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當地相關部門問下需要哪些材料
2,回去准備這些材料
3,在回去申報
『貳』 校服生產是否需要竟標是否有相關文件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的實施意見
清教字〔2007〕137號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促進學校校風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切實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按照以人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務、的原則,根據《清鎮市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辦法》(清教字[2006]150號)文件精神。對進一步規范我市中小學校校服訂購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學校應從有利於加強學校管理,有利於學生教育,有利於青少年身體健康的原則出發,結合各校實際,對本校學生是否統一著裝以及學生著裝管理進行自主決策。各校應加強對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教育;學生著裝應符合《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學校校服的訂購工作應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按照市場規則和規定程序進行。
二、訂購校服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
1、訂購校服需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民主討論後,提交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再向教育局遞交定購校服申請書;
2、經教育局批准後,學校發放競標通知書,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校服生產企業到學校參與競標,並提供校服式樣及面料,教育局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
3、學校與中標企業簽定訂購合同,明確校服的生產數量、使用面料、服裝款式、訂購價格、售後服務等事項以及各自承擔的責任。學校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報教育局紀委備案。
三、學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准、校服款式、校服價格等重大事項應向社會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會監督機制,在操作過程中須接受市政府采購辦或教育局紀委的監督,可聘請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為監督員,參與企業招投標、質量價格監督、款式展示會等工作;物價、質量技術監督、服裝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校服管理進行監督。
四、實行校服訂購責任追究制
學校校服的訂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因違反《合同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違反操作程序先斬後奏或瞞報、擅自提高校服收費標准等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影響教育形象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學校校長及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五、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叄』 珠海香洲區小學校服哪有賣
中小學校服生產招標已完成 香洲區校服銷售點有變動來源: 珠江晚報 時間 :2011-12-6 11:01:53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與過去相比,新的銷售地點變化較大:比如,吉大新華書店三樓和揚名廣場五樓是小學校服銷售點,但目前改為中學校服銷售點。對此,市民可參照附表購買。
提醒建議市民錯峰購買
由於校服銷售恢復正常,所以香洲區教育局要求,各公辦中小學將恢復原學生裝著裝要求。即,每周一升旗和少先隊集體活動時,學生需統一穿著校服。
與此同時,該局還提醒家長,天氣轉冷購買校服的市民會比較多,所以建議市民避開周末,錯峰購買。
校服銷售點有變 全市設12個銷售點
昨天,記者從這次中標的香洲區中學生校服生產廠家了解到,中學生校服新的銷售點有所變化,目前全市有7處銷售中學生校服,分別是:香洲香華路63號新街花園1棟3號鋪(市一職旁)、香洲揚名百貨廣場五樓收銀處(原吉之島)、新香洲華潤萬家負一樓廣弘書店內、吉大新華書店三樓、前山穗華書城三樓、拱北口岸地下商業廣場鳳凰書城內、金鼎世博文具店內。
此外,小學生校服銷售也換店了,目前,小學生校服銷售點有5處,分別為:香洲新一佳四樓鳳凰書城內、香洲區鳳凰北丹田廣場負一樓來來超市內、吉大巴士站旁邊新天地大廈一樓(吉大小學旁)、拱北萬家百貨負一樓文華書城內、新香洲華潤萬家負一樓廣弘書城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