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動監察工作的需要,提高勞動監察工作效率。
1、保障勞動監察工作的需要:勞動監察工作需要配備專業的制服,以確保監察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提高勞動監察工作效率:勞動監察工作需要具備專業性、權威性和公正性,而制服是勞動監察工作的重要標志和象徵,可以增強監察人員的專業形象和公信力,提高勞動監察工作效率。
『貳』 勞動監察大隊為什麼沒有制服監察單位沒有制服可以進入企業嗎
勞動監察大隊有勞動保障監察標志,沒有制服。
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分為胸牌和臂章兩部分。
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可以進入企業進行勞動保障監察的日常巡查,或者進行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的專項調查。
有關勞動保障監察員進入企業的規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 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 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 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 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五) 對事實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當場予以糾正;
(六) 可以委託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七)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指定其中1名為主辦勞動保障監察員。
勞動保障監察員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情況進行監察時,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一) 進入用人單位時,應佩戴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並說明身份;
(二) 就調查事項製作筆錄,應由勞動保障監察員和被調查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被
調查人拒不簽名、蓋章的,應註明拒簽情況。
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承擔下列義務:
(一) 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
(二) 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獲知的商業秘密;
(三) 為舉報人保密。
勞動保障監察員在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 本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的;
(二) 本人或其近親屬與承辦查處的案件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
(三) 因其他原因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叄』 關於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問題
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是行政或事業編制人員通過省級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兼職監察員類似交警和城管的協管,鄉鎮的工作人員都是身兼多職,勞動監察的協管員估計是做兩網化方面的工作,有沒有相應補貼要看本級財政了。
『肆』 勞動監察有制服嗎
根據國 .務 ..院的規定,勞動監察沒有制服。按規定可以穿著制服的部門,是公 安、國 .安.部門、司法部門、法院、檢察院、海關口岸、工商、衛生局、農業漁政、稅務局,具體你可以搜索《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