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还没有强制规定的标准,一般应结合生产实际,以满足生产需要和安全的需要不前提进行设置。设置过多会形成浪费,设置过少,又不方便操作。
㈡ 输煤皮带过桥的距离规定是多少米一个哪位姐姐哥哥告诉我以下,急用
就是两台皮带机,上面的一台皮带要从下面那台皮带机上翻过去的支架,是不是?那样的话,要看你的皮带输送量,和皮带机的长度而确定(皮带输送量可以不计)。
㈢ 在吗问你一个问题运输带过桥传动怎么算的
1、皮带运输机必须设置过桥。
2、皮带运输机上每距100m设置一个过桥。
3、过桥不能压在皮带运输机上。
4、过桥的宽度不能小于800mm,顶踏板距顶板的距离不能小于1.2m。 5、过桥的扶手必须稳固,垂直高度不能小于500mm。
㈣ 大众高尔发动机皮带怎么装
您好,皮带装法比较复杂,文字描述不清,建议直接到维修站让专业人员安装。
㈤ 矿井主要通风风洞内需要安装哪些传感器有何要求
矿井主要通风风洞内需要安装的传感器和要求:
1、回采工作面传感器安装位臵:上隅角安装T0传感器;往外10米范围内安设T1传感器;在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瓦斯、温度、CO传感器;当回采顺槽巷道大于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2、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位臵:在风筒出口对帮距工作面迎头3-5米处,安设T1传感器,距回风口10—15米处安设T2传感器,当掘进到1000米时,安装T中传感器。
3、双巷掘进期间工作面、回风流安设甲烷传感器标准同开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安设标准相同,另外需在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中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
4、开掘工作面开口5米时,可只在工作面安设T1传感器,但巷道推进到30米起必须安设T2传感器;采煤工作面推进到停采线附近,而采到T1、T2传感器相距不足50米时,可只安设T1传感器,但采掘工作面的断电功能必须贯穿整个生产过程,即从开始到结尾全过程具备断电功能。
5、采区回风巷安设甲烷、CO、风速传感器。
6、井下各机电硐室需安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34℃。
7、甲烷、温度、CO传感器应垂直吊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传感器应设臵在巷道前后10米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其悬挂应采用硬连接方式固定,风速检测口应垂直于风流方向。
8、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臵烟雾、一氧化碳传感器。
9、开关量传感器的设臵:
(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臵设备开停传感器。
(2)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臵风门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上应安设风筒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须设臵在距掘进面不超过20米处。
(4)必须通过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设臵馈电传感器或在被控开关内取馈电状态接点信号的方式可靠监测被控开关的馈电状态。
㈥ 皮带行人过桥意义
皮带行人过桥意义是结构简单、便于挪动、安装方便、运输方便,安全可靠,废料得到利用、易于加工。
皮带行人过桥主要解决的是在煤矿领域,主运皮带上方往往没有行人过桥,针对主运二部皮带延长900米之后,皮带上方没有行人过桥,安全隐患很大。皮带行人过桥,包括有桥面、护栏和立桥腿;所述桥面由钢管,角铁和薄防滑钢板焊接而成;能有效解决安全隐患。
技术特征:
1、皮带行人过桥,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桥面、护栏和立桥腿;所述桥面由钢管,角铁和薄防滑钢板焊接而成;所述护栏由钢管焊接而成;所述立桥腿由角铁焊接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带行人过桥,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为钢管;所述角铁为角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带行人过桥,其特征在于,所述桥面长1800mm,按照框距300mm、过桥宽距600mm加工焊接而成;所述桥面的两帮加焊1m高护栏;所述立桥腿长2000mm,按照框距300mm、过桥宽距600mm焊接而成;所述立桥腿用的全丝螺栓与桥面固定连接。
㈦ 矿井通风系统设计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
“一通三防”指的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3.1、通风管理措施
3.1.1掘进工作面风量的计算
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根据排除炮烟、排除瓦斯(粉尘)以及人员呼吸的需要计算,并考虑风速应符合规程规定。选其中最大者为选择局扇的依据。
(1)、按照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所需风量计算:
Q掘=4N=4×20=80m/min
式中:N-为当班最大出勤人数
( 2 )、按照排除炮烟的需要计算风量
Q掘=(7.8÷T)*√A(LS)/k =(7.8/20)* √13.57*(900*13.26)/1.52 =414.23m3/min
式中:k-系数(当300≦ L< 400m K =1.22, 当400≦ L< 500m K =1.252, 当500≦ L< 600m K =1.32, 当600≦ L<700m , K =1.352,当700≦ L<800m , K =1.42,当800≦ L<900m , K =1.452,当900≦ L<1000m , K =1.52…)
式中 A-同时爆破的炸药量kg,L-巷道掘进最长局扇通风距离m,S-巷道毛断面,T-排烟时间,一般为10~20min。
( 3 )、按照排除瓦斯需要计算风量
Q掘=100×q瓦掘×K掘通×(1-K抽放率)=100×0.5×2×(1-0)=100m3/min
式中:q瓦掘——掘进头瓦斯绝对涌出量m/min,K掘通——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炮掘可取K掘通=2。K抽放率取0。
(4)、 按照风速计算风量
Q掘应满足:60VminS≤Q掘≤60VmamS
60VminS=60×0.25×14.4=216m3/min
60VmamS=60×4×14.4=3456m3/min
Q掘取414.23m3/min,显然满足60VmS≤Q掘≤240S的要求。
式中:S-巷道净断面m2,Vm-最低风速m/s,对于煤及半煤岩巷道Vm=0.25m/s。
3.1.2局扇选型(确定局扇的大小和台数)
表二 局扇选型 功率KW 11 2×11 28 2×15 2×18.5 2×22 2×30 2×55 风量m/min 200 350 350 400 450 500 600 750 根据上面的计算所得最大风量为414.23m/min,选取一台2*18.5KW局扇,备局同型同能。
3.1.3通风设备及设施的安装、使用的规定
(1)、所掘巷道采用压入式通风,局扇位置由通风区现场划定,局扇要安专人看管,挂牌留名,若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局扇时,人员要撤离,切断电源,挂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经测气员检测瓦斯浓度,以确定恢复通风的方式。局扇要有“三专两闭锁”装置。
(2)、局扇安装时用矿用橡套电缆引入电机内,三根芯线接至电机接线盒内的接线螺杆上,第四根接地线接在盒内接地螺杆上,然后盖上盒盖。
(3)、局扇应一次接一次启动数次,每次短时接通电源以保证局扇风压逐步加大,防止鼓烂风筒。
(4)、局扇安专人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
(5)、局扇进风距回风巷口不小于10米,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不大于5米。
(6)、 通风区要做好风流控制工作,防止局扇循环风。一次串联风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
(7)、 施工单位对通风设施、设备要备加爱护,不得随意损坏。
(8)、通风系统的风门必须安装连锁装置,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3.1.4工作面风量风速的规定
掘进头供风量为414.23m/min,风速保持在0.25~4m/s之间。
3.1.5净化通风、隔爆水棚、压风自救的安设
(1).在施工巷道中距离迎头不大于50米处安设三道净化喷雾装置。
(2).隔爆水槽按规定首列在距离迎头60~200米范围以内,回风侧安设。其容量按200L/m断面设计水量。
(3).水槽应采用横向(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安装,排间距为1~3m,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同一排内的水袋边沿与巷壁、支架(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U型棚和混凝土支护的巷道应加设一层水袋,加设水袋设置尺寸应满足边缘之间间隙不小于100mm的要求。水袋底部距巷道轨面应不小于1.8m和不大于2.6m;棚组内各排水棚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棚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4).水棚应安设在巷道直线段。水棚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米。
(5).水袋安装吊挂方式:1)、水袋应被自由地吊挂在挂勾上,挂勾也应自由地吊挂在支承构件上,均不得捆扎绑死;2)、挂勾可选用8铁丝制作,吊挂在支承构件上的一端可以是弯钩,吊挂水袋一端的挂勾应是直勾,挂勾角度为60°(+5°),直勾长度25mm;3)、水袋两边的挂勾应相向吊挂。
(6).水棚维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水棚的水袋数量、吊挂、水量情况,及时进行补水、更换水袋、维护或挪移水棚。
(7).隔爆水槽应进行挂牌管理。
( 8)、在风巷内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安设5-8套压风自救装置。距迎头最近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距迎头距离在25-40m之间。保证掘进迎头及巷道内所有人员紧急避难时使用。隔离式自救器配备同等数量。所有设备必须质量完好,确保应急时使用。
3.1.6 瓦斯管理措施
(1).掘进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CO2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3). 掘进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通知调度所进行处理。电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局扇开关附近10米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人工启动开关。
(4).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掘进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表三 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下表规定 名 称 最高允许浓度 (%) 一氧化碳co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流化氢H2S
氨NH3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5).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牌,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8 ).掘进施工过程中迎头必须悬挂瓦斯便携仪并正常开启,测气员每班对该地点不小于3次的瓦斯巡回检查。
3.1.7瓦斯监测管理(瓦斯传感器按图示设置)
(1)、各探头的报警浓度:T1≥0.8%, T2≥0.8%;
(2)、瓦 斯 断 电 浓度:T1≥0.8%, T2≥0.8%;
(3)、断 电 范 围:T1、T2均为掘进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气设备
(4)、复 电 浓度:T1<0.8%,T2<0.8%;
(5)、复 电 方式:人工复电
(6)、瓦斯传感器按图示设置:
(7)、安装与管理
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 mm。
瓦斯传感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高突头每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由使用单位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去人和监测工一起到现场接通井下电源及断电器。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报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调度所,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传感器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区、调度所值班员。
传感器、电缆等由所在掘进的班、队长负责保管、使用。传感器不能正对风筒出口,洒水时不能洒在探头上和线路接头处。如有损坏及时向通风区值班室汇报。
放炮时将传感器移到距迎头50m以外安全地点,放炮结束后放回原处并按规定吊挂好。
便携仪悬挂在迎头,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不得挂在风筒口处。
3.1.8防火管理措施
(1).自然发火处理:施工中发现火灾时,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同时切断迎头所有电源,报告调度所按照避灾线路将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电器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2).高冒处的防火处理:掘进过程中如果发生冒顶,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接实,对于冒顶严重的必须喷浆、喷实,同时通风区对高冒处进行挂牌管理,检查气体和温度,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3).其它防火处理
掘进施工报废的盲巷必须填实封闭。
电气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掘进在过煤层或施工厚煤层底区巷道期间,必须少装药,轻放炮。同时支护必须到迎头。减少空顶面积。
3.2综合防尘管理措施
(1).距离放炮迎头不大于20m处安设三道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必须开启,且能封闭全断面。坚持炮前炮后洒水灭尘。
(2).回风流中安设三道净化喷雾,距离迎头不大于50米,每道间距3~5m。
(3).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4).洒水冲洗煤帮,杜绝煤尘积聚(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为煤尘积聚)。装攉煤要洒水。
(5).加强个人防护,粉尘作业区域必须配戴防尘保护用品。
(6).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规定:
粉尘中含游离SiO2大于10%时,最大允许粉尘浓度不得大于2mg/m;
粉尘中含游离SiO2小于10%时,最大允许粉尘浓度不得大于10mg/m。
3.3火工品管理措施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领送,炸药由使用单位安排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人员用药包专门运送,放炮员负责监护。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验药入箱,严禁中途逗留或乱扔乱放。
(2)电雷管实行专人专号,出库雷管必须编号清晰,没有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使用。
(3)电雷管发给放炮员之前,必须按规定要求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拧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导通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4)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门炮箱内,并加锁;严禁乱堆乱放。炮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和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若需切开药卷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并保持切面平整,严禁做好炮头后切除药卷或使用其他工具敲砸药卷。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和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到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对当班剩余的炸药,由工作面班组长负责移交给放炮员放入药箱内锁好并提前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严禁将炸药乱堆乱放。剩余的炸药卷还必须由放炮员和施工班队长校核后互相签字认可。
(8)剩余的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保管并当班退回药库,严禁将剩余雷管交给下一班使用核乱堆乱放。药库和放炮区必须建立严密的领退帐卡,杜绝漏洞,对退回药库的雷管发出前必须进行二次导通和全电阻测试,并建立记录。
(9)放炮后,放炮员、测气员和生产单位班组长必须共同做好验炮工作。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破后,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炮堆,收集未爆的残胆,严禁将雷管混入煤炭中。
(10)生产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人员若发现遗失炸药或落胆时,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处理,严禁私带或私藏。
3.4 防治水管理措施
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2、加强迎头通风,防止钻孔溢出有害气体伤人。通风区每班安一名专职测气员现场跟班。
3、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征兆,如迎头出现挂汗、挂红、空气变冷,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缝,发现淋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所,如情况危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人时必须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
3.5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1)、施工巷道内管线与风筒完好及吊挂的规定:风水管、风筒、电缆、监控线、电话线等要整齐地用电缆钩吊挂在巷道的两侧,风筒要逢环必挂,风筒接头要严密,不得跑漏风,损坏或残破的风筒要及时修补或者更换。
(2)、施工巷道内设置实现“三无”的规定:巷道内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坚持按文明生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巷道内设置施工图板,施工图板标明巷道断面图、平面图、炮眼布置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4)、施工巷道内无片帮漏顶,无支架折损,保持巷道支架完好。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支护情况,发现片帮漏顶、变形折损的棚子要及时修复(架棚或重新打锚杆),重新腰帮、背顶。
3.6煤质管理
(1)、严格跟顶跟中线掘进,严禁随意破煤层顶底板。煤眼布置要合理,周边眼与巷边确保200mm 以上的间距。
(2)、设有专人拣矸,在人工装车时拣选矸石,拣出的矸石充填腰帮过帮。
(3)、 掘进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煤质管理小组,跟班班队长负责当班煤质管理工作,各班要设有1—2名煤质网员,向煤质管理部门汇报煤质信息。
(4)、半煤岩巷道施工时尽量使煤层在巷道断面内的中部。
(5)、煤层厚度大于0.5米时采用煤岩分破、分装、分运(有出矸系统时),或施工矸石窖填矸。(6)、采用煤矸分装分运。
㈧ 煤矿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汇总
40108回顺掘前预抽钻孔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矿区生产工作计划,由我队在40108回顺施工掘前预抽钻孔(采用ZDY—1900S型钻机进行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制定本措施,望所有参与施工作业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
1.钻孔参数、布置方案示意图见附表:
2.电源:9#联巷采区变,从40108运顺联络巷口馈电接线;
3.技术要求:
A、钻孔施工要求:
(1)钻孔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标定的孔位及施工设计中规定的开孔高度、方位、角度、孔深等参数进行施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擅改钻孔参数;
(2)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及时进行封孔、连孔、挂牌编号管理,封孔深度不小于10m,并确保封连孔密实、不漏气、预抽管吊挂平直;
(3)每个钻孔的开孔、起钻,必须及时向区队及通风调度汇报钻孔进尺、参数等,并要求专门验收人员验孔;
B、机电设备使用与维护技术要求:
(1)机电检修及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中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第四节、第七节;
(2)开机前必须检查钻机易松动、易损坏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油质是否符合要求,开关、水泵等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及其他安全隐患;试运转期间油管是否漏油;钻头、钻杆、接手有无磨损等影响施工现象;
三、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及配套设备进入钻场注意事项:
(1)钻机准备进入施工钻场前至少提前一个班,由区队检修工负责完成钻机的检查、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2)检查、安装、调试运行良好后,由检修工按钻机拆装运输要求对钻机进行拆卸分解,机架降落到最低位置,对于易损、易坏零部件要进行专门包装、专人搬运、专人维护保管;
(3)每台钻机及其配件,由检修调试人员负责到区队值班室填写设备入井记录台帐;
2.班前准备:
(1)下井前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否则、禁止参加施工作业;
(2)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学习班前会讲到的安全注意事项,了解井下钻孔作业现场相关情况,明确本班任务;
(4)入井前根据工作安排准备、检查好本班所带的工具、材料、记录本等;
(5)入井穿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
3.移钻、稳钻安全技术措施及开钻前准备工作:
A、移钻安全技术措施:
(1)移钻前必须事先做好排除钻机周围的安全隐患工作,移钻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参加人数不得少于6人;
(2)移钻时严禁钻机倾倒或受到猛烈碰击、拉伤电缆或损坏其它设备,应防止油箱内油位过高而导致移动油箱时漏油;
(3)钻机在巷道中移动时,可采用钢钎、撬杠撬动钻机底座,使其向前移动,撬动时人员必须在同一侧同时撬动,动作要协调一致,用力均匀,切不可用力过猛;在钻机出现倾斜、偏离方向或歪倒等不能正常移动时,施工人员必须在调整好钻机机身后方可重新施工,在移动过程中严禁站在钻机移动的正前方,以防止钻机翻倒伤人;
(4)长距离移动,把钻机机身落到最低位置,在没有轨道的情况下,可在钻机的移动方向铺上钻杆,采用棕绳拉(其中棕绳的长度必须超过以钻机为半径的危险范围之外,棕绳必须打结以防止拉钻过程中脱手滑到),人推的办法移动,在移钻时由专人统一指挥,以确保安全;人工抬运钻机零部件离地高度不大于0.3m;
(5)若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倒链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所选择吊挂点必须进行预拉,并保证牢固可靠;
b、倒链各机件必须完好无损,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空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起吊;
c、悬挂倒链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
d、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
e、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
f、不允许抛掷手拉葫芦;
g、不允许用吊钩钩尖钩挂重物;
h、起重链条不得扭转和打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i、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
j、严禁一人单独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时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k、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
l、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起吊重物,发现拉不动时,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检查重物是否与其他物件牵连,重物重量是否超过了额定起重量,倒链机件有无损坏等;
m、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损坏机件;
n、严禁用2台及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6)若现场出现特殊情况、需向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制订方案,编写针对性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7)若钻机需要穿越皮带,必须提前与掘进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在达成统一后,皮带停止工作,并下降到最低位置后,方可进行移钻工作;人员穿越皮带必须有过桥。
B、稳钻安全技术措施:
(1)稳钻前由机长确认钻机周围无片帮、活体活矸、空顶等安全隐患情况时方可进行工作。
(2)稳钻时必须先清理钻场处的浮煤,使钻机处于硬底上,方可稳固钻机。
(3)钻机四角必须打上压柱(丝杠),并确保压柱(丝杠)打牢、压紧;压柱(丝杠)打实、压紧后用不小于8#的铁丝将压柱顶部固定在锚杆或锚网上,避免钻机经长时间颤动后,导致压柱松动掉落伤人。
(4)设备各运转部位要有防护罩或设置禁止人员靠近区域;淋水的地点要对开关和电机部分妥善遮掩,防止水淋在电机及开关上。
(5)在将钻机摆放平稳,打牢压柱(丝杠)后,为了防止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施工钻孔前必须,吊挂好水管及电缆。
C、开钻前准备工作:
(1)钻机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上岗时穿戴整齐,衣袖、衣襟、裤脚捆绑扎紧,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
(2)必须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等知识;钻机工应掌握瓦斯抽放、防突等相关知识。
(3)为防止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钻孔施工作业场所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要求机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悬挂于孔口下风向1.5m范围内;若出现瓦斯喷孔现象,必须采取边打边抽措施。
(4)开钻前要打好袋子墙,挖好排水渠,做好排水、煤岩粉清理工作。
(5)开钻前若局部通风机风筒影响施工,必须在经过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把风筒移到合理位置,保证风筒无破坏,并对施工现场足够熟悉,保证工作场所通道畅通,以便出现突发事故时人员能及时撤退。
4.钻孔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启动时,注意力要集中,身体与操作台必须保持一定距离,要求手不离操纵把柄,眼不离钻机,动作要准确、及时、迅速;钻机启动后,必须先将钻机空运转3~5分钟左右,待油温达到40℃左右,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常,同时并检查出水情况是否正常,确定无异常后方可正式开钻。
(2)开钻孔时必须严格按照放线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设计中规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进行施工,开孔角度必须使用专用量具量取,不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3)安装钻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a)严禁用手直接拆卸水便和钻杆,防止钻机旋转夹伤及扭伤施工人员;钻机停止运转后方可安装钻杆,接钻杆人员不得戴手套(或戴橡胶手套);
(b)先检查钻杆,所用钻杆应保证不堵塞、不弯曲、丝口未磨损等,禁止使用不合格钻杆;另外钻杆摆放要整齐牢靠,以防止滑落、碰倒砸伤人员;
(c)连接钻杆时应对准丝口,双手把钻杆端平,避免歪斜、丝口磨损和漏水等现象;
(d)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e)安装钻杆时必须一根一根接,严禁两根及以上数目的钻杆同时安装,钻杆安装完好后,钻进过程中,其他人员要撤离至安全地带;严禁任何人员触碰正在钻进钻杆,以防止伤人事故的发生;
(f)在接钻杆时,必须注意巷道皮带运转情况,以防止大块煤或矸石撞坏水接头、撞弯钻杆或撞翻钻机,伤及工作人员。
(g)在钻孔仰角大的情况下,拆卸或连接钻杆时,人员必须站在钻机的右后方或左后方,防止加持器打开后钻杆下滑伤人;
(4)钻头送入孔内开始钻进时,压力不易过大,要轻压慢钻,以免崩刃或打坏变速齿轮;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压力再逐渐增大;在打钻过程中动力头严禁反转,以防止钻杆脱落。
(5)钻进时供水要保证有足够的流量,不准钻干孔;孔内煤(岩)粉较多时,应加大水量,延长冲孔时间,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6)钻进过程中,钻机工要认真观察钻机运转情况,即观察供水量、钻孔内的给排水、震动声等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停钻,通知负责人员;同时观察钻机在给进过程中的运转状况,若发现有异常声响、动力头震动声大、机架有摆动、立柱框架有晃动,应停机检查,并及时处理。
(7)钻进过程中必须给油箱安装冷却水,注意各运动部件的温升情况,轴承、油泵、电机等处的温度不得超过60℃,油温不得超过50℃,否则停机检查,并进行有效处理。
(8)钻进过程中,每班每台钻机必须统计好钻进钻杆数目,以便准确测算钻孔位置、深度等。
(9)钻进过程中应注意:
(a)若发现煤岩松动、片帮、来压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小及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监视水情,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b)钻进过程中,若出现响煤炮剧烈、喷孔严重时,必须停止钻进,并保持钻机空运转,同时加大水量及时排出煤岩屑;
(c)钻进过程中,要时时监测钻场迎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立即停钻进,经过处理;若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后,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正常工作;
(d)在钻机运转的过程中禁止用手、脚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动钻机运转部件,禁止将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正在运转的钻机上;
(10)更换钻头时,孔径和钻头直径必须匹配,以防卡死钻头、钻杆。
(11)钻进过程中所有人员禁止穿过或跨越钻杆及钻机旋转部位,如有人员需穿过过钻机时,必须停止钻机工作后,方可通过。
(12)钻机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必须临时停钻,把开关手把打到零位,且要保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段距离,防止煤岩粉卡住钻杆;停钻8h以上时,应将钻孔冲洗干净,钻杆全部退出来。
(13)通风部监测组每7天对钻场回风区域20m范围内的瓦斯探头进行调校、试断电,确保监控设备动作准确可靠。
(14)在作业的过程中,钻机的开关按钮的启动,必须服从机长一人指挥,以防止乱开乱停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15)打钻进尺应以进入钻孔内的钻杆为依据,不得谎报、瞒报,每次终孔时(或发现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及时向区队、通风调度汇报。
5.起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起钻前必须用清水彻底把钻孔冲洗干净,并及时通知专门验孔人员到场,以打钻过程中所做的钻杆记录为依据和起出的钻杆数目进行对照。
(2)拆卸水扁时必须先使用管钳松动后再用双手拆卸,严禁直接用手拆卸。
(3) 孔口处拆卸钻杆时必须使用铜锤,严禁使用钢或铁器敲砸,以防产生火花;同时不准用管钳敲砸钻杆、钻具,以防砸坏管钳或钻杆,并防止产生火花。
(4)退出的钻杆必须摆放整齐,摆放位置不得影响下一个钻孔施工,并详细记录所退出钻杆数量。
(5)钻机及配套钻具需撤出时,必须放到钻场等安全地点,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运送材料或车辆行驶,各配套钻具必须码放整齐。
6.封连孔注意事项:
(1)封孔前必须准备好封孔所需材料、工具(如封孔管、封孔胶、封孔用编织袋、接手、铁丝、手钳等)。
(3)连接方式为:采用Ф110PVC管封孔,Ф127埋线管分别与预抽孔及集流器连接;集流器通过龙门与Ф315PE管抽放管路硬连接,龙门距顶板高度及集流器放水阀门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2m。
(4)连接方法为:在Ф110PVC管前端0.5m处用锯条锯一细槽,编织袋打上3层,用细铁丝捆绑结实;再将Ф110PVC管尾端插入Ф127埋线管中(插入长度约0.3m),在Ф127埋线管与Ф110PVC管对接处捆绑上编织袋(同上);同时在Ф110PVC管的中间对接部分捆绑编织袋(方法同上)。
(5)前、中、后三处的编织袋捆绑好后,注入适量玛丽散封孔胶(分甲乙两种封孔胶各一半),并迅速将Ф110PVC管插入钻孔中(深度不小于10米),避免胶体发生反应溢出。
(6)封孔工艺完毕后,要观察5分钟左右,确保封孔良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若出现漏气等不符合封孔质量要求现象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7)连孔时,必须使Ф127埋线管绷直连接到抽放管路上,保证孔口高度高于集流器高度,严禁出现埋线管过长、有死弯、有交叉等现象。
(8)若需在连接埋线管上安装孔板流量计,有区队技术负责人员提前通知封孔工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相关要求正确安装。
(9)确认封孔完好后,必须立即打开抽放管路阀门,升井后必须到区队值班室填写记录。
7.其他注意事项:
(1)各钻机周围10m或规定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必须达标,符合矿业公司质量标准化:
(a)钻机卫生,油管、水管吊挂整齐,钻杆上架并码放整齐,电缆吊挂平直,开关上架,钻机机身及所打压柱(丝杆)等必须平牢固可靠,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确保施工范围内的文明卫生;
(b)巷道内必须设置专门排水坑,并利用水泵水管排到返水管中,保证施工范围内无淤泥、无积水。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作业规程,并在该作业规程学习登记表内亲笔签名,并按照制度要求到达作业地点,熟悉作业现场的避灾路线,否则不准入井。
(3)打钻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本班情况(孔内情况、方位角及开孔角度等),交接检查安全情况。
(4)必须建立施工记录台帐制度,详细记录施工进度和有关情况,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开钻前必须作好放孔工作,钻孔施工完毕后应严格验收工作及挂牌管理工作。
(5)其它未详部分按大佛寺矿区《“一通三防”管理办法》、《瓦斯抽放规定》及《钻孔施工与验孔规定》执行。
(6)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在该措施学习登记表内亲笔签名,否则不准入井。
40108回顺掘前预抽钻孔参数详见下表:
每个钻场布置前后2组瓦斯抽放钻孔,每组施工3个钻孔,孔径:Ф113mm,孔深:200m。
(1)左帮(前进方向)钻场钻孔参数
序号 方位角(°) 仰角(°) 孔径mm 孔深m
1 88—90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88—90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88—90 0—2+巷道坡度 113 200
(2)左帮(后退方向)钻场钻孔参数
序号 方位角(°) 仰角(°) 孔径mm 孔深m
1 270—272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70—272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70—272 巷道坡度-0—2 113 200
(3)右帮(前进方向)钻场钻孔参数
序号 方位角(°) 仰角(°) 孔径mm 孔深m
1 90—92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90—92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90—92 0—2+巷道坡度 113 200
(4)右帮(后退方向)钻场钻孔参数
序号 方位角(°) 仰角(°) 孔径mm 孔深m
1 268—270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68—270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68—270 巷道坡度-0—2 113 200
40108回顺掘前预抽钻孔布置示意图:
㈨ 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设施有哪些
由消防安全知识网回答您:
煤矿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
一、消防设施
1、井下消防管路要接到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门口。
2、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材料库的材料、工具品种及数量由矿长确定。
3、每一采煤工作面及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最少装备两台灭火器。其它地点灭火器配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健全消防器材检查制度。由矿长、安监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矿长应签阅检查记录,检查间隔不超过一个月。失效、失修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二、防火措施
1、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化纤衣服,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尽量不要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从事这些工作的,必须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4、井下电缆必须为不延燃型,电器设备必须确保防爆、隔爆性能。
5、井底车场、井筒、主要绞车房、机电硐室、炸药库等,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6、炸药、雷管的选择,炮眼的深度及封堵长度、质量,放炮器的使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违章放炮。
三、自然发火的防治
1、我矿属自然发火矿井,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2、在进行开采设计时,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然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形式。根据自然发火期的长短,回采速度及所采取的防火措施等因素,确定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尺寸。两个回采工作面之间必须留设煤柱,煤柱宽度的设计要符合防火要求。
3、采煤面回采结束后至多一个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密闭,因回收材料不及时,造成不能封闭的,要追究矿生产科及影响单位责任。如因通风工区管理不力推迟封闭时间,追究通风区长的责任。
4、必须搞好全矿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旬至少观测一次。观测地点:防火墙内外、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高冒点及总工程师指定的其他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份(氧气、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温、水温等。特殊情况需增加观测内容,由矿总工程师决定。预测预报情况报矿总工程师签阅,通风工区备案。
5、对高冒点要实行挂牌编号管理,定期进行防火预测预报。观测要求同4,特殊情况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四、灭火措施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和现场人员立即通知、引导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2、灭火救灾时的通风制度由矿长、总工程师决定,未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反风措施。需要反风时,必须先撤出原进风侧人员。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3、在抢救人员灭火及封闭火区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流变化,严防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
4、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闭火区,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封闭顺序应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采用先封火源进风侧,后封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
5、接火警后,矿要根据情况,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
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0.5%,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m。
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
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接到报警、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