穿拖鞋和赤足,不得穿黑色、棕色以外的皮鞋、涼鞋和草綠色以外的膠鞋。集會、列隊時應按照要求穿顏色一致的皮鞋。男性輔警鞋跟不得高於3厘米,女性輔警鞋跟不得高於4厘米;3、不得圍圍巾,不得外罩便服;4、不得戴首飾、染彩發,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男性輔警不得留長發、大鬢角,卷發(自然卷除外),蓄鬍須。女性輔警不得用濃妝,披發不得過肩;5、除駕駛機動車輛的輔警外,不得戴有色眼鏡。第十條著裝的輔警在公共場所應當衣著整齊。不得邊走邊吸煙、吃零食;不得袖手、搭肩、挽臂、嘻笑打鬧、席宴辯地坐卧。兩名以上輔警著裝徒步巡邏、執勤時,應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第十一條輔警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著裝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第十二條 嚴禁將制式服裝贈送、轉賣或者借給非輔警人員。第十三條 非輔警人員不得著輔警制式服裝。第十四條對違反者祥棗本規定的輔警,由市輔警支隊和輔警大隊進行糾察,情節輕微的當場教育、糾正;情節嚴重或者情節輕微但不服從檢查、糾察的,可扣留其輔警證件,並通知其所在單位,必要時,可以帶離現場進行審查教育,並視情予以通報首拆。第十五條輔警著裝換季時間由輔警支隊統一規定。第十六條輔警在辭職、辭退及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將制服交還給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