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矿井下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煤矿井下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完善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运输指令。安装运输设备的巷道需预留安全距离和间隙,并设置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各工种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人员需经安全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杜绝违章行为。
斜巷运输需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配备完善的斜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小绞车使用需做到“六全一专”,即固定、制动、保护、连接、传动、照明以及专门操作人员。运输斜巷的安全设施应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物料运输应遵守特定规定,大巷严禁人员行走,禁止扒、蹬、跳车。电机车运输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实行设备和设施的“包机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设施灵活可靠。
大巷机车运输还需采取防追尾、过速等措施。列车或单独机车需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或防追尾标志,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运行,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均需正常,不完好的机车和车辆需进库检修。
在人车场进、出口处应安装停送电开关和区间闭锁信号,石门口设分段开关,弯道或视线受阻区段设列车占线信号。两列车或两机车在同一轨道行驶时需保持100米距离。列车制动距离需定期测定,运送物料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米,每列车牵引矿车数不得超过25辆。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开车前发出信号,运行途中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离开座位时切断电源,取下控制器手把,紧车闸但不关闭车灯。巷道内应设置路标和警标,必要时减速并发出警号。
严禁蓄电池机车、非机动车辆在有架线的线路运行,确需运行需先请示运输调度并同意。加强运输大巷人车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定路线接送人员制度,确保人车场装设照明和自动停送电开关。
完善信、集、闭系统,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其监控指挥系统始终完好。加强提升绞车管理,确保内外防过卷设施动作灵敏,过卷距离符合要求。加强对人车及轨道的检查维护,确保轨道质量优良。
定期试验和更换不合格钢丝绳,维护制动系统,班班进行制动试验,确保制动安全可靠。每月进行静止松绳试验,每年进行重载全速脱钩试验,确保插爪动作可靠。定期检查“一坡三档”,确保其灵敏可靠。
加强蓄电池机车管理,司机及挂钩工需经专业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操作手把固定专人保管并编号管理。所有装置必须正常,装有过放电、漏电报警仪,严禁带电制动,熔断器按规定使用,严禁用铜铁丝代替。蓄电池机车只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运行,不得在有架线区段运行,需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业务科室审批后运行。各种绞车和运输机要建立使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皮带运输机需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避免火灾事故。
各种绞车、皮带及刮板运输机需安装专门的双打声光信号,严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号。积极推广使用小绞车电子锁,防止非管理单位人员操作。