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部有關農村小學定製校服是否違規
省教育廳與省物價局在全省范圍內對學校、學生和家長展開了廣泛調查,最終本著經濟、適用原則,制定了「小學階段最多不超過3套、初中階段最多不超過2套」的規定。只要不超過規定,就不違規。
㈡ 關於學生校服的,國家有什麼法規或文件嗎
國家目前有校服新國標文件,校服新國標文件是國家標准委批准發布的國家標准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其是我國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產品的國家標准,標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服,在當時由於戰爭導致部分家庭生活艱難,學校是為了使出身於這樣家庭的學生不會因為自己家庭困難而產生自卑感,炫耀,於是規定每個學生上學的時候必須穿著相同的衣服。後來這種觀念被大多數學校所接納,紛紛規定學生穿著同樣的衣服上學。
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校服制的實施在素質教育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學生在身份感上區別社會其他人,因而有了學生自身的約束力,有一種象徵的意義。
(2)河北省教育廳農村小學校服擴展閱讀
文件頒布的背景:
有關校服的標准數量多,但標准分散,標准之間協調性不夠強,不便於各相關方使用,同時由於無專門針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專用標准,容易讓公眾產生我國沒有校服標準的錯覺。
為解決當前中小學生校服標準的混亂狀況,經教育部、國家標准委等有關部門多次協調會商,決定製定統一的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在匯集整合現行有關標準的基礎上,對中小學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觀質量要求等進行統一規定。
既便於有關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現有有效資源,構築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門檻,為校服管理和監管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國家標准委於2015 年3 月18 日以國標委綜合[2015]25 號文件專門批准下達《中小學生校服》國家標准制定計劃,該標准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歸口,紡織工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紡織工業標准化研究所等單位負責起草。
標准制定過程中,廣泛聽取了社會意見,各方參與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見和建議500 余條。6 月4 日,標准草案順利通過審定。至6 月30 日國家標准委2015 年第21 號公告正式批准發布並實施,前後歷時3 個多月時間,創造了紡織標准制定新速度。
㈢ 教育局校服收費標准
城市小學校服不論季節,每套不超過60元。中學校服不論季節,每套不超過70元。
具體標准按行政隸屬關系,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報當地物價部門核定。
各級各類學校不得收取與學生入學或學生轉學掛鉤的捐資贊助費、幫困基金等費用。
農村學校不得收取校服費。
㈣ 校服是教育局統一發嗎
校服不是教育局統一發的,是學校自己發的。
校服(xiàofú)是學校規定的統一樣式的學生服裝,中小學學生普遍穿著。 校服最早起源於歐洲。學校為了規范管理,統一的著裝。一般在學校的重大活動中會要求學生統一著裝,一般學校校服有該校校徽,也直接影響到學校形象。在學校的日常生活中,穿上校服能夠展現學生精神抖擻、活力飛揚的一面,也是學生青春時代的專屬標志。
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校服制的實施在素質教育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學生在身份感上區別社會其他人,因而有了學生自身的約束力,有一種象徵的意義。校服還可以產生一種平等感,對於避免攀比之風在校園里出現都有積極意義。校服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家長對服裝的投入。此外,校服也存在著許多的主要缺點,比如不利於學生個性和創新精神的培養,校服的質量不佳,容易掉色發霉,尺寸並不適合所有人,不方便補訂等等。
㈤ 小學校服定製一身大概多少錢
小學校服定製價格每個地方都不固定,而且每個廠家的價格也都不同,如果是派遜這樣老牌企業,性價比高,質量也更可靠不明白的也可以再網路下。
㈥ 請問教育局,學校的校服是強制性必須購買嗎
明確告訴你校服不是強制購買的這個是自行去買的,一般學校是不牽扯到這裡面的,但是很多學校他在考核的時候會考核要求學校學生必須穿校服,但是如果說你明確說你不穿,他也是沒有辦法的。
㈦ 在農村上小學有穿校服的嗎
在農村上小學當然是有穿校服的啊,不過校服的情況每個學校都不同,一般來說東部省份的農村小學比較有條件,他們會選擇訂購統一的校服。而在西部的一些欠發達的省份,農村的小學訂購校服的情況就不是很常見。
㈧ 校服收費標准,一般是多少
1. 教育局規定校服的收費標准因地區而異,具體金額由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與當地物價部門協商確定。
2. 例如,高中生的針織夏裝每套價格上限為104元,春秋裝為128元,冬款棉衣套裝為235元,冬季沖鋒衣為235元,絨褲為90元。
3. 城市小學生的校服每套價格上限為60元,中學生的校服每套價格上限為70元。
4. 學校不得收取與學生入學或轉學相關的捐資贊助費、幫困基金等費用。
5. 農村學校不得收取校服費用。
6. 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
7. 學校按照上級規定采購校服,每3年為一階段,通常在起始年級組織家長根據自願原則購買。
8. 家長可以自行購買或製作校服,校服款式應保持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
9. 全市統一校服的學校需在廣泛徵求家長意見的基礎上,按照「適用、實用、夠用」原則組織征訂。
10. 一般情況下,小學一、四年級及初一、高一新生統一征訂校服,不組織畢業年級學生統一征訂。
11. 如有遺失、損壞或不合體的情況,學生可以補定校服。
12. 統一校服的征訂可以由學校代辦,也可以由家長在供貨商官網自行購買。
13. 採用「一校一服」的學校需廣泛徵求家長和學生意見,確定校服的價位、質量、款式、采購方式和售後服務等細節。
14. 「一校一服」學校的學生服裝在質量相近、件數相等的情況下,新一輪采購價格不得高於全市統一服的價格。
15. 在件數多於或質量優於統一服的情況下,新一輪采購價格不得高於統一服價格的兩倍。
16. 每位學生采購的校服數量不得超過四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