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好看的女強玄幻穿越小說
個人最近在追姜京舟的《金閨榮華》,女強權謀文,但還沒完結,情節跌宕,不像其他的文瑪麗蘇又金手指的,雖然過癮,但會視覺疲勞,對於這種文我還是蠻喜歡的!
小說簡介:
榮隆874年
慕容一氏,上至慕容丞相,下至三萬精兵,世代忠貞大靖。
皇帝委以重任,一時權傾朝野,無人能與之爭輝。
一朝睜眼,商界大鱷沈朝野成了四歲的女娃娃,因母親早逝,她自小便養在慕容府。據說自她降生以來惡事連連,慕容丞相與帝妃有染;其大兒大將軍遭人陷害,導致慕容三萬精兵盡數命喪黃泉。
嘉靖帝大怒,下旨免黜慕容上下官職並驅趕出大靖,不召不得回京。
不僅財富權勢成了黃粱一夢,還聽說命中不詳,剋死了自己的母親,還被親爹取野字,名門貴女不過是個笑話。
女娃娃攤手,沒錢沒勢不要緊,附贈復雜家世也行,但你要真拿我當笑話,那我先讓你含笑九泉。
時隔十四年。
南湘王與京都第一才女沈朝歌,一見傾心,向皇帝請旨賜婚,俊男貴女,十里姻緣,傳為一段佳話。
與此同時。
沈家嫡長女沈朝野因截獲貪官有功,特令回京,乘寶馬香車,認祖沈家,受封承宴翁主。
她攜慕容一氏怨憤而歸,內鬥口蜜腹劍沈家,外抗虛偽皇親貴胄,以命為棋,步步為營。
呵,你想安安穩穩風光大嫁?
先把債還了!
她玩轉權謀,勢要翻覆慕容冤案,還慕容一氏清白,讓慕容三萬烈士,錚錚白骨在黃泉之下得以安息。
吾名朝野,上承天恩,下宴山河,以權為謀,註定策寫一場盛世榮華。
註:本文1v1,女強
B. 推薦一些經典的穿越言情小說。
穿越小說和言情小說一直是備受歡迎的兩個小說種類,而兩個相結合的自然更是人氣頗高,而且也出現了很多好看的小說,我根據穿越者的性別整理了八部經典好看的穿越言情小說:
C. 泉州泉港習俗
泉港清代時女性上裝為右衽大裙衫,下裝為裙或褲。裙子是婦女特有的服裝。在各種服飾中,可以說裙子出現最早,它那波動、飄逸的動感,最能展示女性之美。解放前裙子多在農村富家婦女中流行,有布裙、綢裙、百褶裙,月華裙等等,年輕女性的裙子艷麗多彩,老人則多穿黑、青等色裙裝。農家婦女多穿寬筒「斗籠褲」。女裝上、下裝同色居多,老年婦女多選黑、藍、褐三色;年輕女子不拘,大致夏求淡雅,冬多濃艷。富有人家女裝,其襟、袖、裙、褲之邊緣,常以配色鑲邊美化。老年婦女往往在褲管口裡藏有腿帶,以便於裹腳行走。民國改制,以女性長衫改進後的旗袍,至上世紀40年代成為通式女服,體現出女性的曲線美,富家婦女尤為流行。這一時期社會上出現被稱為「番仔衫」的連衣裙,女中、小學生則一律穿上衣衫配黑裙的學生裝。新中國成立後,泉港女裝還是以「紐邊衫」和「紐邊褲」為主,以樸素為榮,色彩、式樣較為單調,年輕女性也穿機織花大裙衫。文革期間,綠色軍裝尤為女性青少年所喜愛。改革開放以後,服裝講究美觀、時髦,注重質地、品牌。女裝款式變化尤多,絢麗多姿,令人眼花繚亂。上世紀80年代長襪短裙最流行,成為新時期一道新奇的風景線,即使寒冬臘月亦有妙齡女郎樂此不疲,人們戲稱「冬天穿裙子——美麗又動(凍)人」。泉港區沿海鄉村婦女,自古以來便有愛穿紅褲的習俗(寡婦則穿紫色,未出嫁的姑娘穿粉紅色)。平時,她們分開穿紅衫和紅褲,遇到喜慶日子,如春節、正月初九天公生日、元宵節、父母翁婆丈夫做壽或興建房屋奠基、上樑、大厝落成遷入、兄弟或子女結婚、子女滿月、四周月、周歲……則穿全套紅衫紅褲。這些鄉村或是從鄰邑的莆田、仙游一帶渡海遷徙而來,或是與莆仙相鄰,方言習俗都有相通之處。穿紅衫紅褲的習俗便是從莆仙傳來的,至今還在延續著。關於這個習俗的形成有兩種傳說。一是傳說媽祖女神升天時身著朱衣,人們視紅衣紅褲為吉祥幸福的象徵,也仿效穿起來,以接近媽祖,祈求媽祖保佑。另一是據傳在莆仙大部分鄉村的宮廟都奉祀王太師爺(即楊家將中的楊延德)。這王太師爺的神像為烏面紅袈裟,在香火燈光照耀襯托下,煞是好看。最初是莆仙戲仿效它絢麗的色彩,運用到戲劇的裝扮上,所飾的夫人和小姐分別穿大紅、淺紅衫褲,配上燈光和後台結綵的效果,顯得更加喜氣洋洋。於是紅衣紅褲就被看作是富貴、幸福的象徵,農村婦女相繼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鞋也應運而生。上古三代時鞋就成為不可缺少的服飾品。古代的鞋有許多種類,主要的有以下幾種:舄是禮儀場合穿用的鞋,雙底,以木製或注臘來防潮和保暖。草鞋稱屨,帛制稱履,麻制稱鞋。其中屨、履、鞋穿用的較為普遍,所以曾先後成為各種鞋的通稱,漢以前是屨,漢以後是履,宋以後是鞋。此外,還有屐,它是一種木底鞋。相傳是春秋時晉文公為紀念介之推製成的。有平底和裝齒兩種。靴,古稱鞾,皮製,有靿,是草原民族適應游牧生活的鞋制。戰國末年,趙武靈王胡服騎射,這種鞋制傳入中原。清末至1949年前,泉港農民除冬天外,多數赤腳或穿草鞋走路。冬天穿的鞋多是自製平底布鞋,配以白布襪。商人、紳士穿線襪,或絲襪、針織長統襪等。鞋面多用黑斜紋、黑嗶吱、土織布等。式樣有淺口、深口等款式。鞋襪多為男女通用,有的女鞋則會加一條橫扣板帶。舊時泉港沿海村莊的婦女多纏足,得穿木後跟的尖頭綉花布鞋。內地農村婦女多天足,勞動時習慣赤足,只有出嫁、過年或祭祀典禮時才穿布鞋,上山入城時則穿草鞋。民國時富有人家穿皮鞋、運動鞋。夏季晚上,人們多穿木屐,或「咸草」編織的拖鞋,富有人家穿鞋頭綉花拖鞋,或皮革涼鞋。民國後,纏足婦女大多數放腳復原,穿上自製的合脊尖頭鞋,俗稱「半縛鞋」。膠底鞋、皮鞋、涼鞋、雨鞋等這時也漸漸進入婦女生活,而以黑色橫帶的「紐邊布鞋」最為普遍。襪子有針織的線襪和絲襪。解放後,多穿膠底布鞋、回力鞋等,夏日在家裡休歇常著木屐。1960年至1979年,多穿解放鞋、松緊鞋、田徑鞋或布鞋,尼龍襪、錦綸襪等也開始在市場上出現,木屐已為塑料拖鞋所取代。1980年後,鞋類花樣繁多,出現各種款式的旅遊鞋、高級皮鞋等。女性鞋襪由經濟實用轉向高檔時尚,高跟、半高跟的皮鞋、涼鞋廣受歡迎。藉此章的篇幅,順便對泉港地區近代獨特的纏腳風俗進行介紹。我國五代至20世紀30年代流傳著婦女纏足之俗,各個地域大體可分為三類足形:東北等省屬小足型,華北及江浙屬尖足型,閩南一帶屬馬蹄型,但莆仙與泉港一帶著意為「三寸金蓮」。泉港婦女纏足比例在清朝光緒年間最盛,當時峰尾、肖厝、沙格等沿海三個村被稱為纏足村,這一帶纏足婦女佔95%,塗嶺、界山等內陸地區較少,纏足婦女只佔20%。原來峰尾、肖厝等村面對海灣良港,清光緒年間海運商業繁盛,洋船日夜卸貨不停,肖厝、峰尾分別有「不夜市」和「小上海」之稱譽。這里的男人長年以海為業,以船為家,對妻子失去約束力,只恐春色關不住。而纏足婦女能守在家中,拖兒帶女,包攬家務,男人外出比較放心,故樂意娶纏足女,而排斥天足女。女性便成為這種封建觀念的受害者,忍受著人為的煎熬。「一年裹著、二年郁腰,三年縛平,四年扶行。」要把小女孩的天足纏成「N」字形,須苦苦等待三四年之久。首先把腳趾捏攏著,用織帛牢牢捆紮,不讓骨骼及肌肉生長,稱為「裹著」;經一段時間腳掌慢慢屈到後腳跟,腳趾褶成拳狀,稱為「郁腰」;再過一段時間,腳後跟用棉織品墊著,與足底平衡著地,用布繞足緊縛,稱為「縛平」;最後做一雙合適小弓鞋套著,用鞋帶自下而上圈扎著,開始「扶行」。俚語雲:五歲纏足象鳥蹄,八歲纏足歪一撇,九斜十不正,十幾龍船底。就是說女孩越小纏足越纏得細巧端正,年歲漸大,肌骨成形,就纏得像龍舟,十分難看。纏足婦女的穿著也很講究,在青春時期,縛鞋帶要用春蓮色或金黃色,鞋面要刺綉蓮花或壽春花。外掛銀腳環二套,分軟環和硬環,系銀鈴,叮當作響,銀裝素裹,格外玲瓏。婦女纏足後,婚嫁時還要經過幾番窺察,如訂親看鞋樣,花轎進門掀裙。新婚鬧洞房也有關於考驗纏足的內容:一個是桃花搭渡,讓新娘在長凳上行走,如裊裊婷婷就判斷為細足;一個是足踏白銀,兩疊白銀各三個,放在廳堂桌上,新娘站上去踩,纏足不超出白銀范圍的為小足,可收起白銀為獎勵,如超出則要反罰六個白銀,供觀眾吃茶及果品之用。目前泉港的峰尾、肖厝等村尚有纏足的老年婦女近200人,她們仍保持著傳統的打扮,留下明顯的時代印跡,成為一曲行將消逝的古韻尾音。妝 飾封建時期,國人對妝飾的態度非常慎重和嚴肅,甚至納入禮法統轄的范疇。《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以到揚州混事的牛浦為敘事線索,對有關人等的穿著衣飾,進行了生動細致的描寫。文中敘述某妓院人物由於戴方巾逾越封建禮法,遭到兩個書生的一頓痛打,最後反而自己賠禮求饒的有趣故事。從中既可以看到明清時期國人的服裝樣式,也可以看出人們賦予服飾穿戴特殊的觀念。時人身上的那些飾品,是當時時尚的體現,與其身上的衣服相為印照,具有古典的美學功能。別看只是小物件,一旦忽略了,就會影響整體造型的和諧。帽子。清末時期,男子有戴帽之俗,尤其是老人和兒童。帽有布帽、紗線帽、毛絨帽。已婚男性戴崇帽、佛光帽,兒童戴「頭箍」、「紅猴」帽等。瓜皮帽亦可作禮帽,為顯示身份,官紳豪富之帽前常綴以碧玉或瑪瑙。上世紀40年代,學校統一著裝,兒童少年戴船形或平邊的「童子軍帽」,高中學生戴「鴨舌帽」。俗稱「遮瓢」的呢布所制的禮帽,由上層社會逐漸擴展到城鄉平民。60至70年代軍帽甚為流行。80年代至今,除防日曬戴草帽,施工現場和坐摩托戴安全帽,冬天老人小孩防凍戴布帽之外,已鮮有人戴實用的帽子。發式。古代兒童「垂髻」,讓頭發自然下垂;稍長「總角」,把頭發束為左右兩結;成年時,女子束發穿笄,男子結發加冠。清代發式與政治掛鉤,男子被強制剃發留辮。民國建立,剪辮留發,其時發式有平頭、光頭、分發(發分左右,有「二八分」和「三七分」兩種),「滿堂發」(全發後梳至頸剪齊)等等,幼童留護鹵發。清末至民國,境內未婚少女有的梳辮子,有單辮和雙辮兩種,有的頭上左右兩邊紮上小髻,俗叫「雙髻燈」。這些辮髻,多飾以綢布結蝴蝶。女青年婚後,把辮子梳成各種型式的髻,勞動婦女梳雲耳髻、太極髻,還有長髻。抗日戰爭時期推行「新生活運動」,男學生一度推行剃光頭,女學生則剪短發。新中國成立後,發式變化不大。開放改革,極大地激發了人們的愛美本性,人們對自己的頭發比歷史上任何時代都更捨得掏錢。以前僅見於「番客嬸」的燙發,自1980年以來已成為境內女子追求的新潮,連老年婦女也不甘落後。女發式視各人所好,或齊耳短發,或披肩長發,或扎「馬尾巴」。青年男子亦講究發式時髦,上世紀80年代以來流行游泳發、短披發,長鬢發。如今發廊如春日之花遍地開放,燙發、染發等「頭上功夫」日新月異,人們的發式也就率性而制,隨心而改。首飾。舊時成年女子挽髻,戴有各種頭飾。舊時泉港婦女盛行戴花之俗,有鮮花,也有絹花,花色以紅、白、黃為多,喜慶時須插紅花。頭飾還有笄、簪、釵之類。笄有骨笄、銀笄和金笄等,少女盤發為髻,以笄橫貫固之。笄的首端或兩端鏤以花鳥裝飾紋樣,並配以小垂鏈。簪有骨簪、角簪、象牙簪、銅簪、銀簪、金簪等。發簪是用來插髻使頭發不散亂,後來經過改進,綴上珠寶花飾,裝飾作用更加突出。釵由兩股簪子合成,有金釵、銀釵,常配備成對,首端一綴鳳,一綴凰,稱為鳳釵;還有釵首鑲嵌珍珠的珠釵,鑲嵌玉石的玉釵。此外還有耳挖、發夾、發梳、扣花、扣鏈等。民國以來,去髻剪發,飾品一般只用發夾,夾上飾以金花。耳飾有耳墜、耳環、耳鉤、耳柱等。項飾有各式項鏈,以及胸飾。手飾有戒指、手鏈、手鐲。男子亦有戴項飾、手飾。足飾有腳環、腳鏈,足飾一般為兒童所佩。上述項、手、足飾多為金、銀、玉等所制。新中國成立以後,提倡樸素,再加上上世紀50年代未的「獻金」運動,銷金匿玉,金、銀、玉飾品遂逐漸斂跡。至上世紀80年代,重新興起飾品熱,男女佩帶戒指、項鏈者眾,為前所未有。佩金帶玉,不僅體現了一種傳統的審美觀念,而且還蘊含著避邪趨吉的潛在意識。佩飾。佩飾在解放前盛行,晚清尤為盛。種類及樣式都很多,形狀小巧,材質多樣,有翠玉、青金石、金嵌綠松石、檀香木、金鉑、金星石琺琅、珊瑚、玻璃等等不同材料。另外還有各種各樣的刺綉小品,其中有香囊、香袋、扇套、眼鏡盒、表帶、火鐮袋、齋戒牌等。這些佩掛在腰間的佩飾,無論男女都作為隨身攜帶的賞玩之物,解放之後就鮮有流行,文革時期或銷毀或遺棄,現多見於古董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