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家族的吃穿住行
土家族人民,多在依山傍水的地方定居,除个别大山区有单家独户外,一般喜聚一村一寨。最先是同姓同宗为一寨,以姓氏作寨名。后来,有的山寨逐步有了亲友傍亲杂居,就以地名为寨名了。土家人,习惯于一家住一栋房子, 在土司制度时期,一般平民住的是木叉搭架,茅草盖顶的茅棚,“改上归流”后逐步住上了木房子,屋向一般均坐北朝南或坐南朝北,不愿坐东西向。房子的规模,一般小康人家是“三柱四棋”、“三柱六棋”、“五柱八棋”;大富人家有“七柱十一棋”和“四合天井”的大院。一栋屋一般是三大间 (即四排三间),也有六排三间的,最多是“七柱十一棋” 的大屋,共有十排九间。一栋四排三间的房屋,中间的一间叫“堂屋”,是作祭租先、迎宾客和办理婚、丧事用的。堂屋两边的左右两间叫“人间”,是住人的,“人间”又以中柱为界分前后两小间。前面一小间作伙房,内设三尺见方的火坑一个,周围用三至五寸青石板围着,火坑中间,架一个三脚架,作煮饭,炒菜时架鼎罐,锅子用。火坑上面一人高处,从楼上吊上一架木炕,是供烘腊肉和炕湿物用的。后面一小间作卧房。父母住左边“人间”,儿媳住右边“人间”。若有两兄弟,分了家,兄长住左边人间,小弟住右边人间, 父母住堂屋神龛后面的“抱兜房”。不论大小房屋都有天楼。楼下住人,楼上分板楼、条楼两种。在卧房上面是板楼,用木板铺的楼板,是放各种物件和装粮食的柜子,桶子的;在伙房上面是条楼,用木条(土家叫筋条)或竹条铺成有间隙的条楼,是专放包谷球及其他需要炕干的各种粮食的。在正屋的两头,习惯地一头转个“马屁股”,一头按个偏屋。在“马屁股”间打灶,安碾、磨、兼作食堂(一般吃饭在伙房);在偏屋里设猪、牛栏和厕所。较富裕的人家,还在正屋前面左右两边厢房或吊脚木楼、楼下作猪栏、厕所。楼上作姑娘楼,是闺女们织土被面、绣花、绩麻、做鞋等活动的地方。厢房也分上下两层,下层作粮仓和安 织绣西兰卡普 磨;上屋作书房,客房。为了防止盗贼,房屋四周用石头、土墙作围墙,房屋前面是晒坪,晒坪外面靠南的一边接围墙。房屋周围爱种竹子,果树和风景材。 上述住房一般是生活较好的小康之家。贫苦人家,还是“改土归流”前那种木叉作架,野竹编墙、茅草盖顶的茅棚屋。“千根柱头落地,风扫地,月点灯”就是形容这种茅屋的。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彩色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贵州一带苗族现今保存有完好的悬棺葬和洞棺葬,据说此举是为了方便苗家后人打回中原是将已故祖先带回故土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