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朱元璋手下的锦衣卫,究竟为他干了哪些活
我来说下个人看法。
公元1382年,朱元璋下诏将二十六卫之一的亲军都尉府和仪鸾司合并,称为锦衣卫。贯穿明代的特务机构正式成立,这些人无孔不入,监视天下。他们拥有超越一切的特权,不受司法机关管辖,只要持有锦衣卫的”驾贴“,胆敢阻拦者格杀勿论!
成立之后的锦衣卫很快成为了朱元璋的得力助手。在明初四大案中的,都有着他们的身影。这四大案件分别是:“ 胡惟庸案”、“蓝玉案” 、“ 郭恒案” 和“空印案”。其中,“胡蓝之狱”使得朱元璋找到由头大肆屠戮功臣,而在这里面起主要作用的就是锦衣卫。
经过锦衣卫调查,全国普遍存在这个现象,而朱皇帝的处理办法是全国一千多个县的主印官员全部杀了、副手杖责100充军!负责监察的人也获罪。
对于“ 郭恒案”,本身只是一个户部侍郎郭桓的贪污,然而,经过朱元璋和锦衣卫的插手,变成了轰动全国的大案。按照锦衣卫提交的说法,这位户部侍郎联合各部大员私吞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等于这些人将当时明代一年的赋税全部贪污了,是真是假自有论断。
当然,除了了洪武时期的四大案之外,锦衣卫还有其他事情,但远不如他们在四大案中发挥的作用。但是也不能将责任都推给锦衣卫,他们只是皇帝手中的一把快刀,挥向那里,全由握刀之人来控制。
㈡ 从设立到废除,为何锦衣卫在朱元璋手下仅存在了5年
从设立到废除,为何锦衣卫在朱元璋手下仅存在了5年?说起明代,锦衣卫和东厂是代表机构,近年来许多影视剧塑造锦衣卫形象,放飞鱼服,绣花刀深入人心,其实锦衣卫是明朝的“秘密警察”,他们有凌驾于司法之上的权力。
朱元璋做锦衣卫后有效果,几年后废除锦衣卫了吗? 原来如此!
锦衣卫确实是朱元璋创立的,创立之初的主要三个职责是守卫值班、侦察和逮捕、典诏狱。 除了指挥一人、指挥同知两人外,还放置了镇府使、千户、百户、总旗、小旗等。 明代锦衣卫整体地位随着形势和领导人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有时被东厂压制,有时凌驾于东厂之上。
其实朱元璋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废除锦衣卫。 严格来说,洪武20年的朱元璋废除了锦衣卫的刑具,将敕令狱中的犯人送到刑部大牢。 明祖即位后,“复典敕狱”也恢复了锦衣卫的敕令,再次赋予其独立的司法权。 朱元璋废除锦衣卫敕令主要是因为敕令权力过大,凌驾于司法之上,也确实是屈居制造冤案,所以朱元璋为了让朝廷大臣放心,必须废除锦衣卫的敕令,实际上锦衣卫依然存在。 例如《大汉将军》。
㈢ 明朝锦衣卫有多少人,多少个千户,每个千户多少人
明初军制为“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五千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四十八处。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锦衣卫在编制上有十四个千户,每个千户多少人是没有一定的数字。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一般不会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的司法进行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
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
㈣ 明朝朱元璋时期锦衣卫的规模,编制
按照时间顺序,先谈谈由朱元璋建立的锦衣卫。明初的军制比较简单,其基层单位是“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5000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48处。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决定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位“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大家对这个名词一定很熟悉)。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1000,最多时多达60000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强烈欲望。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一旦适逢一个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臭名昭著的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制度始自明朝,是皇帝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士大夫的一项酷刑。一旦哪位倒霉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宣布加以廷杖,他就立刻被扒去官服,反绑双手,押至行刑地点午门。在那里,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一左一右早已严阵以待。受刑者裹在一个大布里,随着一声“打”字,棍棒就如雨点般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廷杖之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明朝的皇帝却乐此不疲,锦衣卫将校对它也是情有独钟。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尽管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压制起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就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明朝虽有200多年历史,但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上却无所进展甚至还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㈤ 明朝锦衣卫历代指挥使
明代锦衣卫历任指挥
1、第一任指挥使在历史上没有明文记载,不过有锦衣卫指挥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骧,毛骧制造了胡惟庸死后的牵连大案,最后自己也被朱元璋为了平息众怒而杀头。
2、第二任是蒋瓛,历史上蓝玉谋反的罪证就是他秘密禀告朱元璋的,蓝玉案之后也被朱元璋赐死。此后到建文时代都没有常设。
3、第三任是明成祖时的纪纲,永乐十三年(1415年),他将《永乐大典》总裁官解缙置于雪地冻死。永乐十四年(1416年)因为支持汉王夺嫡被杀。
4、明英宗时,锦衣卫指挥使是刘勉和徐恭,《明史》记载他们“皆谨饬”。王振上位后,提拔亲信马顺作了锦衣卫指挥使,明英宗被俘后,作为王党“余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
5、明景泰时,卢忠当了指挥使,指挥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扑朔迷离之后,卢忠甚至装疯,一把刀引发的血案被内阁和司礼监联手压了下去。“夺门之变”后的指挥使是逯杲,公然索贿,胡乱按罪,被准备谋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钦发现了无间身份后砍了,为事业献身。接任的是门达,也不是好人。明宪宗继位后流放广西。不过天顺朝最出名的指挥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锦衣卫的头头脑脑们摘出来,所有人听过的好话加起来估计也没有给他一个人的多。
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个皇帝上台锦衣卫都得大清洗一遍,只有他服侍了两代皇帝还都是正牌卫使。去世时官爵为光禄大夫、上柱国、左军都督,为帝国超一品的大员,连母亲和妻子都是一品诰命。另一位在同期做过锦衣卫指挥使的是蒙古人哈铭,他和袁彬是唯二与英宗在“土木之变”后共患难的。还留下一本回忆录《正统临戎录》。
6、宪宗朝的第一位指挥使是万贵妃的弟弟万通。后继者朱骥持狱公正,风评不错。
7、正德朝时,锦衣卫指挥使石文义与张采攀附刘谨,刘瑾倒台后也被处死。接任指挥使的是钱宁,钱宁从小被太监义父“嬖之”。做御前侍卫时更是跟武宗同睡一张床,后来被武宗皇帝亲近江彬扳倒。江彬继任锦衣卫指挥使和武宗皇帝也是“出入豹房,同卧起”,且同时兼管东厂。武宗死后,江彬也被杀。
8、嘉靖朝锦衣卫指挥使更迭很快,朱宸、骆安、王佐、陈寅都是嘉靖在安陆兴王府的旧部。之后就是陆炳,他是嘉靖奶娘的儿子,而且还于火灾中救过嘉靖的命,居官并无过甚之恶迹,并且对士大夫折节有礼,不曾陷害一人,为朝士所称。明代唯一的以三公兼三孤,中年暴毙。
9、嘉靖三十九年接任的是朱希忠,他是“靖难”功臣朱能的后人,袭封成国公。
10、万历朝张居正时代的指挥使是刘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后期是骆思恭,到天启四年,在“移宫案”中出了大力,可惜被魏忠贤陷害。接任指挥使的是田尔耕。
11、崇祯皇帝继位后完结。接任的是骆思恭的儿子骆养性。之后是吴孟明,缓于害人而急于得贿。
(5)朱元璋的境衣卫有多少扩展阅读
机构沿革
洪武宣德时期
洪武十五年(1382 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初始职能为三项:其一,守卫值宿;其二,侦察与逮捕;其三,典诏狱。此三项职能在一段的时期内并未设立供其稳定实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 年),朱元璋认为锦衣卫有滥用职权,依势作宠之态,便此时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内外刑狱从锦衣卫职责中废除,交由法司处理。
明初, “ 胡蓝之狱” 、“ 郭恒案” 、“空印案” 多有锦衣旗校奉命活跃其间。正统成化时期
此期锦衣卫的职权有所扩大。一些在朝廷中由宪司负责的事项逐步由锦衣卫处理。镇抚司由卫的下属独立于锦衣卫,权力扩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弘治正德时期
正德初期,太监刘瑾操握政权,将心腹布于朝廷各要位上,锦衣卫指挥使石义文也常对刘瑾阿谀奉承。随着刘瑾权势的进一步扩大,锦衣位不得不依附于东厂,厂卫格局形式发生变化。在由钱宁治理卫事时,锦衣位权势再一次上升。
世宗嘉靖时期
锦衣卫权力鼎盛时期。此期的锦衣卫权力程逐步上升趋势,待陆炳执掌卫政之时,锦衣卫权力达到顶峰,卫权甚至超越厂权,东厂亦为之低头俯首。
隆庆、万历、泰昌时期
史书上对此期的锦衣卫人事变迁少有记载。以万历时期为例:万历初期,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其对权力的行使可谓规规矩矩,不扩大事态,严格遵守规矩,对事物的处理比较谨慎。万历十年,刘守为锦衣卫都督,其与东厂狼狈为奸,作威作福,虽对锦衣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了锦衣卫与东厂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万历后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时非法羁押、长期监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锦衣卫权力不及东厂之势。
天启崇祯时期
锦衣卫权力低于东厂,沦为其附庸。自万历年间,明朝的社会矛盾逐渐加深,朝廷分崩离析,大臣们结党自拥,大太监魏忠贤权倾内外。熹宗初期,刘侨为锦衣卫镇抚司指挥,因为人正直,“不肯献媚,不肯杀人” ,遵纪守法,魏忠贤便借势将其削馆免职。随后,田尔耕投靠魏忠贤,甘愿作其义子。其为人“阴险狡诈”,又因其“缉捕有功”升为锦衣卫都督。
崇祯初期,朱由检虽已拨乱反正,但社会矛盾一时并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锦衣卫之事,此人急功近利,必究便被罢免。随后由吴孟明掌管锦衣卫,此人虽公正,但为不阿,行事时总观望东厂之态。崇祯末期,骆养性掌管锦衣卫。
㈥ 明朝的锦衣卫到底有多
最少的时候有1000人,最多的时候上万人,正常满编的话,就是10000人左右,希望采纳
㈦ 明朝锦衣卫官职列表..
官职列表: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二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如宪宗朝张渺正)。
锦衣卫,是明代专有军政特务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
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延续至1661年南明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
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1645年),改称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
创立背景: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消灭功臣为目的,罗织罪状,置无罪者于死地。朱元璋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若干由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尽,《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足见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术不正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
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燕王朱棣起兵夺得帝位时,明成祖朱棣为了巩固统治又恢复锦衣卫。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在明代200余年的历史中,锦衣卫始终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它听命于皇帝,又受制于宦官;它对加强皇权居功赫赫,又因恃权妄为而劣迹斑斑;它力图维护明朝的统治,却又为明朝的灭亡种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