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友和兩個前任有過10次性關系,還兩次在公園野戰,她都和我坦白了,我要怎麼接受這段過往,我介意野戰
感情這種事,你自己心裡最清楚,無非只有兩個選擇,接受與不接受,你愛她那就接受她的過去,你接受不了她的過去,那就選擇分開。
個人建議,野戰。這個女的要麼就是比較奔放,要麼太單純被前任哄,還是看你個人,你喜歡她的奔放,那沒話說,如果她是被前任哄著的,那本質是單純的,是可以好好過的,時間會讓你忘記很多。
望採納
2. 別人的女朋友。在酒店要和她三次,第四次她在上面把她制服了。她軟了。她做完回去了。會不會在跟他做
把她制服了,她以後還會和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