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校集体决策
每期开学初,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校服采购每2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征集采购意向
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每期初对一三五年级学生发放《校服征订告家长书》,完全采取家长、学生自愿购买,并签字确认。
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确定供货企业
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阻总人数的80%。
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确定供货企业全程由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监督管理。
五、公示采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及时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校服检查验收及发放按照合同约定,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售后服务监督
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资料存档备案
采购结束后,及时收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及时向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㈡ 关于学生校服的,国家有什么法规或文件吗
国家目前有校服新国标文件,校服新国标文件是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其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服,在当时由于战争导致部分家庭生活艰难,学校是为了使出身于这样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感,炫耀,于是规定每个学生上学的时候必须穿着相同的衣服。后来这种观念被大多数学校所接纳,纷纷规定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上学。
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制的实施在素质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
(2)学生订校服怎么合规扩展阅读
文件颁布的背景:
有关校服的标准数量多,但标准分散,标准之间协调性不够强,不便于各相关方使用,同时由于无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专用标准,容易让公众产生我国没有校服标准的错觉。
为解决当前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混乱状况,经教育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会商,决定制定统一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在汇集整合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观质量要求等进行统一规定。
既便于有关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现有有效资源,构筑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门槛,为校服管理和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于2015 年3 月18 日以国标委综合[2015]25 号文件专门批准下达《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各方参与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见和建议500 余条。6 月4 日,标准草案顺利通过审定。至6 月30 日国家标准委2015 年第21 号公告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前后历时3 个多月时间,创造了纺织标准制定新速度。
㈢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二、程序目标
1、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上级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4、所订校服质量必需符合质量要求,不得含有损人身健康的物质。
5、校服征订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赢利。
三、质量管理
(一)校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服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函询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校服生产企业是否有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对校服质量监督管理。
㈣ 教育部:允许学生按学校款式自行制作校服
继国家标准委发布中国首个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后,7月13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称,校服的生产和采购均应执行国标,学生可以自愿购买校服,也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校服生产采购应执行国标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近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中小学校服管理亟待进一步规范。
《意见》指出,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但各地工作很不平衡,在部分地区仍存在校服标准较分散、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亟待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采购单位在进行校服招标采闹竖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
《意见》规定,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
《意见》还表示,要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内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黑名单”液悔大企业采购校服。
《意见》强调,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校服进入市场流通的地区,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校服市场秩序。采用代收费定向采购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前明一采购合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
引导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
各地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反映的情况,依法查处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意见》指出,各地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式样推荐评议制度。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式样设计。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含量应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要求(纺织品分A、B、C三类,A类针对婴幼儿,B类针对贴身产品)。
要与现行服装同类标准的一等品要求相当,特别是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起毛起球、色差等指标要求较高,部分指标要达到优等品水平。
㈤ 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管理办法范文(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校服管理办法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建宁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经校委会决定,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组长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政教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政教处负责全校、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考核分。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文明管理,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塑造学校和学生的良好形象,学校政教处特制定校服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一、穿着校服的时间规定
1、高一年级学生自周日住校生返校到周六放学回家,全程统一穿校服;
2、高二、高三年级因校服数量限制不能每天穿校服,但学生在下列时间须穿校服:
(1)举行升旗仪式的周一、周三、周五要求穿校服;
(2)学校要求重要节日、纪念日、活动日、开放日、重要集体活动时穿着校服;
(3)学校师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需按照学校要求统一穿着校服。
二、校服穿着规定
1、穿着校服要整齐大方,外套拉链要求拉至三分之二以上,平整地翻折好衣领,不得敞开衣襟、竖直衣领;
2、校服穿着要保持协调,上衣和裤子要统一,提倡穿运动鞋;
3、及时换洗不洁或有污秽的校服,保持校服干净、整洁。
三、校服保管规定
1、为方便辨认和防止遗失,要求在校服里侧商标上标注学生的班级和姓名;
2、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洗护、叠放的.习惯,科学洗涤晾晒,保持校服的整洁、完好。不可在校服上乱涂乱画。高一年级若发现在校服上有乱涂乱画,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级百分竞赛2分,并须到年级部重新购买一套新校服;
3、校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时,高一年级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直接到高一年级部补办。高一年级凡是后转入的学生必须及时到高一年级部补办校服。
四、校服穿着评价和处理规定
1、高一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情况列入班级考核,由高一学生分会负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除所在班级1分;且由班主任、年级部对未穿校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2、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穿着校服情况进行检查和教育,必要时取得家长的配合。对执行校服制度不好的学生,要给予严肃批评。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学校将依照规定作出纪律处分;
3、班主任根据学生穿校服情况,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每月评选一次“仪容仪表规范标兵”,年级部每月可评选一次“仪容仪表优秀班级”,报政教处表彰。
为了展示中加学校的风采,体现中加学校的办学特色,规范学生着装,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学校校服,特拟订以下校服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学校的统一安排穿好整套校服,未按要求穿校服,将以违纪处理。
2、老师发放学生校服时,必须在校服规定的地方写上学生姓名,并及时登记造册,学生签名。
3、西装校礼服穿着必须规范,领子翻好,领带戴正,钮扣全钮,袋沿翻出。
4、校服里面所穿的上装,若长于校服,下摆必须塞入裤内。
5、学生离开宿舍进入教学区,指导老师必须提醒学生穿好校服,由值班老师在学生宿舍门口督促检查,除特殊情况外,未穿校服的,勒令穿好校服后方可离舍。
6、校服发放后,要保持整洁,不得故意污损。若有污损,必须及时清洗。
7、学生要妥善保管校服,因自己管理不善导致校服遗失或被盗的,必须及时向学校重新购买,补齐所缺校服。
8、体质较弱的学生可在校服内多穿其它衣服,其它要求不变。
9、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
11、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必须穿着校礼服套装。
12、此规定自20XX年9月开始施行。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学校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决定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2.规范穿着各套校服。佩戴校徽,团员须佩戴团徽。
3.升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须统一规范穿着正装校服。
4.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洁,不得更改校服样式。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学生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4.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3.学生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3.值周班和值勤教师重点检查升旗、两操等集体活动时校服穿着情况。
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学生在学校期间上必须穿着校服。
2、集体活动,学生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干净。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教育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财务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于第一学期初经学生上报后由总务处向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教育处负责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
3、教育处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责任,按《合兴中学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班主任班级“仪容服饰”项目。
2、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
3、对管理完善的班级给于公开表扬和适当的奖励。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港中学生的良好形象,我校于20xx年9月起,学生统一穿着校服。为此,对于规范校服穿着特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考虑到高三年级秋季校服只有一套,因此高三年级学生在学校重大场合、升旗仪式时必须穿校服,其他时间提倡穿校服,但高三走读生必须每天穿校服。)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外出参加的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处。
4、学生将校服披在身上,拿在手里一律视为未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丢失时,学生应及时到文化超市购买并报告班主任。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年级部负责本年级学生校服穿着的检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年级分管主任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保证书”;第三次,政教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纪律处分。
3、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常规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考核分。
考核总分为10分
①对不穿校服者(含裤子),每人扣1分。
②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拉链或者不扣扣子,每人次扣0.5分。
③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除按规定扣分外,将作出纪律处分。
五、本规定自20xx年9月9日起执行。
㈥ 学校统一购买校服是合法的吗
学校统一购买校服当然合法。
既然是校服,就要求整齐划一,颜色材质式样等各方面没有差异。如果学校不统一购买,让每个学生或家长去买,怎么可能做得到?并且额外给家长增添无尽的麻烦。
㈦ 如何订购学生的校服
我们可以按照自己身体的三围尺寸来选择正确的尺码,每个尺码对应的衣长、胸围、肩宽、袖长也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下图所示的M码。
所以如果需要选购校服,可以将学生的身高和三围尺寸量出来以后,然后在参照上面的表格就可以大致知道学生穿多大的衣服,从而正确的订购校服。
㈧ 学校强制学生买校服违反了哪一部法律的那一条
违反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的第二条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如下: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
2、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学生订校服怎么合规扩展阅读:
校服购买主要有三种模式:
1、完全进入市场流通,学校和家长共同确定样式后,由家长到校服门店购买,校服厂家和销售商接受市场监督。
2、由政府出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投标工作即可。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地区较少,只有个别省进行了试点。
3、由采购单位直接面向生产企业采购,各地普遍采用此种模式。
㈨ 学校统一购买校服是合法的吗
一般来说呢,没有明文规定的,教育部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学校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如果说,学校一定要学生购买的话呢,那就形成了违法,学生家长可以去当地的教育局去申诉。
而且根据校服新国标文件是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其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服,在当时由于战争导致部分家庭生活艰难,学校是为了使出身于这样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感,炫耀,于是规定每个学生上学的时候必须穿着相同的衣服。后来这种观念被大多数学校所接纳,纷纷规定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上学。
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制的实施在素质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
由此可见,学校统一购买校服的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